又譯為六入,是十二因緣中的第五支。按《中阿含經·業相應品·度經》和玄奘譯《緣起經》等等,緣起法中的六處同於十二處中的六內處。緣於各種希求所起的名色,六根即眼、耳、鼻、舌、身及意根,皆得增長,叫做名色緣六處。

 

六處為何

 

六處被解釋為六種感覺的基礎,包括了感官(所依),以及感覺的對象(所緣)。其中包括了:

眼根以及色

耳根以及聲

鼻根以及香

舌根以及味

身根以及觸

意根以及法

 

分析來說,六入可以分為六內處(眼、耳、鼻、舌、身、意),又稱六根,以及六外處(色、聲、香、味、觸、法),合稱十二處。

 

在十二緣起中,識、名色、六處支支有關聯,相互存對方。

 

六處,謂「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處」三者之間的關系,不一定是時間先後的因果關系,卻意味著同時存在的關系或者是前途的論理性關系。

也可以這樣講,識、名色、六處具備了同時依存的相互關系。

 

所以不能完全單講六處,要照應識和名色,因為他們之間有關係,顧此失彼就沒有意義了。

 

識是包含表面識與潛在識的識體,名色是認識作用及認識對象,即物質色與精神名,我們認識到判斷一個事物的對象,除物質與精神之外,還有概念、題目等要件,成為識支對象的一切事物,皆以名色一詞語表現。

 

因此,名色即是六識的對象,色、聲、香、味、觸、法六境。

為眼識對象之色或形狀即是色,耳識之對象聲等即是聲,為身識對象之可觸之物即是觸。

 

總而言之:為意識對象之一切存在非存在即是法。

 

要認識判斷這些識的對象,必須要有感覺知覺之器官或能力,有其能力的器官就是六處。六處者,亦所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等六根。

 

具體的說,為產生視覺的認識,則必須眼識、色境與眼根三者同時存在。同樣的道理,為產生出思惟判斷之意識作用,更須要意識、法境與意根三者同時存在。

 

故此,十二緣起中之識、名色、六處三者,乃是指生起認識或判斷之識作用所必要的三個條件,有此三者之同時存在,始起認識判斷之作用。

結語

 

六處就像一間房子,有六個窗戶,我們也是透過六根去面對一切境界。

透過空房子的窗戶,我們看到屋內空蕩蕩的,無人居住,了無聲息,這是六識未生的狀態。有屋無主人。

剎那間,六根頓然升起,別了外境,屋子裏終於來了新的主人。這就六處俱全了。

 

六處  六內處 十二因緣 名色緣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