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項標準,大乘佛教認為可以用這三項標準來驗證教說是否屬於佛教正法,有如世間印信,用為證明,故名法印。其內容可見於《雜阿含經》,但將這三種教說並列,稱為三法印,可最早追溯至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
本文目錄
南傳佛教
在南傳的上座部佛教中相對應的概念是三相,諸行無常、諸行是苦、諸法無我,南傳佛教將其作為一切萬法存在之特徵。
這個術語主要出現在南傳經論註疏中,在巴利經藏的《小部·譬喻經》中出現過一次但非此含義。
在巴利佛教中,三相的主要內容即:
諸行無常
諸行是苦
諸法無我
涅槃不是諸行,所以涅槃沒有無常和苦,不過因為「諸法無我」所以涅槃也是無我。
三法印的內容最早出自《雜阿含經》中,諸比丘教導闡陀的內容,為無常、無我、涅槃寂滅三者,但在《雜阿含經》中並未稱此為法印。正式舉出三法印的名稱,則是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與說一切有部《法蘊足論》中。印順法師認為,三法印是由三三昧發展而來。
龍樹《大智度論》中,將一切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三者,並列合稱三法印:
「通達無礙」者,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問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諸佛法印有三種:一者:有為法,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無為,念不生皆無我;三者:寂滅涅槃。
諸行無常
一切世間有為諸法概皆無常,眾生不能了知,反於無常中執常想,故佛說無常以破眾生之常執。
意指世間一切事物,皆在剎那間遷流變異,無一常住不變。
有為諸法概皆無常,眾生執以為實,認假作真,而起諸妄想,或求長生不老,或徒務粉飾色身,不識亙古不變,仍不免剎那生變,無常者,乃是世間之自然法則,此方是真常。
了悟變化無常乃是生命的特征,於一切境,隨遇而安,在悲智雙運中,得見生命之究竟義。
想得到幸福,就要從真理下手。
真理要從心下手,心要從悟下手。
悟就要從觀照無常下手。
能觀照就有大慈悲心,因為能觀照無常,就沒有得失的觀念。
一旦失去什麼,就不會感到痛苦,因為你知道——這就是無常。
諸法無我
一切世間有為無為諸法概皆無我,眾生不能了知,而於一切法強立主宰,故佛說無我以破眾生之我執。
意指世間諸法,無論有為、無為,皆是緣起幻有,並無恒常不變、獨立存在之實體或主宰。
唯有放下我執,方可覓得真我。唯有了知無我,始能與世界和平共處。
涅盤寂靜
一切眾生不知生死之苦,而起惑造業,流轉三界,故佛說涅盤之法,以出離生死之苦,得寂靜涅盤。
是指涅槃的境界,滅除一切生死的痛苦,無為安樂,故涅槃是寂靜的。
意指不生不滅,身心俱寂之解脫境界。
若離開涅盤思想,佛教就形同生滅的世間法,只能稱之為勸善,不能體會因性本空,果性本空之非因非果甚深奧義。
未入正信者,每以涅盤為死亡,此乃嚴重之誤解。
倘如其所言,則死亡又為另一生命之開端,豈非生死未了?
眾生長劫輪回之苦,乃受業力所牽,作不得主。
唯有佛陀為究竟涅盤,以其死即不覆再生,不生則不滅,蓋已打破無始無明,徹見本來面目,此乃稱為佛教最可貴之處。
諸行無常唯明有為,涅盤寂靜唯明無為,諸法無我則通明有為無為。
又三法印加一切行苦,則稱四法印。
《增壹阿含經》中將一切行無常、苦、無我,涅槃,並列為四法本末。《瑜伽師地論》中,稱之為四種法嗢拖南。
一切諸行皆是無常、苦,一切法無有我,涅槃寂靜,此四者為佛菩薩欲令有情清淨,依三解脫門,而說的記事教導。
覆加一切法空,則為五法印。
根據《維摩詰經》,即無常(諸行無常),苦(諸漏是苦),空(諸法本空),無我(諸法無我),寂滅(涅槃寂靜)五者。
三法印同時也是佛教與在其之前的婆羅門教,以及其他宗教所較不同之處,其為佛教自身所創。
佛教有許多承襲或相似於婆羅門教和沙門傳統,如禪定、頭陀行等,並反對苦行。
悉達多太子雖曾在苦行林苦修六年。後來他覺悟到苦行非正道,不能解脫。於是捨棄苦行,另求正法。
三法印也是佛教的核心價值,與其他宗教不同的,佛教允許在謹守三法印的價值與教義上,對其他方面進行方便性變動、改變、變化,即是不違反三法印,可以用各種方式傳教、修行。
包括用密法加速修行,也因此使佛教富於變化與多樣性,相對的有部分宗教對於教義、教規、教條、傳法、授法、修法等有著較嚴格的堅守性,不允許任意或隨時地需求而變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