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

十二因緣

分別是: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它們都是緣生法,都是無常的,它們之間是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起關聯。十二因緣因果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於生死輪迴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

 

《大毘婆沙論》將《發智論》所確立的時分緣起,按三世二重因果釋義為分位緣起,此十二因緣學說為《俱舍論》所繼承:

 

1.無明,過去世煩惱帶來的惑,蒙蔽了真如本性,所以叫無明。

2.行,過去世身口意造作的一切善業或者不善業,其中包括身行、口行、心行。

3.識,其中包括六種: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4.名色,名即是心,指心只有名相而無形質;色指身體,指托胎後至第五個七日,身體各部分如手腳等都已形成。

5.六入,指在名色之後,各種感覺器官和思維功能都已產生,叫做六入,即六根。

6.觸,出胎以後,至三四歲時,六根雖能接觸六塵,但是未有苦或樂的想法,叫作觸。

7.受,從五六歲至十二三歲時,六根能分別六塵中的好惡境界,但是未能起貪淫之心,叫作受。

8.愛,從十四五歲至十八九歲時,貪圖享樂等境界,但是未能廣遍追求,是名為愛。捨受的本性是寧靜的,而這也能成為愛的目標。

9.取,從二十歲後,貪欲轉盛,到處追求五塵境,叫作取。

10.有,因為追求諸境而引起善惡業,積集牽引,產生三有的結果,叫作有。

11.生,指因為現世的善惡之業,未來世還在六道四生中受生,叫作生。

12.老死,指在未來世受生之後,五蘊之身,成熟後又開始敗壞,叫作老死。

 

十二因緣 釋迦牟尼佛陀姻緣 無明

 

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

十二因緣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就是過去世、現在世和未來世。

過去世:無明、行

現在世: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

未來世:生、老死

 

十二因緣的意義

因為十二因緣的每個要素彼此成為互為條件或因果,導致輪回流傳不止,所以只要我們暫斷輪回鏈上的任何一個接點,尤其是破除無明,就可以不再被十二因緣所束縛,跳出六道輪回,擺脫無休止的生死循環,這也是我們參悟十二因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