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摩俱舍論》佛教論書,由印度世親所著。本論是其代表作之一,對說一切有部學說進行整理與改造,被推崇者稱為是佛法知識的寶庫,學習佛法的必讀之書。

本文目錄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一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界品第一

 諸一切種諸冥滅  拔眾生出生死泥 
 敬禮如是如理師  對法藏論我當說 

  論曰。今欲造論。為顯自師其體尊高超諸聖眾。故先讚德方申敬禮。諸言所表謂
佛世尊。此能破闇故稱冥滅。言一切種諸冥滅者。謂滅諸境一切品冥。以諸無知能覆
實義及障真見。故說為冥。唯佛世尊得永對治於一切境一切種冥。證不生法故稱為滅
。聲聞獨覺雖滅諸冥。以染無知畢竟未斷故非一切種。所以者何。由於佛法極遠時處
及諸義類無邊差別。不染無知猶未斷故。已讚世尊自利德滿。次當讚佛利他德圓。拔
眾生出生死泥者。由彼生死是諸眾生沈溺處故難可出故。所以譬泥。眾生於中淪沒無
救。世尊哀愍隨授所應正法教手拔濟令出。已讚佛德。次申敬禮。敬禮如是如理師者
。稽首接足故稱敬禮。諸有具前自他利德。故云如是。如實無倒教授誡勗。名如理師
。如理師言顯利他德。能方便說如理正教。從生死泥拔眾生出。不由威力與願神通。
禮如理師欲何所作。對法藏論我當說者。教誡學徒故稱為論。其論者何。謂對法藏。
何謂對法。頌曰

 淨慧隨行名對法  及能得此諸慧論 

  論曰。慧謂擇法。淨謂無漏。淨慧眷屬名曰隨行。如是總說無漏五蘊名為對法。
此則勝義阿毘達磨。若說世俗阿毘達磨即能得此。諸慧及論。慧謂得此有漏修慧思聞
生得慧及隨行。論謂傳生無漏慧教。此諸慧論。是彼資糧故亦得名阿毘達磨。釋此名
者能持自相。故名為法。若勝義法唯是涅槃。若法相法通四聖諦。此能對向或能對觀
。故稱對法。已釋對法。何故此論名對法藏。頌曰

 攝彼勝義依彼故  此立對法俱舍名 

  論曰。由彼對法論中勝義入此攝故。此得藏名。或此依彼。從彼引生。是彼所藏
。故亦名藏。是故此論名對法藏。何因說彼阿毘達磨。誰復先說阿毘達磨。而今造論
恭敬解釋。頌曰

 若離擇法定無餘  能滅諸惑勝方便 
 由惑世間漂有海  因此傳佛說對法 

  論曰。若離擇法無勝方便能滅諸惑。諸惑能令世間漂轉生死大海。因此傳佛說彼
對法。欲令世間得擇法故。離說對法。弟子不能於諸法相如理簡擇。然佛世尊處處散
說阿毘達磨。大德迦多衍尼子等諸大聲聞結集安置。猶如大德法救所集無常品等鄔拕
南頌。毘婆沙師傳說如此。何法名為彼所簡擇。因此傳佛說對法耶。頌曰

 有漏無漏法  除道餘有為 
 於彼漏隨增  故說名有漏 
 無漏謂道諦  及三種無為 
 謂虛空二滅  此中空無礙 
 擇滅謂離繫  隨繫事各別 
 畢竟礙當生  別得非擇滅 

  論曰。說一切法略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有漏法云何。謂除道諦餘有為法。所以
者何。諸漏於中等隨增故。緣滅道諦諸漏雖生。而不隨增故非有漏。不隨增義隨眠品
中自當顯說。已辯有漏。無漏云何。謂道聖諦及三無為。何等為三。虛空二滅。二滅
者何。擇非擇滅。此虛空等三種無為及道聖諦。名無漏法。所以者何。諸漏於中不隨
增故。於略所說三無為中。虛空但以無礙為性。由無障故色於中行。擇滅即以離繫為
性。諸有漏法遠離繫縛證得解脫。名為擇滅。擇謂簡擇即慧差別。各別簡擇四聖諦故
。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如牛所駕車名曰牛車。略去中言故作是說。一切有漏法同一
擇滅耶。不爾。云何隨繫事別。謂隨繫事量。離繫事亦爾。若不爾者於證見苦所斷煩
惱滅時。應證一切所斷諸煩惱滅。若如是者。修餘對治則為無用。依何義說滅無同類
。依滅自無同類因義亦不與他。故作是說。非無同類。已說擇滅。永礙當生得非擇滅
。謂能永礙未來法生。得滅異前名非擇滅。得不因擇但由闕緣。如眼與意專一色時餘
色聲香味觸等謝。緣彼境界五識身等。住未來世畢竟不生。由彼不能緣過去境。緣不
具故得非擇滅。於法得滅應作四句。或於諸法唯得擇滅。謂諸有漏過現生法。或於諸
法唯非擇滅。謂不生法無漏有為。或於諸法俱得二滅。謂彼不生諸有漏法。或於諸法
不得二滅。謂諸無漏過現生法。如是已說三種無為。前說除道餘有為法。是名有漏。
何謂有為。頌曰

 又諸有為法  謂色等五蘊 
 亦世路言依  有離有事等 

  論曰。色等五蘊謂初色蘊乃至識蘊。如是五法具攝有為。眾緣聚集共所作故。無
有少法一緣所生。是彼類故。未來無妨。如乳如薪。此有為法亦名世路。已行正行當
行性故。或為無常所吞食故。或名言依。言謂語言。此所依者即名俱義。如是言依具
攝一切有為諸法。若不爾者應違品類足論所說。彼說言依十八界攝。或名有離。離謂
永離。即是涅槃。一切有為有彼離故。或名有事。以有因故。事是因義。毘婆沙師傳
說如此。如是等類是有為法差別眾名。於此所說有為法中。頌曰

 有漏名取蘊  亦說為有諍 
 及苦集世間  見處三有等 

  論曰。此何所立。謂立取蘊亦名為蘊。或有唯蘊而非取蘊。謂無漏行。煩惱名取
。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如草穅火。或蘊屬取故名取蘊。如帝王臣。或蘊生取故名取蘊
。如花果樹。此有漏法亦名有諍。煩惱名諍。觸動善品故。損害自他故。諍隨增故。
名為有諍。猶如有漏。亦名為苦。違聖心故。亦名為集。能招苦故。亦名世間。可毀
壞故。有對治故。亦名見處。見住其中隨增眠故。亦名三有。有因有依三有攝故。如
是等類是有漏法隨義別名。如上所言。色等五蘊名有為法。色蘊者何。頌曰

 色者唯五根  五境及無表 

  論曰。言五根者。所謂眼耳鼻舌身根。言五境者。即是眼等五根境界。所謂色聲
香味所觸。及無表者。謂無表色。唯依此量立色蘊名。此中先應說五根相。頌曰

 彼識依淨色  名眼等五根 

  論曰。彼謂前說色等五境。識即色聲香味觸識。彼識所依五種淨色。如其次第應
知。即是眼等五根。如世尊說。苾芻當知。眼謂內處四大所造淨色為性。如是廣說。
或復彼者。謂前所說眼等五根。識即眼耳鼻舌身識。彼識所依五種淨色名眼等根。是
眼等識所依止義。如是便順品類足論。如彼論說。云何眼根。眼識所依淨色為性。如
是廣說。已說五根。次說五境。頌曰

 色二或二十  聲唯有八種 
 味六香四種  觸十一為性 

  論曰。言色二者。一顯二形。顯色有四。青黃赤白。餘顯是此四色差別。形色有
八。謂長為初不正為後。或二十者。即此色處復說二十。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
不正。雲煙塵霧影光明闇。有餘師說。空一顯色第二十一。此中正者。謂形平等。形
不平等名為不正。地水氣騰說之為霧。日焰名光。月星火藥寶珠電等諸焰名明。障光
明生於中餘色可見名影。翻此為闇。餘色易了故今不釋。或有色處有顯無形。謂青黃
赤白影光明闇。或有色處有形無顯。謂長等一分身表業性。或有色處有顯有形。謂所
餘色。有餘師說。唯光明色有顯無形。現見世間青等色處有長等故。如何一事具有顯
形。由於此中俱可知故。此中有者是有智義非有境義。若爾身表中亦應有顯智。已說
色處。當說聲處。聲唯八種。謂有執受。或無執受大種為因。及有情名非有情名差別
為四。此復可意及不可意差別成八。執受大種為因聲者。謂言手等所發音聲。風林河
等所發音聲。名無執受大種為因。有情名聲。謂語表業。餘聲則是非有情名。有說。
有聲通有執受及無執受大種為因。如手鼓等合所生聲。如不許一顯色極微二四大造。
聲亦應爾。已說聲處。當說味處。味有六種。甘醋醎辛苦淡別故。已說味處。當說香
處。香有四種。好香惡香等不等香有差別故。本論中說。香有三種。好香惡香及平等
香。已說香處。當說觸處。觸有十一。謂四大種滑性澁性重性輕性及冷飢渴。此中大
種後當廣說。柔軟名滑。麁強為澁。可稱名重。翻此為輕。煖欲名冷。食欲名飢。飲
欲名渴。此三於因立果名故。作如是說。如有頌言

 諸佛出現樂  演說正法樂 
 僧眾和合樂  同修勇進樂 

  於色界中無飢渴觸有所餘觸。彼界衣服別不可稱。聚則可稱。冷煖於彼雖無能損
而有能益。傳說如此。此中已說多種色處。有時眼識緣一事生。謂於爾時各別了別。
有時眼識緣多事生。謂於爾時不別了別。如遠觀察軍眾山林無量顯形珠寶聚等。應知
耳等諸識亦爾。有餘師說。身識極多緣五觸起。謂四大種滑等隨一。有說。極多總緣
一切十一觸起。若爾五識總緣境故。應五識身取共相境非自相境。約處自相。許五識
身取自相境非事自相斯有何失。今應思擇。身舌二根兩境俱至。何識先起。隨境強盛
彼識先生。境若均平舌識先起。食飲引身令相續故。已說根境及取境相。無表色相今
次當說。頌曰

 亂心無心等  隨流淨不淨 
 大種所造性  由此說無表 

  論曰。亂心者。謂此餘心。無心者。謂入無想及滅盡定。等言顯示不亂有心。相
似相續說名隨流。善與不善名淨不淨。為簡諸得相似相續。是故復言大種所造。毘婆
沙說。造是因義。謂作生等五種因故。顯立名因故言由此。無表雖以色業為性如有表
業。而非表示令他了知。故名無表。說者顯此是師宗言。略說表業及定所生善不善色
名為無表。既言無表大種所造。大種云何。頌曰

 大種謂四界  即地水火風 
 能成持等業  堅濕煖動性 

  論曰。地水火風能持自相及所造色。故名為界。如是四界亦名大種。一切餘色所
依性故。體寬廣故。或於地等增盛聚中。形相大故。或起種種大事用故。此四大種能
成何業。如其次第能成持攝熟長四業。地界能持。水界能攝。火界能熟。風界能長。
長謂增盛。或復流引。業用既爾。自性云何。如其次第即用堅濕煖動為性。地界堅性
。水界濕性。火界煖性。風界動性。由此能引大種造色。令其相續生至餘方。如吹燈
光。故名為動。品類足論及契經言。云何名風界。謂輕等動性。復說輕性為所造色。
故應風界動為自性。舉業顯體故亦言輕。云何地等地等界別。頌曰

 地謂顯形色  隨世想立名 
 水火亦復然  風即界亦爾 

  論曰。地謂顯形。色處為體。隨世間想假立此名。由諸世間相示地者。以顯形色
。而相示故。水火亦然。風即風界。世間於動立風名故或如地等隨世想名。風亦顯形
。故言亦爾。如世間說黑風團風。此用顯形。表示風故。何故此蘊無表為後說為色耶
。由變壞故。如世尊說。苾芻當知。由變壞故名色取蘊。誰能變壞。謂手觸故即便變
壞。乃至廣說。變壞即是可惱壞義。故義品中作如是說

 趣求諸欲人  常起於希望 
 諸欲若不遂  惱壞如箭中 

  色復云何欲所惱壞。欲所擾惱變壞生故。有說。變礙故名為色。若爾極微應不名
色。無變礙故。此難不然。無一極微各處而住。眾微聚集變礙義成。過去未來應不名
色。此亦曾當有變礙故。及彼類故。如所燒薪。諸無表色應不名色。有釋。表色有變
礙故。無表隨彼亦受色名。譬如樹動影亦隨動。此釋不然。無變礙故。又表滅時無表
應滅。如樹滅時影必隨滅。有釋所依大種變礙故。無表業亦得色名。若爾所依有變礙
故。眼識等五應亦名色。此難不齊。無表依止大種轉時。如影依樹光依珠寶。眼等五
識依眼等時則不如是。唯能為作助生緣故。此影依樹光依寶言。且非符順毘婆沙義。
彼宗影等顯色極微。各自依止四大種故。設許影光依止樹寶。而無表色不同彼依。彼
許所依大種雖滅而無表色不隨滅故。是故所言未為釋難。復有別釋彼所難言。眼識等
五所依不定。或有變礙。謂眼等根。或無變礙。謂無間意。無表所依則不如是。故前
所難定為不齊。變礙名色理得成就。頌曰

 此中根與境  許即十處界 

  論曰。此前所說色蘊性中。許即根境為十處界。謂於處門立為十處。眼處色處廣
說乃至身處觸處。若於界門立為十界。眼界色界廣說乃至身界觸界。已說色蘊并立處
界。當說受等三蘊處界。頌曰

 受領納隨觸  想取像為體 
 四餘名行蘊  如是受等三 
 及無表無為  名法處法界 

  論曰。受蘊謂三。領納隨觸。即樂及苦不苦不樂。此復分別成六受身。謂眼觸所
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想蘊謂能取像為體。即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此
復分別成六想身。應如受說。除前及後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為行蘊。然薄伽梵於契
經中說六思身為行蘊者。由最勝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為
最勝。是故佛說若能造作有漏有為名行取蘊。若不爾者。餘心所法及不相應。非蘊攝
故。應非苦集。則不可為應知應斷。如世尊說。若於一法未達未知。我說不能作苦邊
際。未斷未滅說亦如是。是故定應許除四蘊餘有為行皆行蘊攝。即此所說受想行蘊。
及無表色。三種無為。如是七法。於處門中立為法處。於界門中立為法界。已說受等
三蘊處界。當說識蘊并立處界。頌曰

 識謂各了別  此即名意處 
 及七界應知  六識轉為意 

  論曰。各各了別彼彼境界。總取境相故名識蘊。此復差別有六識身。謂眼識身至
意識身。應知如是所說識蘊。於處門中立為意處。於界門中立為七界。謂眼識界至意
識界。即此六識轉為意界。如是此中所說五蘊。即十二處并十八界。謂除無表諸餘色
蘊即名十處。亦名十界。受想行蘊無表無為總名法處。亦名法界。應知識蘊即名意處
。亦名七界。謂六識界及與意界。豈不識蘊唯六識身。異此說何復為意界。更無異法
。即於此中頌曰

 由即六識身  無間滅為意 

  論曰。即六識身無間滅已。能生後識故名意界。謂如此子即名餘父。又如此果即
名餘種。若爾實界應唯十七或唯十二。六識與意更相攝故。何緣得立十八界耶。頌曰

 成第六依故  十八界應知 

  論曰。如五識界。別有眼等五界為依。第六意識無別所依。為成此依故說意界。
如是所依能依境界。應知各六界成十八。若爾無學最後念心應非意界。此無間滅後識
不生。非意界故。不爾。此已住意性故。闕餘緣故後識不生。此中蘊攝一切有為。取
蘊唯攝一切有漏。處界總攝一切法盡。別攝如是。總攝云何。頌曰

 總攝一切法  由一蘊處界 
 攝自性非餘  以離他性故 

  論曰。由一色蘊意處法界。應知總攝一切法盡。謂於諸處就勝義說。唯攝自性不
攝他性。所以者何。法與他性恒相離故。此離於彼。而言攝者。其理不然。且如眼根
。唯攝色蘊眼處眼界苦集諦等。是彼性故。不攝餘蘊餘處界等。離彼性故。若於諸處
就世俗說。應知亦以餘法攝餘。如四攝事攝徒眾等。眼耳鼻三處各有二。何緣界體非
二十一。此難非理。所以者何。頌曰

 類境識同故  雖二界體一 

  論曰。類同者。謂二處同是眼自性故。境同者。謂二處同用色為境故。識同者。
謂二處同為眼識依故。由此眼界雖二而一。耳鼻亦應如是安立。若爾何緣生依二處。
頌曰

 然為令端嚴  眼等各生二 

  論曰。為所依身相端嚴故。界體雖一而兩處生。若眼耳根處唯生一。鼻無二穴身
不端嚴。此釋不然。若本來爾誰言醜陋。又猫鵄等雖生二處有何端嚴。若爾三根何緣
生二。為所發識明了端嚴。現見世間。閉一目等了別色等便不分明。是故三根各生二
處。已說諸蘊及處界攝。當說其義。此蘊處界別義云何。頌曰

 聚生門種族  是蘊處界義 

  論曰。諸有為法和合聚義是蘊義。如契經言。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
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色蘊。由此聚
義蘊義得成。於此經中。無常已滅名過去。若未已生名未來。已生未謝名現在。自身
名內。所餘名外。或約處辯。有對名麁。無對名細。或相待立。若言相待。麁細不成
。此難不然。所待異故。待彼為麁未嘗為細。待彼為細未嘗為麁。猶如父子苦集諦等
染污名劣。不染名勝。去來名遠。現在名近。乃至識蘊應知亦然。而有差別。謂依五
根名麁。唯依意根名細。或約地辯。毘婆沙師所說如是。大德法救復作是言。五根所
取名麁色。所餘名細色。非可意者名劣色。所餘名勝色。不可見處名遠色。在可見處
名近色。過去等色如自名顯受等亦然。隨所依力應知遠近麁細同前。心心所法生長門
義是處義。訓釋詞者。謂能生長心心所法故名為處。是能生長彼作用義。法種族義是
界義。如一山中有多銅鐵金銀等族說名多界。如是一身。或一相續有十八類諸法種族
名十八界。此中種族是生本義。如是眼等誰之生本。謂自種類同類因故。若爾無為應
不名界。心心所法生之本故。有說。界聲表種類義。謂十八法種類自性各別不同名十
八界。若言聚義是蘊義者。蘊應假有。多實積集共所成故。如聚如我。此難不然。一
實極微亦名蘊故。若爾不應言聚義是蘊義。非一實物有聚義故。有說。能荷重擔義是
蘊義。由此世間說肩名蘊。物所聚故。或有說者。可分段義是蘊義。故世有言。汝三
蘊還我當與汝。此釋越經。經說聚義是蘊義故。如契經言。諸所有色若過去等。廣說
如前。若謂此經顯過去等一一色等各別名蘊。是故一切過去色等一一實物各各名蘊。
此執非理。故彼經言。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蘊故。是故如聚。蘊定假有。若爾應許
諸有色處亦是假有。眼等極微。要多積聚成生門故。此難非理。多積聚中一一極微。
有因用故。若不爾者。根境相助共生識等。應非別處。是則應無十二處別。然毘婆沙
作如是說。對法諸師若觀假蘊。彼說極微一界一處一蘊少分。若不觀者。彼說極微即
是一界一處一蘊。此應於分假謂有分。如燒少衣亦說燒衣。何故世尊於所知境。由蘊
等門作三種說。頌曰

 愚根樂三故  說蘊處界三 

  論曰。所化有情有三品故。世尊為說蘊等三門。傳說。有情愚有三種。或愚心所
總執為我。或唯愚色。或愚色心。根亦有三。謂利中鈍。樂亦三種。謂樂略中及廣文
故。如其次第世尊為說蘊處界三。何緣世尊說餘心所總置行蘊。別分受想為二蘊耶。
頌曰

 諍根生死因  及次第因故 
 於諸心所法  受想別為蘊 

  論曰。諍根有二。謂著諸欲及著諸見。此二受想。如其次第為最勝因。味受力故
貪著諸欲。倒想力故貪著諸見。又生死法以受及想為最勝因。由耽著受起倒想故。生
死輪迴。由此二因及後當說次第因故。應知別立受想為蘊。其次第因。隣次當辯。何
故無為說在處界。非蘊攝耶。頌曰

 蘊不攝無為  義不相應故 

  論曰。三無為法不可說在色等蘊中。與色等義不相應故。謂體非色乃至非識。亦
不可說為第六蘊。彼與蘊義不相應故。聚義是蘊。如前具說。謂無為法。非如色等有
過去等品類差別可略一聚名無為蘊。又言取蘊為顯染依。染淨二依蘊言所顯。無為於
此二義都無。義不相應故不立蘊。有說。如瓶破非瓶。如是蘊息應非蘊。彼於處界例
應成失。如是已說諸蘊廢立。當說次第。頌曰。

 隨麁染器等  界別次第立 

  論曰。色有對故諸蘊中麁。無色中麁唯受行相。故世說我手等痛言。待二想麁。
男女等想易了知故。行麁過識。貪瞋等行易了知故。識最為細。總取境相難分別故。
由此隨麁立蘊次第。或從無始生死已來。男女於色更相愛樂。此由耽著樂受味故。耽
受復因倒想生故。此倒想生由煩惱故。如是煩惱依識而生。此及前三皆染污識。由此
隨染立蘊次第。或色如器。受類飲食。想同助味。行似厨人。識喻食者。故隨器等立
蘊次第。或隨界別立蘊次第。謂欲界中有諸妙欲。色相顯了。色界靜慮有勝喜等。受
相顯了。三無色中取空等相。想相顯了。第一有中思最為勝。行相顯了。此即識住。
識住其中顯似世間田種次第。是故諸蘊次第如是。由此五蘊無增減過。即由如是諸次
第因。離行別立受想二蘊。謂受與想。於諸行中相麁生染。類食同助。二界中強故別
立蘊。處界門中應先辨說六根次第。由斯境識次第可知。頌曰

 前五境唯現  四境唯所造 
 餘用遠速明  或隨處次第 

  論曰。於六根中。眼等前五唯取現境。是故先說。意境不定。三世無為。或唯取
一或二三四。所言四境唯所造者。前流至此。五中前四境唯所造。是故先說。身境不
定。或取大種。或取造色。或二俱取。餘謂前四。如其所應用遠速明。是故先說。謂
眼耳根取遠境故。在二先說。二中眼用遠故先說。遠見山河不聞聲故。又眼用速。先
遠見人撞擊鍾皷後聞聲故。鼻舌兩根用俱非遠。先說鼻者。由速明故。如對香美諸飲
食時。鼻先嗅香舌後甞味。或於身中隨所依處上下差別說根次第。謂眼所依最居其上
。次耳鼻舌身多居下。意無方處。有即依止諸根生者。故最後說。何緣十處皆色蘊攝
。唯於一種立色處名。又十二處體皆是法。唯於一種立法處名。頌曰

 為差別最勝  攝多增上法 
 故一處名色  一名為法處 

  論曰。為差別者。為令了知境有境性種種差別。故於色蘊就差別相建立十處不總
為一。若無眼等差別想名。而體是色立名色處。此為眼等名所簡別。雖標總稱而即別
名。又諸色中色處最勝。故立通名。由有對故。手等觸時即便變壞。及有見故。可示
在此在彼差別。又諸世間唯於此處同說為色。非於眼等。又為差別立一法處。非於一
切。如色應知。又於此中攝受想等眾多法故。應立通名。又增上法。所謂涅槃。此中
攝故獨立為法。有餘師說。色處中有二十種色最麁顯故。肉天聖慧三眼境故。獨立色
名。法處中有諸法名故。諸法智故。獨立法名。諸契經中。有餘種種蘊及處界名想可
得。為即此攝。為離此耶。彼皆此攝。如應當知。且辯攝餘諸蘊名想。頌曰

 牟尼說法蘊  數有八十千 
 彼體語或名  此色行蘊攝 

  論曰。諸說佛教語為體者。彼說法蘊皆色蘊攝。諸說佛教名為體者。彼說法蘊皆
行蘊攝。此諸法蘊其量云何。頌曰

 有言諸法蘊  量如彼論說 
 或隨蘊等言  如實行對治 

  論曰。有諸師言。八萬法蘊一一量等法蘊足論。謂彼一一有六千頌。如對法中法
蘊足說。或說。法蘊隨蘊等言一一差別數有八萬。謂蘊.處.界.緣起.諦.食.靜
慮.無量.無色.解脫.勝處.遍處.覺品.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一一教
門名一法蘊。如實說者。所化有情有貪瞋等八萬行別。為對治彼八萬行故。世尊宣說
八萬法蘊。如彼所說八萬法蘊皆此五中二蘊所攝。如是餘處諸蘊處界類亦應然。頌曰

 如是餘蘊等  各隨其所應 
 攝在前說中  應審觀自相 

  論曰。餘契經中諸蘊處界。隨應攝在前所說中。如此論中所說蘊等。應審觀彼一
一自相。且諸經中說餘五蘊。謂戒定慧解脫解脫智見五蘊。彼中戒蘊此色蘊攝。彼餘
四蘊此行蘊攝。又諸經說十遍處等。前八遍處。無貪性故此法處攝。若兼助伴五蘊性
故。即此意處法處所攝。攝八勝處應知亦爾。空識遍處。空無邊等四無色處四蘊性故
。即此意處法處所攝。五解脫處慧為性故。此法處攝。若兼助伴。即此聲意法處所攝
。復有二處。謂無想有情天處。及非想非非想處。初處即此十處所攝。無香味故。後
處即此意法處攝。四蘊性故。又多界經說界差別。有六十二。隨其所應當知皆此十八
界攝。且彼經中所說六界。地水火風四界已說。空識二界未說其相。為即虛空名為空
界。為一切識名識界耶。不爾云何。頌曰

 空界謂竅隙  傳說是明闇 
 識界有漏識  有情生所依 

  論曰。諸有門窓及口鼻等。內外竅隙名為空界。如是竅隙云何應知。傳說。竅隙
即是明闇。非離明闇竅隙可取。故說空界明闇為體。應知此體不離晝夜。即此說名隣
阿伽色。傳說。阿伽謂積集色。極能為礙故名阿伽。此空界色與彼相隣。是故說名隣
阿伽色。有說。阿伽即空界色。此中無礙故名阿伽。即阿伽色餘礙相隣。是故說名隣
阿伽色。諸有漏識名為識界。云何不說諸無漏識為識界耶。由許六界是諸有情生所依
故。如是諸界從續生心。至命終心恒持生故。諸無漏法則不如是。彼六界中。前四即
此觸界所攝。第五即此色界所攝。第六即此七心界攝。彼經餘界如其所應。皆即此中
十八界攝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

分別界品第一之二

  復次於前所說十八界中。幾有見幾無見。幾有對幾無對。幾善幾不善幾無記。頌

 一有見謂色  十有色有對 
 此除色聲八  無記餘三種 

  論曰。十八界中色界有見。以可示現此彼差別。由此義准說餘無見。如是已說有
見無見。唯色蘊攝十界有對。對是礙義。此復三種。障礙境界所緣異故。障礙有對。
謂十色界。自於他處被礙不生。如手礙手或石礙石或二相礙。境界有對。謂十二界法
界一分。諸有境法於色等境。故施設論作如是言。有眼於水有礙非陸。如魚等眼。有
眼於陸有礙非水。從多分說。如人等眼。有眼俱礙。如畢舍遮室獸摩羅及捕魚人蝦蟇
等眼。有俱非礙。謂除前相。有眼於夜有礙非晝。如諸蝙蝠鵂鶹等眼。有眼於晝有礙
非夜。從多分說。如人等眼。有眼俱礙。如狗野干馬豹豺狼猫狸等眼。有俱非礙。謂
除前相。此等名為境界有對。所緣有對。謂心心所於自所緣。境界所緣復有何別。若
於彼法此有功能。即說彼為此法境界。心心所法執彼而起。彼於心等名為所緣。云何
眼等於自境界所緣轉時說名有礙。越彼於餘此不轉故。或復礙者是和會義。謂眼等法
於自境界及自所緣和會轉故。應知此中唯就障礙有對而說。故但言十有色有對。更相
障故。由此義准說餘無對。若法境界有對。亦障礙有對耶。應作四句。謂七心界法界
一分諸相應法是第一句。色等五境是第二句。眼等五根是第三句。法界一分非相應法
是第四句。若法境界有對。亦所緣有對耶。應順後句。謂若所緣有對。定是境界有對
。有雖境界有對而非所緣有對。謂眼等五根。此中大德鳩摩邏多作如是說

 是處心欲生  他礙令不起 
 應知是有對  無對此相違 

  此是所許。如是已說有對無對。於此所說十有對中。除色及聲餘八無記。謂五色
根。香味觸境。不可記為善不善性故名無記。有說。不能記異熟果故名無記。若爾無
漏應唯無記。其餘十界通善等三。謂七心界與無貪等相應名善。貪等相應名為不善。
餘名無記。法界若是無貪等性相應等起擇滅名善。若貪等性相應等起名為不善。餘名
無記。色界聲界若善不善心力等起身語表攝。是善不善。餘是無記。已說善等。十八
界中幾欲界繫。幾色界繫。幾無色界繫。頌曰

 欲界繫十八  色界繫十四 
 除香味二識  無色繫後三 

  論曰。繫謂繫屬即被縛義。欲界所繫具足十八。色界所繫唯十四種。除香味境及
鼻舌識。除香味者段食性故。離段食欲方得生彼。除鼻舌識無所緣故若爾觸界於彼應
無。如香味境段食性故。彼所有觸非段食性。若爾香味類亦應然。香味離食無別受用
。觸有別用持根衣等。彼離食欲香味無用。有根衣等故觸非無。有餘師說。住此依彼
靜慮等至見色聞聲。輕安俱起有殊勝觸攝益於身。是故此三生彼靜慮猶相隨逐。香味
不爾。故在彼無。若爾鼻舌彼應非有。如香味境彼無用故。不爾二根於彼有用。謂起
言說及莊嚴身。若為嚴身及起說用。但須依處。何用二根。如無男根亦無依處。二根
無者依處亦無。於彼可無男根依處。彼無用故。鼻舌依處彼有用故。離根應有。有雖
無用而有根生。如處胞胎定當死者。有雖無用而非無因。彼從何因得有根起。於根有
愛發殊勝業。若離境愛於根定然。彼離境貪應無鼻舌。或應許彼男根亦生。若謂不生
由醜陋者。陰藏隱密何容醜陋。又諸根生非由有用。若有因力無用亦生。男根於彼雖
為醜陋。設許有因於彼應起。男根非有鼻舌應無。若爾便違契經所說。彼無支缺不減
諸根。隨彼諸根應可有者。說為不減。何所相違。若不許然男根應有。如是說者鼻舌
二根於彼非無。但無香味。以六根愛依內身生非依境界而得現起。其男根愛依婬觸生
。婬觸彼無。男根非有。故於色界十八界中。唯十四種理得成立。無色界繫唯有後三
。所謂意法及意識界。要離色欲於彼得生。故無色中無十色界依緣無故五識亦無。故
唯後三無色界繫。已說界繫。十八界中幾有漏幾無漏。頌曰

 意法意識通  所餘唯有漏 

  論曰。意及意識道諦攝者。名為無漏。餘名有漏。法界若是道諦無為。名為無漏
。餘名有漏。餘十五界唯名有漏。如是已說有漏無漏。十八界中幾有尋有伺。幾無尋
唯伺。幾無尋無伺。頌曰

 五識唯尋伺  後三三餘無 

  論曰。眼等五識有尋有伺。由與尋伺恒共相應。以行相麁外門轉故。顯義決定。
故說唯言。後三謂是意法意識。根境識中各居後故。此後三界皆通三品。意界意識界
及相應法界除尋與伺。若在欲界初靜慮中有尋有伺。靜慮中間無尋唯伺。第二靜慮以
上諸地乃至有頂無尋無伺。法界所攝非相應法。靜慮中間伺亦如是。尋一切時無尋唯
伺。無第二尋故。但伺相應故。伺在欲界初靜慮中三品不收。應名何等。此應名曰無
伺唯尋。無第二伺故。但尋相應故。由此故言有尋伺地有四品法。一有尋有伺。謂除
尋伺餘相應法。二無尋唯伺。謂即是尋。三無尋無伺。謂即一切非相應法。四無伺唯
尋。謂即是伺。餘十色界尋伺俱無。常與尋伺不相應故。若五識身有尋有伺。如何得
說無分別耶。頌曰

 說五無分別  由計度隨念 
 以意地散慧  意諸念為體 

  論曰。傳說。分別略有三種。一自性分別。二計度分別。三隨念分別。由五識身
雖有自性而無餘二。說無分別。如一足馬名為無足。自性分別體唯是尋。後心所中自
當辯釋。餘二分別如其次第。意地散慧諸念為體。散謂非定。意識相應散慧。名為計
度分別。若定若散意識相應諸念。名為隨念分別。如是已說有尋伺等。十八界中幾有
所緣幾無所緣。幾有執受幾無執受。頌曰

 七心法界半  有所緣餘無 
 前八界及聲  無執受餘二 

  論曰。六識意界及法界攝諸心所法。名有所緣。能取境故。餘十色界及法界攝不
相應法。名無所緣。義准成故。如是已說有所緣等。十八界中九無執受。前七心界及
法界全。此八及聲皆無執受。所餘九界各通二門。謂有執受無執受故。眼等五根住現
在世名有執受。過去未來名無執受。色香味觸住現在世不離五根名有執受。若住現在
非不離根過去未來。名無執受。如在身內除與根合。髮毛爪齒大小便利洟唾血等。及
在身外地水等中色香味觸雖在現世而無執受。有執受者。此言何義。心心所法共所執
持攝為依處名有執受。損益展轉更相隨故。即諸世間說有覺觸。眾緣所觸覺樂等故。
與此相違名無執受。如是已說有執受等。十八界中幾大種性幾所造性。幾可積集幾非
積集。頌曰

 觸界中有二  餘九色所造 
 法一分亦然  十色可積集 

  論曰。觸界通二。謂大種及所造。大種有四。謂堅性等。所造有七。謂滑性等。
依大種生故名所造。餘九色界唯是所造。謂五色根色等四境。法界一分無表業色亦唯
所造。餘七心界法界一分。除無表色俱非二種。尊者覺天作如是說。十種色處唯大種
性。彼說不然。契經唯說堅等四相為大種故。此四大種唯觸攝故。非堅濕等眼等所取
。非色聲等身根所覺。是故彼說理定不然。又契經說。苾芻當知。眼謂內處四大種所
造淨色。有色無見有對。乃至身處廣說亦爾。苾芻當知。色謂外處四大種所造。有色
有見有對。聲謂外處四大種所造。有色無見有對。香味二處廣說亦爾。觸謂外處。是
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有色無見有對。如是經中唯說觸處攝四大種。分明顯示餘有色
處皆非大種。若爾何故。契經中言謂於眼肉團中若內各別堅性堅類。乃至廣說。彼說
不離眼根肉團有堅性等。無相違過。入胎經中。唯說六界為士夫者。為顯能成士夫本
事。非唯爾所。彼經復說六觸處故。又諸心所應非有故。亦不應執心所即心。以契經
言想受等心所法依止心故。又亦說有貪心等故。由此如前所說諸界大種所造差別義成
。如是已說大種性等。十八界中。五根五境十有色界。是可積集。極微聚故。義准餘
八非可積集。非極微故。如是已說可積集等。十八界中。幾能斫幾所斫。幾能燒幾所
燒。幾能稱幾所稱。頌曰

 謂唯外四界  能斫及所斫 
 亦所燒能稱  能燒所稱諍 

  論曰。色香味觸成斧薪等。此即名為能斫所斫。何法名斫。薪等色聚相逼續生。
斧等分隔令各續起。此法名斫。身等色根不名所斫。非可全斷令成二故。非身根等可
成二分。支分離身則無根故。又身根等亦非能斫。以淨妙故如珠寶光。如能斫所斫體
唯外四界。所燒能稱其體亦爾。謂唯外四界名所燒能稱。身等色根亦非二事。以淨妙
故如珠寶光。聲界總非。不相續故。能燒所稱有異諍論。謂或有說。能燒所稱體亦如
前。唯外四界。或復有說。唯有火界可名能燒。所稱唯重。如是已說能所斫等。十八
界中幾異熟生。幾所長養。幾等流性。幾有實事。幾一剎那。頌曰

 內五有熟養  聲無異熟生 
 八無礙等流  亦異熟生性 
 餘三實唯法  剎那唯後三 

  論曰。內五即是眼等五界。有異熟生及所長養無等流者。離異熟生及所長養無別
性故。異熟因所生名異熟生。如牛所駕車名曰牛車。略去中言故作是說。或所造業至
得果時變而能熟故名異熟。果從彼生名異熟生。彼所得果與因別類。而是所熟故名異
熟。或於因土假立果名。如於果上假立因名。如契經說。今六觸處。應知即是昔所造
業。飲食資助眠睡等持勝緣所益名所長養。有說。梵行亦能長養。此唯無損非別有益
。長養相續常能護持異熟相續。猶如外郭防援內城。聲有等流及所長養無異熟生。所
以者何。隨欲轉故。若爾不應施設論說善修遠離麁惡語故。感得大士梵音聲相。有說
。聲屬第三傳故。雖由彼生而非異熟。謂從彼業生諸大種。從諸大種緣擊發聲。有說
。聲屬第五傳故。雖由彼生而非異熟。謂彼業生異熟大種。從此傳生長養大種。此復
傳生等流大種。此乃生聲。若爾身受從業所生大種生故。應非異熟。若受如聲便違正
理。八無礙者。七心法界。此有等流異熟生性。同類遍行因所生者是等流性。若異熟
因所引生者名異熟生。諸無礙法無積集故非所長養。餘謂餘四色香味觸。皆通三種。
有異熟生。有所長養。有等流性。實唯法者。實謂無為。以堅實故。此法界攝故。唯
法界獨名有實。意法意識名為後三。於六三中最後說故。唯此三界有一剎那。謂初無
漏苦法忍品。非等流故名一剎那。此說究竟非等流者。餘有為法無非等流。苦法忍相
應心名意界意識界。餘俱起法名為法界。如是已說異熟生等。今應思擇。若有眼界先
不成就今得成就亦眼識耶。若眼識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亦眼界耶。如是等問。今應略
答。頌曰

 眼與眼識界  獨俱得非等 

  論曰。獨得者。謂或有眼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非眼識。謂生欲界漸得眼根。及無
色沒生二三四靜慮地時。或有眼識先不成就今得成就非眼界。謂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
現起。及從彼沒生下地時。俱得者。謂或有二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謂無色沒生於欲
界及梵世時。非者俱非。謂除前相。等謂若有成就眼界亦眼識耶。應作四句。第一句
者。謂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不起。第二句者。謂生欲界未得眼根及得已失。第三句者
。謂生欲界得眼不失。及生梵世若生二三四靜慮地正見色時。第四句者。謂除前相。
如是眼界與色界眼識與色界得成就等如理應思。為攝如是所未說義。是故頌中總復言
等。如是已說得成就等。十八界中幾內幾外。頌曰

 內十二眼等  色等六為外 

  論曰。六根六識十二名內。外謂所餘色等六境。我依名內。外謂此餘。我體既無
內外何有。我執依止故。假說心為我。故契經說

 由善調伏我  智者得生天 

  世尊餘處說調伏心。如契經言
 應善調伏心  心調能引樂 

  故但於心假說為我。眼等為此所依親近。故說名內。色等為此所緣踈遠。故說名
外。若爾六識應不名內。未至意位非心依故。至意位時不失六識界。未至意位亦非越
意相。若異此者。意界唯應在過去世六識唯在現在未來。便違自宗許十八界皆通三世
。又若未來現在六識無意界相過去意界亦應不立。相於三世無改易故。已說內外。十
八界中幾是同分。幾彼同分。頌曰

 法同分餘二  作不作自業 

  論曰。法同分者。謂一法界唯是同分。若境與識定為所緣。識於其中已生生法。
此所緣境說名同分。無一法界不於其中已正當生無邊意識。由諸聖者決定生心。觀一
切法皆為無我。彼除自體及俱有法。餘一切法皆為所緣。如是所除亦第二念心所緣境
。此二念心緣一切境無不周遍。是故法界恒名同分。餘二者。謂餘十七界皆有同分及
彼同分。何名同分彼同分耶。謂作自業不作自業。若作自業名為同分。不作自業名彼
同分。此中眼界於有見色已正當見名同分眼。如是廣說。乃至意界各於自境應說自用
。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說。彼同分眼但有四種。謂不見色已正當滅及不生法。西方諸
師說有五種。謂不生法復開為二。一有識屬。二無識屬。乃至身界應知亦然。意彼同
分唯不生法。色界為眼已正當見名同分色。彼同分色亦有四種。謂非眼見已正當滅及
不生法。廣說乃至觸界亦爾。各對自根應說自用。應知同分及彼同分。眼若於一是同
分。於餘一切亦同分。彼同分亦如是。廣說乃至意界亦爾。色即不然於見者是同分。
於不見者是彼同分。所以者何。色有是事。謂一所見亦多所見。如觀月舞相撲等色。
眼無是事。謂一眼根二能見色。眼不共故。依一相續建立同分及彼同分。色是共故。
依多相續建立同分及彼同分。如說色界聲香味觸應知亦爾。聲可如色。香味觸三至根
方取。是不共故。一取非餘。理應如眼等。不應如色說。雖有是理而容有共。所以者
何。香等三界於一及餘。皆有可生鼻等識義。眼等不然。故知色說。眼等六識同分彼
同分生不生法故。如意界說。云何同分彼同分義。根境識三更相交涉故名為分。或復
分者是己作用。或復分者是所生觸。同有此分故名同分。與此相違名彼同分。由非同
分與彼同分種類分同。名彼同分。已說同分及彼同分。十八界中幾見所斷。幾修所斷
。幾非所斷。頌曰

 十五唯修斷  後三界通三 
 不染非六生  色定非見斷 

  論曰。十五界者。謂十色界及五識界。唯修斷者。此十五界唯修所斷。後三界者
。意界法界及意識界。通三者。謂此後三界各通三種。八十八隨眠及彼俱有法并隨行
得。皆見所斷。諸餘有漏皆修所斷。一切無漏皆非所斷。豈不更有見所斷法。謂異生
性及招惡趣身語業等。此與聖道極相違故。雖爾此法非見所斷。略說彼相。謂不染法
。非六生色。定非見斷。其異生性是不染污無記性攝。已離欲者斷善根者猶成就故。
此異生性若見所斷。苦法忍位應是異生。六謂意處異此而生名非六生。是從眼等五根
生義。即五識等。色謂一切身語業等。前及此色。定非見斷。所以者何。非迷諦理親
發起故。如是已說見所斷等。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  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慧  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彼障諸色故 

  論曰。眼全是見。法界一分八種是見。餘皆非見。何等為八。謂身見等五染污見
。世間正見。有學正見。無學正見。於法界中此八是見。所餘非見。身見等五隨眠品
中時至當說。世間正見。謂意識相應善有漏慧。有學正見。謂有學身中諸無漏見。無
學正見。謂無學身中諸無漏見。譬如夜分晝分有雲無雲覩眾色像明昧有異。如是世間
諸見有染無染。學無學見。觀察法相明昧不同。何故世間正見唯意識相應。以五識俱
生慧不能決度故。審慮為先決度名見。五識俱慧無如是能。以無分別是故非見。准此
所餘染無染慧及諸餘法非見應知。若爾眼根不能決度。云何名見。以能明利觀照諸色
故亦名見。若眼見者餘識行時亦應名見。非一切眼皆能現見。誰能現見。謂同分眼與
識合位能見非餘。若爾則應彼能依識見色非眼。不爾眼識定非能見。所以者何。傳說
。不能觀障色故。現見壁等所障諸色則不能觀。若識見者識無對故。壁等不礙應見障
色。於被障色眼識不生。識既不生如何當見。眼識於彼何故不生。許眼見者眼有對故
於彼障色無見功能。識與所依一境轉故。可言於彼眼識不生。許識見者何緣不起。眼
豈如身根境合方取而言有對故不見彼耶。又頗胝迦瑠璃雲母水等所障云何得見。是故
不由眼有對故於彼障色無見功能。若爾所執眼識云何。若於是處光明無隔。於彼障色
眼識亦生。若於是處光明有隔。於彼障色眼識不生。識既不生故不能見。然經說眼能
見色者。是見所依故說能見。如彼經言意能識法。非意能識。以過去故。何者能識。
謂是意識。意是識依故說能識。或就所依說能依業。如世間說床座言聲。又如經言眼
所識色可愛可樂。然實非此可愛樂色是眼所識。又如經說。梵志當知。以眼為門唯為
見色。故知眼識依眼門見。亦不應言門即是見。豈容經說以眼為見唯為見色。若識能
見誰復了別。見與了別二用何異。以即見色名了色故。譬如少分慧名能見亦能簡擇。
如是少分識名能見亦能了別。有餘難言。若眼能見。眼是見者誰是見用。此言非難如
共許識是能了別。然無了者了用不同。見亦應爾。有餘復言。眼識能見。是見所依故
。眼亦名能見。如鳴所依故亦說鍾能鳴。若爾眼根識所依故應名能識。無如是失。世
間同許眼識是見。由彼生時說能見色不言識色。毘婆沙中亦作是說。若眼所得眼識所
受說名所見。是故但說眼名能見。不名能識。唯識現前說能識色。譬如說日名能作晝
。經部諸師有作是說。如何共聚楂掣虛空眼色等緣生於眼識。此等於見孰為能所。唯
法因果實無作用。為順世情假興言說。眼名能見。識名能了。智者於中不應封著。如
世尊說。方域言詞不應堅執。世俗名想不應固求。然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宗。說眼能見
耳能聞鼻能嗅舌能嘗身能覺意能了。於見色時。為一眼見。為二眼見。此無定准。頌

 或二眼俱時  見色分明故 

  論曰。阿毘達磨諸大論師咸言。或時二眼俱見。以開二眼見色分明。開一眼時不
分明故。又開一眼觸一眼時。便於現前見二月等。閉一觸一此事則無。是故或時二眼
俱見。非所依別識成二分。住無方故不同礙色。若此宗說眼見耳聞乃至意了。彼所取
境根正取時。為至不至。頌曰

 眼耳意根境  不至三相違 

  論曰。眼耳意根取非至境。謂眼能見遠處諸色。眼中藥等則不能觀。耳亦能聞遠
處聲響。逼耳根者則不能聞。若眼耳根唯取至境。則修定者應不修生天眼耳根。如鼻
根等。若眼能見不至色者。何故不能普見一切遠有障等不至諸色。如何磁石吸不至鐵
。非吸一切不至鐵耶。執見至境亦同此難。何故不能普見一切眼藥籌等至眼諸色。又
如鼻等能取至境。然不能取一切與根俱有香等。如是眼根雖見不至而非一切。耳根亦
爾。意無色故非能有至。有執。耳根通取至境及不至境。自耳中聲亦能聞故。所餘鼻
等三有色根。與上相違唯取至境。如何知鼻唯取至香。由斷息時不嗅香故。云何名至
。謂無間生。又諸極微為相觸不。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說不相觸。所以者何。若諸極
微遍體相觸。即有實物體相雜過。若觸一分成有分失。然諸極微更無細分。若爾何故
相擊發聲。但由極微無間生故。若許相觸擊石拊手體應相糅。不相觸者聚色相擊云何
不散。風界攝持故令不散。或有風界能有壞散。如劫壞時。或有風界能有成攝。如劫
成時。云何三根由無間生名取至境。即由無間名取至境。謂於中間都無片物。又和合
色許有分故相觸無失。由許此理。毘婆沙文義善成立。故彼問言。諸是觸物為是觸為
因故生。為非觸為因故生。諸非觸物為問亦爾。彼就此理為不定答。有時是觸為因生
於非觸。謂和合物正離散時。有時非觸為因生於是觸。謂離散物正和合時。有時是觸
為因生於是觸。謂和合物復和合時。有時非觸為因生於非觸。謂向遊塵同類相續。尊
者世友說。諸極微相觸即應住至後念。然大德說。一切極微實不相觸。但由無間假立
觸名。此大德意應可愛樂。若異此者是諸極微應有間隙。中間既空誰障其行許為有對
。又離極微無和合色。和合相觸即觸極微。如可變礙此亦應爾。又許極微若有方分。
觸與不觸皆應有分。若無方分設許相觸亦無斯過。又眼等根。為於自境唯取等量速疾
轉故如旋火輪見大山等。為於自境通取等量不等量耶。頌曰

 應知鼻等三  唯取等量境 

  論曰。前說至境鼻等三根。應知唯能取等量境。如根微量境微亦然。相稱合生鼻
等識故。眼耳不定。謂眼於色有時取小如見毛端。有時取大如暫開目見大山等。有時
取等如見蒲桃。如是耳根聽蚊雷等所發種種小大音聲。隨其所應小大等量。意無質礙
。不可辯其形量差別。云何眼等諸根極微安布差別。眼根極微在眼星上傍布而住。如
香荾花。清澈映覆令無分散。有說。重累如丸而住。體清澈故。如頗胝迦不相障礙。
耳根極微居耳穴內旋環而住。如卷樺皮。鼻根極微居鼻頞內背上面下。如雙爪甲。此
初三根橫作行度處無高下。如冠花鬘。舌根極微布在舌上。形如半月。傳說。舌中如
毛端量非為舌根極微所遍。身根極微遍住身分。如身形量。女根極微形如鼓 。男根
極微形如指 。眼根極微有時一切皆是同分。有時一切皆彼同分。有時一分是彼同分
餘是同分。乃至舌根極微亦爾。身根極微定無一切皆是同分。乃至極熱捺落迦中猛焰
纏身。猶有無量身根極微是彼同分。傳說。身根設遍發識身應散壞。以無根境各一極
微為所依緣能發身識。五識決定積集多微。方成所依所緣性故。即由此理亦說極微名
無見體。不可見故。如前所說。識有六種。謂眼識界乃至意識。為如五識唯緣現在意
識通緣三世非世。如是諸識依亦爾耶。不爾云何。頌曰

 後依唯過去  五識依或俱 

  論曰。意識唯依無間滅意。眼等五識所依或俱。或言表此亦依過去。眼是眼識俱
生所依。如是乃至身是身識俱生所依。同現世故。無間滅意是過去依。此五識身所依
各二。謂眼等五是別所依。意根為五通所依性。故如是說。若是眼識所依性者。即是
眼識等無間緣耶。設是眼識等無間緣者。復是眼識所依性耶。應作四句。第一句謂俱
生眼根。第二句謂無間滅心所法界。第三句謂過去意根。第四句謂除所說法。乃至身
識亦爾。各各應說自根。意識應作順前句答。謂是意識所依性者。定是意識等無間緣
。有是意識等無間緣非與意識為所依性。謂無間滅心所法界。何因識起俱託二緣。得
所依名在根非境。頌曰

 隨根變識異  故眼等名依 

  論曰。眼等即是眼等六界。由眼等根有轉變故。諸識轉異。隨根增損識明昧故。
非色等變令識有異。以識隨根不隨境故。依名唯在眼等非餘。何緣色等正是所識。而
名眼識乃至意識不名色識乃至法識。頌曰

 彼及不共因  故隨根說識 

  論曰。彼謂前說眼等名依。根是依故隨根說識。及不共者。謂眼唯自眼識所依。
色亦通為他身眼識及通自他意識所取。乃至身觸應知亦爾。由所依勝及不共因故。識
得名隨根非境。如名鼓聲及麥牙等。隨身所住眼見色時。身眼色識地為同不。應言此
四或異或同。謂生欲界。若以自地眼見自地色。四皆自地。若以初靜慮眼見欲界色。
身色欲界眼識初定。見初定色。身屬欲界三屬初定。若以二靜慮眼見欲界色。身色欲
界眼屬二定識屬初定。見初定色。身屬欲界眼屬二定色識初定。見二定色。身屬欲界
眼色二定識屬初定。如是若以三四靜慮地眼。見下地色或自地色。如理應思。生初靜
慮。若以自地眼見自地色。四皆同地。見欲界色。三屬初定色屬欲界。若以二靜慮眼
見初定色。三屬初定眼屬二定。見欲界色。身識初定色屬欲界眼屬二定。見二定色。
身識初定眼色二定。如是若以三四靜慮地眼。見自地色或下上色。如理應思。如是生
二三四靜慮。以自他地眼。見自他地色。如理應思。餘界亦應如是分別。今當略辯此
決定相。頌曰

 眼不下於身  色識非上眼 
 色於識一切  二於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  次三皆自地 
 身識自下地  意不定應知 

  論曰。身眼色三皆通五地。謂在欲界四靜慮中。眼識唯在欲界初定。此中眼根望
身生地或等或上終不居下。色識望眼等下非上。下眼不能見上色故。上識不依下地眼
故。色望於識通等上下。色識於身如色於識。廣說耳界應知如眼。謂耳不下於身。聲
識非上耳。聲於識一切。二於身亦然隨其所應廣如眼釋。鼻舌身三總皆自地。於中別
者。謂身與觸其地必同。識望觸身或自或下。自謂若生欲界初定。生上三定謂之為下
。應知意界四事不定。謂意有時與身識法四皆同地。有時上下。身唯五地。三通一切
。於遊等至及受生時。隨其所應或同或異。如後定品當廣分別。為捨繁文故今未辯。
前後再述用少功多。傍論已周。應辯正論。今當思擇。十八界中誰六識內幾識所識。
幾常幾無常。幾根幾非根。頌曰

 五外二所識  常法界無為 
 法一分是根  并內界十二 

  論曰。十八界中。色等五界如其次第眼等五識各一所識。又總皆是意識所識。如
是五界各六識中二識所識。由此准知。餘十三界一切唯是意識所識。非五識身所緣境
故。十八界中無有一界全是常者。唯法一分無為是常。義准。無常法餘餘界。又經中
說二十二根。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
勤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阿毘達磨諸大論師。皆越經中六處次第
。於命根後方說意根。有所緣故。如是所說二十二根。十八界中內十二界法一分攝。
法一分者。命等十一後三一分。法界攝故。內十二者。眼等五根如自名攝。意根通是
七心界攝。後三一分意意識攝。女根男根即是身界一分所攝。如後當辯。義准。所餘
色等五界法界一分皆體非根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三

分別根品第二之一

  如是因界已列諸根。即於此中根是何義。最勝自在光顯名根。由此總成根增上義
。此增上義誰望於誰。頌曰

 傳說五於四  四根於二種 
 五八染淨中  各別為增上 

  論曰。眼等五根各於四事能為增上。一莊嚴身。二導養身。三生識等。四不共事
。且眼耳根莊嚴身者。謂若盲聾身醜陋故。導養身者。謂因見聞避險難故。生識等者
。謂發二識及相應故。不共事者。謂能見色聞聲別故。鼻舌身根莊嚴身者。如眼耳說
。導養身者。謂於段食能受用故。生識等者。謂發三識及相應故。不共事者。謂嗅甞
覺香味觸故。女男命意。各於二事能為增上。且女男根二增上者。一有情異。二分別
異。有情異者。由此二根令諸有情女男類別。分別異者。由此二根形相言音乳房等別
。有說。此於染淨增上故言於二。所以者何。本性損壞扇搋半擇及二形人無不律儀無
間斷善諸雜染法。亦無律儀得果離染諸清淨法。命根二者。謂於眾同分能續及能持。
意根二者。謂能續後有及自在隨行。能續後有者。如契經言。時健達縛於一心內隨一
現前。謂或愛俱。或恚俱等。自在隨行者。如契經言

 心能導世間  心能遍攝受 
 如是心一法  皆自在隨行 

  樂等五受。信等八根。於染淨中如次增上。樂等五受染增上者。貪等隨眠所隨增
故。信等八根淨增上者。諸清淨法隨生長故。有餘師說。樂等於淨亦為增上。如契經
說。樂故心定。苦為信依。亦出離依喜及憂捨。毘婆沙師傳說如此。有餘師說。能導
養身非眼等用。是識增上。識了方能避於險難。受段食故。見色等用亦非異識。故不
共事於眼等根。不可立為別增上用。故非由此眼等成根。若爾云何。頌曰

 了自境增上  總立於六根 
 從身立二根  女男性增上 
 於同住雜染  清淨增上故 
 應知命五受  信等立為根 
 未當知已知  具知根亦爾 
 於得後後道  涅槃等增上 

  論曰。了自境者。謂六識身。眼等五根於能了別各別境識有增上用。第六意根於
能了別一切境識有增上用。故眼等六各立為根。豈不色等於能了識亦有增上應立為根
。境於識中無增上用。夫增上用謂勝自在。眼於所發了色識中最勝自在故名增上。於
了眾色為通因故。識隨眼根有明昧故。色則不然。二相違故。乃至意根於法亦爾。從
身復立女男根者。女男性中有增上故。女男根體不離身根。身一分中立此名故。如其
次第。女男身中。此女男根有增上用。此處少異餘處身根。故從身根別立為二。女身
形類音聲作業志樂差別。名為女性。男身形類音聲作業志樂不同。名為男性。二性差
別由女男根故說女男根於二性增上。於眾同分住中命根有增上用。於雜染中樂等五受
有增上用。所以者何。由契經說於樂受貪隨增。於苦受瞋隨增。於不苦不樂受無明隨
增故。於清淨中信等五根有增上用。所以者何。由此勢力伏諸煩惱引聖道故。言應知
者。勸許一一各能為根。三無漏根於得後後道涅槃等有增上用。言亦爾者。類顯一一
各能為根。謂未知當知根於得已知根道有增上用。已知根於得具知根道有增上用。具
知根於得涅槃有增上用。非心未解脫能般涅槃故。等言為顯復有異門。云何異門。謂
見所斷煩惱滅中。未知當知根有增上用。於修所斷煩惱滅中。已知根有增上用。於現
法樂住中。具知根有增上用。由此能領受解脫喜樂故。若增上故立為根者。無明等性
應立為根。無明等因於行等果。各各別有增上用故。又語具等應立為根。語具手足大
小便處。於語執行棄樂事中。如其次第有增上故。如是等事不應立根。由所許根有如
是相。頌曰

 心所依此別  此住此雜染 
 此資糧此淨  由此量立根 

  論曰。心所依者。眼等六根。此內六處是有情本。此相差別由女男根。復由命根
此一期住。此成雜染由五受根。此淨資糧由信等五。此成清淨由後三根。由此立根事
皆究竟。是故不應許無明等及語具等亦立為根。彼無此中增上用故。復有餘師別說根
相。頌曰

 或流轉所依  及生住受用 
 建立前十四  還滅後亦然 

  論曰。或言顯此是餘師意。約流轉還滅立二十二根。流轉所依謂眼等六。生由女
男從彼生故。住由命根仗彼住故。受用由五受因彼領納故。約此建立前十四根。還滅
位中即約此四義類別故立後八根。還滅所依謂信等五。於三無漏由初故生。由次故住
。由後受用。根量由此無減無增。即由此緣經立次第。不應語具於語為根。待學差別
語方成故。手足不應於執行事各立為根。無異性故。謂即手足異處異相差別生時名執
行故。又離手足亦有執行。如腹行類。是故手足不可於彼建立為根。出大便處於能棄
事不應立根。重物於空遍墮落故。又由風力引令出故。出小便處於生樂事不應立根。
即女男根起此樂故。又諸喉齒眼瞼支節應立為根。於能吞嚼開閉屈申有力用故。或一
切因於自所作有力用故皆應立根。彼雖有用非增上故不立根者。此語具等亦非增上不
應立根。此中眼等乃至男根如前已說。命根體是不相應故。不相應中自當廣辯。信等
體是心所法故。心所法中亦當廣辯。樂等五受三無漏根。更無辯處故今應釋。頌曰

 身不悅名苦  即此悅名樂 
 及三定心悅  餘處此名喜 
 心不悅名憂  中捨二無別 
 見修無學道  依九立三根 

  論曰。身謂身受。依身起故。即五識相應受。言不悅是損惱義。於身受內能損惱
者名為苦根。所言悅者是攝益義。即身受內能攝益者名為樂根。及第三定心相應受能
攝益者亦名樂根。第三定中無有身受。五識無故心悅名樂。即此心悅除第三定。於下
三地名為喜根。第三靜慮心悅安靜離喜貪故唯名樂根。下三地中心悅麁動有喜貪故唯
名喜根。意識相應能損惱受。是心不悅名曰憂根。中謂非悅非不悅即是不苦不樂受。
此處中受名為捨根。如是捨根為是身受為是心受。應言通二。何因此二總立一根。此
受在身心同無分別故。在心苦樂多分別生。在身不然。隨境力故。阿羅漢等亦如是生
故。此立根身心各別。捨無分別任運而生。是故立根身心合一。又苦樂受在身在心為
損為益。其相各異故別立根。捨在身心同無分別。非損非益其相無異。故總立根。意
樂喜捨信等五根。如是九根在於三道。如次建立三無漏根。謂在見道依意等九立未知
當知根。若在修道即依此九立已知根。在無學道亦依此九立具知根。如是三名因何而
立。謂在見道有未曾知當知行轉故。說彼名未知當知。若在修道無未曾知。但為斷除
餘隨眠故。即於彼境復數了知。是故說彼名為已知。在無學道知己已知故名為知。有
此知者名為具知。或習此知已成性者名為具知。謂得盡智無生智故如實自知。我遍知
苦不復遍知。乃至廣說。彼所有根名為未知當知根等。如是已釋根體不同。當辯諸門
義類差別。此二十二根中幾有漏幾無漏。頌曰

 唯無漏後三  有色命憂苦 
 當知唯有漏  通二餘九根 

  論曰。次前所說最後三根體唯無漏。是無垢義。垢之與漏名異體同。七有色根及
命憂苦一向有漏。七有色者。眼等五根及女男根。色蘊攝故。意樂喜捨信等五根。此
九皆通有漏無漏。有餘師說。信等五根亦唯無漏。故世尊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
說彼住外異生品。此非誠證。依無漏根說此言故。云何知然。先依無漏信等五根。建
立諸聖位差別已說此言故。或諸異生略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不斷善根。外謂善根
已斷。依外異生作如是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又契經說。有諸
有情處在世間。或生或長。有上中下諸根差別。是佛猶未轉法輪時。故知信等亦通有
漏。又世尊說。我若於此信等五根。未如實知是集沒味過患出離。未能超此天人世間
及魔梵等。乃至未能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乃至廣說。非無漏法可作如是品類觀察故。
信等五根通有漏無漏。如是已說有漏無漏。二十二根中幾是異熟幾非異熟。頌曰

 命唯是異熟  憂及後八非 
 色意餘四受  一一皆通二 

  論曰。唯一命根定是異熟。若如是者。諸阿羅漢留多壽行此即命根。如是命根誰
之異熟。如本論說。云何苾芻留多壽行。謂阿羅漢成就神通得心自在。若於僧眾若於
別人以諸命緣衣鉢等物隨分布施。施已發願。即入第四邊際靜慮。從定起已心念口言
。諸我能感富異熟業。願皆轉招壽異熟果。時彼能感富異熟業。則皆轉招壽異熟果。
復有欲令引取宿業殘異熟果。彼說前生曾所受業有殘異熟。由今所修邊際定力引取受
用。云何苾芻捨多壽行。謂阿羅漢成就神通得心自在。於僧眾等如前布施。施已發願
。即入第四邊際靜慮。從定起已心念口言。諸我能感壽異熟業。願皆轉招富異熟果。
時彼能感壽異熟業。則皆轉招富異熟果。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彼起第四邊際定力引色
界大種令身中現前。而彼大種或順壽行或違壽行。由此因緣或留壽行或捨壽行。應如
是說。彼阿羅漢由此自在三摩地力轉去曾得宿業所生諸根大種住時勢分。引取未曾定
力所起諸根大種住時勢分。故此命根非是異熟。所餘一切皆是異熟。因論生論。彼阿
羅漢有何因緣留多壽行。謂為利益安樂他故。或為聖教久住世故。觀知自身壽行將盡
。觀他無此二種堪能。復何因緣捨多壽行。彼阿羅漢自觀住世於他利益安樂事少。或
為病等苦逼自身。如有頌言

 梵行妙成立  聖道已善修 
 壽盡時歡喜  猶如捨眾病 

  此中應知。依何處所誰能如是留捨壽行。謂三洲人女男相續。不時解脫得邊際定
諸阿羅漢。由彼身中有自在定無煩惱故。經說。世尊留多命行捨多壽行。命壽何別。
有言。無別。如本論言。云何命根。謂三界壽。有餘師說。先世業果名為壽行。現在
業果名為命行。有說。由此眾同分住名為壽行。由此暫住名為命行。多言為顯留捨多
念命行壽行非一剎那。命行壽行有留捨故。有說。此言為遮有一命壽實體經多時住。
有說。此言為顯無一實命壽體。但於多行假立如是命壽二名。若謂不然。不應言行。
世尊何故捨多壽行留多命行。為顯於死得自在故捨多壽行。為顯於活得自在故留多命
行。唯留三月不增減者。越此更無所化事故。減此利生不究竟故。又為成立先自稱言
我善修行四神足故。欲住一劫或一劫餘。如心所期則便能住。毘婆沙師作如是說。顯
今能伏蘊死二魔。世尊先於菩提樹下。已伏天魔煩惱魔故。傍論已竟。正論應辯。憂
根及後信等八根皆非異熟。是有記故。餘皆通二。義准已成。謂七色意根除憂餘四受
十二一一皆通二類。七有色根若所長養則非異熟。餘皆異熟。意及四受若善染污。若
威儀路及工巧處。并能變化。隨其所應亦非異熟。餘皆異熟。若說憂根非異熟者。此
經所說當云何通。如契經言。有三種業。順喜受業。順憂受業。順捨受業。依受相應
言順無過。謂業與憂相應故名順憂受業。如觸與樂相應說名順樂受觸。若爾順喜順捨
受業亦應如是。一經說故。隨汝所欲於我無違。異熟相應理皆無失。無逃難處。作此
通經理實何因。憂非異熟。以憂分別差別所生。止息亦然。異熟不爾。若爾喜根應非
異熟。亦由分別生及止息故。若許憂根是異熟者。造無間業已因即生憂。此業爾時應
名果已熟。亦應如是徵難喜根。若許喜根是異熟者。造勝福業已因即生喜。此業爾時
應名果已熟。毘婆沙師咸作是說。已離欲者無憂根故。異熟不然故非異熟。若爾應說
離欲有情異熟喜根何相知有。隨彼有相此相亦然。謂善喜根此位容有。無記異熟應類
非無。於此位中憂一切種無容有故定非異熟。眼等八根。若在善趣是善異熟。若在惡
趣是惡異熟。意根隨在善趣惡趣。是俱異熟。喜樂捨根隨在何趣是善異熟。苦根隨在
善趣惡趣是惡異熟。於善趣中有二形者唯根處所。不善業招善趣色根。善業引故。如
是已說是異熟等。二十二根中幾有異熟幾無異熟。頌曰

 憂定有異熟  前八後三無 
 意餘受信等  一一皆通二 

  論曰。如前所諍憂根。當知定有異熟。依唯越義頌說定聲。謂顯憂根唯有異熟兼
具二義故越次說。具二義者。憂非無記。強思起故。亦非無漏。唯散地故。由此越次
先說憂根定有異熟。眼等前八及最後三定無異熟。八無記故。三無漏故。餘皆通二。
義准已成。謂意根餘四受信等言等取精進等四根。此十一一皆通二類。意樂喜捨若不
善善有漏有異熟。若無記無漏無異熟。苦根若善不善有異熟。若無記無異熟。信等五
根若有漏有異熟。若無漏無異熟。如是已說有異熟等。二十二根中幾善幾不善幾無記
。頌曰

 唯善後八根  憂通善不善 
 意餘受三種  前八唯無記 

  論曰。信等八根一向是善。數次雖居後乘前故先說。憂根唯通善不善性。意及餘
受一一通三。眼等八根唯無記性。如是已說善不善等。二十二根中。幾欲界繫。幾色
界繫。幾無色界繫。頌曰

 欲色無色界  如次除後三 
 兼女男憂苦  并除色喜樂 

  論曰。欲界除後三無漏根。由彼三根唯不繫故。准知欲界繫唯有十九根。色界如
前。除三無漏兼除男女憂苦四根。准知十五根亦通色界繫。除女男者。色界已離婬欲
法故。由女男根身醜陋故。若爾何故說彼為男。於何處說。契經中說。如契經言。無
處無容女身為梵。有處有容男身為梵。別有男相。謂欲界中男身所有。無苦根者身淨
妙故。又彼無有不善法故。無憂根者由奢摩他潤相續故。又彼定無惱害事故。無色如
前。除三無漏女男憂苦。并除五色及喜樂根。准知餘八根通無色界繫。謂意命捨信等
五根。如是已說欲界繫等。二十二根中。幾見所斷。幾修所斷。幾非所斷。頌曰

 意三受通三  憂見修所斷 
 九唯修所斷  五修非三非 

  論曰。意喜樂捨一一通三。皆通見修非所斷故。憂根唯通見修所斷。非無漏故。
七色命苦唯修所斷。不染污故。非六生故。皆有漏故。信等五根或修所斷。或非所斷
。非染污故。皆通有漏及無漏故。最後三根唯非所斷。皆無漏故。非無過法是所斷故
。已說諸門義類差別。何界初得幾異熟根。頌曰

 欲胎卵濕生  初得二異熟 
 化生六七八  色六上唯命 

  論曰。欲胎卵濕生初受生位。唯得身與命二異熟根。由此三生根漸起故。彼何不
得意捨二根。此續生時定染污故。化生初位得六七八。謂無形者初得六根。如劫初時
。何等為六。所謂眼耳鼻舌身命。若一形者初得七根。如諸天等。若二形者初得八根
。豈有二形受化生者。惡趣容有二形化生。說欲界中初得根已。今次當說色無色界。
欲界欲勝故但言欲。色界色勝故但言色。契經亦言。寂靜解脫過色無色。色界初得六
異熟根。如欲化生無形者說。上唯命者。謂無色界定勝生勝故說上言。無色界中最初
所得異熟根者。唯命非餘。說異熟根最初得已。何界死位幾根後滅。頌曰

 正死滅諸根  無色三色八 
 欲頓十九八  漸四善增五 

  論曰。在無色界將命終時。命意捨三於最後滅。若在色界將命終時。即前三根及
眼等五。如是八種於最後滅。一切化生必具諸根而生死故。若在欲界頓命終時。十九
八根於最後滅。謂二形者後滅十根即女男根并前八種。若一形者後滅九根。於女男中
隨除一種。若無形者後滅八根。謂無女男唯有前八。如是所說依頓命終。若漸命終後
唯捨四。謂在欲界漸命終時。身命意捨於最後滅。此四必無前後滅義。如是所說。應
知但依染無記心而命終者。若在三界善心死時。信等五根必皆具有。故於前說一切位
中。其數皆應加信等五。謂於無色增至八根。乃至欲界漸終至九。中間多少如理應知
。分別根中一切根法皆應思擇。二十二根幾能證得何沙門果。頌曰

 九得邊二果  七八九中二 
 十一阿羅漢  依一容有說 

  論曰。邊謂預流阿羅漢果。於沙門果居初後故。中謂一來及不還果。此觀初後在
中間故。初預流果由九根得。謂意及捨信等五根未知當知已知為九未知根在無間道。
已知根在解脫道。此二相資得最初果。如其次第。於離繫得能為引因依因性故。阿羅
漢果亦九根得。謂意信等五已知具知及喜樂捨中隨一為九。已知根在無間道。具知根
在解脫道。此二相資得最後果。如其次第。於離繫得能為引因依因性故。中間二果隨
其所應各為七八九根所得。所以者何。且一來果次第證者。依世間道由七根得。謂意
及捨信等五根。依出世道由八根得。謂即前七根已知根第八。倍離欲貪超越證者。如
預流果由九根得。若不還果次第證者。依世間道由七根得。依出世道由八根得。如前
次第得一來果。全離欲貪超越證者。由九根得。如前超越得一來果。總說雖然而有差
別。謂此依地有差別故。樂喜捨中可隨取一。前果超越唯一捨根。又次第證不還果者
。若於第九解脫道中入根本地依世間道由八根得。彼無間道捨受相應。解脫道中復有
喜受。此二相資得第三果。於離繫得二因如前。依出世道由九根得。八根如前已知第
九。無間解脫此俱有故。豈不根本阿毘達磨。問由幾根得阿羅漢。答十一根。云何乃
言由九根得。實得第四但由九根。而本論言十一根者。依一身中容有故說。謂容有一
補特伽羅從無學位數數退已。由樂喜捨隨一現前。數復證得阿羅漢果。由斯本論說十
一根。然無一時三受俱起。是故今說定由九根。於不還果中何不如是說。以無樂根證
不還果。而於後時得有退義。亦無退已。由樂復得非先離欲超證第三有還退義。此離
欲果二道所得極堅牢故。今應思擇。成就何根。彼諸根中幾定成就。頌曰

 成就命意捨  各定成就三 
 若成就樂身  各定成就四 
 成眼等及喜  各定成五根 
 若成就苦根  彼定成就七 
 若成女男憂  信等各成八 
 二無漏十一  初無漏十三 

  論曰。命意捨中隨成就一。彼定成就如是三根。非此三中隨有所闕。可有成就所
餘根者。除此三根餘皆不定。謂或成就或不成就。此中眼耳鼻舌四根。生無色界定不
成就。若生欲界未得已失亦不成就。身根唯有生無色界定不成就。女男二根生上二界
定不成就。若生欲界未得已失亦不成就。樂根異生生第四定及無色界定不成就。喜根
異生生三四定及無色界定不成就。苦根若生色無色界定不成就。憂根一切離欲貪者定
不成就。信等五根善根斷者定不成就。初無漏根一切異生及已住果定不成就。次無漏
根一切異生見道無學定不成就。後無漏根一切異生及有學位定不成就。於非遮位應知
如前所說諸根皆定成就。若成樂根定成就四。謂命意捨及此樂根。若成身根亦定成四
。謂命意捨及此身根。若成眼根定成就五。謂命意捨身根眼根。耳鼻舌根應知亦五。
前四如眼。第五自根。若成喜根亦定成五。謂命意捨樂根喜根。第二靜慮地生未得第
三靜慮。捨下未得上。此成何樂根。當言成就第三靜慮染污樂根。餘未得故。若成苦
根定成就七。謂身命意四受。除憂。若成女根定成就八。七如苦說。第八女根。若成
男根亦定成八。七如苦說。第八男根。若成憂根亦定成八。七如苦說。第八憂根。若
成信等亦各成八。謂命意捨信等五根。若成具知根定成就十一。謂命與意樂喜捨根信
等五根及具知根。若成已知根亦定成十一。十根如上及已知根。若成未知根定成就十
三。謂身命意苦樂喜捨信等五根及未知根。諸極少者成就幾根。頌曰

 極少八無善  成受身命意 
 愚生無色界  成善命意捨

 
  論曰。已斷善根名為無善。彼若極少成就八根。謂五受根及身命意。受謂能受。
能領納故。或是受性故名為受。如圓滿性立圓滿名。如斷善根極少成八。愚生無色亦
成八根。愚謂異生。未見諦故。何等為八。謂信等五命意捨根。信等五根。一向善故
總名為善。若爾應攝三無漏根。不爾此中依八根故。又說愚生無色界故。諸極多者成
就幾根。頌曰

 極多成十九  二形除三淨 
 聖者未離欲  除二淨一形 

  論曰。諸二形者具眼等根。除三無漏成餘十九。無漏名淨。離二縛故。二形必是
欲界異生。未離欲貪故有十九。唯此具十九為更有耶。聖者未離欲亦具十九。謂聖有
學未離欲貪成就極多亦具十九。除二無漏及除一形。若住見道。除已知根及具知根。
若住修道。除未知根及具知根。女男二根隨除一種。以諸聖者無二形故。因分別界根
非根差別。乘茲廣辯二十二根竟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四

分別根品第二之二

  今應思擇。一切有為如相不同。生亦各異。為有諸法決定俱生。有定俱生。謂一
切法略有五品。一色。二心。三心所。四心不相應行。五無為。無為無生此中不說。
今先辯色決定俱生。頌曰

 欲微聚無聲  無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餘根 

  論曰。色聚極細立微聚名。為顯更無細於此者。此在欲界無聲無根。八事俱生隨
一不減。云何八事。謂四大種及四所造色香味觸。無聲有根諸極微聚。此俱生事或九
或十。有身根聚九事俱生。八事如前。身為第九。有餘根聚十事俱生。九事如前加眼
等一。眼耳鼻舌必不離身。展轉相望處各別故。於前諸聚若有聲生。如次數增九十十
一。以有聲處不離根生。謂有執受大種因起。若四大種不相離生。於諸聚中堅濕煖動
。云何隨一可得非餘。於彼聚中勢用增者明了可得。餘體非無。如覺針鋒與籌合觸。
如甞鹽味與麨合味。云何於彼知亦有餘。由有攝熟長持業故。有說。遇緣堅等便有流
等相故。如水聚中由極冷故有煖相起。雖不相離而冷用增。如受及聲用有勝劣。有餘
師說。於此聚中餘有種子未有體相故。契經說。於木聚中有種種界。界謂種子。如何
風中知有顯色。此義可信。不可比知。或所合香現可取故。香與顯色不相離故。前說
色界香味並無故。彼無聲有六七八。有聲有七八九俱生。此可准知故不別說。此中言
事為依體說。為依處說。若爾何過。二俱有過。若依體說。八九十等便為太少。由諸
微聚必有形色有多極微共積集故。重性輕性定隨有一。滑性澁性隨一亦然。或處有冷
有飢有渴。是則所言有太少過。若依處說。八九十等便為太多。由四大種觸處攝故。
應說四等。是則所言有太多失。二俱無過。應知此中所言事者。一分依體說。謂所依
大種。一分依處說。謂能依造色。若爾大種事應成多。造色各別依一四大種故。應知
此中依體類說。諸四大種類無別故。何用分別如是語為。語隨欲生。義應思擇。如是
已辯色定俱生。餘定俱生今次當辯。頌曰

 心心所必俱  諸行相或得 

  論曰。心與心所必定俱生。隨闕一時餘則不起。諸行即是一切有為。謂色心心所
心不相應行。前必俱言流至於此。謂色心等諸行生時。必與有為四相俱起。言或得者
。謂諸行內唯有情法與得俱生。餘法不然。是故言或。向言心所。何者是邪。頌曰

 心所且有五  大地法等異 

  論曰。諸心所法且有五品。何等為五。一大地法。二大善地法。三大煩惱地法。
四大不善地法。五小煩惱地法。地謂行處。若此是彼所行處。即說此為彼法地。大法
地故名為大地。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名大地法。謂法恒於一切心有。彼法是何。頌曰

 受想思觸欲  慧念與作意 
 勝解三摩地  遍於一切心 

  論曰。傳說。如是所列十法。諸心剎那和合遍有。此中受謂三種領納苦樂俱非有
差別故。想謂於境取差別相。思謂能令心有造作。觸謂根境識和合生。能有觸對。欲
謂希求所作事業。慧謂於法能有簡擇。念謂於緣明記不忘。作意謂能令心警覺。勝解
謂能於境印可。三摩地謂心一境性。諸心心所異相微細。一一相續分別尚難。況一剎
那俱時而有。有色諸藥色根所取。其味差別尚難了知。況無色法唯覺慧取。如是已說
十大地法。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謂法恒於諸善心有
。彼法是何。頌曰

 信及不放逸  輕安捨慚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論曰。如是諸法唯遍善心。此中信者。令心澄淨。有說。於諦實業果中現前忍許
故名為信。不放逸者。修諸善法離諸不善法。復何名修。謂此於善專注為性。餘部經
中有如是釋。能守護心名不放逸。輕安者。謂心堪任性。豈無經亦說有身輕安耶。雖
非無說。此如身受應知亦爾。如何可立此為覺支。應知此中身輕安者身堪任性。復如
何說此為覺支。能順覺支故無有失。以身輕安能引覺支心輕安故。於餘亦見有是說耶
。有如經說。喜及順喜法名喜覺支。瞋及瞋因緣名瞋恚蓋。正見正思惟正勤名慧蘊。
思惟及勤雖非慧性隨順慧故亦得慧名。故身輕安順覺支故得名無失。心平等性無警覺
性說名為捨。如何可說於一心中有警覺性無警覺性。作意與捨二相應起。豈不前說諸
心心所其相微細難可了知。有雖難了由審推度而復可知。此最難知。謂相違背而不乖
反。此有警覺於餘則無。二既懸殊有何乖反。若爾不應同緣一境。或應一切皆互相應
。如是種類所餘諸法此中應求。如彼理趣。今於此中應知亦爾。慚愧二種如後當釋。
二根者。謂無貪無瞋無癡善根慧為性故。前已說在大地法中。不重說為大善地法。言
不害者。謂無損惱。勤謂令心勇悍為性。如是已說大善地法。大煩惱法地名大煩惱地
。此中若法大煩惱地所有名大煩惱地法。謂法恒於染污心有。彼法是何。頌曰

 癡逸怠不信  惛掉恒唯染 

  論曰。此中癡者。所謂愚癡。即是無明無智無顯。逸謂放逸。不修諸善。是修諸
善所對治法。怠謂懈怠心不勇悍。是前所說勤所對治。不信者謂心不澄淨。是前所說
信所對治。惛謂惛沈。對法中說。云何惛沈。謂身重性心重性。身無堪任性心無堪任
性。身惛沈性心惛沈性。是名惛沈。此是心所。如何名身。如身受言。故亦無失。掉
謂掉舉令心不靜。唯有如是六種。名大煩惱地法。豈不根本阿毘達磨中說有十種大煩
惱地法。又於彼論不說惛沈。何者十。謂不信懈怠失念心亂無明不正知非理作意邪勝
解掉舉放逸。天愛。汝今但知言至不閑意旨。意旨者何。謂失念心亂不正知非理作意
邪勝解。已說彼在大地法中。不應重立為大煩惱地法。如無癡善根慧為體故非大善地
法。彼亦應爾。即染污念名為失念。染污等持名為心亂。諸染污慧名不正知。染污作
意勝解名為非理作意及邪勝解故說。若是大地法亦大煩惱地法耶。應作四句。第一句
謂受想思觸欲。第二句謂不信懈怠無明掉舉放逸。第三句謂如前說。念等五法。第四
句謂除前相。有執。邪等持非即是心亂。彼作四句。與此不同。又許惛沈通與一切煩
惱相應。不說在大煩惱地法。於誰有過。有作是言。應說在此。而不說者順等持故。
彼謂諸有惛沈行者速發等持。非掉舉行。誰惛沈行非掉舉行。誰掉舉行非惛沈行。此
二未嘗不俱行故。雖爾應知隨增說行。雖知說行隨用偏增。而依有體建立地法。故此
地法唯六義成。此唯遍染心俱起非餘故。如是已說大煩惱地法。大不善法地名大不善
地。此中若法大不善地所有名大不善地法。謂法恒於不善心有。彼法是何。頌曰

 唯遍不善心  無慚及無愧 

  論曰。唯二心所但與一切不善心俱。謂無慚愧。故唯二種名此地法。此二法相如
後當辯。如是已說大不善地法。小煩惱法地名小煩惱地。此中若法小煩惱地所有名小
煩惱地法。謂法少分染污心俱。彼法是何。頌曰

 忿覆慳嫉惱  害恨諂誑憍 
 如是類名為  小煩惱地法 

  論曰。如是類法唯修所斷。意識地起。無明相應。各別現行。故名為小煩惱地法
。此法如後隨煩惱中當廣分別。如是已說五品心所。復有此餘不定心所。惡作睡眠尋
伺等法。此中應說。於何心品有幾心所決定俱生。頌曰

 欲有尋伺故  於善心品中 
 二十二心所  有時增惡作 
 於不善不共  見俱唯二十 
 四煩惱忿等  惡作二十一 
 有覆有十八  無覆許十二 
 睡眠遍不違  若有皆增一 

  論曰。且欲界中心品有五。謂善唯一。不善有二。謂不共無明相應。及餘煩惱等
相應。無記有二。謂有覆無記及無覆無記。然欲界心定有尋伺故。善心品必二十二心
所俱生。謂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及不定二。謂尋與伺。非諸善心皆有惡作。有時增數
至二十三。惡作者何。惡所作體名為惡作。應知此中緣惡作法說名惡作。謂緣惡作心
追悔性。如緣空解脫門說名為空。緣不淨無貪說為不淨。又見世間約所依處說能依事
。如言一切村邑國土皆來集會。惡作即是追悔所依。故約所依說為惡作。又於果體假
立因名。如說此六觸處應知名宿作業。若緣未作事云何名惡作。於未作事亦立作名。
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何等惡作說名為善。謂於善惡不作作中心追悔
性。與此相違名為不善。此二各依二處而起。若於不善不共心品。必有二十心所俱生
。謂十大地法。六大煩惱地法。二大不善地法。并二不定謂尋與伺。何等名為不共心
品。謂此心品唯有無明。無有所餘貪煩惱等。於不善見相應心品。亦有二十心所俱生
。名即如前不共品說。非見增故有二十一。以即於十大地法中慧用差別說為見故。言
不善見相應心者。謂此心中或有邪見。或有見取。或戒禁取。於四不善貪瞋慢疑煩惱
心品。有二十一心所俱生。二十如不共。加貪等隨一。於前所說忿等相應隨煩惱品亦
二十一心所俱生。二十如不共。加忿等隨一。不善惡作相應心品亦二十一心所俱生。
謂即惡作第二十一。略說不善不共及見相應品中唯有二十。餘四煩惱及隨煩惱相應品
中有二十一。若於無記有覆心品。唯有十八心所俱生。謂十大地法六大煩惱地法并二
不定謂尋與伺。欲界無記有覆心者。謂與薩迦耶見及邊執見相應。此中見不增。應知
如前釋。於餘無記無覆心品。許唯十二心所俱生。謂十大地法并不定尋伺。外方諸師
欲令惡作亦通無記。此相應品便有十二心所俱起。應知睡眠與前所說一切心品皆不相
違。通善不善無記性故。隨何品有即說此增。謂二十二至二十三。若二十三至二十四
不善無記如例應知。已說欲界心所俱生諸品定量。當說上界。頌曰

 初定除不善  及惡作睡眠 
 中定又除尋  上兼除伺等 

  論曰。初靜慮中於前所說諸心所法。除唯不善惡作睡眠。餘皆具有。唯不善者。
謂瞋煩惱除諂誑憍所餘忿等及無慚愧。餘皆有者。如欲界說。中間靜慮除前所除。又
更除尋。餘皆具有。第二靜慮以上乃至無色界中除前所除。又除伺等。等者顯除諂誑
。餘皆如前具有。經說。諂誑極至梵天。眾相依故。上地無有。以大梵王處自梵眾。
忽被馬勝苾芻問言。此四大種當於何位盡滅無餘。梵王不知無餘滅位。便矯亂答。我
於此梵眾是大梵自在作者化者生者養者。是一切父。作是語已。引出眾外諂言愧謝。
令還問佛。如是已說於諸界地諸心品中心所數量。今次當說於前所辯諸心所中少分差
別。無慚無愧愛之與敬差別云何。頌曰

 無慚愧不重  於罪不見怖 
 愛敬謂信慚  唯於欲色有 

  論曰。此中無慚無愧別者於諸功德及有德者。無敬無崇無所忌難無所隨屬說名無
慚。即是恭敬所敵對法。為諸善士所訶厭法說名為罪。於此罪中不見怖畏說名無愧。
此中怖言。顯非愛果。能生怖故。不見怖言欲顯何義。為見而不怖名不見怖。為不見
彼怖名不見怖。若爾何失。二俱有過。若見而不怖應顯智慧。若不見彼怖應顯無明。
此言不顯見與不見。何所顯耶。此顯有法是隨煩惱。為彼二因說名無愧。有餘師說。
於所造罪自觀無恥名曰無慚。觀他無恥說名無愧。若爾此二所觀不同。云何俱起。不
說此二一時俱起別觀自他。然有無恥。觀自時勝說名無慚。復有無恥。觀他時增說為
無愧。慚愧差別翻此應知。謂翻初釋有敬有崇有所忌難有所隨屬說名為慚。於罪見怖
說名為愧。翻第二釋於所造罪。自觀有恥說名為慚。觀他有恥說名為愧。已說無慚無
愧差別。愛敬別者。愛謂愛樂。體即是信。然愛有二。一有染污。二無染污。有染謂
貪如愛妻子等。無染謂信如愛師長等。有信非愛謂緣苦集信。有愛非信謂諸染污愛。
有通信愛謂緣滅道信。有非信愛謂除前三相。有說。信者忍許有德。由此為先方生愛
樂。故愛非信。敬謂敬重。體即是慚。如前解慚謂有敬等。有慚非敬謂緣苦集慚。有
通慚敬謂緣滅道慚。有說。敬者有所崇重。由此為先方生慚恥。故敬非慚。望所緣境
補特伽羅。愛敬有無應作四句。有愛無敬。謂於妻子共住門人等。有敬無愛。謂於他
師有德貴人等。有愛有敬。謂於自師父母伯叔等。無愛無敬。謂除前三相。如是愛敬
欲色界有。無色界無。豈不信慚大善地法無色亦有。愛敬有二。謂緣於法補特伽羅。
緣法愛敬通三界有。此中意說緣補特伽羅者。故欲色有。無色界無。如是已說愛敬差
別。尋伺慢憍差別云何。頌曰

 尋伺心麁細  慢對他心舉 
 憍由染自法  心高無所顧 

  論曰。尋伺別者。謂心麁細。心之麁性名尋。心之細性名伺。云何此二一心相應
。有作是釋。如冷水上浮以熟酥上烈日光之所照觸。酥因水日非釋非凝。如是一心有
尋有伺。心由尋伺不遍細麁。故於一心俱有作用。若爾尋伺是麁細因。非麁細體。如
水日光是凝釋曰體非凝釋。又麁細性相待而立。界地品別上下相形。乃至有頂應有尋
伺。又麁細性無別體類。不可依之以別尋伺。復有釋言。尋伺二法是語言行。故契經
言。要有尋伺方有語言。非無尋伺此語言行。麁者名尋。細者名伺。於一心內別法是
麁別法是細。於理何違。若有別體類理實無違。然無別體類故成違理。一體類中無容
上下俱時起故。若言體類亦有差別。應說體類別相云何。此二體類別相難說。但由上
下顯其別相。非由上下能顯別相。一一類中有上下故。由是應知。尋伺二法定不可執
一心相應。若爾云何契經中說於初靜慮具足五支。具五支言。就一地說非一剎那故無
有過。如是已說尋伺差別。慢憍別者。慢謂對他心自舉性。稱量自他德類差別。心自
舉恃陵蔑於他故名為慢。憍謂染著自法為先令心傲逸無所顧性。有餘師說。如因酒生
欣舉差別說名為醉。如是貪生欣舉差別說名為憍。是謂慢憍差別之相。如是已說諸心
心所品類不同俱生異相。然心心所於契經中隨義建立種種名想。今當辯此名義差別。
頌曰

 心意識體一  心心所有依 
 有緣有行相  相應義有五 

  論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復有釋言。淨不淨界種種差別故
名為心。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作能依止故名為識。故心意識三名所詮。義雖
有異而體是一。如心意識三名所詮義異體一諸心心所名有所依所緣行相相應亦爾。名
義雖殊而體是一。謂心心所皆名有所依託所依根故。或名有所緣取所緣境故。或名有
行相即於所緣品類差別等起行相故。或名相應等和合故。依何義故名等和合。有五義
故。謂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所依所緣行相時事皆平等故。事平等者。一相應中
如心體一。諸心所法各各亦爾。已說心心所廣分別義。心不相應行何者是耶。頌曰

 心不相應行  得非得同分 
 無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類 

  論曰。如是諸法心不相應非色等性。行蘊所攝。是故名心不相應行。於中且辯得
非得相。頌曰
 得謂獲成就  非得此相違 
 得非得唯於  自相續二滅 

  論曰。得有二種。一者未得已失今獲。二者得已不失成就。應知非得與此相違。
於何法中有得非得。於自相續及二滅中。謂有為法若有墮在自相續中有得非得。非他
相續。無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續。無有成就非情法故。且有為法決定如是。無為
法中唯於二滅有得非得。一切有情無不成就非擇滅者。故對法中傳說。如是誰成無漏
法。謂一切有情。除初剎那具縛聖者及餘一切具縛異生。諸餘有情皆成擇滅。決定無
有成就虛空。故於虛空不言有得。以得無故非得亦無。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諸有
得者亦有非得。義准可知。故不別釋。何緣知有別物名得。契經說故。如契經言。聖
者於彼十無學法以生以得以成就故。已斷五支。乃至廣說。若爾非情及他相續亦應成
就。所以者何。契經說故。如契經說。苾芻當知。有轉輪王成就七寶。乃至廣說。此
中自在說名成就。謂轉輪王於彼七寶有自在力。隨樂轉故。此既自在說名成就。餘復
何因知有別物。許有別物有何非理。如是非理。謂所執得無體可知。如色聲等或貪瞋
等。無用可知如眼耳等。故無容有別物名得。執有別物是為非理。若謂此得亦有作用
。謂作所得諸法生因。是則無為應無有得。又所得法未得已捨界地轉易及離染故。彼
現無得。當云何生。若俱生得為生因者。生與生生復何所作。又非情法應定不生。又
具縛者。下中上品煩惱現起差別應無。得無別故。若由餘因有差別者。即應由彼諸法
得生。得復何用。故彼所言得有作用。謂作所得諸法生因理不成立。誰言此得作法生
因。若爾此得有何作用。謂於差別為建立因。所以者何。若無有得。異生聖者起世俗
心。應無異生及諸聖者建立差別。豈不煩惱已斷未斷有差別故。應有差別。若執無得
。如何可說。煩惱已斷及與未斷。許有得者斷未斷成。由煩惱得離未離故。此由所依
有差別故。煩惱已斷未斷義成。謂諸聖者見修道力。令所依身轉變異本。於彼二道所
斷惑中無復功能令其現起。猶如種子火所焚燒轉變異前無能生用。如是聖者所依身中
無生惑能名煩惱斷。或世間道損所依中煩惱種子亦名為斷。與上相違名為未斷。諸未
斷者說名成就。諸已斷者名不成就。如是二種但假非實。善法有二。一者不由功力修
得。二者要由功力修得。即名生得及加行得。不由功力而修得者。若所依中種未被損
名為成就。若所依中種已被損名不成就。謂斷善者由邪見力損所依中善根種子。應知
名斷。非所依中善根種子畢竟被害說名為斷。要由功力而修得者。若所依中彼法已起
生彼功力自在無損說名成就。與此相違名不成就。如是二種亦假非實。故所依中唯有
種子未拔未損增長自在。於如是位立成就名。無有別物。此中何法名為種子。謂名與
色於生自果。所有展轉隣近功能。此由相續轉變差別。何名轉變。謂相續中前後異性
。何名相續。謂因果性三世諸行。何名差別。謂有無間生果功能。然有處說。若成就
貪便不能修四念住者。彼說。既著貪煩惱者不能厭捨故名成就。由隨耽著貪愛時分。
於四念住必不能修。如是成就遍一切種唯假非實。唯遮於此名不成就。亦假非實。毘
婆沙師說。此二種皆有別物實而非假。如是二途皆為善說。所以者何。不違理故。我
所宗故。已辯自性。差別云何。且應辯得。頌曰

 三世法各三  善等唯善等 
 有繫自界得  無繫得通四 
 非學無學三  非所斷二種 

  論曰。三世法得各有三種。謂過去法有過去得有未來得有現在得。如是未來及現
在法各有三得。又善等法得唯善等。謂善不善及無記法。如其次第有善不善無記三得
。又有繫法得唯自界。謂欲色界無色界法如其次第唯有欲色無色三得。若無繫法得通
四種。謂無漏法。總而言之得有四種。即三界得及無漏得。別分別者。非擇滅得通三
界繫。若擇滅得色無色繫及與無漏。道諦得唯無漏故。無繫法得有四種。又有學法得
唯有學。若無學法得唯無學。非學非無學得有差別。謂此法得總說有三。別分別者一
切有漏及三無為。皆名非學非無學法。且有漏法唯有非學非無學得。非擇滅得及非聖
道所引擇滅得亦如是。若有學道所引擇滅得即有學。若無學道所引擇滅得即無學。又
見修所斷法如其次第有見修所斷得。非所斷法得有差別。謂此法得總說有二。別分別
者諸無漏法名非所斷。非擇滅得唯修所斷。若非聖道所引擇滅得亦如是。聖道所引擇
滅之得及道諦得皆非所斷。前雖總說三世法各三。今應簡別其中差別相。頌曰

 無記得俱起  除二通變化 
 有覆色亦俱  欲色無前起 

  論曰。無覆無記得唯俱起。無前後生。勢力劣故。法若過去得亦過去。法若未來
得亦未來。法若現在得亦現在。一切無覆無記法得皆如是耶。不爾。云何除眼耳通及
能變化。謂眼耳通慧及能變化心勢力強故。加行差別所成辦故。雖是無覆無記性收。
而有前後及俱起得。若工巧處及威儀路極數習者得亦許爾。唯有無覆無記法得但俱起
耶。不爾。云何。有覆無記色得亦爾。謂諸有覆無記表色得亦如前。但有俱起。雖有
上品而亦不能發無表故勢力微劣。由此定無法前後得。如無記法得有別異善不善得亦
有異耶。亦有。云何。謂欲界繫善不善色得無前起。唯有俱生及後起得。非得如得亦
有如上品類別耶。不爾。云何。頌曰

 非得淨無記  去來世各三 
 三界不繫三  許聖道非得 
 說名異生性  得法易地捨 

  論曰。性差別者。一切非得皆唯無覆無記性攝。世差別者。過去未來各有三種。
謂現在法決定無有現在非得。唯有過去未來非得。過去未來一一各有三世非得。界差
別者。三界繫法及不繫法各三非得。謂欲界繫法有三界非得。色無色界繫及不繫亦爾
。定無非得是無漏者。所以者何。由許聖道非得說名異生性故。如本論言。云何異生
性。謂不獲聖法。不獲即是非得異名。非說異生性是無漏應理。不獲何聖法名異生性
。謂不獲一切。不別說故。此不獲言表離於獲。若異此者。諸佛世尊亦不成就聲聞獨
覺種性聖法。應名異生。若爾彼論應說純言。不要須說。此一句中含純義故。如說此
類食水食風。有說。不獲苦法智忍及俱生法名異生性。不可難言道類智時捨此法故應
成非聖。前已永害彼非得故。若爾此性既通三乘。不獲何等名異生性。此亦應言不獲
一切。若爾此應同前有難。此難復應如前通釋。若爾重說唐捐其功。如經部師所說為
善。經部所說其義云何。謂曾未生聖法相續分位差別名異生性。如是非得何時當捨。
此法非得得此法時或轉易地捨此非得。如聖道非得說名異生性。得此聖道時或易地便
捨。餘法非得。類此應思。若非得得斷。非得非得生。如是名為捨於非得。得與非得
。豈復有餘得與非得。應言此二各復有餘得及非得。若爾豈不有無窮過。無無窮過。
許得展轉更相成故。以法生時并其自體三法俱起。第一本法。第二法得。第三得得。
謂相續中法得起故成就本法及與得得。得得起故。成就法得。是故此中無無窮過。如
是若善若染污法。一一自體初生起時并其自體三法俱起。第二剎那六法俱起。謂三法
得及三得得。第三剎那十八俱起。謂於第一第二剎那所生諸法有九法得及九得得。如
是諸得後後轉增。一切過去未來煩惱及隨煩惱并生得善剎那剎那相應俱有無始無終生
死輪轉有無邊得。且一有情生死相續剎那剎那起無邊得。如是一切有情相續一一各別
。剎那剎那無量無邊諸得俱起。如是諸得極多集會。無對礙故互相容受。若不爾者。
一有情得虛空不容。況第二等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五

分別根品第二之三

 

  如是已辯得非得相。同分者何。頌曰
 同分有情等 
  論曰。有別實物名為同分。謂諸有情展轉類等。本論說此名眾同分。此復二種。
一無差別。二有差別。無差別者。謂諸有情有情同分。一切有情各等有故。有差別者
。謂諸有情界地趣生種姓男女近事苾芻學無學等各別同分。一類有情各等有故。復有
法同分。謂隨蘊處界。若無實物無差別相名同分者。展轉差別諸有情中。有情有情等
無差別。覺及施設不應得有。如是蘊等等無差別覺及施設如理應知。頗有死生不捨不
得有情同分。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是處死還生是處。第二句者。謂入正性離生位
時。捨異生同分。得聖者同分。第三句者。謂是趣死生餘趣等。第四句者。謂除前相
。若別有實物名異生同分。何用別立異生性耶。非異人同分別有人性故。又非世間現
見同分。以非色故亦非覺慧所能了別無別用故。世雖不了有情同分。而於有情謂無差
別。故設有體亦何所用。又何因不許有無情同分。諸穀麥豆金鐵菴羅半娜婆等。亦有
自類互相似故。又諸同分展轉差別。如何於彼更無同分。而起無別覺施設耶。又應顯
成勝論所執。彼宗執有總同句義。於一切法總同言智由此發生。彼復執有同異句義。
於異品類同異言智由此發生。毘婆沙師作如是說。彼執與此義類不同。以說一物於多
轉故。又縱於彼若顯不顯。然此同分必有實物。契經說故。如世尊言。若還來此得人
同分。乃至廣說。雖有是說而不說言別有實物名為同分。若爾所說同分是何。即如是
類諸行生時。於中假立人同分等。如諸穀麥豆等同分。此非善說。違我宗故。已辯同
分。無想者何。頌曰

 無想無想中  心心所法滅 
 異熟居廣果 

  論曰。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有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為無想。是實有物。能遮未來心
心所法令暫不起如堰江河。此法一向是異熟果。誰之異熟。謂無想定。無想有情居在
何處。居在廣果。謂廣果天中有高勝處如中間靜慮名無想天。彼為恒無想為亦有想耶
。生死位中多時有想。言無想者。由彼有情中間長時想不起故。如契經說。彼諸有情
由想起故從彼處沒。然彼有情如久睡覺。還起於想。從彼沒已必生欲界。非餘處所。
先修定行勢力盡故。於彼不能更修定故。如箭射空力盡便墮。若諸有情應生彼處必有
欲界順後受業。如應生彼北俱盧洲必定應有生天之業。已辯無想。二定者何。謂無想
定及滅盡定。初無想定其相云何。頌曰

 如是無想定  後靜慮求脫 
 善唯順生受  非聖得一世 

  論曰。如前所說有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為無想。如是復有別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無想
定。無想者定名無想定。或定無想名無想定。說如是聲。唯顯此定滅心心所與無想同
。此在何地。謂後靜慮。即在第四靜慮非餘。修無想定為何所求。謂求解脫。彼執無
想是真解脫。為求證彼修無想定。前說無想是異熟故。無記性攝。不說自成。今無想
定一向是善。此是善故。能招無想有情天中五蘊異熟。既是善性為順何受。唯順生受
。非順現後及不定受。若起此定後雖退失。傳說現身必還能起。當生無想有情天中。
故得此定必不能入正性離生。又許此定唯異生得非諸聖者。以諸聖者於無想定如見深
坑不樂入故。要執無想為真解脫。起出離想而修此定。一切聖者不執有漏為真解脫及
真出離故。於此定必不修行。若諸聖者修得第四靜慮定時。為如靜慮亦得去來無想定
不。餘亦不得。所以者何。彼雖曾習以無心故。要大加行方便修得。故初得時唯得一
世。謂得現在。如初受得別解脫戒。得此定已。第二念等乃至未捨。亦成過去。以無
心故。無未來修。次滅盡定其相云何。頌曰

 滅盡定亦然  為靜住有頂 
 善二受不定  聖由加行得 
 成佛得非前  三十四念故 

  論曰。如無想定滅定亦然。此亦然聲為例何義。例無想定心心所滅。如說復有別
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無想定。如是復有別法能令心心所滅名滅盡定。如是二定差別相者
。前無想定為求解脫。以出離想作意為先。此滅盡定為求靜住。以止息想作意為先。
前無想定在後靜慮。此滅盡定唯在有頂。即是非想非非想處。此同前定性唯是善非無
記染。善等起故。前無想定唯順生受。此滅盡定通順生後及不定受。謂約異熟有順生
受。或順後受。或不定受。或全不受。謂若於下得般涅槃。此定所招何地幾蘊。唯招
有頂四蘊異熟。前無想定唯異生得。此滅盡定唯聖者得。非異生能起。怖畏斷滅故。
唯聖道力所能起故。現法涅槃勝解入故。此亦如前。非離染得。由何而得。由加行得
。要由加行方證得故。又初得時唯得現在。不得過去不修未來。要由心力方能修故。
第二念等乃至未捨亦成過去。世尊亦以加行得耶。不爾。云何。成佛時得。謂佛世尊
盡智時得。佛無一德由加行得。暫起欲樂現在前時。一切圓德隨樂而起故。佛眾德皆
離染得。世尊曾未起滅盡定。得盡智時云何得成俱分解脫。於起滅定得自在故。如已
起者。成俱解脫。西方師說。菩薩學位先起此定後得菩提。云何此中不許彼說。若許
彼說便順尊者鄔波毱多理目足論。如彼論說。當言如來先起滅定後生盡智。迦濕彌羅
國毘婆沙師說。非前起滅定後方生盡智。所以者何。傳說。菩薩三十四念得菩提故。
諦現觀中有十六念。離有頂貪有十八念。謂斷有頂九品煩惱起九無間九解脫道。如是
十八足前十六成三十四。一切菩薩決定先於無所有處。已得離貪方入見道。不復須斷
下地煩惱。於此中間無容得起不同類心。故諸菩薩學位不應起滅盡定。外國諸師作如
是說。若中間起不同類心。斯有何過。若爾便有越期心過。然諸菩薩不越期心。理實
菩薩不越期心。然非不越無漏聖道。若爾期心如何不越。謂我未得諸漏永盡。終不解
斯結加趺坐。決定不越如是期心。唯於一坐時諸事究竟故。前說為善我所宗故。雖已
說二定有多同異相而於其中復有同異。頌曰

 二定依欲色  滅定初人中 

  論曰。言二定者。謂無想定及滅盡定。此二俱依欲色二界而得現起。若有不許亦
依色界起無想定。便違此文。謂本論言。或有是色有此有非五行。謂色纏有情或生有
想天住不同類心。若入無想定。若入滅盡定。或生無想天已得入無想。是謂是色有此
有非五行。由此證知。如是二定俱依欲色而得現起。是名同相。言異相者。謂無想定
欲色二界皆得初起。滅定初起唯在人中。此在人中初修起已由退為先方生色界。依色
界身後復修起。此滅盡定亦有退耶應言亦有。若不爾者即便違害鄔陀夷經。經言。具
壽有諸苾芻先於此處具淨尸羅具三摩地具般羅若能數入出滅受想定斯有是處。應如實
知。彼於現法或臨終位。不能勤修令解滿足。從此身壞超段食天。隨受一處意成天身
。於彼生已復數入出滅受想定亦有是處。應如實知。此意成天身。佛說是色界。滅受
想定唯在有頂。若得此定必無退者。如何得往色界受生。有餘部執第四靜慮亦有滅定
。依彼所執滅定無退。此義亦成。第四靜慮有滅盡定義必不成。所以者何。九次第定
契經說故。此若必然如何得有超越定義。此定次第依初學說。得自在時隨樂超入。如
是二定有多種異。謂地有異。第四靜慮有頂地故。加行有異。出離止息想作意為先故
。相續有異。異生聖者相續起故。異熟有異。無想有頂異熟果故。順受有異。順定不
定生二受故。初起有異。二界人中最初起故。二定總以心心所滅為其自性。何緣但說
名為無想滅受想耶。二定加行中唯厭逆此故。如亦知受等唯名他心智。今二定中心久
時斷。如何於後心復得生。毘婆沙師許過去有前心為後等無間緣。有餘師言。如生無
色色久時斷。如何於後色復得生。彼生定應由心非色。如是出定心亦應然。由有根身
非由心起。故彼先代諸軌範師咸言。二法互為種子。二法者。謂心有根身。尊者世友
問論中說。若執滅定全無有心可有此過。我說滅定猶有細心故無此失。尊者妙音說。
此非理。所以者何。若此定中猶有識者三和合故必應有觸。由觸為緣應有受想。如世
尊說。意及法為緣生於意識。三和合觸俱起受想思。則此定中受想等法亦應不滅。若
謂如經說受緣愛。然阿羅漢雖有諸受而不生愛。觸亦應爾。非一切觸皆受等緣。此例
不然。有差別故。經自簡言。若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生愛。曾無有處簡觸生受故有差
別。由此道理。毘婆沙師說。滅定中諸心皆滅。若都無心如何名定。此令大種平等行
故說名為定。或由心力平等至此故名為定。如是二定為是實有。為是假有。應言實有
。能遮礙心令不生故。有說。此證理不應然。由前定心能遮礙故。謂前定心與所餘心
相違而起。由此起故。唯令餘心暫時不轉。此能引發違心所依令相續故。唯不轉位假
立為定。無別實體。此唯不轉分位假定。入前出後兩位皆無。故假說此是有為攝。或
即所依由定心引令如是起。假立為定。應知無想亦復如是。謂由前心與所餘心。相違
而起。由此起故。唯令餘心暫時不轉。唯不轉位假立無想。餘說如前。此非善說違我
宗故。已辯二定。命根者何。頌曰

 命根體即壽  能持煖及識 

  論曰。命體即壽。故對法言。云何命根。謂三界壽。此復未了。何法名壽。謂有
別法能持煖識說名為壽。故世尊言

 壽煖及與識  三法捨身時 
 所捨身僵仆  如木無思覺 

  故有別法。能持煖識相續住因說名為壽。若爾此壽何法能持。即煖及識還持此壽
。若爾三法更互相持。相續轉故。何法先滅。由此滅故餘二隨滅。是則此三應常無謝
。既爾此壽應業能持。隨業所引相續轉故。若爾何緣不許唯業。能持煖識而須壽耶。
理不應然。勿一切識從始至終恒異熟故。既爾應言業能持煖煖復持識。何須此壽。如
是識在無色界中應無能持。彼無煖故。應言彼識業為能持。豈得隨情數為轉計。或說
此識唯煖能持。或復說言唯業持識。又前已說。前說者何。謂前說言。勿一切識從始
至終皆是異熟。是故定應許有別法。能持煖識說名為壽。今亦不言全無壽體。但說壽
體非別實物。若爾何法說名壽體。謂三界業所引同分住時勢分說為壽體。由三界業所
引同分住時勢分相續決定隨應住時。爾所時住故。此勢分說為壽體。如穀種等所引乃
至熟時勢分。又如放箭所引乃至住時勢分。有謂有行是德差別依箭等生由彼力故。乃
至未墮恒行不息。彼體一故。無障礙故。往趣餘方急緩至時分位差別應不得有。又應
畢竟無墮落時。若謂由風所障礙故。應初即墮或無墮時。能障礙風無差別故。有別實
物能持煖識名為壽體。是說為善。為壽盡故死為更有餘因。施設論說。有壽盡故死非
福盡故死廣作四句。第一句者。感壽異熟業力盡故。第二句者。感富樂果業力盡故。
第三句者。能感二種業俱盡故。第四句者。不能避脫抂橫緣故。又亦應言捨壽行故。
壽盡位中福盡於死無復功能。故俱盡時有死說為俱盡故死。發智論說。此壽當言隨相
續轉。為復當言一起便住。欲纏有情不入無想定不入滅盡定。當言此壽隨相續轉。若
入無想定若入滅盡定及色無色纏一切有情。當言此壽一起便住。彼言何義。若所依身
可損害故壽隨損害。是名第一隨相續轉。若所依身不可損害如起而住。是名第二一起
便住。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言。初顯有障。後顯無障。由此決定有非時死。故契經說
。有四得自體。謂有得自體唯可自害非可他害。廣作四句。唯可自害非他害者。謂生
欲界戲忘念天意憤恚天。彼由發起增上喜怒。是故於彼殞沒非餘。又應說諸佛自般涅
槃故。唯可他害非自害者。謂處胎卵諸有情類。俱可害者。謂餘多分欲界有情。俱非
害者。謂在中有色無色界一切有情及在欲界一分有情。如那落迦北俱盧洲。正住見道
慈定滅定。及無想定王仙佛使。佛所記別達弭羅嗢怛羅。殑耆羅長者子耶舍鳩磨羅時
婆。最後身菩薩。及此菩薩母懷菩薩胎時。一切轉輪王。及此輪王母懷輪王胎時。若
爾何故契經中言。大德何等有情所得自體非可自害非可他害。舍利子。謂在非想非非
想處受生有情。傳說。所餘無色靜慮所得自體。可為自地聖道所害亦上他地近分所害
。有頂自上二害俱無。是故說為俱非可害。豈不有頂亦為他地聖道所害應名他害。如
是應說舉後顯初。如或有處舉初顯後。或復有處舉後顯初。云何有處舉初顯後。如契
經說。如梵眾天是名第一樂生天。云何有處舉後顯初。如契經說。如極光淨天是名第
二樂生天。彼經如聲顯譬喻義。可作是說。舉一顯餘。喻法舉一顯同類故。此無如聲
不可例彼。若顯喻義方得有如聲。是則如聲餘經應不有。如餘經說。有色有情身異想
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住。故知非喻亦有如聲。傍論且止。已辯命根。諸相者何。頌

 相謂諸有為  生住異滅性 

  論曰。由此四種是有為相法。若有此應是有為。與此相違是無為法。此於諸法能
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名異。能壞名滅。性是體義。豈不經說有三有為之有為相。
於此經中應說有四。不說者何。所謂住相。然經說住異。是此異別名。如生名起滅名
為盡。如是應知。異名住異。若法令行三世遷流。此經說為有為之相。令諸有情生厭
畏故。謂彼諸行生力所遷。令從未來流入現在。異及滅相力所遷迫。令從現在流入過
去。令其衰異及壞滅故。傳說。如有人處稠林。有三怨敵欲為損害。一從稠林牽之令
出。一衰其力。一壞命根。三相於行應知亦爾。住於彼行攝受安立。常樂與彼不相捨
離。故不立在有為相中。又無為法有自相住。住相濫彼故經不說。有謂。此經說住與
異總合為一名住異相。何用如是總合說為。住是有情所愛著處。為令厭捨與異合說。
如示黑耳與吉祥俱。是故定有四有為相。此生等相既是有為。應更別有生等四相。若
更有相便致無窮。彼復有餘生等相故。應言更有。然非無窮。所以者何。頌曰

 此有生生等  於八一有能 

  論曰。此謂前說四種本相。生生等者。謂四隨相。生生住住異異滅滅。諸行有為
由四本相。本相有為由四隨相。豈不本相如所相法一一應有四種隨相。此復各四展轉
無窮。無斯過失。四本四隨於八於一功能別故。何謂功能。謂法作用或謂士用。四種
本相一一皆於八法有用。四種隨相一一皆於一法有用。其義云何。謂法生時并其自體
九法俱起。自體為一相隨相八。本相中生除其自性生餘八法。隨相生生於九法內唯生
本生。謂如雌雞有生多子有唯生一。生與生生生八生一其力亦爾。本相中住亦除自性
住餘八法。隨相住住於九法中唯住本住。異及滅相隨應亦爾。是故生等相復有相。隨
相唯四無無窮失。經部師說何緣如是分析虛空。非生等相有實法體如所分別。所以者
何。無定量故。謂此諸相非如色等有定現比或至教量證體實有。若爾何故契經中言有
為之起亦可了知。盡及住異亦可了知。天愛汝等執文迷義。薄伽梵說義是所依。何謂
此經所說實義。謂愚夫類無明所盲。於行相續執我我所。長夜於中而生耽著。世尊為
斷彼執著故顯行相續體是有為及緣生性。故作是說。有三有為之有為相。非顯諸行一
剎那中具有三相。由一剎那起等三相不可知故。非不可知應立為相。故彼契經復作是
說。有為之起亦可了知。盡及住異亦可了知。然經重說有為言者。令知此相表是有為
。勿謂此相表有為有如居白鷺表水非無。亦勿謂表有為善惡如童女相表善非善。諸行
相續初起名生。終盡位中說名為滅。中間相續隨轉名住。此前後別名為住異。世尊依
此說難陀言。是善男子善知受生。善知受住及善知受衰異壞滅。故說頌言

 相續初名生  滅謂終盡位 
 中隨轉名住  住異前後別 
  復有頌言
 本無今有生  相續隨轉住 
 前後別住異  相續斷名滅 
  又有頌言
 由諸法剎那  無住而有滅 
 彼自然滅故  執有住非理 

  是故唯於相續說住。由斯對法所說理成。故彼論言。云何名住。謂一切行已生未
滅。非生已不滅名剎那法性。雖發智論作如是說。於一心中誰起謂生。誰盡謂死。誰
住異謂老。而彼論文依眾同分相續心說。非一剎那。又一一剎那諸有為法。離執實有
物四相亦成。云何得成。謂一一念本無今有名生。有已還無名滅。後後剎那嗣前前起
名為住。即彼前後有差別故名住異。於前後念相似生時。前後相望非無差別。彼差別
相云何應知。謂金剛等有擲未擲。及強力擲與弱力擲速遲墮落時差別故。大種轉變差
別義成。諸行相似相續生時。前後相望無多差別。故雖有異而見相似。若爾最後聲光
剎那及涅槃時最後六處無後念故應無住異。是則所立相應不遍有為。此不說住為有為
相。其義云何。謂住之異故。若有住亦必有異。由此立相無不遍失。然此經中世尊所
說。有為之相略顯示者。謂有為法本無今有。有已還無及相續住。即此前後相望別異
。此中何用生等別物。云何所相法即立為能相。如何大士相非異於大士。角犎 蹄尾
牛相非異牛。又如堅等地等界相非異地等。遠見上升知是煙相非異煙體。此有為相理
亦應然。雖了有為色等自性。乃至未了先無後無相續差別。仍未知彼體是有為故非彼
性即有為相。然非離彼性有生等實物。若離有為色等自性。有生等物復何非理。一法
一時應即生住衰異壞滅許俱有故。此難不然。用時別故。謂生作用在於未來。現在已
生不更生故。諸法生已正現在時。住等三相作用方起。非生用時有餘三用。故雖俱有
而不相違。且應思擇。未來法體為有為無。然後可成生於彼位有用無用。設許未來生
有作用。如何成未來。應說未來相。法現在時生用已謝。如何成現在應說現在相。又
住等三用俱現在應一法體一剎那中即有安住衰異壞滅。若時住相能住此法。即時異滅
能衰壞者。爾時此法為名安住為名衰異為名壞滅。諸說住等用不同時。彼說便違剎那
滅義。若言我說一法諸相用皆究竟名一剎那。汝今應說。何緣住相與二俱生而住先能
住所住法非異非滅。若住力強能先用者。後何成劣而并本法。俱遭異滅所衰壞耶。若
言住相已起作用不應更起猶如生者。生應可然。夫生用者。謂引所生令入現在已入不
應復引入故。住不應爾。夫住用者。謂安所住令不衰滅。已住可令永安住故。由斯住
相用應常起。不可例生令無再用。又誰障住用令暫有還無。若言異滅能為障者。異滅
力應強。何不於先用。又住用息。異滅本法自然不住。異滅二相何處如何而起作用。
復有何事須二用耶。由住攝持諸法生已暫時不滅。住用既捨法定不住即自然滅。故異
滅用更無所為。又應一法生已未壞名住住已壞時名滅。理且可然。異於一法。進退推
徵理不應有。所以者何。異謂前後性相轉變非即此法可言異此。故說頌言

 即前異不成  異前非一法 
 是故於一法  立異終不成 

  雖餘部說遇滅因緣滅相方能滅所滅法。而彼所說。應如有言服瀉藥時天來令利。
即滅因緣應滅所滅。何須別執有滅相為。又心心所許剎那滅。更不須待餘滅因緣。應
滅與住用無先後。是則一法於一時中亦住亦滅不應正理。故依相續說有為相。不違正
理善順契經。若生在未來生所生法。未來一切法何不俱生。頌曰

 生能生所生  非離因緣合 

  論曰。非離所餘因緣和合唯生相力能生所生故諸未來非皆頓起。若爾我等唯見因
緣有生功能。無別生相有因緣合。諸法即生無即不生。何勞生相。故知唯有因緣力起
。豈諸有法皆汝所知。法性幽微甚難知故。雖現有體而不可知。生相若無應無生覺。
又第六轉言不應成。謂色之生受之生等。如不應說色之色言。如責無生乃至無滅。皆
如是責隨其所應。若爾為成空無我覺法外應執空無我性。為成一二大小各別合離彼此
有性等覺應如外道法外執有數量各別合離彼此有等別性。又為成立第六轉言。應執別
有色之聚性。又如說言色之自性。此第六轉言何得成。是故生等唯假建立無別實物。
為了諸行本無今有假立為生。如是本無今有生相。依色等法種類眾多。為簡所餘說第
六轉言色之生受之生等。為令他知此生唯色非餘受等。餘例亦然。如世間說栴檀之香
石子之體。此亦應爾。如是住等隨應當知。若行離生相而得生者。虛空無為等何故不
生。諸行名生由本無今有。無為體常有。何得言生。又如法爾不說一切皆有生。如是
應許非一切法皆可生。又如有為同有生相而許因緣望有為法。或有功能或無功能。如
是應許一切有為及無為法同無生相而諸因緣望彼二法一有生用一無生用。毘婆沙師說
。生等相別有實物其理應成。所以者何。豈容多有設難者。故便棄所宗。非恐有鹿而
不種麥。懼多蠅附不食美團。故於過難。應懃通釋。於本宗義應順修行。如是已辯諸
有為相。名身等類其義云何。頌曰

 名身等所謂  想章字總說 

  論曰。等者等取句身文身。應知此中。名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句者謂章
。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或能辯了業用德時相應差別。此章稱句。文者謂字
。如說 阿壹伊等字。豈不此字亦書分名。非為顯書分製造諸字。但為顯諸字製造書
分。云何當令雖不聞說而亦得解。故造書分。是故諸字非書分名。云何名等身。謂想
等總說。言總說者是合集義。於合集義中說嗢遮界故。此中名身者。謂色聲香等。句
身者謂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等。文身者。謂迦佉伽等。豈不此三語為性故用
聲為體色自性攝。如何乃說為心不相應行。此三非以語為自性。語是音聲。非唯音聲
即令了義。云何令了。謂語發名。名能顯義。乃能令了。非但音聲皆稱為語。要由此
故義可了知。如是音聲方稱語故。何等音聲令義可了。謂能說者。於諸義中已共立為
能詮定量。且如古者於九義中共立一瞿聲為能詮定量。故有頌言

 方獸地光言  金剛眼天水 
 於斯九種義  智者立瞿聲 

  諸有執名能顯義者。亦定應許如是義名。謂共立為能詮定量。若此句義由名能顯
。但由音聲顯用已辦。何須橫計別有實名。又未了此名如何由語發。為由語顯。為由
語生。若由語生。語聲性故。聲應一切皆能生名。若謂生名聲有差別。此足顯義。何
待別名。若由語顯。語聲性故。聲應一切皆能顯名。若謂顯名聲有差別。此足顯義。
何待別名。又諸念聲不可聚集。亦無一法分分漸生。如何名生可由語發。云何待過去
諸表剎那。最後表剎那能生無表。若爾最後位聲乃生名。但聞最後聲應能了義。若作
是執語能生文文復生名名方顯義。此中過難應同前說。以諸念文不可集故。語顯名過
。應例如生。又異語文諸明慧者注心思擇莫辯其相。又文由語若顯若生。准語於名皆
不應理。又若有執名如生等與義俱生。現在世名目去來義不應得有。又父母等隨意所
欲立子等名。云何可言名如生等與義俱起。又無為法應無有名。無生義故而不應許。
然世尊說頌依於名及文生者。此於諸義共立分量。聲即是名。此名安布差別為頌。由
如是義。說頌依名。此頌是名安布差別。執有實物不應正理。如樹等行及心次第。或
唯應執別有文體即總集此為名等身。更執有餘便為無用。毘婆沙師說。有別物為名等
身。心不相應行蘊所攝。實而非假。所以者何。非一切法皆是尋思所能了故。此名身
等何界所繫。為是有情數。為非有情數。為是異熟生為是所長養。為是等流性。為善
為不善。為無記。此皆應辯。頌曰

 欲色有情攝  等流無記性 

  論曰。此名身等唯是欲色二界所繫。有說。亦通無色界繫。然不可說。又名身等
有情數攝。能說者成非所顯義。又名身等唯是等流。又唯無覆無記性攝。如上所說。
餘不相應所未說義今當略辯。頌曰

 同分亦如是  并無色異熟 
 得相通三類  非得定等流 

  論曰。亦如是言。為顯同分如名身等通於欲色有情等流無覆無記。并無色言顯非
唯欲色。言并異熟顯非唯等流。是界通三。類通二義。得及諸相類并通三。謂有剎那
等流異熟非得二定唯是等流。唯言為明非異熟等。已說如是所未說義。無想命根如前
已辯。何緣不說得等唯是有情數攝。已說有情所成等故。何緣不說相通有情非有情數
。已說一切有為俱故。餘所未說隨應准知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六

分別根品第二之四

  如是已說不相應行。前言生相生所生時非離所餘因緣和合。此中何法說為因緣。
且因六種。何等為六。頌曰

 能作及俱有  同類與相應 
 遍行并異熟  許因唯六種 

  論曰。因有六種。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類因。四相應因。五遍行因。六異
熟因。對法諸師許因唯有如是六種。且初能作因相云何。頌曰

 除自餘能作 

  論曰。一切有為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為能作因。由彼生時無障住故。雖餘因性亦能
作因。然能作因更無別稱。如色處等總即別名。豈不未知諸漏當起。由已知故諸漏不
生。智於漏生能為障礙。日光能障現覩眾星。如何有為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為能作因。
應知此生時彼皆無障住。故彼於此是能作因。若於此生彼能為障。而不為障可立為因
。譬如國人以其國主不為損害。咸作是言。我因國主而得安樂。若於此生彼無障用。
設不為障何得為因。且如涅槃及不生法普於一切有為生中。那落迦等有情相續於無色
界諸蘊生中。有如非有無能障用。雖無障用而亦為因。如無力國王亦得如前說。此即
通說諸能作因。就勝為言非無生力。如眼色等於眼識等生飲食於身種等於牙等。有作
是難。若一切法無障住故皆能作因。何緣諸法非皆頓起。一殺生時何緣一切非如殺者
皆成殺業。此難不然。但由無障許一切法為能作因。非由於生有親作力。有餘師說。
諸能作因皆於果生有能作力。且涅槃等於眼識生云何名為有能作力。意識緣彼為境而
生或善或惡。因此意識後時眼識次第得生。展轉因故。彼涅槃等於眼識生有能作力。
如是餘法由此方隅展轉應知有能生力。如是已說能作因相。第二俱有因相云何。頌曰
 俱有互為果  如大相所相 

 心於心隨轉 

  論曰。若法更互為士用果彼法更互為俱有因。其相云何。如四大種更互相望為俱
有因。如是諸相與所相法心與心隨轉亦更互為因。是則俱有因由互為果遍攝有為法如
其所應。法與隨相非互為果。然法與隨相為俱有因。非隨相於法。此中應辯。何等名
為心隨轉法。頌曰

 心所二律儀  彼及心諸相 
 是心隨轉法 

  論曰。一切所有心相應法。靜慮無漏二種律儀。彼法及心之生等相。如是皆謂心
隨轉法。如何此法名心隨轉。頌曰

 由時果善等 

  論曰。略說由時果等善等故說此法名心隨轉。且由時者。謂此與心一生住滅及墮
一世。由果等者。謂此與心一果異熟及一等流。應知此中前一後一顯俱顯共其義不同
。由善等者。謂此與心同善不善無記性故。由此十因名心隨轉。此中心王極少猶與五
十八法為俱有因。謂十大地法。彼四十本相。心八本隨相。名五十八法。五十八中除
心四隨相。餘五十四為心俱有因。有說。為心因唯十四法。謂十大地法并心本相。此
說非善。所以者何。違品類足論所說故。如彼論言。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非與有
身見為因。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法生老住非常諸餘染污苦諦。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
因。亦與有身見為因。即所除法。有餘師不誦及彼相應法。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言。
彼文必應作如是誦。或應准義知說有餘。諸由俱有因故成因彼必俱有。或有俱有非由
俱有因故成因。謂諸隨相各於本法。此諸隨相各互相對。隨心轉法隨相於心。此諸隨
相展轉相對。一切俱生有對造色展轉相對。少分俱生無對造色展轉相對。一切俱生造
色大種展轉相對。一切俱生得與所得展轉相對。如是等諸法雖名俱有而非由俱有因故
成因。非一果異熟及一等流故。得與所得非定俱行。或前或後或俱生故。如是一切理
且可然。而諸世間種等芽等極成因果相生事中未見如斯同時因果故。今應說。云何俱
起諸法聚中有因果義。豈不現見。燈焰燈明芽影同時亦為因果。此應詳辯。為即燈焰
與明為因。為由前生因緣和合焰明俱起。餘物障光明而有影現。如何說此影用芽為因
。理不應然。隨有無故。善因明者。說因果相言若此有無彼隨有無者。此定為因彼定
為果。俱有法中一有一切有。一無一切無。理成因果。俱起因果理且可然。如何可言
互為因果。即由前說此亦無違。若爾如前所說造色互不相離應互為因。如是造色與諸
大種心隨相等與心等法皆不相離應互為因。若謂如三杖互相依住如是俱有法因果義成
。此應思惟。如是三杖為由俱起相依力住。為由前生因緣合力令彼三杖俱起住耶。又
於彼中亦有別物繩鉤地等連持令住。此亦有餘同類因等。是故俱有因義得成。如是已
說俱有因相。第三同類因相云何。頌曰

 同類因相似  自部地前生 
 道展轉九地  唯等勝為果 
 加行生亦然  聞思所成等 

  論曰。同類因者。謂相似法與相似法為同類因。謂善五蘊與善五蘊展轉相望為同
類因。染污與染污無記與無記五蘊相望應知亦爾。有餘師說。淨無記蘊五是色果。四
非色因。有餘師說。五是四果色非四因。有餘師說。色與四蘊相望展轉皆不為因。又
一身中羯刺藍位能與十位為同類因。頞部曇等九位一一皆除前位與餘為因。若對餘身
同類十位一一皆與十位為因。由此方隅外麥稻等自類自類應廣思擇。若不許色為色同
類因彼執便違本論文所說故。本論說。過去大種未來大種因增上等。為諸相似於相似
法皆可得說為同類因。不爾。云何。自部自地唯與自部自地為因。是故說言自部自地
。部謂五部即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地謂九地即欲界為一靜慮無色八。此中見苦所斷
法還與見苦所斷為同類因非餘。如是乃至修所斷還與修所斷法為同類因非餘。於中一
一若欲界地還與欲界為同類因。初靜慮地與初靜應為同類因。乃至有頂與有頂地為同
類因。異地相望皆無因義。又此非一切。何者。謂前生唯諸前生與後相似生未生法為
同類因。云何知然。本論說故。如發智論說。云何同類因。謂前生善根與後生自界善
根及彼相應法為同類因。如是過去與餘二世過去現在與未來等皆應廣說。然即彼論作
是問言。若法與彼法為因。或時此法與彼非因耶。彼即答言無時非因者。此依俱有相
應異熟三因密說故無有過。有謂未來正生位法定能與彼為同類因。是故彼文依最後位
密作是答無時非因。彼於所難非為善釋。以未來法正生位前非同類因後方成故。又若
爾者。彼復問言。若法與彼法為等無間。或時此法與彼非等無間耶。彼即答言。若時
此法未至已生。若如彼釋。應亦答言無時非緣。如何乃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然彼復
釋。為現二門。如彼處說此亦應爾。如此處說彼亦應爾。如是作文獲何功德。唯顯論
主非善於文。是故應知。前釋為善。若爾何故品類足說。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非
與有身見為因。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苦諦諸餘染污苦諦。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
亦與有身見為因。即所除法。彼文應說除未來有身見相應苦諦。設有如彼說。由義應
知非。復云何通施設足論。彼說諸法四事決定。所謂因果所依所緣。應知彼文。因者
謂能作俱有相應異熟因。果者。謂增上士用異熟果。所依者謂眼等六根。所緣者謂色
等六境。若爾同類因應本無而有。許故無過。約位非體。由和合作用位果非體果。若
同類因未來世有如異熟因當有何過。未來若有。本論應說。本論唯說能取與果諸同類
因故無有失。無如是義。以同類因引等流果此未來有理必不然。無前後故。不應已生
法為未生等流。如過去法非現在果。勿有果先因後過失故。未來世無同類因。若爾異
熟因應未來非有。不應異熟果因前及俱故。未來世法無前後故。無如是失。不相似故
。謂同類因與果相似。若無前後應互為因。既互為因應互為果。互為因果與理相違。
非異熟因與果相似。雖離前後而無上過。故同類因就位建立未來非有。若異熟因就相
建立未來非無。言同類因唯自地者定依何說。定依有漏。若無漏道展轉相望一一皆與
九地為因。謂未至定靜慮中間四本靜慮三本無色九地道諦皆互為因。所以者何。此於
諸地皆如客住不墮界攝。非諸地愛執為己有。是故九地道雖地不同而展轉為因。由同
類故。然唯得與等勝為因。非為劣因。加行生故。且如已生苦法智忍還與未來苦法智
忍為同類因是名為等。又即此忍復能與後從苦法智至無生智為同類因。是名為勝。如
是廣說。乃至已生諸無生智。唯與等類為同類因。更無勝故。又諸已生見道修道及無
學道。隨其次第與三二一為同類因。又於此中諸鈍根道與鈍及利為同類因。若利根道
唯利道因。如隨信行及信勝解時解脫道隨其次第與六四二為同類因。若隨法行及見至
非時解脫道隨其次第與三二一為同類因。諸上地道為下地因云何名為或等或勝。由因
增長及由根故。謂見道等下下品等。後後位中因轉增長。雖一相續中無容可得隨信隨
法行二道現起而已生者為未來因。為唯聖道但與等勝為同類因。不爾。云何。餘世間
法加行生者亦與等勝為因非劣。加行生法其體云何。謂聞所成思所成等。等者等取修
所成等。因聞思修所生功德名彼所成。加行生故唯與等勝為因非劣。如欲界繫聞所成
法能與自界聞思所成為同類因。非修所成因。欲界無故。思所成法與思所成為同類因
。非聞所成因。以彼劣故。若色界繫聞所成法。能與自界聞修所成為同類因。非思所
成因。色界無故。修所成法唯與自界修所成法為同類因。非聞所成因。以彼劣故。無
色界繫修所成法。唯與自界修所成法為同類因。非聞思所成因。以無故劣故。如是諸
法復有九品。若下下品為九品因。下中八因。乃至上上唯上上因。除前劣故。生得善
法九品相望展轉為因。染污亦爾。無覆無記總有四種。謂異熟生威儀路工巧處化心俱
品。隨其次第。能與四三二一為因。又欲界化心有四靜慮果。非上靜慮果下靜慮果因
。非加行因得下劣果。如勤功力種稻麥等。勿設劬勞而無所獲。因如是義故。有問言
。頗有已生諸無漏法非未生位無漏法因。有。謂已生苦法智品於未生位苦法忍品。又
一切勝於一切劣。頗有一身諸無漏法前所定得非後生因。有。謂未來苦法忍品於後已
生苦法智品。以果必無在因前故。或同類因未來無故。頗有前生諸無漏法非後已起無
漏法因。有。謂前生勝無漏法於後已起劣無漏法。如退上果下果現前。又前已生苦法
智得於後已生苦法忍得非同類因。以彼劣故。如是已說同類因相。第四相應因相云何
。頌曰

 相應因決定  心心所同依 

  論曰。唯心心所是相應因。若爾所緣行相別者。亦應更互為相應因。不爾所緣行
相同者乃可得說為相應故。若爾異時所緣行相同者應說為相應因。不爾要須所緣行相
及時同者乃相應故。若爾異身所緣行相及時同者應說相應。如眾同觀初月等事為以一
言總遮如是眾多妨難故說同依。謂要同依心心所法方得更互為相應因。此中同言顯所
依一。謂若眼識用此剎那眼根為依相應受等亦即用此眼根為依。乃至意識及相應法同
依意根。應知亦爾。相應因體即俱有因。如是二因義何差別。由互為果義立俱有因。
如商侶相依共遊險道。由五平等共相應義立相應因。即如商侶同受同作食等事業。其
中闕一皆不相應。是故極成互為因義。如是已說相應因相。第五遍行因相云何。頌曰
 遍行謂前遍  為同地染因 

  論曰。遍行因者。謂前已生遍行諸法。與後同地染污諸法為遍行因。遍行諸法。
隨眠品中遍行義處當廣分別。此與染法為通因故。同類因外更別建立。亦為餘部染法
因故。由此勢力餘部煩惱及彼眷屬亦生長故。聖者身中諸染污法豈亦用此為遍行因。
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說。一切染污法見所斷為因。故品類足說如是言。云何見所斷為
因法。謂諸染污法及見所斷法所感異熟。云何無記為因法。謂諸無記有為法及不善法
。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非與有身見為因。廣說乃至。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法生
老住無常諸餘染污苦諦。若爾云何通施設足論說。如彼論說。頗有法是不善唯不善為
因耶。有。謂聖人離欲退最初已起染污思。依未斷因密作是說。見所斷法雖是此因而
由已斷故廢不說。如是已說遍行因相。第六異熟因相云何。頌曰

 異熟因不善  及善唯有漏 

  論曰。唯諸不善及善有漏是異熟因。異熟法故。何緣無記不招異熟。由力劣故。
如朽敗種。何緣無漏不招異熟。無愛潤故。如貞實種無水潤沃。又非繫地。如何能招
繫地異熟。餘法具二。是故能招。如貞實種水所沃潤。異熟因義如何可了。為異熟之
因名異熟因。為異熟即因名異熟因。義兼兩釋斯有何過。若異熟之因名異熟因。聖教
不應言異熟生眼。若異熟即因名異熟因。聖教不應言業之異熟。兩釋俱通。已如前辯
。所言異熟其義云何。毘婆沙師作如是釋。異類而熟。是異熟義。謂異熟因唯異類熟
。俱有等因唯同類熟。能作一因兼同異熟故。唯此一名異熟因。熟果不應餘因所得。
果具二義方得熟名。一由相續轉變差別其體得生。二由隨因勢力勝劣時有分限。非彼
俱有相應二因所生果體要由相續轉變差別方乃得生。由取果時即與果故。又非能作同
類遍行三因之果亦由隨因勢力勝劣時有分限。由善惡等窮生死邊果數數生時無限故。
由此但應作如是釋。變異而熟。是異熟義。不應但異簡別餘因。於欲界中。有時一蘊
為異熟因共感一果。謂有記得及彼生等。有時二蘊為異熟因共感一果。謂善不善身業
語業及彼生等。有時四蘊為異熟因共感一果。謂善不善心心所法及彼生等。於色界中
。有時一蘊為異熟因共感一果。謂有記得無想等至及彼生等。有時二蘊為異熟因共感
一果。謂初靜慮善有表業及彼生等。有時四蘊為異熟因共感一果。謂非等引善心心所
及彼生等。有時五蘊為異熟因共感一果。謂是等引心心所法并隨轉色及彼生等。無色
界中。有時一蘊為異熟因共感一果。謂有記得滅盡等至及彼生等。有時四蘊為異熟因
共感一果。謂一切善心心所法及彼生等。有業唯感一處異熟。謂感法處即命根等。若
感意處定感二處。謂意與法。若感觸處應知亦爾。若感身處定感三處。謂身觸法。感
色香味應知亦爾。若感眼處定感四處。謂感眼處及身觸法。感耳鼻舌應知亦爾。有業
能感或五或六或七或八或九或十或十一處。業或少果或多果故。如外種果或少或多。
種果少者如穀麥等。種果多者如蓮石榴諾瞿陀等。有一世業三世異熟無三世業一世異
熟。勿設劬勞果減因故。有一念業多念異熟無多念業一念異熟。此中所以如上應知。
然異熟果無與業俱。非造業時即受果故。亦非無間。由次剎那等無間緣力所引故。又
異熟因感異類果必待相續方能辦故。如是六因定居何世。因居世定義雖已說而未頌攝
。故應重辯。頌曰

 遍行與同類  二世三世三 

  論曰。遍行同類唯居過現未來世無。理如前說。相應俱有異熟三因於三世中皆悉
遍有。頌既不說能作因所居。義准應知。通三世非世。已說六因相別世定。何等為果
對彼成因。頌曰

 果有為離繫  無為無因果 

  論曰。如本論說。果法云何。謂諸有為及與擇滅。若爾無為許是果故則應有因。
要對彼因乃可得說此為果故。又此無為許是因故亦應有果。要對彼果乃可得說此為因
故。唯有為法有因有果非諸無為。所以者何。無六因故無五果故。何緣不許諸無間道
與離繫果為能作因。於生不障立能作因。無為無生道何所作。若爾誰果。果義如何。
謂是道果。道力得故。若爾道果應唯是得。道於得有能非於擇滅故。不爾於得於擇滅
中道之功能有差別故。云何於得道有功能。謂能生故。云何於滅道有功能。謂能證故
。由此理故。道雖非滅因而可得說擇滅為道果。既諸無為無增上果。如何可說為能作
因。以諸無為於他生位不為障故立能作因。然無果者。由離世法無能取果與果用故。
經部師說。無為非因。無經說因是無為故。有經說因唯有為故。何處經說。如有經說
。諸因諸緣能生色者皆是無常。無常因緣所生諸色如何是常。廣說乃至識亦如是。若
爾無為亦應不與能緣識等作所緣緣。唯說能生故得作所緣緣。謂經唯說諸因諸緣能生
識者皆是無常。不說一切為識緣者皆是無常故不成難。豈不亦說唯能生因是無常故不
撥。無為唯不障故為能作因。有契經中說無為法為所緣緣。無契經中說無為法為能作
因故。不應立為唯不障因性。雖無經說亦無處遮。又無量經今已隱沒。云何定判無經
說耶。若爾何法名為離繫。即本論中所說擇滅。豈不先問何謂擇滅。答是離繫。今問
何法名為離繫。答是擇滅。如是二答。更互相依。於此自性竟不能顯故應別門開顯自
性。此法自性實有離言。唯諸聖者各別內證。但可方便總相說言。是善是常別有實物
名為擇滅亦名離繫。經部師說。一切無為皆非實有如色受等別有實物。此所無故。若
爾何故名虛空等。唯無所觸說名虛空。謂於暗中無所觸對。便作是說。此是虛空。已
起隨眠生種滅位由簡擇力餘不更生說名擇滅。離簡擇力由闕緣故餘不更生名非擇滅。
如殘眾同分中夭者餘蘊。餘部師說。由慧功能隨眠不生名為擇滅。隨眠緣闕後苦不生
不由慧能名非擇滅。離簡擇力此滅不成故此不生即擇滅攝。有說。諸法生已後無。自
然滅故名非擇滅。如是所執非擇滅體應是無常。未滅無故。豈不擇滅擇為先故。先無
後有應亦無常。非擇為先方有擇滅。如何擇滅亦是無常。所以者何。非先有擇後未生
法方有不生。何者。不生本來自有。若無簡擇諸法應生。簡擇生時法永不起。於此不
起擇有功能。謂於先時未有生障。今為生障非造不生。若唯不生是涅槃者。此經文句
當云何通。經言。五根若修若習若多修習。能令過去未來現在眾苦永斷。此永斷體即
是涅槃。唯於未來有不生義非於過現。豈不相違。雖有此文而不違義。此經意說。緣
過現苦煩惱斷故名眾苦斷。如世尊言。汝等於色應斷貪欲。貪欲斷時便名色斷及色遍
智。廣說乃至識亦如是。過現苦斷義亦應然。設有餘經言斷過去未來現在諸煩惱者。
准前理釋。義亦無違。或此經中別有意趣。過去煩惱謂過去生所起煩惱。現在煩惱謂
現在生所起煩惱。如愛行中十八愛行。過去世起者依過去生說。未來現在應知亦爾。
如是二世所起煩惱。為生未來諸煩惱故。於現相續引起種子。此種斷故彼亦名斷。如
異熟盡時亦說名業盡。未來眾苦及諸煩惱。由無種故畢竟不生。說名為斷。若異此者
。過去現在何緣須斷。非於已滅及正滅時。須設劬勞為令其滅。若無為法其體都無。
何故經說所有諸法。若諸有為若諸無為。於中離染最為第一。如何無法可於無中立為
第一。我亦不說諸無為法其體都無。但應如我所說而有。如說此聲有先非有。有後非
有。不可非有說為有故有義得成。說有無為。應知亦爾。有雖非有而可稱歎。故諸災
橫畢竟非有名為離染。此於一切有非有中最為殊勝。為令所化深生欣樂故應稱歎此為
第一。若無為法唯非有者。無故不應名滅聖諦。且言聖諦其義云何。豈不此言屬無倒
義。聖見有無皆無顛倒。謂聖於苦見唯是苦。於苦非有見唯非有。此於聖諦義有何違
。如何非有而可立為第三聖諦。第二無間聖見及說故成第三。若無為法其體唯無。空
涅槃識應緣無境。此緣無境亦無有過。辯去來中當應思擇。若許無為別有實體。當有
何失。復有何德。許便擁護毘婆沙宗是名為德。若有可護天神定知自當擁護。然許實
有明虛妄計是名為失。所以者何。此非有體可得如色受等。亦非有用可得如眼耳等。
又若別有。如何可立彼事之滅第六轉聲。由滅與事非互相屬。此彼相望非因果故。唯
遮彼事。第六可成。彼事之無名為滅故。滅雖別有而由彼事或得斷時方得此滅可言此
滅屬於彼事。何因此滅定屬此得。如契經言。苾蒭獲得現法涅槃。如何非有可言獲得
。由得對治便獲永違煩惱。後有所依身故名得涅槃。復有聖教能顯涅槃唯以非有為其
自性。謂契經言。所有眾苦皆無餘斷。各別捨棄盡離染滅靜息永沒。餘苦不續不取不
生。此極寂靜。此極美妙。謂捨諸依及一切愛盡離染滅名為涅槃。云何不許言不生者
依此無生故言不生。我等見此第七轉聲於證滅有都無功力。何意故說依此無生。若依
此言屬已有義。應本不生。涅槃常故。若依此言屬已得義。是則應許依道之得。故唯
依道或依道得令苦不生。汝應信受。由此善釋經說喻言。如燈焰涅槃心解脫亦爾。此
經意說。如燈涅槃唯燈焰謝無別有物。如是世尊心得解脫。唯諸蘊滅更無所有。阿毘
達磨亦作是言。無事法云何。謂諸無為法。言無事者。謂無體性毘婆沙師不許此釋。
若爾彼釋事義云何。彼言事者略有五種。一自性事。如有處言。若已得此事彼成就此
事。二所緣事。如有處言。一切法智所知隨其事。三繫縛事。如有處言。若於此事愛
結所繫。彼於此事恚結繫耶。四所因事。如有處言。有事法云何。謂諸有為法。五所
攝事。如有處言。田事宅事妻子等事。今於此中說因名事。顯無為法都無有因。是故
無為雖實有物。常無用故無因無果。總論已竟。於諸果中應說何果何因所得頌曰

 後因果異熟  前因增上果 
 同類遍等流  俱相應士用 

  論曰。言後因者。謂異熟因。於六因中最後說故。初異熟果此因所得。言前因者
。謂能作因。於六因中最初說故。後增上果此因所得。增上之果名增上果。唯無障住
有何增上。即由無障得增上名。或能作因亦有勝力。如十處界於五識身。諸有情業於
器世界。耳等對於眼識生等。亦有展轉增上生力。聞已便生欣見欲故。此等增上如應
當思。同類遍行得等流果。此二因果皆似因故。俱有相應得士用果。非越士體有別士
用。即此所得名士用果。此士用名為目何法。即目諸法所有作用。如士用故得士用名
。如世間說鴉足藥草醉象將軍。為唯此二有士用果為餘亦然。有說。餘因亦有此果。
唯除異熟。由士用果與因俱生或無間生。異熟不爾。有餘師說。此異熟因亦有隔越遠
士用果。譬如農夫所收果實。異熟等果其相云何。頌曰

 異熟無記法  有情有記生 
 等流似自因  離繫由慧盡 
 若因彼力生  是果名士用 
 除前有為法  有為增上果 

  論曰。唯於無覆無記法中有異熟果。為此亦通非有情數。唯局有情。為通等流及
所長養。應知唯是有記所生。一切不善及善有漏能記異熟故名有記。從彼後時異熟方
起。非俱無間名有記生。如是名為異熟果相。非有情數亦從業生。何非異熟。以共有
故。謂餘亦能如是受用。夫異熟果必無有餘共受用義。非餘造業餘可因斯受異熟果。
其增上果亦業所生。何得共受。共業生故。似自因法名等流果。謂似同類遍行二因。
若遍行因亦得等流果。何不許此即名同類因。此果但由地等染故與因相似不由種類。
若由種類果亦似因。此果所因乃名同類。故作是問。若是同類因亦遍行因耶。應作四
句。第一句者。非遍行法為同類因。第二句者。他部遍法為遍行因。第三句者。自部
遍法為遍行因。第四句者。除前諸相由慧盡法名離繫果。滅故名盡。擇故名慧。即說
擇滅名離繫果。若法因彼勢力所生。即說此法名士用果。如因下地加行心力上地有漏
無漏定生。及因清淨靜慮心力變化心生。如是等類擇滅應言由道力得。諸有為法。除
前已生。是餘有為之增上果。士用增上二果何殊。士用果名唯對作者。增上果稱通對
此餘。如匠所成。對能成匠。具得士用增上果名。對餘非匠唯增上果。於上所說六種
因中。何位何因取果與果。頌曰

 五取果唯現  二與果亦然 
 過現與二因  一與唯過去 

  論曰。五因取果唯於現在。定非過去。彼已取故。亦非未來。彼無用故。亦應如
是說。能作因非定有果故此不說。俱有相應與果亦爾。唯於現在。由此二因取果與果
必俱時故。同類遍行二因與果通於過現。過去可然。如何現在與等流果。有等流果無
間生故。若果已生。因便過去。名已與果。不應更與。善同類因有時取果而非與果。
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斷善根時最後所捨得。第二句者。謂續善根時最初所得得。
應說爾時續者前得。第三句者。謂不斷善根於所餘諸位。第四句者。謂除前相。又於
不善同類因中亦有四句。第一句者。謂離欲貪時最後所捨得。第二句者。謂退欲貪時
最初所得得。應說爾時退者前得。第三句者。謂未離欲貪於所餘諸位。第四句者。謂
除前相。有覆無記同類因中。亦有四句。於阿羅漢得時退時未得及餘。如理應說。無
覆無記同類因中有順後句。謂與果時必亦取果。或時取果而非與果。謂阿羅漢最後諸
蘊。約有所緣剎那差別。善同類因亦有四句。第一句者。謂善心無間起染無記心。第
二句者。謂與上相違。第三句者。謂善心無間還起善心。第四句者。謂除前相。不善
心等如其所應。亦有四句。准例應說。取果與果其義云何。能為彼種故名取果。正與
彼力故名與果。異熟與果唯於過去。由異熟果無與因俱及無間故。復有餘師。前五果
外別說四果。一安立果。謂如水輪為風輪果。乃至草等為大地果。二加行果。謂如無
生智等遠為不淨等果。三和合果。謂如眼識等為眼根等果。四修習果。謂如化心等為
諸靜慮果。如是四果皆是士用增上果攝。說因果已。復應思擇。此中何法幾因所生。
法略有四。謂染污法。異熟生法。初無漏法。三所餘法。餘法者何。謂除異熟餘無記
法。除初無漏諸餘善法。如是四法。頌曰

 染污異熟生  餘初聖如次 
 除異熟遍二  及同類餘生 
 此謂心心所  餘及除相應 

  論曰。諸染污法除異熟因餘五因生。異熟生法除遍行因餘五因生。三所餘法雙除
異熟遍行二因餘四因生。初無漏法。雙除前二及同類因餘三因生。如是四法為說何等
。謂心心所不相應行及色四法。復幾因生。如心心所所除因外及除相應。應知餘法從
四三二餘因所生。此中染污異熟生法餘四因生。三所餘法餘三因生。初無漏法餘二因
生。一因生法決定無有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七

分別根品第二之五

  廣說因已。緣復云何。頌曰
 說有四種緣  因緣五因性 
 等無間非後  心心所已生 
 所緣一切法  增上即能作 

  論曰。於何處說。謂契經中。如契經中說四緣性。謂因緣性。等無間緣性。所緣
緣性。增上緣性。此中性者是緣種類。於六因內除能作因。所餘五因是因緣性。除阿
羅漢臨涅槃時最後心心所法諸餘已生心心所法。是等無間緣性。此緣生法等而無間。
依是義立等無間名。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無間緣。不等生故。謂欲界色。或無間生欲
界色界二無表色。或無間生欲界無漏二無表色。以諸色法雜亂現前等無間緣生無雜亂
。故色不立等無間緣。尊者世友作如是言。於一身中一長養色相續不斷。復有第二長
養色生不相違害故不可立等無間緣。大德復言。以諸色法無間生起或少或多。謂或有
時從多生少。如燒稻稈大聚為灰。或時復有從少生多。如細種生諾瞿陀樹。根莖枝葉
漸次增榮。聳幹垂條多所蔭映。豈不心所無間生時亦有少多品類非等。謂善不善無記
心中。有尋有伺三摩地等。此於異類實有少多。然自類中無非等義。謂無少受無間生
多。或復從多無間生少。想等亦爾。無非等過。豈唯自類前能為後等無間緣。不爾。
云何。前心品法總為後品等無間緣。非唯自類。且於受等自體類中無少生多以說等義
。唯執同類相續者。說唯自類有等無間緣。心唯生心受唯生受。乃至廣說若從無染無
間染生。此染心中所有煩惱用先滅煩惱為等無間緣。如出滅定心還用先滅正入滅定心
為緣故起。彼說非善。初無漏心應闕此緣而得生故。不相應行亦如諸色。雜亂現前故
非等無間緣。三界及不繫可俱現前故。何緣不許未來世有等無間緣。以未來法雜亂而
住無前後故。如何世尊知未來世此法無間此法應生。比過現法而現知故。傳說。世尊
見從過去如此類業此類果生。是法無間生如是法。又從現在如此類業此類果生。是法
無間生如是法。如是見已。便於未來諸亂住法。能正了達此法無間此法應生。雖如是
知而非比智。由佛比類過去現在因果次第。便於未來亂住諸法能現了達。謂未來世如
是有情造如是業招如是果。是願智攝故非比智。若爾世尊未見前際。於後際法應不能
知。有餘復言。有情身內有未來世果因先兆。是不相應行蘊差別。佛唯觀此便知未來
。非要現遊靜慮通慧。若爾諸佛便於未來占相故知。非為現證。故如經部諸師所言。
世尊舉意遍知諸法非比非占。此說為善。如世尊說。諸佛德用諸佛境界不可思議。若
於未來無定前後次第安立。何故但言世第一法無間唯生苦法智忍不生餘法。如是廣說
。乃至金剛喻定無間。唯生盡智不生餘法。若此法生繫屬彼法要彼無間此乃得生。如
芽等生要藉種等。然此非有等無間緣。諸阿羅漢最後心心所。何緣故說非等無間緣。
無餘心等續此起故。豈不如是無間滅心亦名為意。後心無間識既不生應不名意。意是
依所顯非作用所顯。此最後心有所依義。餘緣闕故後識不生。等無間緣作用所顯。若
法此緣取為果已。定無諸法及諸有情能為障礙令彼不起。故最後心雖得名意而不可說
等無間緣。若法與心為等無間。彼法亦是心無間耶。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無心定
出心心所。及第二等二定剎那。第二句者。謂初所起二定剎那。及有心位諸心心所生
住異滅。第三句者。謂初所起二定剎那。及有心位心心所法。第四句者。謂第二等二
定剎那。及無心定出心心所生住異滅。若法與心為等無間。與無心定為無間耶。應作
四句。謂前第三第四句為今第一第二句。即前第一第二句為今第三第四句。從二定出
諸心心所望入定心中間遠隔。如何為彼等無間耶。中間不隔心心所故。如是已釋等無
間緣。所緣緣性。即一切法望心心所隨其所應。謂如眼識及相應法以一切色為所緣緣
。如是耳識及相應法以一切聲。鼻識相應以一切香。舌識相應以一切味。身識相應以
一切觸。意識相應以一切法為所緣緣。若法與彼法為所緣。無時此與彼非所緣。於不
緣位亦所緣攝。被緣不緣其相一故。譬如薪等於不燒時亦名所燒。相無異故。心心所
法。如於所緣處事剎那三皆決定。於所依亦有如是決定耶。應言亦有如是決定。然於
現在親附自所依。過去未來與所依相離。有說。在過去亦親附所依。如是已釋所緣緣
性。增上緣性即能作因。以即能作因為增上緣故。此緣體廣名增上緣。一切皆是增上
緣故。既一切法亦所緣緣。此增上緣何獨體廣。俱有諸法未嘗為所緣。然為增上故。
唯此體廣。或所作廣名增上緣。以一切法各除自性與一切有為為增上緣故。頗有法於
法全非四緣不。有謂自性於自性。於他性亦有。謂有為於無為。無為於無為。如是諸
緣於何位法而興作用。頌曰

 二因於正滅  三因於正生 
 餘二緣相違  而興於作用 

  論曰。前說五因為因緣性。二因作用於正滅時。正滅時言顯法現在滅現前故名正
滅時。俱有相應於法滅位方興作用。由此二因令俱生果有作用故。所言三因於正生者
。謂未來法於正生位。生現前故名正生時。同類遍行異熟三種。於法生位作用方興。
已說因緣二時作用。二緣作用與此相違。等無間緣於法生位而興作用。以彼生時前心
心所與其處故。若所緣緣能緣滅位而興作用。以心心所要現在時方取境故。唯增上緣
於一切位皆無障住故。彼作用隨無障位一切無遮。已說諸緣及興作用。應言何法由幾
緣生。頌曰

 心心所由四  二定但由三 
 餘由二緣生  非天次等故 

  論曰。心心所法由四緣生。此中因緣謂五因性。等無間緣謂前無間已生。非後心
心所法。所緣緣者謂隨所應或色等五。或一切法。增上緣者謂隨所應各除自性餘一切
法。滅盡無想二定由三除所緣緣。非能緣故。由因緣者。謂由二因。一俱有因。謂生
等相。二同類因。謂前已生同地善法。等無間緣謂入定心及相應法。增上緣者。謂如
前說。如是二定心等引生礙心等起故。與心等但為等無間。非等無間緣。餘不相應及
諸色法由因增上二緣所生。一切世間唯從如上所說諸因諸緣所起。非自在天我勝性等
一因所起。此有何因。若一切成許由因者。豈不便捨一切世間由自在等一因生論。又
諸世間非自在等一因所起。次第等故。謂諸世間若自在等一因生者。則應一切俱時而
生非次第起。現見諸法次第而生。故知定非一因所起。若執自在隨欲故然。謂彼欲令
此法今起此法今滅此於後時。是則應成非一因起。亦由樂欲差別生故。或差別欲應一
時生。所因自在無差別故。若欲差別更待餘因不俱起者。則非一切唯用自在一法為因
。或所待因亦應更待餘因差別方次第生。則所待因應無邊際。若更不待餘差別因。此
因應無次第生義。則差別欲非次第生。若許諸因展轉差別無有邊際信無始故。徒執自
在為諸法因不越釋門因緣正理。若言自在欲雖頓生而諸世間不俱起者。由隨自在欲所
生故。理亦不然。彼自在欲前位與後無差別故。又彼自在作大功力。生諸世間得何義
利。若為發喜生諸世間。此喜離餘方便不發。是則自在於發喜中既必待餘。應非自在
。於喜既爾。餘亦應然。差別因緣不可得故。或若自在生地獄等無量苦具逼害有情。
為見如斯發生自喜。咄哉何用此自在為。依彼頌言。誠為善說

 由險利能燒  可畏恒逼害 
 樂食血肉髓  故名魯達羅 

  又若信受一切世間唯自在天一因所起。則為誹撥現見世間所餘因緣人功等事。若
言自在待餘因緣助發功能方成因者。但是朋敬自在天言。離所餘因緣不見別用故。或
彼自在要餘因緣助方能生。應非自在。若執初起自在為因餘後續生待餘因者。則初所
起不待餘因。應無始成猶如自在。我勝性等隨其所應如自在天應廣徵遣。故無有法唯
一因生。奇哉世間不修勝慧。如愚禽獸。良足可悲。彼彼生中別別造業。自受異熟及
士用果。而妄計有自在等因。且止破邪應辯正義。前言餘法由二緣生。於中云何大種
所造。自他相望互為因緣。頌曰

 大為大二因  為所造五種 
 造為造三種  為大唯一因 

  論曰。初言大為大二因者。是諸大種更互相望。但為俱有同類因義。大於所造能
為五因。何等為五。謂生依立持養別故。如是五因。但是能作因之差別。從彼起故說
為生因。生已隨逐大種轉故。如依師等說為依因。能任持故。如壁持畫說為立因。不
斷因故說為持因。增長因故說為養因。如是則顯大與所造為起變持住長因性。諸所造
色自互相望容有三因。所謂俱有同類異熟。其能作因無差別轉故不恒數。俱有因者。
謂隨心轉身語二業。非餘造色。同類因者。一切前生於後同類。異熟因者。謂身語業
能招異熟眼根等果。所造於大但為一因。謂異熟因。身語二業能招異熟大種果故。前
已總說諸心心所前能為後等無間緣。未決定說何心無間有幾心生復從幾心有何心起。
今當定說。謂且略說有十二心。云何十二。頌曰

 欲界有四心  善惡覆無覆 
 色無色除惡  無漏有二心 

  論曰。且於欲界有四種心。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無色界各有三心。謂
除不善。餘如上說。如是十種說有漏心。若無漏心唯有二種。謂學無學。合成十二。
此十二心互相生者。頌曰

 欲界善生九  此復從八生 
 染從十生四  餘從五生七 
 色善生十一  此復從九生 
 有覆從八生  此復生於六 
 無覆從三生  此復能生六 
 無色善生九  此復從六生 
 有覆生從七  無覆如色辨 
 學從四生五  餘從五生四 

  論曰。欲界善心無間生九。謂自界四色界二心。於入定時及續生位。如其次第生
善染心。無色界一於續生位。欲善無間生彼染心。不生彼善以極遠故。無色於欲四遠
故遠。一所依遠。二行相遠。三所緣遠。四對治遠。及學無學。謂入觀時。即此復從
八無間起。謂自界四色界二心。於出定時從彼善起。彼染污定所逼惱時。從彼染心生
於下善。為依下善防彼退故。及學無學。謂出觀時。染謂不善有覆無記二各從十無間
而生。謂十二中除學無學。於續生位。三界諸心皆可無間生欲界染心故。即此無間能
生四心。謂自界四。餘無生理。餘謂欲纏無覆無記。此心從五無間而生。謂自界四及
色界善。欲界化心從彼生故。即此無間能生七心。謂自界四及色界二善與染污。欲界
化心還生彼善。於續生位生彼染心。并無色一於續生位此無覆心能生彼染。色界善心
無間生十一。謂除無色無覆無記心。即此復從九無間起。謂除欲界二染污心。及除無
色無覆無記。有覆從八無間而生。除欲二染及學無學。即此無間能生六心。謂自界三
欲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從三無間而起。謂唯自界。餘無生理。即此無間能生六心。
謂自界三欲無色染。無色界善無間生九心。謂除欲善及欲色無覆。即此從六無間而生
。謂自界三及色界善并學無學。有覆無間能生七心。謂自界三及色界善欲色界染。即
此亦從七無間起。謂除欲色染及學無學心。無覆如色說從三無間生。謂自界三。餘皆
非理。即此無間能生六心。謂自界三及欲色染。學心從四無間而生。謂即學心及三界
善。即此無間能生五心。謂前四心及無學一。餘謂無學從五無間生。謂三界善及學無
學二。即此無間能生四心。謂三界善及無學一。說十二心互相生已。云何分此為二十
心。頌曰

 十二為二十  謂三界善心 
 分加行生得  欲無覆分四 
 異熟威儀路  工巧處通果 
 色界除工巧  餘數如前說 

  論曰。三界善心各分二種。謂加行得生得別故。欲界無覆分為四心。一異熟生。
二威儀路。三工巧處。四通果心。色無覆心分為三種。除工巧處。上界都無造作種種
工巧事故。如是十二為二十心。謂善分六。無覆分八。無色界無威儀路等餘數如上故
成二十。威儀路等三無覆心色香味觸為所緣境。工巧處等亦緣於聲。如是三心唯是意
識。威儀路工巧處加行亦通四識五識。有餘師說有威儀路及工巧處所引意識能具足緣
十二處境。如是二十互相生者。且說欲界八種心中。加行善心無間生十。謂自界七除
通果心。及色界一加行善心并學無學。即此復從八無間起。謂自界四二善二染。及色
界二加行善心有覆無記。并學無學。生得善心無間生九。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及色無
色有覆無記。即此復從十一心起。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及色界二加行善心有覆無記。
并學無學。二染污心無間生七。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即此復從十四心起。謂自界七除
通果心。及色界四除加行善與通果心。并無色三。除加行善。異熟威儀無間生八。謂
自界六除加行善與通果心。及色無色有覆無記。即此復從七無間起。謂自界七除通果
心。工巧處心無間生六。謂自界六除加行善與通果心。即此復從七無間起。謂自界七
除通果心。從通果心無間生二。謂自界一即通果心。及色界一即加行善。即此亦從二
無間起。謂即前說自色二心。次說色界六種心中。從加行善心無間生十二。謂自界六
及欲界三加行生得與通果心。并無色一加行善心學無學心。即此復從十無間起。謂自
界四。除威儀路與異熟生。及欲界二加行通果。并無色二加行有覆學無學心。生得善
心無間生八。謂自界五除通果心及欲界二不善有覆。并無色一有覆無記。即此復從五
無間起。謂自界五除通果心。有覆無記無間生九。謂自界五除通果心。及欲界四二善
二染。即此復從十一心起。謂自界五除通果心。及欲界三生得善心威儀異熟。并無色
三除加行善。異熟威儀無間生七。謂自界四除加行善與通果心。及欲界二不善有覆。
并無色一有覆無記。即此復從五無間起。謂自界五除通果心。從通果心無間生二。謂
自界二加行通果。即此亦從二無間起。謂即前說自界二心。次說無色四種心中。加行
善心無間生七。謂自界四及色界一加行善心。并學無學。即此復從六無間起。謂自界
三唯除異熟。及色界一加行善心。并學無學。生得善心無間生七。謂自界四及色界一
有覆無記。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此復從四無間起。謂自界四。有覆無記無間生八。
謂自界四及色界二加行有覆。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此復從十無間起。謂自界四及色
界三生得異熟與威儀路。并欲界三名如色說。異熟生心無間生六。謂自界三除加行善
。及色界一有覆無記。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此復從四無間起。謂自界四。次說無漏
二種心中。從有學心無間生六。謂通三界加行善心及欲生得。并學無學。即此復從四
無間起。謂三加行及有學心。從無學心無間生五。謂前有學所生六中除有學一。即此
復從五無間起。謂三加行及學無學。復有何緣。加行無間能生異熟工巧威儀。非彼無
間生加行善。勢力劣故。非作功用所引發故。樂作功用引發工巧威儀轉故。不能順起
加行善心。出心不由功用轉故。加行無間可能生彼。若爾染污無間。不應生加行善。
不相順故。雖爾厭倦煩惱現行為欲了知容起加行。欲界生得以明利故。可有從彼學無
學心色界加行無間而起。非作功用所引發故。不能從此引生彼心。又欲生得以明利故
。可從色染無間而生。色界生得不明利故。非無色染無間而起。作意有三。一自相作
意。謂如觀色變礙為相。乃至觀識了別為相。如是等觀相應作意。二共相作意。謂十
六行相應作意。三勝解作意。謂不淨觀及四無量有色解脫勝處遍處。如是等觀相應作
意。如是三種作意無間聖道現前。聖道無間亦能具起三種作意。若作是說便順此言。
不淨觀俱行修念等覺分。有餘師說。唯從共相作意無間聖道現前。聖道無間通起三種
。修不淨觀調伏心已。方能引生共相作意。從此無間聖道現前。依此傳傳密意故。說
不淨觀俱行修念等覺分。有餘復言。唯從共相作意無間聖道現前。聖道無間亦唯能起
共相作意。若爾有依未至定等三地證入正性離生。聖道無間可生欲界共相作意。若依
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證入正性離生。聖道無間起何作意。非起欲界共相作意。以極遠故
。非於彼地已有曾得共相作意。異於曾得順決擇分。非諸聖者順決擇分可復現前。非
得果已可重發生加行道故。若謂有別共相作意。順決擇分俱時已修。由繫屬彼是彼類
故。如觀諸行皆是無常。觀一切法皆是非我涅槃寂靜。聖道無間引彼現前。毘婆沙師
不許此義。違正理故。若依未至定得阿羅漢果後出觀心或即彼地或是欲界。依無所有
處得阿羅漢果後出觀心或即彼地或是有頂。若依餘地得阿羅漢果後出觀心唯自非餘地
。於欲界中有三作意。一聞所成。二思所成。三生所得。色界亦有三種作意。一聞所
成。二修所成。三生所得。無思所成。舉心思時即入定故。無色唯有二種作意。一修
所成。二生所得。此中五種作意無間聖道現前。除生所得聖道。繫屬加行心故。聖道
無間亦得發生。欲界生得以明利故。於前所說十二心中何心現前幾心可得。頌曰

 三界染心中  得六六二種 
 色善三學四  餘皆自可得 

  論曰。欲界染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得六心。彼先不成今得成故。由疑續善及
界退還。欲界善心爾時名得。由起惑退及界退還得欲二心。不善有覆及得色界一有覆
心。由起惑退得無色界一有覆心。及得學心。故名得六。色界染心正現前位。十二心
內亦得六心。由界退還得欲界一無覆無記及色界三。色界染心亦由退得。由起惑退得
無色界一有覆心。及得學心。故名得六。無色染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唯得二心。由
起惑退得彼染心。及得學心。故名得二。色界善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得三心。謂
彼善心及欲色界無覆無記。由昇進故。若有學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得四心。謂有
學心及欲色界無覆無記并無色善。由初證入正性離生。及由聖道離欲色染。餘謂前說
染等心餘。不說彼心正現前位得心差別。應知彼心正現前位。唯自可得。有餘於此總
說。頌曰

 慧者說染心  現起時得九 
 善心中得六  無記唯無記 

  於善心中應言得七。謂由正見續善根時。欲界善心起位名得。離欲界染究竟位中
。頓得欲色無覆無記。得色無色三摩地時。彼二善心說名為得。初入離生位證阿羅漢
時。學無學心說名為得。餘准前釋應知其相。為攝前義。復說頌言

 由託生入定  及離染退時 
 續善位得心  非先所成故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八

分別世品第三之一

  已依三界分別心等。今次應說。三界是何。各於其中處別有幾。頌曰

 地獄傍生鬼  人及六欲天 
 名欲界二十  由地獄洲異 
 此上十七處  名色界於中 
 三靜慮各三  第四靜慮八 
 無色界無處  由生有四種 
 依同分及命  令心等相續 

  論曰。地獄等四及六欲天并器世間。是名欲界。六欲天者。一四大王眾天。二三
十三天。三夜摩天。四覩史多天。五樂變化天。六他化自在天。如是欲界處別有幾。
地獄洲異故成二十八大地獄名地獄異。一等活地獄。二黑繩地獄。三眾合地獄。四號
叫地獄。五大叫地獄。六炎熱地獄。七大熱地獄。八無間地獄。言洲異者。謂四大洲
。一南贍部洲。二東勝身洲。三西牛貨洲。四北俱盧洲。如是十二并六欲天傍生餓鬼
處成二十。若有情界從自在天至無間獄。若器世界乃至風輪皆欲界攝。此欲界上處有
十七。謂三靜慮處各有三。第四靜慮處獨有八。器及有情總名色界。第一靜慮處有三
者。一梵眾天。二梵輔天。三大梵天。第二靜慮處有三者。一少光天。二無量光天。
三極光淨天。第三靜慮處有三者。一少淨天。二無量淨天。三遍淨天。第四靜慮處有
八者。一無雲天。二福生天。三廣果天。四無煩天。五無熱天。六善現天。七善見天
。八色究竟天。迦濕彌羅國諸大論師皆言。色界處但有十六。彼謂。即於梵輔天處有
高臺閣。名大梵天。一主所居非有別地。如尊處座四眾圍繞。無色界中都無有處。以
無色法無有方所。過去未來無表無色不住方所。理決然故。但異熟生差別有四。一空
無邊處。二識無邊處。三無所有處。四非想非非想處。如是四種名無色界。此四非由
處有上下。但由生故勝劣有殊。復如何知彼無方處。謂於是處得彼定者。命終即於是
處生故。復從彼沒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有起故。如有色界一切有情要依色身心等相
續。於無色界受生有情。以何為依心等相續。對法諸師說。彼心等依眾同分及與命根
而得相續。若爾有色有情心等何不但依此二相續。有色界生此二劣故。無色此二因何
故強。彼界二從勝定生故。由彼等至能伏色想。若爾於彼心等相續。但依勝定何用別
依。又今應說。如有色界受生有情同分命根依色而轉。無色此二以何為依。此二更互
相依而轉。有色此二何不相依。有色界生此二劣故。無色此二因何故強。彼界此二種
從勝定生故。前說彼定能伏色想。是則還同心相續難。或心心所唯互相依故。經部師
說。無色界心等相續無別有依。謂若有因未離色愛引起心等。所引心等與色俱生。依
色而轉。若因於色已得離愛。厭背色故。所引心等非色俱生不依色轉。何故名為欲等
三界。能持自相故名為界。或種族義如前已釋。欲所屬界說名欲界。色所屬界說名色
界。略去中言故作是說。如胡椒飲如金剛環。於彼界中色非有故名為無色。所言色者
。是變礙義。或示現義。彼體非色立無色名。非彼但用色無為體。無色所屬界說名無
色界。略去中言喻如前說。又欲之界名為欲界。此界力能任持欲故。色無色界應知亦
然。此中欲言為說何法略說段食婬所引貪。如經頌言

 世諸妙境非真欲  真欲謂人分別貪 
 妙境如本住世間  智者於中已除欲 

  邪命外道便詰尊者舍利子言
 若世妙境非真欲  說欲是人分別貪 
 比丘應名受欲人  起惡分別尋思故 

  時舍利子反質彼言
 若世妙境是真欲  說欲非人分別貪 
 汝師應名受欲人  恒觀可意妙色故 

  若法於彼三界現行。此法即說三界繫不。不爾。云何於中隨增三界貪者是三界繫
。此中何法名三界貪。謂三界中各隨增者。今此所言同縛馬答。猶如有問縛馬者誰。
答言馬主。即彼復問馬主是誰。答言縛者。如是二答皆不令解。今此所言不同彼答。
謂於前說欲界諸處未離貪者貪名欲貪。此所隨增名欲界繫。於前所說色無色中隨其所
應當知亦爾。或不定地貪名欲貪。此所隨增名欲界繫。諸靜慮地貪名色貪。此所隨增
名色界繫。諸無色地貪名無色貪。此所隨增名為無色界繫。於欲化心上如何起欲貪。
從他所聞。或自退失生愛味故。或觀化者自在勢力於彼化心生貪愛故。若心能化香味
二法。此能化心是欲界繫。色界心不能化作香味故。如是三界唯有一耶。三界無邊如
虛空量。故雖無有始起有情。無量無邊佛出於世。一一化度無數有情令證無餘般涅槃
界而不窮盡猶若虛空。世界當言云何安住。當言傍住故。契經言。譬如天雨滴如車軸
。無間無斷從空下澍。如是東方無間無斷無量世界或壞或成。如於東方。南西北方亦
復如是。不說上下。有說亦有上下二方。餘部經中說十方故。色究竟上復有欲界。於
欲界下有色究竟。若有離一欲界貪時。諸欲界貪皆得滅離。離色無色應知亦爾。依初
靜慮起通慧時。所發神通但能往至自所生界梵世非餘。所餘通慧應知亦爾。已說三界
。五趣云何。頌曰

 於中地獄等  自名說五趣 
 唯無覆無記  有情非中有 

  論曰。於三界中說有五趣。即地獄等如自名說。謂前所說地獄傍生鬼及人天是名
五趣。唯於欲界有四趣全。三界各有天趣一分。為有三界非趣所攝。而於界中說有五
趣。有謂善染外器中有雖是界性而非趣攝。五趣體唯無覆無記。若異此者趣應相雜。
於一趣中具有五趣業煩惱故。五趣唯是有情數攝。體非中有。施設足論作如是說。四
生攝五趣非五攝四生。不攝者何。所謂中有。法蘊足論亦作是言。眼界云何。謂四大
種所造淨色是眼。眼根眼處眼界地獄傍生鬼人天趣修成中有。契經亦簡中有異趣。是
何契經。謂七有經。彼說七有。謂地獄有傍生有餓鬼有天有人有業有中有。彼經中說
五趣及因并趣方便。故趣唯是無覆無記其理極成。簡業有因異諸趣故。迦濕彌羅國誦
如是契經。尊者舍利子作是言。具壽。若有地獄諸漏現前故造作增長順地獄受業。彼
身語意曲穢濁故於奈落迦中受五蘊異熟。異熟起已名那落迦。除五蘊法彼那落迦都不
可得。故趣唯是無覆無記若如是者。品類足論當云何通。彼說五趣一切隨眠所隨增故
。彼說五趣續生心中容有五部一切煩惱趣及入心。總說為趣。無相違失。譬如村落及
村落邊總名村落。有說。趣體亦通善染。然七有經簡業有者。非別說故定非彼攝。如
五濁中煩惱與見別說為濁。非別說故。彼見定非煩惱所攝。如是業有雖亦是趣。為顯
趣因。是故別說。若爾中有亦應是趣。不爾。趣義不相應故。趣謂所往不可說言中有
是所往。即死處生故。若爾無色亦應非趣。即於死處而受生故。既爾中有名中有故不
應名趣。二趣中故名為中有。此若趣攝非中間故。是則不應說名中有。然彼尊者舍利
子言異熟起已名地獄者。說異熟起方名地獄。非說地獄唯是異熟。然復說言除五蘊法
彼那落迦不可得者。為遮實有能往諸趣補特伽羅故作是說。非遮餘蘊故作是言。毘婆
沙師說。趣唯是無覆無記。有說。一向是異熟生。有餘師言。亦通長養。即於三界及
五趣中。如其次第識住有七。其七者何頌曰

 身異及想異  身異同一想 
 翻此身想一  并無色下三 
 故識住有七  餘非有損壞 

  論曰。契經中說。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住。一分天者。謂欲
界天及初靜慮除劫初起。言身異者。謂彼色身種種顯形狀貌異故。彼由身異。或有異
身故彼有情說名身異。言想異者。謂彼苦樂不苦不樂想差別故。彼由想異。或有異想
故彼有情說名想異。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謂劫初起。是第二識住。所以者何。
以劫初起。彼諸梵眾起如是想。我等皆是大梵所生。大梵爾時亦起此想。是諸梵眾皆
我所生。同想一因故名想一。大梵王身其量高廣。容貌威德言語光明衣冠等事。一一
皆與梵眾不同故名身異。經說。梵眾作是念言。我等曾見如是有情長壽久住。乃至起
願。云何當令諸餘有情生我同分。於彼正起此心願時。我等便生彼同分內。梵眾何處
曾見梵王。有餘師言。住極光淨。從彼天沒來生此故。云何今時不得第二靜慮。而能
憶念彼地宿住事耶。若彼已得第二靜慮。云何緣大梵猶起戒禁取。有餘師說。住中有
中。彼住中有中無長時住義。以於受生無障礙故。如何梵眾可作念言。我等曾見如是
有情長壽久住。是故梵眾即住自天憶念此生前所更事。謂先見彼長壽久住。後重見時
起如是念。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住。此中舉後兼以攝初。應知具
攝第二靜慮。若不爾者。彼少光天無量光天何識住攝。彼天顯形狀貌不異故名身一。
樂非苦樂二想交參故名想異。傳說。彼天厭根本地喜根已起近分地捨根現前。厭近分
地捨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現前。如富貴人厭欲樂已便受法樂。厭法樂已復受欲樂。豈不
遍淨想亦應然。非遍淨天曾有厭樂。以樂寂靜曾無厭時。喜則不然擾動心故。經部師
說。有餘契經釋彼天中有想異義。謂極光淨有天新生。未善了知世間成壞。彼見下地
火焰洞然。見已便生驚怖厭離。勿彼火焰燒盡梵宮令彼皆空上侵我處。彼極光淨有舊
生天。已善了知世間成壞。便慰喻彼驚怖天言。淨仙淨仙。勿怖勿怖。昔彼火焰燒盡
梵宮。令其皆空即於彼滅。彼於火焰有來不來想及怖不怖想故名想異。非由有樂非苦
樂想有交參故得想異名。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唯有樂想故名想
一。初靜慮中由染污想故言想一。第二靜慮由二善想故言想異。第三靜慮由異熟想故
言想一。下三無色名別。如經即三識住是名為七。此中何法名為識住。謂彼所繫五蘊
四蘊。如其所應是名識住。所餘何故非識住耶。於餘處皆有損壞識法故。餘處者何。
謂諸惡處第四靜慮及與有頂。所以者何。由彼處有損壞識法故非識住。何等名為損壞
識法。謂諸惡處有重苦受能損於識。第四靜慮有無想定及無想事。有頂天中有滅盡定
能壞於識令相續斷故非識住。復說。若處餘處有情心樂來止。若至於此不更求出。說
名識住。於諸惡處二義俱無。第四靜慮心恒求出。謂諸異生求入無想。若諸聖者樂入
淨居或無色處。若淨居天樂證寂滅。有頂昧劣故非識住。如是分別七識住已。因茲復
說九有情居。其九者何。頌曰

 應知兼有頂  及無想有情 
 是九有情居  餘非不樂住 

  論曰。前七識住及第一有無想有情。是名為九。諸有情類唯於此九欣樂住故。立
有情居。餘處皆非。不樂住故。言餘處者。謂諸惡處。非有情類自樂居中。惡業羅剎
逼之令住故。彼如牢獄不立有情居。第四靜慮除無想天。餘非有情居。如識住中釋。
前所引經說七識住。復有餘經說四識住。其四者何。頌曰

 四識住當知  四蘊唯自地 
 說獨識非住  有漏四句攝 

  論曰。如契經言。識隨色住。識隨受住。識隨想住。識隨行住。是名四種。如是
四種其體云何。謂隨次第有漏四蘊。又此唯在自地非餘。識所依著名識住故。非於異
地色等蘊中識隨愛力依著於彼。如何不說識為識住。由離能住立所住故。非能住識可
名所住。如非即王可名王座。或若有法識所乘御如人船理說名識住。非識即能乘御自
體。是故不說識為識住。毘婆沙師所說如是。若爾何故餘契經言。於識食中有喜有染
。有喜染故識住其中識所乘御。又如何言前七識住五蘊為體。雖有是說。而於生處所
攝蘊中不別分析。總生喜染故。識轉時亦名識住。非獨說識。然色等蘊一一能生種種
喜染令識依著。獨識不然故言非住。是故於此四識住中識非識住。於餘可說。又佛意
說。此四識住猶如良田。總說一切有取諸識猶如種子。不可種子立為良田。仰測世尊
教意如是。又法與識可俱時生為識良田。可立識住。識蘊不爾。故非識住。如是所說
七種四種識住雖殊而皆有漏。為七攝四四攝七耶。非遍相攝。可為四句。謂審觀察應
知二門體互寬陿得成四句。或有七攝非四攝等。第一句者。謂七中識。第二句者。謂
諸惡處第四靜慮及有頂中除識餘蘊。第三句者。七中四蘊。第四句者。謂除前相。於
前所說諸界趣中。應知其生略有四種。何等為四。何處有何。頌曰

 於中有四生  有情謂卵等 
 人傍生具四  地獄及諸天 
 中有唯化生  鬼通胎化二 

  論曰。謂有情類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是名為四。生謂生類。諸有情中雖餘類雜而
生類等。云何卵生。謂有情類生從卵 是名卵生。如鵝孔雀鸚鵡鴈等。云何胎生。謂
有情類生從胎藏是名胎生。如象馬牛猪羊驢等。云何濕生。謂有情類生從濕氣是名濕
生。如虫飛蛾蚊蚰蜒等。云何化生。謂有情類生無所託是名化生。如那落迦天中有等
。具根無缺支分頓生。無而欻有故名為化。人傍生趣各具四種。人卵生者。謂如世羅
鄔波世羅生從鶴卵。鹿母所生三十二子。般遮羅王五百子等。人胎生者。如今世人。
人濕生者。如曼馱多遮盧鄔波遮盧。鴿鬘菴羅衛等。人化生者。唯劫初人。傍生三種
共所現見。化生如龍揭路荼等。一切地獄諸天中有皆唯化生。鬼趣唯通胎化二種。鬼
胎生者。如餓鬼女白目連云

 我夜生五子  隨生皆自食 
 晝生五亦然  雖盡而無飽 

  一切生中何生最勝。應言最勝唯是化生。若爾何緣後身菩薩得生自在而受胎生。
現受胎生有大利故。謂為引導諸大釋種親屬相因令入正法。又引餘類令知菩薩是輪王
種生敬慕心。因得捨邪趣於正法。又令所化生增上心。彼既是人。能成大義。我曹亦
爾。何為不能因發正勤專修正法。又若不爾族姓難知。恐疑幻化為天為鬼。如外道論
矯設謗言。過百劫後當有大幻出現於世噉食世間。故受胎生息諸疑謗。有餘師說。為
留身界故受胎生。令無量人及諸異類一興供養千返生天及證解脫。若受化生無外種故
。身纔殞逝無復遺形。如滅燈光即無所見。若人信佛有持願通能久留身。此不成釋因
論生論。若化生身如滅燈光死無遺者。何故契經說化生揭路荼取化生龍為充所食。以
不知故為食取龍。不說充飢。斯有何失。或龍未死暫得充飢。死已還飢。暫食何咎。
於四生內何者最多。唯化生。何以故。三趣少分及二趣全一切中有皆化生故。此中何
法說名中有。何緣中有非即名生。頌曰

 死生二有中  五蘊名中有 
 未至應至處  故中有非生 

  論曰。於死有後在生有前。即彼中間有自體起。為至生處故起此身。二趣中間故
名中有。此身已起何不名生。生謂當來所應至處。依所至義建立生名。此中有身其體
雖起而未至彼。故不名生。何謂當來所應至處。所引異熟究竟分明。是謂當來所應至
處。有餘部說。從死至生處容間絕。故無中有。此不應許。所以者何。依理教故。理
教者何。頌曰

 如穀等相續  處無間續生 
 像實有不成  不等故非譬 
 一處無二並  非相續二生 
 說有健達縛  及五七經故 

  論曰。且依正理中有非無。現見世間相續轉法。要處無間剎那續生。且如世間穀
等相續。有情相續理亦應然。剎那續生處必無間。豈不現見有法續生而於其中處亦有
間。如依鏡等從質像生。如是有情死有生有。處雖有間何妨續生。實有諸像理不成故
。又非等故為喻不成。謂別色生說名為像。其體實有理所不成。設成非等。故不成喻
。言像不成故非喻者。以一處所無二並故。謂於一處鏡色及像並見現前。二色不應同
處並有。依異大故。又陿水上兩岸色形。同處一時俱現二像。居兩岸者互見分明。曾
無一處並見二色。不應謂此二色俱生。又影與光未嘗同處。然曾見鏡懸置影中。光像
顯然現於鏡面。不應於此謂二並生。或言一處無二並者。鏡面月像謂之為二。近遠別
見如觀井水。若有並生如何別見。故知諸像於理實無。然諸因緣和合勢力令如是見。
以諸法性功能差別難可思議。已辯不成所以非喻。言非等故亦非喻者。以質與像非相
續故。謂質與像非一相續。唯依鏡等有像現故。像與本質俱時有故。如死生有是一相
續前後無間餘處續生。質像相望無此相續。以不相似故不成喻。又所現像由二生故。
謂二緣故諸像得生。一者本質。二者鏡等。二中勝者像依彼生。生有無容由二緣起。
唯有死有無別勝依。故所引喻非等於法。亦不可說以外非情精血等緣為勝依性。由化
生者空中欻生。於中計何為勝依性。已依正理對破彼宗從死至生處容間絕。是故中有
決定非無。次依聖教證有中有。謂契經言。有有七種。即五趣有業有中有。若此契經
彼部不誦。豈亦不誦健達縛經。如契經言。入母胎者要由三事俱現在前。一者母身是
時調適。二者父母交愛和合。三健達縛正現在前。除中有身何健達縛。前蘊已壞何現
在前。若此契經彼亦不誦。復云何釋掌馬族經。如彼經言。汝今知不。此健達縛正現
前者。為婆羅門。為剎帝利。為是吠舍。為戍達羅。為東方來。為南西北。前蘊已壞
不可言來。此所言來固唯中有。若復不誦如是契經。五不還經當云何釋。如契經說。
有五不還。一者中般。二者生般。三無行般。四有行般。五者上流。中有若無何名中
般。有餘師執。有天名中。住彼般涅槃。是故名中般。是則應許有生等天。既不許然
故執非善。又經說有七善士趣。謂於前五中般分三。由處及時近中遠故。譬如札火小
星迸時纔起近即滅。初善士亦爾。譬如鐵火小星迸時起至中乃滅。二善士亦爾。譬如
鐵火大星迸時遠未墮而滅。三善士亦爾。非彼所執別有中天。有此時處三品差別。故
彼所執定非應理。有餘復說。或壽量中間。或近天中間。斷餘煩惱成阿羅漢。是名中
般。由至界位或想或尋而般涅槃。故有三品。或取色界眾同分已即般涅槃。是名第一
。從是次後受天樂已方般涅槃。是名第二。復從此後入天法會乃般涅槃。是名第三。
入法會已復經多時方般涅槃。是名生般。或減多壽方般涅槃。非創生時故名生般。如
是所說與火星喻皆不相應。所以者何。以彼處行無差別故。又無色界亦應說有中般涅
槃。由彼亦有壽量中間般涅槃故。然不說彼有中般者。如嗢拕南伽他中說

 總集眾聖賢  四靜慮各十 
 三無色各七  唯六謂非想 

  故彼所執皆是虛妄。若復不誦如是等經。無上法王久已滅度。諸大法將亦般涅槃
。聖教支離已成多部。其於文義異執交馳。取捨任情于今轉盛。哀哉汝等固守愚迷違
理拒教。可傷之甚。諸有馮前理教為量。中有於彼實有極成。若爾云何契經中說造極
惡業度使魔羅。現身顛墜無間地獄。此經意說。彼命未捨。地獄猛焰已燒其身。因此
命終受彼中有。乘茲仍墮無間地獄。由彼惡業勢力增強。不待命終苦相已至。先受現
受後受生受。何故經說。一類有情於五無間業作及增長已。無間必定生那落迦。此經
意遮彼往異趣。及顯彼業定順生受。若但執文。應要具五方生地獄。非隨闕一。或餘
業因便成大過。又言。無間生那落迦。應作即生不待身壞。或誰不許中有是生。那落
迦名亦通中有。死有無間中有起時亦得名生。生方便故。經言無間生那落迦。不言爾
時即是生有。若爾。經頌復云何通。如經頌言

 再生汝今過盛位  至衰將近琰魔王 
 欲往前路無資糧  求住中間無所止 

  若有中有。如何世尊言彼中間無有所止。此頌意顯彼於人中速歸磨滅無暫停義。
或彼中有為至所生亦無暫停。行無礙故。寧知經意如此非餘。汝復焉知。如餘非此。
二責既等。何乃偏徵。二釋於經並無違害。如何偏證中有是無。凡引證言理無異趣。
此有異趣為證不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九

分別世品第三之二

  當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狀如何。頌曰
 此一業引故  如當本有形 
 本有謂死前  居生剎那後 

  論曰。若業能引當所往趣。彼業即招能往中有。故此中有若往彼趣。即如所趣當
本有形。若爾於一狗等腹中容有五趣中有頓起。既有地獄中有現前。如何不能焚燒母
腹。彼居本有亦不恒燒。如暫遊園。況在中有。設許能燒如不可見亦不可觸。以中有
身極微細故。所難非理。諸趣中有雖居一腹非互觸燒。業所遮故。欲中有量雖如小兒
年五六歲而根明利。菩薩中有如盛年時形量周圓具諸相好。故住中有將入胎時照百俱
胝四大洲等。若爾何故菩薩母夢中見白象子來入己右脇。此吉瑞相非關中有。菩薩久
捨傍生趣故。如訖栗枳王夢所見十事

 謂大象井麨  栴檀妙園林 
 小象二獼猴  廣堅衣鬪諍 

  如是所夢。但表當來餘事先兆。非如所見。又諸中有從生門入。非破母腹而得入
胎。故雙生者前小後大。法善現說復云何通

 白象相端嚴  具六牙四足 
 正知入母腹  寢如仙隱林 

  不必須通。非三藏故。諸諷頌言。或過實故。若必須通如菩薩母所見夢相。造頌
無失。色界中有量圓滿如本有。與衣俱生。慚愧增故。菩薩中有亦與衣俱。鮮白苾芻
尼由本願力故。彼於世世有自然衣。恒不離身隨時改變。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
衣纏屍焚葬。所餘欲界中有無衣。由皆增長無慚愧故。所似本有其體是何。謂死有前
生有後蘊。總說有體是五取蘊。於中位別分析為四。一者中有。義如前說。二者生有
。謂於諸趣結生剎那。三者本有。除生剎那死前餘位。四者死有。謂最後念。次中有
前。有色有情具足四有。若在無色中闕具三。已說形量。餘義當辯。頌曰

 同淨天眼見  業通疾具根 
 無對不可轉  食香非久住 
 倒心趣欲境  濕化染香處 
 天首上三橫  地獄頭歸下 

  論曰。此中有身同類相見。若有修得極淨天眼。亦能得見。諸生得眼皆不能觀。
以極細故。有餘師說。天中有眼具足能見。五趣中有。人鬼傍生地獄中有見四三二一
。謂自下除上。一切通中業通最疾。陵虛自在是謂通義。通由業得名為業通。此通勢
速故名疾。中有具得最疾業通。上至世尊無能遮抑。以業勢力最強盛故。一切中有
皆具五根。對謂對礙。此金剛等所不能遮故名無對。曾聞析破炎赤鐵團見於其中有蟲
生故。應往彼趣中有已生。一切種力皆不能轉。謂不可令人中有沒餘中有起。餘類亦
然。為往彼趣中有已起。但應往彼。定不往餘。欲中有身資段食不。雖資段食然細非
麁。其細者何。謂唯香氣。由斯故得健達縛名。諸字界中義非一故。而音短者如設建
途及羯建途。略故無過。諸少福者唯食惡香。其多福者好香為食。如是中有為住幾時
。大德說言。此無定限。生緣未合中有恒存。由彼命根非別業引。與所趣人等眾同分
一故。若異此者中有命根最後滅時應立死有。設有肉聚等妙高山。至夏雨時變成虫聚
。應言諸中有漸待此時。為說從何方頓來至此。雖無經論誠文判釋。然依正理應作是
言。有雜類生數無邊際貪著香味壽量短促。彼諸有情因嗅此氣貪香味故俱時命終。由
愛覺先感虫身業同時於此受細虫身。或多有情應俱生此。多緣未合住中有中。今遇多
緣方頓生此。應俱生者定不異時。如有能招轉輪王業。要至人壽八萬歲時或過此時方
頓與果。非於餘位。此亦應然。故世尊言。諸有情類業果差別不可思議。尊者世友言
。此極多七日。若生緣未合。便數死數生。有餘師言。極七七日。毘婆沙說。此住少
時。以中有中樂求生有故非久住。速往結生。其有生緣未即和合。若定此處此類應生
。業力即令此緣和合。若非定託此和合緣。便即寄生餘處餘類。有說轉受相似類生。
且如家牛及狗熊馬欲增次屬夏秋冬春。野牛野干羆驢無定。前四中有若不遇時。如次
轉生後四同類。豈不中有必無與生眾同分別。一業引故。如何可言轉受相似

  如是中有為至所生。先起倒心馳趣欲境。彼由業力所起眼根雖住遠方能見生處父
母交會而起倒心。若男緣母起於男欲。若女緣父起於女欲。翻此緣二俱起瞋心。故施
設論有如是說。時健達縛於二心中隨一現行。謂愛或恚。彼由起此二種倒心。便謂己
身與所愛合。所憎不淨泄至胎時。謂是已有便生喜慰。從茲蘊厚中有便沒生有起已名
已結生。若男處胎依母右脇向背蹲坐。若女處胎依母左脇向腹而住。若非男女住母胎
時。隨所起貪如應而住。必無中有非女非男。以中有身必具根故。由處中有或女或男
故入母胎隨應而住。後胎增長或作不男。於此義中復應思擇。為由業力精血大種即成
根依。為業別生根依大種依精血住。有言。精血即成根依謂前無根中有俱滅。後有根
者無間續生。如種與芽滅生道理。由斯初位名羯剌藍。亦妙順成此經文句。父母不淨
生羯剌藍。又告苾芻。汝等長夜執受血滴增羯吒私。有餘師言。別生大種。如依葉糞
別有虫生。不淨聚中生羯剌藍。故說父母不淨生羯剌藍。故與彼經無相違失。如是且
說胎卵二生。餘隨所應今次當說。若濕生者染香故生。謂遠嗅知生處香氣便生愛染往
彼受生。隨業所應香有淨穢。若化生者染處故生。謂遠觀知當所生處。便生愛染往彼
受生。隨業所應處有淨穢。豈於地獄亦生愛染。由心倒故起染無失。謂彼中有。或見
自身冷雨寒風之所逼切。見熱地獄火焰熾然。情欣煖觸投身於彼。或見自身熱風盛火
之所逼害。見寒地獄心欲清涼投身於彼。先舊諸師作如是說。由見先造感彼業時己身
伴類馳往赴彼。又天中有首正上升如從坐起。人鬼傍生中有行相還如人等。地獄中有
頭下足上顛墜其中。故伽他說

 顛墜於地獄  足上頭歸下 
 由毀謗諸仙  樂寂修苦行 

  前說倒心入母胎藏。一切中有皆定爾耶。不爾。經言。入胎有四。其四者何。頌

 一於入正知  二三兼住出 
 四於一切位  及卵恒無知 
 前三種入胎  謂輪王二佛 
 業智俱勝故  如次四餘生 

  論曰。有諸有情。多集福業勤修念慧。故死生時念力所持正知無亂。於中或有正
知入胎。或有正知住胎兼入。或正知出兼知入住。兼言為顯後必帶前。有諸有情福智
俱少。入住出位皆不正知。入不正知住出必爾。順結頌法故逆說四。諸卵生者入胎等
位皆恒無知。如何卵生從卵而出言入胎藏。以卵生者先必入胎。或據當來名卵生者。
如契經說造作有為。世間亦言煮飯磨麨故說卵生入胎無失。云何三位正不正知。且諸
有情若福微薄入母胎位起倒想解。見大風雨毒熱嚴寒或大軍眾聲威亂逼。遂見自入密
草稠林葉窟茅廬投樹牆下。住時見已住在此中。出位見身從此處出。若福增多入母胎
位起倒想解。自見己身入妙園林升花臺殿居勝床等。住出如前。是謂三時不正知者。
若於三位皆能正知。於入等時無倒想解。謂入胎位知自入胎。住出胎時自知住出。又
別顯示四入胎者。且前三種謂轉輪王獨覺大覺。如其次第。初入胎者。謂轉輪王。入
位正知非住非出。二入胎者。謂獨勝覺。入住正知非於出位。三入胎者。謂無上覺。
入住出位皆能正知。此初三人以當名顯。何緣如是三品不同。由業智俱如次勝故。第
一業勝。謂轉輪王宿世曾修廣大福故。第二智勝。謂獨勝覺久習多聞。勝思擇故。第
三俱勝。謂無上覺。曠劫修行勝福智故。除前三種餘胎卵生福智俱劣合成第四。此中
外道執我者言。若許有情轉趣餘世。即我所執有我義成。今為遮彼。頌曰

 無我唯諸蘊  煩惱業所為 
 由中有相續  入胎如燈焰 
 如引次第增  相續由惑業 
 更趣於餘世  故有輪無初 

  論曰。汝等所執我為何相。能捨此蘊能續餘蘊。內用士夫此定非有如色眼等不可
得故。世尊亦言。有業有異熟作者不可得。謂能捨此蘊及能續餘蘊。唯除法假。法假
謂何。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廣說緣起。若爾何等我非所遮。唯有諸蘊。謂唯於
蘊假立我名非所遮遣。若爾應許諸蘊即能從此世間轉至餘世。蘊剎那滅於輪轉無能。
數習煩惱業所為故。令中有蘊相續入胎。譬如燈焰雖剎那滅。而能相續轉至餘方。諸
蘊亦然。名轉無失。故雖無我而由惑業諸蘊相續入胎義成。如業所引次第轉增諸蘊相
續。復由煩惱業力所為轉趣餘世。謂非一切所引諸蘊增長相續脩促量齊。引壽業因有
差別故。隨能引業勢力增徵。齊爾所時次第增長。云何次第。如聖說言

 最初羯剌藍  次生頞部曇 
 從此生閉尸  閉尸生鍵南 
 次鉢羅奢佉  後髮毛爪等 
 及色根形相  漸次而轉增 

  謂母腹中分位有五。一羯剌藍位。二頞部曇位。三閉尸位。四鍵南位。五鉢羅奢
佉位。此胎中箭漸次轉增。乃至色根形相滿位。由業所起異熟風力轉胎中箭令趣產門
。如強糞團過量閟澁。從此轉墮劇苦難任。其母或時威儀飲食執作過分。或由其子宿
罪業力死於胎內。時有女人或諸醫者。妙通產法善養嬰兒。溫以穌油睒未梨汁用塗其
手執小利刀。內如糞坑最極猥賤雜穢充塞。黑闇所居無量千虫之所依止。常流惡汁恒
須對治。精血垢膩潰爛臭滑。不淨流溢鄙穢叵觀。穿漏薄皮以覆其上。宿業所引。身
瘡孔中分解肢節牽出於外。然此胎子乘宿所為順後受業所趣難了。或復無難安隱得生
。體如新瘡細軟難觸。或母愛子或餘女人以如刀灰麁澁兩手執取洗拭而安處之。次含
清酥飲以母乳漸令習受細麁飲食。次第轉增至根熟位。復起煩惱積集諸業。由此身壞
。復有如前中有相續更趣餘世。如是惑業為因故生。生復為因起於惑業。從此惑業更
復有生。故知有輪旋環無始。若執有始始應無因。始既無因餘應自起。現見芽等因種
等生。由處及時俱決定故。又由火等熟變等生。由此定無無因起法。說常因論如前已
遣。是故生死決定無初。然有後邊由因盡故。生依因故。因滅壞時生果必亡。理定應
爾。如種滅壞芽必不生。如是蘊相續說三生為位。頌曰

 如是諸緣起  十二支三際 
 前後際各二  中八據圓滿 

  論曰。十二支者。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處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
二老死。言三際者。一前際二後際三中際。即是過未及現三生。云何十二支於三際建
立。謂前後際各立二支。中際八支。故成十二。無明行在前際。生老死在後際。所餘
八在中際。此中際八一切有情此一生中皆具有不。非皆具有。若爾何故說有八支。據
圓滿者。此中意說。補特伽羅歷一切位名圓滿者。非諸中夭及色無色。但據欲界補特
伽羅。大緣起經說具有故。彼說。佛告阿難陀言。識若不入胎得增廣大不。不也世尊
。乃至廣說。有時但說二分緣起。一前際攝。二後際攝。前七支前際攝。謂無明乃至
受。後五支後際攝。謂從愛至老死。前後因果二分攝故。無明等支何法為體。頌曰

 宿惑位無明  宿諸業名行 
 識正結生蘊  六處前名色 
 從生眼等根  三和前六處 
 於三受因異  未了知名觸 
 在婬愛前受  貪資具婬愛 
 為得諸境界  遍馳求名取 
 有謂正能造  牽當有果業 
 結當有名生  至當受老死 

  論曰。於宿生中諸煩惱位至今果熟總謂無明。彼與無明俱時行故。由無明力彼現
行故。如說王行非無導從王俱勝故總謂王行。於宿生中福等業位至今果熟總得行名。
初句位言流至老死。於母胎等正結生時一剎那位五蘊名識。結生識後六處生前中間諸
位總稱名色。此中應說四處生前而言六者據滿立故。眼等已生至根境識未和合位得六
處名。已至三和未了三受因差別位總名為觸。已了三受因差別相未起婬貪此位名受。
貪妙資具婬愛現行未廣追求此位名愛。為得種種上妙境界周遍馳求。此位名取。因馳
求故積集能牽當有果業此位名有。由是業力從此捨命正結當有此位名生。當有生支即
如今識生剎那後漸增乃至當來受位總名老死。如是老死即如今世名色六處觸受四支。
辯十二支體別如是。又諸緣起差別說四。一者剎那。二者連縛。三者分位。四者遠續
。云何剎那。謂剎那頃由貪行殺具十二支。癡謂無明。思即是行。於諸境事了別名識
。識俱三蘊總稱名色。住名色根說為六處。六處對餘和合有觸。領觸名受。貪即是愛
。與此相應諸纏名取。所起身語二業名有。如是諸法起即名生。熟變名老滅壞名死。
復有說者。剎那連縛如品類足。俱遍有為。十二支位所有五蘊皆分位攝。即此懸遠相
續無始說名遠續。世尊於此意說者何。頌曰

 傳許約位說  從勝立支名 

  論曰。傳許。世尊唯約分位說諸緣起有十二支。若支支中皆具五蘊。何緣但立無
明等名。以諸位中無明等勝故。就勝立無明等名。謂若位中無明最勝。此位五蘊總名
無明。乃至位中老死最勝。此位五蘊總名老死。故體雖總名別無失。何緣經說此十二
支與品類足所說有異。如彼論說。云何為緣起。謂一切有為乃至廣說。素怛纜言因別
意趣。阿毘達磨依法相說如是宣說。分位剎那遠續連縛唯有情數。情非情等是謂差別
。契經何故唯說有情。頌曰

 於前後中際  為遣他愚惑 

  論曰。為三際中遣他愚惑。三際差別唯在有情。如何有情前際愚惑。謂於前際生
如是疑。我於過去世為曾有非有。何等我曾有。云何我曾有。如何有情後際愚惑。謂
於後際生如是疑。我於未來世為當有非有。何等我當有。云何我當有。如何有情中際
愚惑。謂於中際生如是疑。何等是我。此我云何。我誰所有。我當有誰。為除如是三
際愚惑故。經唯說有情緣起。如其次第說無明行及生老死并識至有。所以者何。以契
經說。苾芻諦聽。若有苾芻。於諸緣起緣已生法。能以如實正慧觀見。彼必不於三際
愚惑謂我於過去世為曾有非有等。有餘師說愛取有三亦為除他後際愚惑。此三皆是後
際因故。又應知。此說緣起門雖有十二支而三二為性。三謂惑業事。二謂果與因。其
義云何。頌曰

 三煩惱二業  七事亦名果 
 略果及略因  由中可比二 

  論曰。無明愛取煩惱為性。行及有支以業為性。餘識等七以事為性。是煩惱業所
依事故。如是七事即亦名果。義准餘五即亦名因以煩惱業為自性故。何緣中際廣說果
因。開事為五惑為二故。後際略果。事唯二故。前際略因。惑唯一故。由中際廣可以
比度前後二際。廣義已成故不別說。說便無用。若緣起支唯十二者。不說老死果。生
死應有終。不說無明因。生死應有始。或應更立餘緣起支。餘復有餘成無窮失。不應
更立。然無前過。此中世尊由義已顯。云何已顯。頌曰

 從惑生惑業  從業生於事 
 從事事惑生  有支理唯此 

  論曰。從惑生惑謂愛生取。從惑生業謂取生有。無明生行。從業生事謂行生識及
有生生。從事生事謂從識支生於名色。乃至從觸生於受支及從生支生於老死。從事生
惑謂受生愛。由立有支其理唯此。已顯老死為事惑因。及顯無明為事惑果。無明老死
事惑性故。豈假更立餘緣起支。故經言如是純大苦蘊集。若不爾者此言何用

  有餘釋言。餘契經說。非理作意為無明因。無明復生非理作意。非理作意亦取支
攝。故亦說在此契經中。此非理作意如何取支攝。若言由此與彼相應。則愛無明亦應
彼攝。設許彼攝。云何能證非理作意為無明因。若但彼攝即證因果。愛與無明亦彼攝
故。應不別立為緣起支

  餘復釋言。餘契經說。非理作意為無明因。無明復生非理作意。非理作意說在觸
時故。餘經說。眼色為緣生癡所生染濁作意。此於受位必引無明故。餘經言。由無明
觸所生諸受為緣生愛。是故觸時非理作意與受俱轉無明為緣。由此無明無無因過。亦
不須立餘緣起支。又緣起支無無窮失。非理作意從癡生故。如契經說。眼色為緣生癡
所生染濁作意。餘經雖有如是誠言。然此經中應更須說。不須更說。如何證知。由理
證知。何等為理。非離無明受能為愛緣。以阿羅漢受不生愛故。又非無倒觸能為染受
緣。亦非離無明觸可成顛倒。阿羅漢觸非顛倒故。由如是理為證。故知若爾便應有太
過失。諸由正理可得證知。一切皆應不須更說。故彼所說不成釋難。然上所言。經不
別說老死有果無明有因生死便成有終始者。此難非理。經意別故。亦非所說理不圓滿
。所以者何。此經但欲除所化者三際愚故。由所化者唯生是疑。云何有情三世連續。
謂從前世今世得生。今世復能生於後世。如來但為除彼疑情。說十二支如前已辯。謂
前後中際為遣他愚惑。如世尊告諸苾芻言。吾當為汝說緣起法緣已生法。此二何異。
且本論文此二無別。以俱言攝一切法故。如何未來未已起法可同過現說緣已生。云何
未來未已作法。得同過現說名有為。由能作思力已造故。若爾無漏如何有為。彼亦善
思力已造故。若爾就得涅槃應然。理實應言依種類說。如未變壞亦得色名。由種類同
所說無失。然今正釋契經意者。頌曰

 此中意正說  因起果已生 

  論曰。諸支因分說名緣起由此為緣能起果故。諸支果分說緣已生。由此皆從緣所
生故。如是一切二義俱成。諸支皆有因果性故。若爾安立應不俱成。不爾所觀有差別
故。謂若觀此名緣已生。非即觀斯復名緣起。猶如因果父子等名。尊者望滿意謂。諸
法有是緣起非緣已生。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未來法。第二句者。謂阿羅漢最後心
位過現諸法。第三句者。餘過現法。第四句者。諸無為法。經部諸師作如是白。此中
所說為述己情為是經義。若是經義。經義不然。所以者何。且前所說分位緣起十二五
蘊為十二支違背契經。經異說故。如契經說。云何為無明。謂前際無智乃至廣說。此
了義說不可抑令成不了義。故前所說分位緣起。經義相違。非一切經皆了義說。亦有
隨勝說。如象迹喻經。云何內地界。謂髮毛爪等。雖彼非無餘色等法而就勝說。此亦
應爾。所引非證。非彼經中欲以地界辯髮毛等成非具說。然彼經中以髮毛等分別地界
。非有地界越髮毛等。故彼契經是具足說。此經所說無明等支。亦應如彼成具足說。
除所說外無復有餘。豈不地界越髮毛等洟淚等中其體亦有。洟等皆亦說在彼經。如說
復有身中餘物。設復同彼有餘無明。今應顯示。若引異類置無明中此有何益。雖於諸
位皆有五蘊然隨此有無彼定有無者。可立此法為彼法支。或有五蘊而無有行隨福非福
不動行識乃至愛等。是故經義即如所說。所說四句理亦不然。若未來諸法非緣已生者
。便違契經。經說。云何緣已生法。謂無明行至生老死。或應不許二在未來。是則壞
前所立三際。有說。緣起是無為法。以契經言如來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性常住
。由如是意理則可然。若由別意理則不然。云何如是意。云何為別意而說可然及不可
然。謂若意說。如來出世若不出世。行等常緣無明等起非緣餘法。或復無緣故言常住
。如是意說。理則可然。若謂意說有別法體名為緣起湛然常住。此別意說理則不然。
所以者何。生起俱是有為相故。非別常法為無常相可應正理。又起必應依起者立。此
常住法彼無明等何相關預而說此法依彼而立為彼緣起。又名緣起而謂目常。如是句義
無相應理。此中緣起是何句義。鉢刺底是至義。醫底界是行義。由先助力界義轉變。
故行由至轉變成緣。參是和合義。嗢是上升義。鉢地界是有義。有藉合升轉變成起。
由此有法至於緣已和合升起。是緣起義。如是句義理不應然所以者何。依一作者有二
作用。於前作用應有已言。如有一人浴已方食。無少行法有在起前。先至於緣後時方
起。非無作者可有作用。故說頌曰

 至緣若起先  非有不應理 
 若俱便壞已  彼應先說故 

  無如是過。且應反詰聲論諸師。法何時起。為在現在為在未來。設爾何失。起若
現在起非已生。如何成現。現是已生復如何起。已生復起便致無窮。起若未來爾時未
有何成作者。作者既無何有作用。故於起位即亦至緣。起位者何。謂未來世諸行正起
。即於此位亦說至緣。又聲論師妄所安立作者作用理實不成。有是作者起是作用。非
於此中見有作者。異起作用真實可得。故此義言於俗無謬。此緣起義即是所說。依此
有彼有。此生故彼生。故應引彼釋緣起義。故說頌言

 如非有而起  至緣應亦然 
 生已起無窮  或先有非有 
 俱亦有言已  闇至已燈滅 
 及開口已眠  若後眠應閉 

  有執。更以餘義釋難。鉢刺底是種種義。醫底界是不住義。不住由種種助故變成
緣。參是聚集義。嗢是上升義。鉢地界是行義。由嗢為先行變成起。此說種種緣和合
已令諸行法聚集昇起。是緣起義

  如是所釋於此可然。眼色各為緣起於眼識等。此中種種聚集豈成。何故世尊說前
二句。謂依此有彼有。及此生故彼生。為於緣起知決定故。如餘處說。依無明有諸行
得有。非離無明可有諸行。又為顯示諸支傳生。謂依此支有彼支得有。由彼支生故餘
支得生。又為顯示三際傳生。謂依前際有中際得有。由中際生故後際得生。又為顯示
親傳二緣。謂有無明無間生行。或展轉力諸行方生。有餘師釋。如是二句為破無因常
因二論。謂非無因諸行可有。亦非由常自性我等無生因故諸行得生。若爾便成前句無
用。但由後句此生故彼生。能具破前無因常因故。然或有執有我為依行等得有。由無
明等因分生故行等得生。是故世尊為除彼執決判果有即由生因。若此生故彼生。即依
此有彼有。非謂果有別依餘因。謂無明緣行。乃至如是純大苦蘊集軌範諸師釋。此二
句為顯因果不斷及生。謂依無明不斷諸行不斷。即由無明生故諸行得生。如是展轉皆
應廣說。有釋。為顯因果住生。謂乃至因相續有果相續亦有。及即由因分生故諸果分
亦生。此欲辯生。何緣說住。又佛何故破次第說。先說住已而後說生。復有釋言。依
此有彼有者。依果有因有滅。此生故彼生者。恐疑果無因生。是故復言由因生故果方
得起。非謂無因。經義若然應作是說。依此有彼滅無。又應先言因生故果生。已後乃
可說依果有因滅無。如是次第方名善說。若異此者。欲辯緣起。依何次第。先說因滅
。故彼所釋非此經義

  復次云何無明緣行。廣說乃至生緣老死。我今略顯符順經義。謂諸愚夫於緣生法
不知唯行。妄起我見及我慢執。為自受樂非苦樂故。造作身等各三種業。謂為自身受
當樂故造諸福業。受當來樂非苦樂故造不動業。受現樂故造非福業。如是名為無明緣
行。由引業力識相續流如火焰行。往彼彼趣憑附中有馳赴所生結生有身。名行緣識。
若作此釋善順契經分別識支通於六識。識為先故。於此趣中有名色生。具足五蘊展轉
相續。遍一期生。於大因緣辯緣起等諸經皆有如是說故。如是名色漸成熟時具眼等根
說為六處。次與境合便有識生。三和故有順樂等觸。依此便生樂等三受。從此三受引
生三愛。謂由苦逼有於樂受發生欲愛。或有於樂非苦樂受發生色愛。或有唯於非苦樂
受生無色愛。從欣受愛起欲等取。此中欲者謂五妙欲。見謂六十二見。如梵網經廣說
。戒謂遠離惡戒。禁謂狗牛等禁。如諸離繫及婆羅門播輸鉢多般利伐羅勺迦等異類外
道受持種種露形拔髮披烏鹿皮持髻塗灰執三杖剪鬚髮等無義苦行。我語謂內身依之說
我故。有餘師說。我見我慢名為我語。云何此二獨名我語。由此二種說有我故。我非
有故說名我語。如契經說。苾芻當知。愚昧無聞諸異生類隨假言說起於我執。於中實
無我及我所。於前四種。取謂欲貪。故薄伽梵諸經中釋。云何為取。所謂欲貪。由取
為緣積集種種招後有業說名為有。如世尊告阿難陀言。招後有業說名為有。有為緣故
。識相續流趣未來生。如前道理具足五蘊說名為生。以生為緣便有老死。其相差別廣
說如經。如是純言顯唯有行無我我所。大苦蘊言顯苦積集無初無後。集言為顯諸苦蘊
生。毘婆沙宗如前已說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

分別世品第三之三

  無明何義。謂體非明。若爾無明應是眼等。既爾。此義應謂明無。若爾無明體應
非有。為顯有體義不濫餘。頌曰

 明所治無明  如非親實等 

  論曰。如諸親友所對怨敵親友相違名非親友。非異親友。非親友無。諦語名實。
此所對治虛誑言論名為非實。非異於實。亦非實無。等言為顯非法非義非事等性非異
非無。如是無明別有實體。是明所治非異非無。云何知然。說行緣故。復有誠證。頌

 說為結等故  非惡慧見故 
 與見相應故  說能染慧故 

  論曰。經說無明以為結縛隨眠及漏軛瀑流等。非餘眼等及體全無可得說為結縛等
事。故有別法說名無明。如惡妻子名無妻子。如是惡慧應名無明。彼非無明有是見故
。諸染污慧名為惡慧。於中有見故非無明。若爾非見慧應許是無明。不爾。無明見相
應故。無明若是慧應見不相應。無二慧體共相應故。又說無明能染慧故。如契經言。
貪欲染心令不解脫。無明染慧令不清淨。非慧還能染於慧體。如貪異類能染於心。無
明亦應異慧能染。如何不許諸染污慧間雜善慧令不清淨說為能染。如貪染心令不解脫
。豈必現起與心相應方說能染。然由貪力損縛於心令不解脫。後轉滅彼貪熏習時心便
解脫。如是無明染污於慧令不清淨。非慧相應。但由無明損濁於慧。如是分別何理相
違。誰復能遮自所分別。然異慧類別有無明。如貪異心此說為善。有執煩惱皆是無明
。此亦應同前理遮遣。若諸煩惱皆是無明。於結等中不應別說。亦不應與見等相應。
見等不應自相應故。或亦應說無明染心。若謂此中就差別說。應於染慧不說總名。既
許無明別法為體應說此體。其相云何。謂不了知諦實業果。未測何相名不了知。為異
了知。為此非有。二俱有過。如無明說。此謂了知所治別法。此復難測。其相是何。
此類法爾應如是說。如餘處言。云何為眼。謂清淨色眼識所依。無明亦然。唯可辯用
。大德法救說。此無明是諸有情恃我類性。異於我慢類體是何。經言。我今如是知已
如是見已。諸所有愛。諸所有見。諸所有類性。諸我我所執。我慢執。隨眠。斷遍知
故無影寂滅。故知類性異於我慢。寧知類性即是無明。不可說為餘煩惱故。豈不可說
為餘慢等。若更於此巨細研尋。言論繁雜故應且止。名色何義。色如先辯。今唯辯名
。頌曰名無色四蘊 

  論曰。無色四蘊何故稱名。隨所立名根境勢力於義轉變故說為名。云何隨名勢力
轉變。謂隨種種世共立名。於彼彼義轉變詮表。即如牛馬色味等名。此復何緣標以名
稱。於彼彼境轉變而緣。又類似名。隨名顯故。有餘師說。四無色蘊捨此身已轉趣餘
生。轉變如名。故標名稱。觸何為義。頌曰觸六三和生 

  論曰。觸有六種。所謂眼觸乃至意觸。此復是何。三和所生。謂根境識三和合故
有別觸生。且五觸生可三和合。許根境識俱時起故。意根過去。法或未來。意識現在
。如何和合。此即名和合。謂因果義成。或同一果故名和合。謂根境識三同順生觸故
。諸師於此覺慧不同。有說。三和即名為觸。彼引經證。如契經言。如是三法聚集和
合說名為觸。有說。別法與心相應三和所生說名為觸。彼引經證。經言。云何六。六
法門。一六內處。二六外處。三六識身。四六觸身。五六受身。六六愛身。此契經中
根境識外別說六觸。故觸別有。說即三和名為觸者。釋後所引六六經言。非由別說便
有別體。勿受及愛非法處攝無如是失。離愛受觸別有所餘法處體故。汝宗離觸無別有
三。可觸及三差別而說。雖有根境不發於識。而無有識不託根境。故已說三更別說觸
便成無用。有餘救言。非諸眼色皆諸眼識因。非諸眼識皆諸眼色果。非因果者別說為
三。因果所收總立為觸。說離三和有別觸者。釋前所引如是三法聚集和合名觸。經言
我部所誦經文異此。或於因上假說果名。如說諸佛出現樂等。如是展轉更相難釋。言
論煩多故應且止。然對法者說有別觸。即前六觸復合為二。頌曰

 五相應有對  第六俱增語 

  論曰。眼等五觸說名有對。以有對根為所依故。第六意觸說名增語。所以然者。
增語謂名。名是意觸所緣長境故偏就此名增語觸。如說眼識但能了青不了是青。意識
了青亦了是青。故名為長。故有對觸名從所依。增語觸名就所緣立。有說。意識語為
增上方於境轉。五識不然。是故意識獨名增語。與此相應名增語觸。故有對觸名從所
依。增語觸名就相應立。即前六觸隨別相應復成八種。頌曰

 明無明非二  無漏染污餘 
 愛恚二相應  樂等順三受 

  論曰。明無明等相應成三。一明觸。二無明觸。三非明非無明觸。此三如次應知
。即是無漏染污餘相應觸。餘謂無漏及染污餘。即有漏善無覆無記。無明觸中一分數
起。依彼復立愛恚二觸。愛恚隨眠共相應故。總攝一切復成三觸。一順樂受觸。二順
苦受觸。三順不苦不樂受觸。此三能引樂等受故。或是樂等受所領故。或能為受行相
依故名為順受。如何觸為受所領行相依。行相極似觸。依觸而生故。如是合成十六種
觸。受何為義。頌曰

 

 從此生六受  五屬身餘心 

  論曰。從前六觸生於六受。謂眼觸所生受至意觸所生受。六中前五說為身受。依
色根故。意觸所生說為心受。但依心故。受生與觸為後為俱。毘婆沙師說。俱時起觸
受展轉俱有因故。云何二法俱時而生能生所生義可成立。如何不立。無功能故。於已
生法餘法無能。此與立宗義意無別。如言二法俱時而生能生所生義不成立。於已生法
餘法無能。義意同前。重說何用。若爾便有互相生失。許故非失。我宗許二為俱有因
。亦互為果。仁雖許爾。而契經中不許此二互為因果。契經但說眼觸為緣生眼觸所生
受。曾無經說眼受為緣生眼受所生觸。又此義非理。越能生法故。若法極成能生彼法
。此法與彼時別極成。如先種後芽先乳後酪先擊後聲先意後識等。先因後果非不極成
。亦有極成同時因果。如眼識等眼色等俱。四大種俱有所造色。此中亦許前根境緣能
發後識。前大造聚生後造色。何理能遮。如影與身。豈非俱有。有說。觸後方有受生
。根境為先次有識起。此三合故即名為觸。第三剎那緣觸生受。若爾應識非皆有受。
諸識亦應非皆是觸。無如是失。因前位觸故。後觸位受生故。諸觸時皆悉有受。所有
識體無非是觸。此不應理。何理相違。謂或有時二觸境別。因前受位觸生後觸位受。
如何異境受從異境觸生。或應許受此心相應非與此心同緣一境。既爾。若許有成觸識
是觸無受。於此位前有識有受而體非觸。緣差故然。斯有何過。若爾便壞十大地法。
彼定一切心品恒俱。彼定恒俱依何教立。依本論立。我等但以契經為量。本論非量。
壞之何咎。故世尊言。當依經量。或大地法義非要遍諸心。若爾何名大地法義。謂有
三地。一有尋有伺地。二無尋唯伺地。三無尋無伺地。復有三地。一善地。二不善地
。三無記地。復有三地。一學地。二無學地。三非學非無學地。若法於前諸地皆有。
名大地法。若法唯於諸善地中有。名大善地法。若法唯於諸染地中有。名大煩惱地法
。如是等法各隨所應更代而生。非皆並起。餘說如是大不善地法。因誦引來。是今所
增益非本所誦。若於觸後方有受生。經云何釋。如契經說。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三
和合觸俱起受想思。但言俱起不說觸俱。此於我宗何違須釋。又於無間亦有俱聲。如
契經說。與慈俱行修念覺支。故彼非證。若爾何故。契經中言。是受是想是思是識。
如是諸法相雜不離。故無有識離於受等。今應審思。相雜何義。此經復說。諸所受即
所思。諸所思即所想。諸所想即所識。未了於此為約所緣。為約剎那作如是說。於壽
與煖俱時起中。亦有如斯相雜言。故例知。此說定約剎那。又契經言三和合觸。如何
有識而非三和。或是三和而不名觸。故應定許一切識俱悉皆有觸諸所有觸無不皆與受
等俱生。傍論已終。應辯本義。頌曰

 此復成十八  由意近行異 

  論曰。於前略說一心受中。由意近行異復分成十八。應知此復聲顯乘前起後。此
意近行十八云何。謂喜憂捨各六近行。此復何緣立為十八。若由自性應但有三。喜憂
捨三自性異故。若由相應應唯有一。一切皆與意相應故。若由所緣應但有六。色等六
境為所緣故。此成十八。具足由三。於中十五色等近行名不雜緣。境各別故。三法近
行皆通二種。意近行名為目何義。傳說。喜等意為近緣於諸境中數遊行故。有說。喜
等能為近緣令意於境數遊行故。如何身受非意近行。非唯依意故不名近。由無分別故
亦非行。第三靜慮意地樂根。意近行中何故不攝。傳說。初界意識相應無樂根故。又
無所對苦根所攝意近行故。若唯意地何故經言眼見色已於順喜色起喜近行。廣說如經
。依五識身所引意地喜等近行故作是說。如依眼識引不淨觀。此不淨觀唯意地攝。又
彼經言眼見色已乃至廣說。故不應難。若雖非見乃至觸已。而起喜憂捨亦是意近行。
若異此者。在欲界中應無緣色界色等意近行。又在色界。應無緣欲香味觸境諸意近行
。見色等言隨明了說見色等已於聲等中起喜憂捨亦意近行。隨無雜亂故作是說。於中
建立根境定故。為有色等於喜等三唯能順生一近行不。有就相續非約所緣。諸意近行
中。幾欲界繫。欲界意近行幾何所緣。色無色界為問亦爾。頌曰

 欲緣欲十八  色十二上三 
 二緣欲十二  八自二無色 
 後二緣欲六  四自一上緣 
 初無色近分  緣色四自一 
 四本及三邊  唯一緣自境 

  論曰。欲界所繫具有十八。緣欲界境其數亦然。緣色界境唯有十二。除香味六彼
無境故。緣無色境唯得有三。彼無色等五所緣故說欲界繫已。當說色界繫。初二靜慮
唯有十二。謂除六憂緣欲界境亦有十二。除香味四餘八自緣。二緣無色。謂法近行。
三四靜慮唯六。謂捨緣欲界境亦得有六。除香味二餘四自緣。一緣無色謂法近行。說
色界繫已。當說無色繫。空處近分唯有四種。謂捨但緣色聲觸法。緣第四靜慮亦具有
四種。此就許有別緣者說。若執彼地唯總緣下。但有雜緣法意近行。緣無色界唯一。
謂法四根本地及上三邊唯一。謂法但緣自境。無色根本不緣下故。彼上三邊不緣色故
。不緣下義如後當辯。此意近行通無漏耶。頌曰十八唯有漏 

  論曰。無意近行通無漏者。故言十八唯是有漏。誰成就幾意近行耶。謂生欲界。
若未獲得色界善心。成欲一切初二定八三四定四無色界一。所成上界皆不下緣。唯染
污故。若已獲得色界善心未離欲貪。成欲一切初靜慮十。餘說如前。初靜慮中唯成四
喜。染不緣下香味境故。捨具成六。未至定中善心得緣香味境故。餘隨此理如應當知
。若生色界。唯成欲界一捨法近行。謂通果心俱。有說。如是諸意近行。毘婆沙師隨
義而立。然我所見經義有殊。所以者何。非於此地已得離染。可緣此境起意近行。故
非有漏喜憂捨三皆近行攝。唯雜染者與意相牽數行所緣。是意近行。云何與意相牽數
行。或愛或憎或不擇捨。為對治彼說六恒住。謂見色已不喜不憂。心恒住捨具念正智
。廣說乃至知法亦爾。非阿羅漢無有世間緣善法喜。但為遮止雜染近行故作是說。又
即喜等為三十六師句。謂為耽嗜出離依別。此句差別。大師說故。耽嗜依者。謂諸染
受。出離依者。謂諸善受。如是所說受。有支中應知。義門無量差別。何緣不說所餘
有支。頌曰餘已說當說 

  論曰。所餘有支。或有已說。或有當說。故此不論。此中識支如先已說識謂各了
別此即名意處等。其六處支如先已說彼識依淨色名眼等五根等。行有二支業品當說。
愛取二支隨眠品當說。此諸緣起略立為三。謂煩惱業異熟果事。應寄外喻顯別功能。
頌曰

 此中說煩惱  如種復如龍 
 如草根樹莖  及如糠裹米 
 業如有糠米  如草藥如花 
 諸異熟果事  如成熟飲食 

  論曰。如何此三種等相似。如從種子芽葉等生。從煩惱生煩惱業事。如龍鎮池水
恒不竭。煩惱鎮業生續無窮。如草根未拔苗剪剪還生。未拔煩惱根趣滅滅還起。如從
樹莖頻生枝花果。從諸煩惱數起惑業事如糠裹米能生芽等。非獨能生。或得裹業能感
餘生。非獨能感。惑如種等應如是知。如米有糠能生芽等。業有煩惱能招異熟。如諸
草藥果熟為後邊。業果熟已更不招異熟。如花於果為生近因。業為近因能生異熟。業
如米等。應如是知。如熟飲食但應受用。不可復轉成餘飲食。異熟果事既成熟已。不
能更招餘生異熟。若諸異熟復感餘生。餘復感餘應無解脫。事如飲食應如是知。如是
緣起煩惱業事。生生相續不過四有。中生本死。如前已釋。染不染義三界有無。今當
略辯。頌曰

 於四種有中  生有唯染污 
 由自地煩惱  餘三無色三 

  論曰。於四有中生有唯染。由何煩惱自地諸惑。謂此地生此地一切煩惱染污此地
生有。故對法者咸作是言。諸煩惱中無一煩惱於結生位無潤功能。然諸結生唯煩惱力
。非由自力現起纏垢。雖此位中心身昧劣。而由數起或近現行引發力故。煩惱現起。
應知中有初續剎那亦必染污。猶如生有。然餘三有一一通三。謂本死中三。各善染無
記。於無色界除中有三。非彼界中有處隔別。為往餘處可立中有。頌中不說欲色二界
。故知於中許具四有。有情緣起已廣分別。是諸有情由何而住。頌曰

 有情由食住  段欲體唯三 
 非色不能益  自根解脫故 
 觸思識三食  有漏通三界 
 意成及求生  食香中有起 
 前二益此世  所依及能依 
 後二於當有  引及起如次 

  論曰。經說。世尊自悟一法正覺正說。謂諸有情一切無非由食而住。何等為食。
食有四種。一段二觸三思四識。段有二種。謂細及麁。細謂中有食。香為食故。及天
劫初食。無變穢故。如油沃砂。散入支故。或細污虫嬰兒等食說名為細。翻此為麁。
如是段食唯在欲界。離段食貪生上界故。唯欲界繫。香味觸三。一切皆為段食自體。
可成段別而飲噉。故謂以口鼻分分受之。光影炎涼如何成食。傳說。此語從多為論。
又雖非飲噉而能持身。亦細食所攝。如塗洗等。色亦可成段別飲噉。何緣非食。此不
能益自所對根解脫者故。夫名食者。必先資益自根大種。後乃及餘。飲噉色時於自根
大尚不為益。況能及餘。由彼諸根境各別故。有時見色生喜樂者。緣色觸生。是食非
色。又不還者及阿羅漢解脫食貪。雖見種種上妙飲食而無益故。觸謂三和所生諸觸。
思謂意業。識謂識蘊。此三唯有漏通三界皆有。如何食體不通無漏。毘婆沙師作如是
釋。能資諸有是其食義。無漏修生為滅諸有。又契經說。食有四種。能令部多有情安
住。及能資益諸求生者。無漏不然。故非食體。言部多者。顯已生義。諸趣生已皆謂
已生。復說求生為何所目。此目中有。由佛世尊以五種名說中有故。何等為五。一者
意成。從意生故。非精血等所有外緣合所成故。二者求生。常喜尋察當生處故。三者
食香。身資香食往生處故。四者中有。二趣中間所有蘊故。五者名起。對向當生暫時
起故。如契經說。有壞自體起。有壞世間生。起謂中有。又經說。有補特伽羅。已斷
起結未斷生結。於此經中廣說四句。離二界貪諸上流者為第一句。中般涅槃為第二句
。諸阿羅漢為第三句。除前諸相為第四句。又部多者。謂阿羅漢。餘有愛者說名求生
。幾食能令部多安住。幾食資益求生有情。毘婆沙師說。皆具四。諸有愛者。亦由段
食為緣資益令招從有。以世尊說四食皆為病癰箭根老死緣故。亦見思食安住現身。世
傳有言。昔有一父。時遭飢饉。欲造他方。自既飢羸。二子嬰稚。意欲攜去力所不任
。以囊盛灰挂於壁上。慰喻二子云是麨囊。二子希望多時延命。後有人至取囊為開。
子見是灰望絕便死。又於大海有諸商人。遭難敗船飲食俱失。遙瞻積沫疑為海岸。意
望速至命得延時。至觸知非望絕便死。集異門足說。大海中有大眾生。登岸生卵埋於
砂內還入海中。母若常思卵便不壞。如其失念卵即敗亡。此不應然。違食義故。豈他
思食能持自身。理實應言卵常思母得不爛壞。忘則命終。起念母思在於觸位。諸有漏
法皆滋長有。如何世尊說食唯四。雖爾就勝說四無失。謂初二食能益此身所依能依。
後之二食能引當有能起當有。言所依者。謂有根身。段食於彼能為資益。言能依者。
謂心心所。觸食於彼能為資益。如是二食於已生有資益功能最為殊勝。言當有者。謂
未來生。於彼當生思食能引。思食引已。從業所熏識種子力後有得起。如是二食於未
生有引起功能最為殊勝。故雖有漏皆滋長有而就勝能唯說四食。前二如養母養已生故
。後二如生母生未生故。諸所有段皆是食耶。有段非食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所飲
噉為緣損壞諸根大種。第二句者。謂餘三食。第三句者。謂所飲噉為緣資益諸根大種
。第四句者。除前諸相。如是觸等隨其所應一一當知。皆有四句。頗有觸等為緣資益
諸根大種而非食耶。有謂異地無漏觸等。諸有食已捐食者身亦名為食。初資益故。毘
婆沙說。食於二時能為食事。俱得名食。一初食時能除飢渴。二消化已資根及大。何
趣何生各具幾食。五趣四生皆具四食。如何地獄有段食耶。鐵丸洋銅豈非段食。若能
為害亦是食者。則與前說四句相違。又品類足言。云何為段食。謂能資益諸根大種。
廣說乃至識食亦爾。彼說且依能資益者說名為食故不相違。然地獄中熱鐵丸等雖於食
已能為損害。而能暫時解除飢渴。得食相故亦名為食。又孤地獄段食如人。故五趣中
皆有四食。世尊所說。有人能施一百外道離欲仙食。若能施一贍部林中異生者食。其
果勝彼。何謂贍部林中異生。有作是釋。所有一切住贍部洲諸有腹者。彼釋非理。說
一言故。又於此中有施無量異生者食。理勝以食施少外道離欲仙人。何足為奇挍量歎
勝。有言。彼是近佛菩薩。理亦不然。施彼獲福勝施俱胝阿羅漢故。毘婆沙者說。此
異生是已獲得順決擇分。此名與義亦不相應。曾無契經或本論說得順決擇分居贍部林
中。當知彼唯自所分別。後身菩薩居贍部林名彼異生。此說應理。爾時菩薩同離欲仙
故。對彼仙挍量歎勝。雖施菩薩福勝無邊。乘前挍量且言勝百。理必應爾。由後世尊
除彼異生還將外道對預流向挍量勝劣。若不爾者世尊則應將彼異生對預流向。已說有
情緣起及住。如先所說壽盡死等。今應正辦。何識現前何受相應有死生等。頌曰

 斷善根與續  離染退死生 
 許唯意識中  死生唯捨受 
 非定無心二  二無記涅槃 
 漸死足齊心  最後意識滅 
 下人天不生  斷末摩水等 

  論曰。斷善續善離界地染從離染退命終受生。於此六位法爾唯許意識非餘。所說
生言應知。亦攝初結中有。死生唯許捨受相應。捨相應心不明利故。餘受明利不順死
生。又此二時唯散非定。要有心位必非無心。非在定心有死生義。界地別故。加行生
故。能攝益故。亦非無心有死生義。以無心位命必無損。若所依身將欲變壞。必定還
起屬所依心。然後命終。更無餘理。又無心者不能受生。以無因故。離起煩惱無受生
故。雖說死有通三性心。然入涅槃唯二無記。若說欲界有捨異熟。彼說欲界入涅槃心
亦具威儀異熟無記。若說欲界無捨異熟。彼說欲界入涅槃心但有威儀而無異熟。何故
唯無記得入涅槃。無記勢力微順心斷故。於命終位何身分中識最後滅。頓命終者意識
身根欻然總滅。若漸死者往下人天。於足齊心如次識滅。謂墮惡趣說名往下。彼識最
後於足處滅。若往人趣識滅於臍若往生天識滅心處。諸阿羅漢說名不生。彼最後心亦
心處滅。有餘師說。彼滅在頂。正命終時於足等處身根滅故。意識隨滅。臨命終時身
根漸滅。至足等處欻然都滅。如以少水置炎石上。漸減漸消一處都盡。又漸命終者。
臨命終時多為斷末摩苦受所逼。無有別物名為末摩。然於身中有異支節觸便致死。是
謂末摩。若水火風隨一增盛。如利刀刃觸彼末摩。因此便生增上苦受。從斯不久遂致
命終。非如斬薪說名為斷。如斷無覺故得斷名。地界何緣無斯斷用。以無第四內災患
故。內三災患。謂風熱淡水火風增隨所應起。有說。此似外器三災。此斷末摩天中非
有。然諸天子將命終時。先有五種小衰相現。一者衣服嚴具出非愛聲。二者自身光明
忽然昧劣。三者於沐浴位水渧著身。四者本性囂馳今滯一境。五者眼本凝寂今數瞬動
。此五相現非定當死。復有五種大衰相現。一者衣染埃塵。二者花鬘萎悴。三者兩腋
汗出。四者臭氣入身。五者不樂本座。此五相現必定當死。世尊於此有情世間生住沒
中建立三聚。何謂三聚。頌曰

 正邪不定聚  聖造無間餘 

  論曰。一正性定聚。二邪性定聚。三不定性聚。何名正性。謂契經言。貪無餘斷
。瞋無餘斷。癡無餘斷。一切煩惱皆無餘斷。是名正性。定者謂聖。聖謂已有無漏道
生。遠諸惡法故名為聖。獲得畢竟離繫得故。定盡煩惱故名正定。諸已獲得順解脫分
者。亦定得涅槃。何非正定。彼後或墮邪定聚故。又得涅槃時未定故。非如預流者極
七返有等。又彼未能捨邪性故。不名正定。何名邪性。謂諸地獄傍生餓鬼。是名邪性
。定謂無間。造無間者必墮地獄故名邪定。正邪定餘名不定性。彼待二緣可成二故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一

分別世品第三之四

  如是已說有情世間。器世間今當說。頌曰
 安立器世間  風輪最居下 
 其量廣無數  厚十六洛叉 
 次上水輪深  十一億二萬 
 下八洛叉水  餘凝結成金 
 此水金輪廣  徑十二洛叉
 三千四百半  周圍此三倍 

  論曰。許此三千大千世界如是安立形量不同。謂諸有情業增上力。先於最下依止
虛空有風輪生廣無數。厚十六億踰繕那。如是風輪其體堅密。假設有一大諾健那。以
金剛輪奮威懸擊。金剛有碎風輪無損。又諸有情業增上力。起大雲雨澍風輪上。滴如
車軸積水成輪。如是水輪於未凝結位深十一億二萬踰繕那。如何水輪不傍流散。有餘
師說。一切有情業力所持令不流散。如所飲食未熟變時。終不流移墮於熟藏。有餘部
說。由風所持令不流散。如篅持穀。有情業力感別風起。搏擊此水上結成金。如熟乳
停上凝成膜。故水輪減唯厚八洛叉。餘轉成金。厚三億二萬。二輪廣量其數是同。謂
徑十二億三千四百半。周圍其邊數成三倍。謂周圍量成三十六億一萬三百五十踰繕那
。頌曰

 蘇迷盧處中  次踰健達羅 
 伊沙馱羅山  朅地洛迦山 
 蘇達梨舍那  頞濕縛羯拏 
 毘那怛迦山  尼民達羅山 
 於大洲等外  有鐵輪圍山 
 前七金所成  蘇迷盧四寶 
 入水皆八萬  妙高出亦然 
 餘八半半下  廣皆等高量 

  論曰。於金輪上有九大山。妙高山王處中而住。餘八周匝繞妙高山。於八山中前
七名內。第七山外有大洲等。此外復有鐵輪圍山。周匝如輪圍一世界。持雙等七唯金
所成。妙高山王四寶為體。謂如次四面北東南西金銀吠琉璃頗胝迦寶。隨寶威德色顯
於空。故贍部洲空似吠琉璃色。如是寶等從何而生。亦諸有情業增上力。復大雲起雨
金輪上滴如車軸。積水奔濤。其水即為眾寶種藏。由具種種威德猛風鑽擊變生眾寶類
等。如是變水生寶等時。因滅果生。體不俱有。非如數論轉變所成。數論云何執轉變
義。謂執有法自性常存有餘法生有餘法滅。如是轉變何理相違。謂必無容有法常住可
執別有法滅法生。誰言法外別有有法。唯即此法於轉變時異相所依名為有法。此亦非
理。非理者何。即是此物而不如此。如是言義曾所未聞。如是變生金寶等已。復由業
力引起別風。簡別寶等。攝令聚集成山成洲。分水甘醎令別成立內海外海。如是九山
住金輪上。入水量皆等八萬踰繕那。蘇迷盧山出水亦爾。餘八出水半半漸卑。謂初持
雙出水四萬。乃至最後鐵輪圍山出水三百一十二半。如是九山一一廣量。各各與自出
水量同。頌曰

 山間有八海  前七名為內 
 最初廣八萬  四邊各三倍 
 餘六半半陿  第八名為外 
 三洛叉二萬  二千踰繕那 

  論曰。妙高為初輪圍最後。中間八海。前七名內。七中皆具八功德水。一甘。二
冷。三軟。四輕。五清淨。六不臭。七飲時不損喉。八飲已不傷腹。如是七海初廣八
萬。約持雙山內邊周量。於其四面數各三倍。謂各成二億四萬踰繕那。其餘六海量半
半陿。謂第二海量廣四萬。乃至第七量廣一千二百五十。此等不說周圍量者。以煩多
故。第八名外。醎水盈滿。量廣三億二萬二千。頌曰

 於中大洲相  南贍部如車 
 三邊各二千  南邊有三半 
 東毘提訶洲  其相如半月 
 三邊如贍部  東邊三百半 
 西瞿陀尼洲  其相圓無缺 
 徑二千五百  周圍此三倍 
 北俱盧畟方  面各二千等 
 中洲復有八  四洲邊各二 

  論曰。於外海中大洲有四。謂於四面對妙高山。南贍部洲北廣南陿。三邊量等。
其相如車。南邊唯廣三踰繕那半。三邊各有二千踰繕那。唯此洲中有金剛座。上窮地
際下據金輪。一切菩薩將登正覺。皆坐此座上起金剛喻定。以無餘依及餘處所有堅固
力能持此故。東勝身洲東陿西廣。三邊量等。形如半月。東三百五十。三邊各二千。
西牛貨洲圓如滿月。徑二千五百。周圍七千半。北俱盧洲形如方座。四邊量等。面各
二千。等言為明無少增減。隨其洲相人面亦然。復有八中洲。是大洲眷屬。謂四大洲
側各有二中洲。贍部洲邊二中洲者。一遮末羅洲。二筏羅遮末羅洲。勝身洲邊二中洲
者。一提訶洲。二毘提訶洲。牛貨洲邊二中洲者。一舍搋洲。二嗢怛羅漫怛里拏洲。
俱盧洲邊二中洲者。一矩拉婆洲。二憍拉婆洲。此一切洲皆人所住。有說。唯一邏剎
娑居。頌曰

 此北九黑山  雪香醉山內 
 無熱池縱廣  五十踰繕那 

  論曰。此贍部洲從中向北。三處各有三重黑山。有大雪山。在黑山北。大雪山北
有香醉山。雪北香南有大池水。名無熱惱。出四大河。一殑伽河。二信度河。三徙多
河。四縛芻河。無熱惱池縱廣正等。面各五十踰繕那量。八功德水盈滿其中。非得通
人無由能至。於此池側有贍部林樹形高大其果甘美。依此林故名贍部洲。或依此果以
立洲號。復於何處置奈落迦大奈落迦。何量有幾。頌曰

 此下過二萬  無間深廣同 
 上七奈落迦  八增皆十六 
 謂煻煨屍糞  鋒刃烈河增 
 各住彼四方  餘八寒地獄 

  論曰。此贍部洲下過二萬。有阿鼻旨大奈落迦。深廣同前。謂各二萬故。彼底去
此四萬踰繕那。以於其中受苦無間非如餘七大奈落迦受苦非恒故名無間。且如等活奈
落迦中。諸有情身雖被種種斫刺磨擣。而彼暫遇涼風所吹還活如本。由斯理故立等活
名。阿鼻旨中無如是事。有餘師說。阿鼻旨中無樂間苦。故名無間。餘地獄中有樂間
起。雖無異熟而有等流。七奈落迦在無間上重累而住。其七者何。一者極熱。二者炎
熱。三者大叫。四者號叫。五者眾合。六者黑繩。七者等活。有說。此七在無間傍。
八奈落迦增各十六。故薄伽梵說此頌言

 此八奈落迦  我說甚難越 
 以熱鐵為地  周匝有鐵牆 
 四面有四門  關閉以鐵扇 
 巧安布分量  各有十六增 
 多百踰繕那  滿中造惡者 
 周遍焰交徹  猛火恒洞然 

  十六增者。八奈落迦四面門外各有四所。一煻煨增。謂此增內煻煨沒膝。有情遊
彼纔下足時。皮肉與血俱燋爛墜。舉足還生平復如本。二屍糞增。謂此增內屍糞泥滿
。於中多有娘矩吒蟲。 利如針身白頭黑。有情遊彼皆為此蟲鑽皮破骨 食其髓。三
鋒刃增。謂此增內復有三種。一刀刃路。謂於此中仰布刀刃以為大道。有情遊彼纔下
足時。皮肉與血俱斷碎墜。舉足還生平復如本。二劍葉林。謂此林上純以銛利劍刃為
葉。有情遊彼風吹葉墜。斬刺肢體骨肉零落。有烏駁狗摣掣食之。三鐵刺林。謂此林
上有利鐵刺。長十六指。有情被逼上下樹時。其刺銛鋒下上鑱刺。有鐵 鳥。探啄有
情眼睛心肝爭競而食。刀刃路等三種雖殊而鐵杖同故一增攝。四烈河增。謂此增量廣
滿中熱醎水。有情入中或浮或沒。或逆或順或橫或轉。被蒸被煮骨肉糜爛。如大鑊中
滿盛灰汁置麻米等。猛火下燃。麻等於中上下迴轉舉體糜爛。有情亦燃。設欲逃亡。
於兩岸上有諸獄卒。手執刀槍禦捍令迴。無由得出。此河如塹。前三似園。四面各四
增故言皆十六。此是增上被刑害所。故說名增。本地獄中適被害已重遭害故。有說。
有情從地獄出更遭此苦。故說為增。今於此中因論生論。諸地獄卒是有情不。有說。
非情。如何動作。有情業力。如成劫風。若爾云何。通彼大德法善現說。如彼頌言

 心常懷忿毒  好集諸惡業 
 見他苦欣悅  死作琰魔卒 

  琰魔王使諸邏剎娑。擲諸有情置地獄者名琰魔卒。是實有情。非地獄中害有情者
。故地獄卒非實有情。有說有情。若爾此惡業何處受異熟。即地獄中。以地獄中尚容
無間所感異熟。此何理遮。若爾何緣火不燒彼。此定由業力所隔礙故。或感異大種故
不被燒。熱奈落迦已說有八。復有餘八寒奈落迦。其八者何。一頞部陀。二尼剌部陀
。三頞唽吒。四臛臛婆。五虎虎婆。六嗢鉢羅。七鉢特摩。八摩訶鉢特摩。此中有情
嚴寒所逼隨身聲變以立其名。此八并居贍部洲下如前所說大地獄傍。此贍部洲其量無
幾。下寧容受無間等耶。洲如穀聚。上尖下闊。是故大海漸陿漸深。如上所論十六地
獄一切有情增上業感。餘孤地獄各別業招。或多或二或一所止。差別多種。處所不定
。或近江河山邊曠野。或在地下空及餘處。諸地獄器安布如是。本處在下。支泒不定
。傍生住處。謂水陸空。本處大海。後流餘處。諸鬼本處琰魔王國。於此贍部洲下過
五百踰繕那有琰魔王國。縱廣量亦爾。從此展轉散居餘處。或有端嚴具大威德。受諸
富樂自在如天。或有飢羸顏貌醜陋。如是等類廣說如經。日月所居量等義者。頌曰

 日月迷盧半  五十一五十 
 夜半日沒中  日出四洲等 
 雨際第二月  後九夜漸增 
 寒第四亦然  夜減晝翻此 
 晝夜增臘縛  行南北路時 
 近日自影覆  故見月輪缺 

  論曰。日月眾星依何而住。依風而住。謂諸有情業增上力共引風起。繞妙高山空
中旋環。運持日等令不停墜。彼所住去此幾踰繕那。持雙山頂齊妙高山半。日月徑量
幾踰繕那。日五十一。月唯五十。星最小者唯一俱盧舍。其最大者十六踰繕那。日輪
下面頗胝迦寶火珠所成能熱能照。月輪下面頗胝迦寶水珠所成能冷能照。隨有情業增
上所生。能於眼身果花稼穡藥草等物。如其所應為益為損。唯一日月普於四洲作所作
事。一日所作事為四洲同時不。不爾。云何。北洲夜半東洲日沒。南洲日中西洲日出
。此四時等。餘例應知。日行此洲路有差別故令晝夜有減有增。從雨際第二月後半第
九日夜漸增。從寒際第四月後半第九日夜漸減。晝增減位與此相違。夜漸增時晝便漸
減。夜若漸減晝則漸增。晝夜增時一晝夜增幾。增一臘縛。晝夜減亦然。日行此洲向
南向北。如其次第夜增晝增。何故月輪於黑半末白半初位。見有缺耶。世施設中作如
是釋。以月宮殿行近日輪。月被日輪光所侵照。餘邊發影自覆月輪。令於爾時見不圓
滿。先舊師釋。由日月輪行度不同現有圓缺。日等宮殿何有情居。四大天王所部天眾
。是諸天眾唯住此耶。若空居天唯住如是日等宮殿。若地居天住妙高山諸層級等。有
幾層級。其量云何。何等諸天住何層級。頌曰

 妙高層有四  相去各十千 
 傍出十六千  八四二千量 
 堅手及持鬘  恒憍大王眾 
 如次居四級  亦住餘七山 

  論曰。蘇迷盧山有四層級。始從水際盡第一層。相去十千踰繕那量。如是乃至從
第三層盡第四層亦十千量。此四層級從妙高山傍出圍繞盡其下半。最初層級出十六千
。第二第三第四層級。如其次第。八四二千。有藥叉神名為堅手住初層級。有名持鬘
住第二級。有名恒憍住第三級。此三皆是四大天王所部天眾。第四層級四大天王及諸
眷屬共所居止故。經依此說四大王眾天。如妙高山四外層級四大王眾及眷屬居。如是
持雙持軸山等七金山上亦有天居。是四大王所部封邑。是名依地住四大王眾天。於欲
天中此天最廣。三十三天住在何處。頌曰

 妙高頂八萬  三十三天居 
 四角有四峯  金剛手所住 
 中宮名善見  周萬踰繕那 
 高一半金城  雜飾地柔軟 
 中有殊勝殿  周千踰繕那 
 外四苑莊嚴  眾車麁雜喜 
 妙池居四方  相去各二十 
 東北圓生樹  西南善法堂 

  論曰。三十三天住迷盧頂。其頂四面各八十千。與下四邊其量無別。有餘師說。
周八十千別說四邊各唯二萬。山頂四角各有一峯。其高廣量各有五百。有藥叉神名金
剛手。於中止住守護諸天。於山頂中有宮名善見。面二千半。周萬踰繕那。金城量高
一踰繕那半。其地平坦亦真金所成。俱用百一雜寶嚴飾。地觸柔軟如妬羅綿。於踐躡
時隨足高下。是天帝釋所都大城。於其城中有殊勝殿。種種妙寶具足莊嚴。蔽餘天宮
故名殊勝。面二百五十。周千踰繕那。是謂城中諸可愛事。城外四面四苑莊嚴。是彼
諸天共遊戲處。一眾車苑。二麁惡苑。三雜林苑。四喜林苑。此為外飾莊嚴大城。四
苑四邊有四妙池。中間各去苑二十踰繕那。是彼諸天勝遊戲處。諸天於彼捔勝歡娛。
城外東北有圓生樹。是三十三天受欲樂勝所。盤根深廣五十踰繕那。聳幹上昇枝條傍
布。高廣量等百踰繕那。挺葉開花妙香芬馥。順風熏滿百踰繕那。若逆風時猶遍五十
。順風可爾。云何逆熏。有餘師言。香無逆熏義。依不越樹界故說逆熏。理實圓生有
如是德。所流香氣能逆風熏。雖天和風力所擁遏。然能相續流趣餘方。漸劣漸微近處
便歇。非能遠至如順風熏。如是花香。為依自地隨風相續轉至餘方。為但熏風別生香
氣。此義無定。諸軌範師於此二門俱許無失。若爾何故薄伽梵言

 

 花香不能逆風熏  根莖等香亦復爾 
 善士功德香芬馥  逆風流美遍諸方 

  據人間香故作是說。以世共了無如是能。化地部經說。此香氣順風熏滿百踰繕那
。若無風時唯遍五十。外西南角有善法堂。三十三天時集於彼詳論如法不如法事。如
是已辯三十三天所居外器。餘有色天眾所住器云何。頌曰

 此上有色天  住依空宮殿 

  論曰。此前所說三十三天上有色諸天。住依空宮殿。云何名上有色諸天。謂夜摩
天。覩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及前所說梵眾天等有十六處。并前合有二十
二天。皆依外器。如是所說諸天眾中。頌曰

 六受欲交抱  執手笑視婬 

  論曰。唯六欲天受妙欲境。於中初二依地居天。形交成婬與人無別。然風氣泄熱
惱便除。非如人間有餘不淨。夜摩天眾纔抱成婬。覩史多天但由執手。樂變化天唯相
向笑。他化自在相視成婬。毘婆沙師作如是釋六天皆以形交成婬。世施設中說相抱等
。但為顯彼時量差別。以上諸天欲境轉妙貪心轉捷故使之然。隨彼諸天男女膝上。有
童男童女欻爾化生。即說為彼天所生男女。初生天眾身量云何。頌曰

 初如五至十  色圓滿有衣 

  論曰。且六欲諸天初生如次如五六七八九十歲人。生已身形速得成滿。色界天眾
於初生時身量周圓具妙衣服。一切天眾皆作聖言。謂彼言詞同中印度。欲樂生別云何
應知。頌曰

 欲生三人天  樂生三九處 

  論曰。欲生三者。有諸有情樂受現前諸妙欲境。彼於如是現欲境中自在而轉。謂
全人趣及下四天。有諸有情樂受自化諸妙欲境。彼於自化妙欲境中自在而轉。謂唯第
五樂變化天。有諸有情樂受他化諸妙欲境。彼於他化妙欲境中自在而轉。謂第六他化
自在天。依受如生現前欲境故。依受如樂自化欲境故。依受如樂他化欲境故。於欲界
中分別欲生差別三種。樂生三者。三靜慮中於九處生受三種樂。謂彼安住離生喜樂定
生喜樂離喜樂故。長時安住。長時離苦。長時受樂。故名樂生。生靜慮中間都無喜樂
應思。何故亦號樂生天。所說諸天二十二處上下相去其量云何。頌曰

 如彼去下量  去上數亦然 

  論曰。一一中間踰繕那量。非易可數。但可總舉彼去下量。去上例然。隨從何天
去下海量。彼上所至與去下同。謂妙高山從第四層級。去下大海四萬踰繕那。是四大
王本所住處。從彼上去三十三天亦如彼天去下海量。如三十三天去下大海上去夜摩天
其量亦爾。如是乃至如善見天去下大海踰繕那量從彼上去色究竟天亦與彼天去下海等
。從此向上無復所居。此處最高名色究竟。有餘師說。彼名礙究竟天。彼謂。礙名目
積集色。至彼礙盡得究竟名。於下處生昇見上不。頌曰

 離通力依他  下無昇見上 

  論曰。三十三天由自通力能從本處昇夜摩天。或復依他。謂得通者及上天眾接往
夜摩。所餘諸天昇上例爾。若來若至下見上天。然下眼不能覩上界上地。非其境界故
。如不覺彼觸。是故從上地來下地時非自身來。要作下地化。有餘部說。彼下地天隨
樂亦能見上地色。如生此界下見上天。夜摩等天宮依處量有幾。有餘師說。此上四天
依處量同妙高山頂。有餘師說。上倍倍增。有餘師言。初靜慮地宮殿依處等一四洲。
第二靜慮等小千界。第三靜慮等中千界。第四靜慮等大千界。有餘師言。下三靜慮如
次量等小中大千。第四靜慮量無邊際。齊何量說小中大千。頌曰

 四大洲日月  蘇迷盧欲天 
 梵世各一千  名一小千界 
 此小千千倍  說名一中千 
 此千倍大千  皆同一成壞 

  論曰。千四大洲乃至梵世。如是總說為一小千。千倍小千名一中千界。千中千界
總名一大千。如是大千同成同壞。同成壞相後當廣辯。如外器量別。身量亦別耶。亦
別。云何。頌曰

 贍部洲人量  三肘半四肘 
 東西北洲人  倍倍增如次 
 欲天俱盧舍  四分一一增 
 色天踰繕那  初四增半半 
 此上增倍倍  唯無雲減三 

  論曰。贍部洲人身多長三肘半。於中少分有長四肘。東勝身人身長八肘。西牛貨
人長十六肘。北俱盧人三十二肘。欲界六天最下身量一俱盧舍四分之一。如是後後一
一分增。至第六天身一俱盧舍半。色天身量初梵眾天半踰繕那。梵輔全一。大梵一半
。少光二全。此上餘天皆增倍倍。唯無雲減三踰繕那。謂無量光天倍增二至四。乃至
色究竟增滿萬六千。身量既殊。壽量別不。亦別。云何。頌曰

 北洲定千年  西東半半減 
 此洲壽不定  後十初叵量 
 人間五十年  下天一晝夜 
 乘斯壽五百  上五倍倍增 
 色無晝夜殊  劫數等身量 
 無色初二萬  後後二二增 
 少光上下天  大全半為劫 

  論曰。北俱盧人定壽千歲。西牛貨人壽五百歲。東勝身人壽二百五十歲。南贍部
人壽無定限。劫減最後極壽十年。於劫初時人壽無量。百千等數不能計量。已說人間
壽量長短。要先建立天上晝夜。方可算計天壽短長。天上云何建立晝夜。人五十歲為
六天中最在下天一晝一夜。乘斯晝夜三十為月十二月為歲。彼壽五百年。上五欲天漸
俱增倍。謂人百歲為第二天一晝一夜。乘此晝夜成月及年彼壽千歲。夜摩等四隨次如
人。二四八百千六百歲為一晝夜。乘此晝夜成月及年。如次彼壽二四八千萬六千歲。
持雙以上日月並無。彼天云何建立晝夜及光明事依何得成。依花開合建立晝夜。如拘
物陀鉢特摩等。又依諸鳥鳴靜差別。或依天眾寤寐不同。依自身光明成外光明事。已
說欲界天壽短長。色界天中無晝夜別。但以劫數知壽短長。彼劫壽短長與身量數等。
謂若身量半踰繕那。壽量半劫。若彼身量一踰繕那。壽量一劫。乃至身量長萬六千。
壽量亦同萬六千劫。已說色界天壽短長。無色四天從下如次壽量二四六八萬劫。上所
說劫其量云何。為壞為成。為中為大。少光以上大全為劫。自下諸天大半為劫。即由
此故說。大梵王過梵輔天壽一劫半。謂以成住壞各二十中劫六十中劫為一劫半。故以
大半四十中劫。為下三天所壽劫量。已說善趣壽量短長。惡趣云何。頌曰

 等活等上六  如次以欲天 
 壽為一晝夜  壽量亦同彼 
 極熱半中劫  無間中劫全 
 傍生極一中  鬼月日五百 
 頞部陀壽量  如一婆訶麻 
 百年除一盡  後後倍二十 

  論曰。四大王等六欲天壽。如其次第為等活等六奈落迦一晝一夜。壽量如次亦同
彼天。謂四大王壽量五百於等活地獄為一晝一夜。乘此晝夜成月及年以如是年彼壽五
百。乃至他化壽萬六千於炎熱地獄為一晝一夜。乘此晝夜成月及年。彼壽如斯萬六千
歲。極熱地獄壽半中劫。無間地獄壽一中劫。傍生壽量多無定限。若壽極長亦一中劫
。謂難陀等諸大龍王。故世尊言。大龍有八。皆住一劫能持大地。鬼以人間一月為一
日。乘此成月歲壽五百年。寒那落迦云何壽量。世尊寄喻顯彼壽言。如此人間佉梨二
十成摩揭陀國一麻婆訶量。有置巨勝平滿其中。設復有能百年除一。如是巨勝易有盡
期。生頞部陀壽量難盡。此二十倍為第二壽。如是後後二十倍增。是謂八寒地獄壽量
。此諸壽量有中夭耶。頌曰

 諸處有中夭  除北俱盧洲 

  論曰。諸處壽量皆有中夭。唯北俱盧定壽千歲。此約處說。非別有情。有別有情
不中夭故。謂住覩史多天。一生所繫菩薩。及最後有佛記佛使隨信法行菩薩輪王母懷
彼二胎時。此等如應皆無中夭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二

分別世品第三之五

  如是已約踰繕那等。辯器世間身量差別。約年等辯壽量有殊。二量不同未說應說
。此二建立無不依名。前二及名未詳極少。今應先辯三極少量。頌曰

 極微字剎那  色名時極少 

  論曰。分析諸色至一極微。故一極微為色極少。如是分析諸名及時至一字剎那。
為名時極少。一字名者。如說瞿名。何等名為一剎那量。眾緣和合法得自體頃。或有
動法行度一極微。對法諸師說。如壯士一疾彈指頃六十五剎那。如是名為一剎那量。
已知三極少。前二量云何。今且辯前踰繕那等。頌曰

 極微微金水  兔羊牛隙塵 
 蟻虱麥指節  後後增七倍 
 二十四指肘  四肘為弓量 
 五百俱盧舍  此八踰繕那 

  論曰。極微為初。指節為後。應知後後皆七倍增。謂七極微為一微量。積微至七
為一金塵。積七金塵為水塵量。水塵積至七為一兔毛塵。積七兔毛塵為羊毛塵量。積
羊毛塵七為一牛毛塵。積七牛毛塵為隙遊塵量。隙塵七為蟣。七蟣為一虱。七虱為穬
麥。七麥為指節。三節為一指。世所極成。是故於頌中不別分別。二十四指橫布為肘
。竪積四肘為弓。謂尋。竪積五百弓為一俱盧舍。一俱盧舍許是從村至阿練若中間道
量。說八俱盧舍為一踰繕那。如是已說踰繕那等。今當辯後年等量別。頌曰

 百二十剎那  為怛剎那量 
 臘縛此六十  此三十須臾 
 此三十晝夜  三十晝夜月 
 十二月為年  於中半減夜 

  論曰。剎那百二十為一怛剎那。六十怛剎那為一臘縛。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
三十牟呼栗多為一晝夜。此晝夜有時增有時減有時等。三十晝夜為一月。總十二月為
一年。於一年中分為三際。謂寒熱雨各有四月。十二月中六月減夜。以一年內夜總減
六。云何如是。故有頌言

 寒熱雨際中  一月半已度 
 於所餘半月  智者知夜減 

  如是已辯剎那至年。劫量不同今次當辯。頌曰
 應知有四劫  謂壞成中大 
 壞從獄不生  至外器都盡 
 成劫從風起  至地獄初生 
 中劫從無量  減至壽唯十 
 次增減十八  後增至八萬 
 如是成已住  名中二十劫 
 成壞壞已空  時皆等住劫 
 八十中大劫  大劫三無數 

  論曰。言壞劫者。謂從地獄有情不復生至外器都盡。壞有二種。一趣壞。二界壞
。復有二種。一有情壞。二外器壞。謂此世間過於二十中劫住已。從此復有等住二十
壞劫便至。若時地獄有情命終無復新生。為壞劫始。乃至地獄無一有情。爾時名為地
獄已壞。諸有地獄定受業者。業力引置他方獄中。由此准知傍生鬼趣。然各先壞本處
住者。人天雜居者與人天同壞。若時人趣此洲一人無師法然得初靜慮。從靜慮起唱如
是言。離生喜樂甚樂甚靜。餘人聞已皆入靜慮。命終並得生梵世中。乃至此洲有情都
盡。是名已壞贍部洲人。東西二洲例此應說。北洲命盡生欲界天。由彼無能入定離欲
。乃至人趣無一有情。爾時名為人趣已壞。若時天趣四大王天隨一法然得初靜慮。乃
至並得生梵世中。爾時彼天有情都盡。是名已壞大王眾天。餘五欲天例同此說。乃至
欲界無一有情。名欲界中有情已壞。若時梵世隨一有情無師法然得二靜慮。從彼定起
唱如是言。定生喜樂甚樂甚靜。餘天聞已皆入彼靜慮。命終並得生極光淨天。乃至梵
世中有情都盡。如是名已壞有情世間。唯器世間空曠而住。餘十方界一切有情感此三
千世界業盡。於此漸有七日輪現。諸海乾竭眾山洞然。洲渚三輪並從焚燎。風吹猛焰
燒上天宮。乃至梵宮無遺灰燼。自地火焰燒自地宮。非他地災能壞他地。由相引起故
作是言。下火風飄梵燒上地。謂欲界火猛焰上昇為緣引生色界火焰。餘災亦爾。如應
當知。如是始從地獄漸減乃至器盡總名壞劫。所言成劫。謂從風起乃至地獄始有情生
。謂此世間災所壞已。二十中劫唯有虛空。過此長時次應復有等住二十成劫便至。一
切有情業增上力。空中漸有微細風生。是器世間將成前相。風漸增盛成立如前所說風
輪水金輪等。然初成立大梵王宮乃至夜摩宮。後起風輪等。是謂成立外器世間。初一
有情極光淨歿生大梵處為大梵王。後諸有情亦從彼歿有生梵輔。有生梵眾。有生他化
自在天宮。漸漸下生乃至人趣俱盧牛貨勝身贍部。後生餓鬼傍生地獄。法爾後壞必最
初成。若初一有情生無間獄二十中成劫應知已滿。此後復有二十中劫名成已住。次第
而起。謂從風起造器世間。乃至後時有情漸住。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
。從無量減至極十年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
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於十八後從十歲增極至八萬
歲名第二十劫。一切劫增無過八萬。一切劫減唯極十年。十八劫中一增一減時。量方
等初減後增故。二十劫時量皆等。此總名為成已住劫。所餘成壞及壞已空並無減增二
十差別。然由時量與住劫同。准住各成二十中劫。成中初劫起器世間。後十九中有情
漸住。壞中後劫減器世間。前十九中有情漸捨。如是所說成住壞空。各二十中積成八
十。總此八十成大劫量。劫性是何。謂唯五蘊。經說三劫阿僧企耶精進修行方得成佛
。於前所說四種劫中。積何劫成三劫無數。累前大劫為十百千。乃至積成三劫無數。
既稱無數何復言三。非無數言顯不可數。解脫經說六十數中。阿僧企耶是其一數。云
何六十。如彼經言。有一無餘數始為一。一十為十。十十為百。十百為千。十千為萬
。十萬為洛叉。十洛叉為度洛叉。十度洛叉為俱胝。十俱胝為末陀。十末陀為阿庾多
。十阿庾多為大阿庾多。十大阿庾多為那庾多。十那庾多為大那庾多。十大那庾多為
鉢羅庾多。十鉢羅庾多為大鉢羅庾多。十大鉢羅庾多為矜羯羅。十矜羯羅為大矜羯羅
。十大矜羯羅為頻跋羅。十頻跋羅為大頻跋羅。十大頻跋羅為阿芻婆。十阿芻婆為大
阿芻婆。十大阿芻婆為毘婆訶。十毘婆訶為大毘婆訶。十大毘婆訶為嗢蹭伽。十嗢蹭
伽為大嗢蹭伽。十大嗢蹭伽為婆喝那。十婆喝那為大婆喝那。十大婆喝那為地致婆。
十地致婆為大地致婆。十大地致婆為醯都。十醯都為大醯都。十大醯都為羯臘婆。十
羯臘婆為大羯臘婆。十大羯臘婆為印達羅。十印達羅為大印達羅。十大印達羅為三磨
鉢耽。十三磨鉢耽為大三磨鉢耽。十大三磨鉢耽為揭底。十揭底為大揭底。十大揭底
為拈筏羅闍。十拈筏羅闍為大拈筏羅闍。十大拈筏羅闍為姥達羅。十姥達羅為大姥達
羅。十大姥達羅為跋藍。十跋藍為大跋藍。十大跋藍為珊若。十珊若為大珊若。十大
珊若為毘步多。十毘步多為大毘步多。十大毘步多為跋邏攙。十跋邏攙為大跋邏攙十
大跋邏攙為阿僧企耶。於此數中忘失餘八。若數大劫至此數中阿僧企耶名劫無數。此
劫無數復積至三。經中說為三劫無數。非諸算計不能數知。故得說為三劫無數。何緣
菩薩發願長時精進修行方期佛果。如何不許願長時修。無上菩提甚難可得。非多願行
無容得成。菩薩要經三劫無數。修大福德智慧資糧六波羅蜜多多百千苦行方證無上正
等菩提。是故定應發長時願。若餘方便亦得涅槃。何用為菩提久修多苦行。為欲利樂
一切有情故求菩提發長時願。云何令我具大堪能。於苦瀑流濟諸含識。故捨涅槃道求
無上菩提。濟他有情於己何益。菩薩濟物遂己悲心。故以濟他即為己益。誰信菩薩有
如是事。有懷潤己無大慈悲。於如是有情此事實難信。無心潤己有大慈悲。於如是有
情此事非難信。如有久習無哀愍者。雖無益己而樂損他。世所同悉如是。菩薩久習慈
悲。雖無利己而樂他益。如何不信。又如有情由數習力於無我行不了有為。執以為我
而生愛著。由此為因甘負眾苦。智者同悉如是。菩薩數習力故。捨自我愛增戀他心。
由此為因甘負眾苦。如何不信。又由種姓異有此志願起。以他苦為己苦。用他樂為己
樂。不以自苦樂為己苦樂事。不見異益他而別有自益。依如是義故。有頌言

 下士勤方便  恒求自身樂 
 中士求滅苦  非樂苦依故 
 上士恒勤求  自苦他安樂 
 及他苦永滅  以他為己故 

  如是已辯劫量差別。諸佛獨覺出現世間。為劫增時為劫減位。頌曰

 減八萬至百  諸佛現世間 
 獨覺增減時  麟角喻百劫

 
  論曰。從此洲人壽八萬歲。漸減乃至壽極百年。於此中間諸佛出現。何緣增位無
佛出耶。有情樂增難教厭故。何緣減百無佛出耶。五濁極增難可化故。言五濁者。一
壽濁。二劫濁。三煩惱濁。四見濁。五有情濁。劫減將末。壽等鄙下如滓穢故。說名
為濁。由前二濁。如其次第。壽命資具極被衰損。由次二濁。善品衰損。以耽欲樂自
苦行故。或損在家出家善故。由後一濁衰損自身。謂壞自身身量色力念智勤勇及無病
故。獨覺出現通劫增減。然諸獨覺有二種殊。一者部行。二麟角喻。部行獨覺先是聲
聞得勝果時轉名獨勝。有餘說。彼先是異生。曾修聲聞順決擇分。今自證道得獨勝名
。由本事中說。一山處總有五百苦行外仙。有一獼猴曾與獨覺相近而住。見彼威儀。
展轉遊行至外仙所。現先所見獨覺威儀。諸仙覩之咸生敬慕。須臾皆證獨覺菩提。若
先是聖人不應修苦行。麟角喻者。謂必獨居。二獨覺中麟角喻者。要百大劫修菩提資
糧。然後方成麟角喻獨覺。言獨覺者。謂現身中離稟至教唯自悟道。以能自調不調他
故。何緣獨覺言不調他。非彼無能演說正法。以彼亦得無礙解故。又能憶念過去所聞
諸佛所宣聖教理故。又不可說彼無慈悲。為攝有情現神通故。又不可說無受法機。爾
時有情亦有能起世間離欲對治道故。雖有此理。由彼宿習少欣樂勝解無說希望故。又
知有情難受深法。以順流既久難令逆流故。又避攝眾故。不為他宣說正法。怖諠雜故
。輪王出世為在何時。幾種幾俱何威何相。頌曰

 輪王八萬上  金銀銅鐵輪 
 一二三四洲  逆次獨如佛 
 他迎自往伏  諍陣勝無害 
 相不正圓明  故與佛非等 

  論曰。從此洲人壽無量歲。乃至八萬歲有轉輪王生。減八萬時。有情富樂壽量損
減。眾惡漸盛。非大人器故無輪王。此王由輪旋轉應導威伏一切名轉輪王。施設足中
說有四種。金銀銅鐵輪應別故。如其次第勝上中下。逆次能王領一二三四洲。謂鐵輪
王王一洲界。銅輪王二。銀輪王三。若金輪王王四洲界。契經就勝但說金輪。故契經
言。若王生在剎帝利種紹灑頂位。於十五日受齋戒時。沐浴首身受勝齋戒。昇高臺殿
臣僚輔翼。東方忽有金輪寶現。其輪千輻具足轂輞。眾相圓淨如巧匠成。舒妙光明來
應王所。此王定是轉金輪王。轉餘輪王應知亦爾。輪王如佛無二俱生。故契經言。無
處無位非前非後有二如來應正等覺出現於世。有處有位唯一如來。如說如來輪王亦爾
。應審思擇。此唯一言為據一三千。為約一切界。有說。餘界定無佛生。所以者何。
勿薄伽梵功能有礙。唯一世尊普於十方能教化故。若有一處一佛於中無教化能。餘亦
應爾。又世尊告舍利子言。設復有人來至汝所。問言頗有梵志沙門。正於今時與喬答
摩氏平等平等得無上覺耶。汝得彼問當云何答。時舍利子白世尊言。我得彼問當如是
答。今時無有梵志沙門得無上菩提與我世尊等。所以然者。我從世尊親聞親持。無處
無位非前非後有二如來應正等覺出現於世。有處有位唯一如來。若爾何緣梵王經說我
今於此三千大千諸世界中得自在轉。彼有密意。密意者何。謂若世尊不起加行。唯能
觀此三千大千。若時世尊發起加行。無邊世界皆佛眼境。天耳通等例此應知。有餘部
師說。餘世界亦別有佛出現世間。所以者何。有多菩薩。現俱修習菩提資糧。一界一
時可無多佛。多界多佛何理能遮。故無邊界中有無邊佛現。若唯一佛設住一劫時。尚
不遍為一世界佛事。況同人壽能益無邊。然諸有情居無邊界。時處根性差別無邊。佛
應遍觀此有情類。如是時處應見世尊。佛便應機現通說法。令其過失未生不生。諸有
已生能令斷滅。令其功德未生得生。諸有已生能令圓滿。如何一佛此事頓成。是故同
時定有多佛。然彼所引無處無位非前非後。有二如來出於世等。應共思擇。此言為說
一界多界。若說多界則轉輪王餘世界中亦應非有。以說如佛遮俱生故。若許輪王餘界
別有如何不許別界佛耶。佛出世間具吉祥福。多界多佛何過而遮。謂多界中諸佛俱現
。便能饒益無量有情令得增上生及決定勝道。若爾何故一世界中無二如來俱時出現。
以無用故。謂一界中一佛足能饒益一切。又願力故。謂諸如來為菩薩時先發誓願。願
我當在無救無依盲闇界中成等正覺。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為救為依為眼為導。又令敬
重故。謂一界中唯有一如來便深敬重。又令速行故。謂令如是知一切智尊甚為難遇。
彼所立教應速修行勿般涅槃。或往餘處。便令我等無救無依。故一界中無二佛現。如
是所說四種輪王威定諸方亦有差別。謂金輪者諸小國王各自來迎作如是請。我等國土
寬廣豐饒。安隱富樂多諸人眾。唯願天尊親垂教勅。我等皆是天尊翼從。若銀輪王自
往彼土。威嚴近至彼方臣伏。若銅輪王至彼國已。宣威競德彼方推勝。若鐵輪王亦至
彼國。現威列陣剋勝便止。一切輪王皆無傷害。令伏得勝已各安其所居。勸化令修十
善業道。故輪王死定得生天。經說輪王出現於世便有七寶出現世間。其七者何。一者
輪寶。二者象寶。三者馬寶。四者珠寶。五者女寶。六者主藏臣寶。七者主兵臣寶。
象等五寶有情數攝。如何他業生他有情。非他有情從他業起。然由先造互相屬業。於
中若一稟自業生。餘亦俱時乘自業起。如是所說諸轉輪王。非唯有七寶與餘王別。亦
有三十二大士相殊。若爾輪王與佛何異。佛大士相處正明圓。王相不然故有差別。劫
初人眾為有王無。頌曰

 劫初如色天  後漸增貪味 
 由墮貯賊起  為防雇守田 

  論曰。劫初時人皆如色界。故契經說。劫初時人有色意成。肢體圓滿諸根無缺。
形色端嚴身帶光明。騰空自在飲食喜樂長壽久住。有如是類地味漸生。其味甘美其香
欝馥。時有一人稟性耽味。嗅香起愛取甞便食。餘人隨學競取食之。爾時方名初受段
食。資段食故身漸堅重。光明隱沒黑闇便生。日月眾星從茲出現。由漸耽味地味便隱
。從斯復有地皮餅生。競耽食之。地餅復隱。爾時復有林藤出現。競耽食故林藤復隱
。有非耕種香稻自生。眾共取之以充所食。此食麁故殘穢在身為欲蠲除便生二道。因
斯遂有男女根生。由二根殊形相亦異。宿習力故便相瞻視。因此遂生非理作意。欲貪
鬼魅惑亂身心。失意猖狂行非梵行。人中欲鬼初發此時。爾時諸人隨食早晚隨取香稻
無所貯積。後時有人稟性嬾惰。長取香稻貯擬後食。餘人隨學漸多停貯。由此於稻生
我所心。各縱貪情多收無厭。故隨收處無復再生。遂共分田慮防遠盡。於己田分生悋
護心。於他分田有懷侵奪。劫盜過起始於此時。為欲遮防共聚詳議。銓量眾內一有德
人。各以所收六分之一。雇令防護封為田主。因斯故立剎帝利名。大眾欽承恩流率土
。故復名大三末多王。自後諸王此王為首。時人或有情厭居家。樂在空閑精修戒行。
因斯故得婆羅門名。後時有王貪悋財物。不能均給國土人民。故貧匱人多行賊事。王
為禁止行輕重罰。為殺害業始於此時。時有罪人心怖刑罰。覆藏其過異想發言。虛誑
語生此時為首。於劫減位有小三災。其相云何。頌曰

 業道增壽減  至十三災現 
 刀疾飢如次  七日月年止 

  論曰。從諸有情起虛誑語。諸惡業道後後轉增。故此洲人壽量漸減。乃至極十小
三災現。故諸災患二法為本。一耽美食。二性嬾惰。此小三災中劫末起。三災者。一
刀兵二疾疫。三飢饉。謂中劫末十歲時。人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
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利刀。各
逞兇狂互相殘害。又中劫末十歲時人。由具如前諸過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
命終難可救療。又中劫末十歲時人。亦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
間久遭飢饉。既無支濟多分命終。是故說言。由飢饉故便有聚集白骨運籌。由二種因
名有聚集。一人聚集。謂彼時人由極飢羸聚集而死。二種聚集。謂彼時人為益後人輟
其所食置於小篋擬為種子。故飢饉時名有聚集。言有白骨亦由二因。一彼時人身形枯
燥命終未久白骨便現。二彼時人飢饉所逼聚集白骨煎汁飲之。有運籌言亦二因故。一
由糧少行籌食之。謂一家中從長至幼隨籌至日得少麁飡。二謂以籌挑故場蘊。得少穀
粒多用水煎。分共飲之以濟餘命。然有至教說治彼方。謂若有能一晝一夜持不殺戒。
於未來生決定不逢刀兵災起。若能以一訶梨怛雞。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
不逢疾疫災起。若有能以一摶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飢饉災起。
此三災起各經幾時。刀兵災起極唯七日。疾疫災起七月七日。飢饉七年七月七日。度
此便止。人壽漸增。東西二洲有似災起。謂瞋增盛身力羸劣。數加飢渴。北洲總無。
前說火災梵燒世界。餘災亦爾。如應當知。何者為餘。今當具辯。頌曰

 三災火水風  上三定為頂 
 如次內災等  四無不動故 
 然彼器非常  情俱生滅故 
 要七火一水  七水火後風 

  論曰。此大三災逼有情類。令捨下地集上天中。初火災興由七日現。次水災起由
雨霖淫。後風災生由風相擊。此三災力壞器世間。乃至極微亦無餘在。一類外道執極
微常。彼謂。爾時餘極微在。何緣彼執猶有餘極微。勿後麁事生無種子故。豈不前說
。由諸有情業所生風能為種子。或此即以前災頂風為緣。引生風為種子。又化地部契
經中言。風從他方飄種來此。雖爾不許芽等生時是種等因親所引起。若爾芽等從何而
生。從自分生。如是自分復從自分。展轉乃至最細有分從極微生。於芽等生中種等有
何力。除能引集芽等極微種等更無生芽等力。何緣定作如是執耶。從異類生定不應理
。不應何理。應無定故。功能定故無不定失。如聲熟變等從異類定生。德法有殊。實
法不爾。現見實法唯從同類生。如藤生枝及縷生衣等。此非應理。非理者何。引不極
成為能立故。今此所引何不極成。非許藤枝縷衣別故。即藤縷合安布不同得枝衣名。
如蟻行等。云何知爾。一縷合中曾不得衣。唯得縷故。有誰為障令不得衣。若一縷中
無全衣轉。則應一縷上有衣分無衣。應許全衣唯集諸分。非更別有有分名衣。又如何
知衣分異縷。若謂衣要待多所依合。於唯多經合應亦得衣。或應畢竟無得衣理。中及
餘邊不對根故。若謂漸次皆可對根。則應眼身唯得諸分。不應說彼得有分衣故。即於
諸分漸次了別。總起有分覺。如旋火輪。謂若離縷異色類業衣色等三不可得故。若錦
衣上色等屬衣。則應許實從異類起。一一縷色等無種種異故。或於一分無異色等邊應
不見衣。由彼顯衣故。或即彼分應見異色等。以衣必有異色等相故。彼許有分體唯是
一而有種種色類業殊。審有如斯甚為靈異。又於一火光明界中。遠近不同燒照有異。
觸色差別應不得成。各別極微雖越根境而共聚集可現根證。如彼所宗合能生果。或如
眼等合能發識。又如瞖目視散髮時。若多相隣彼則能見。一一遠住便無見能。極微對
根理亦應爾。又即於色等立極微名故。色等壞時極微亦壞。極微實攝。色等德收。異
體不應定俱時滅。此二體別理必不然。以審觀時非離色等有別地等。故非體別。又彼
宗中自許地等眼身所取寧異色觸。又燒毛 紅花等時。彼覺則無故。毛等覺但緣色等
差別而起。熟變生時形量等故。猶如行伍記識瓶盆。若不觀形不記識故。誰當採錄愚
類狂言。故對彼宗廣諍應止。此三災頂為在何處。第二靜慮為火災頂。此下為火所焚
燒故。第三靜慮為水災頂。此下為水所浸爛故。第四靜慮為風災頂。此下為風所飄散
故。隨何災上名彼災頂。何緣下三定遭火水風災。初二三定中內災等彼故。謂初靜慮
尋伺為內災。能燒惱心等外火災故。第二靜慮喜受為內災。與輕安俱潤身如水故。遍
身麁重由此皆除故。經說苦根第二靜慮滅。第三靜慮動息為內災。息亦是風。等外風
炎故。若入此靜慮有如是內災。生此靜慮時遭是外災壞。何緣不立地亦為災。以器世
間即是地故。但可火等與地相違。不可說言地還違地。第四靜慮何為外災。彼無外災
。離內災故。由此佛說彼名不動。內外三災所不及故。有說。彼地有淨居天故。彼不
遭諸災所壞。由彼不可生無色天。亦復不應更往餘處。若爾彼地器應是常。不爾。與
有情俱生俱滅故。謂彼天處無總地形。但如眾星居處各別。有情於彼生時死時。所住
天宮隨起隨滅。是故彼器體亦非常。所說三災云何次第。要先無間起七火災。其次定
應一水災起。此後無間復七火災。度七火災。還有一水。如是乃至滿七水災。復七火
災。後風災起。如是總有八七火災一七水災一風災起。何緣如是。由彼有情所修定因
於上漸勝故。感身壽其量漸長。由是所居亦漸久住。由此善釋施設足文遍淨天壽六十
四劫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三

分別業品第四之一

  如前所說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各多差別。如是差別由誰而生。頌曰
 世別由業生  思及思所作 
 思即是意業  所作謂身語 

  論曰。非由一主先覺而生。但由有情業差別起。若爾何故。俱從業生欝金栴檀等
甚可愛樂。而內身形等與彼相違。以諸有情業類如是。若造雜業感內身形。於九瘡門
常流不淨。為對治彼感外具生色香味觸甚可愛樂。諸天眾等造純淨業故彼所招二事俱
妙。此所由業其體是何。謂心所思及思所作。故契經說。有二種業。一者思業。二思
已業。思已業者謂思所作。如是二業分別為三。謂即有情身語意業。如何建立此三業
耶。為約所依。為據自性。為就等起。縱爾何違。若約所依應唯一業。以一切業並依
身故。若據自性應唯語是業。以三種中唯語即業故。若就等起亦應唯一業。以一切業
皆意等起故。毘婆沙師說。立三業如其次第由上三因。然心所思即是意業。思所作業
分為身語二業。是思所等起故。身語二業自性云何。頌曰

 此身語二業  俱表無表性 

  論曰。應知如是所說諸業中。身語二業俱表無表性。且身語表其相云何。頌曰

 身表許別形  非行動為體 
 以諸有為法  有剎那盡故 
 應無無因故  生因應能滅 
 形亦非實有  應二根取故 
 無別極微故  語表許言聲 

  論曰。由思力故。別起如是如是身形名身表業。有餘部說。動名身表。以身動時
由業動故。為破此故。說非行動。以一切有為皆有剎那故剎那何。謂得體無間滅。有
此剎那法名有剎那。如有杖人名為有杖。諸有為法纔得自體。從此無間必滅歸無。若
此處生即此處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故不可言動名身表。若有為法皆有剎那。不至
餘方義可成立。諸有為法皆有剎那。其理極成。後必盡故。謂有為法滅不待因。所以
者何。待因謂果。滅無非果故不待因滅既不待因。纔生已即滅。若初不滅後亦應然。
以後與初有性等故。既後有盡知前有滅若後有異方可滅者。不應即此而名有異。即此
相異。理必不然。豈不世間現見薪等由與火合故致滅無。定無餘量過現量者。故非法
滅皆不待因。如何知薪等由火合故滅。以薪等火合後便不見故。應共審思。如是薪等
為由火合滅故不見。為前薪等生已自滅後不更生無故不見。如風手合燈焰鈴聲。故此
義成應由比量。何謂比量。謂如前說。滅無非果故不待因。又若待因薪等方滅。應一
切滅無不待因。如生待因無無因者。然世現見覺焰音聲。不待餘因剎那自滅。故薪等
滅亦不待因。有執覺聲前因後滅。彼亦非理。二不俱故。疑智苦樂及貪瞋等自相相違
理無俱義。若復有位明了覺聲無間便生不明了者。如何同類不明了法能滅明了同類法
耶。最後覺聲復由誰滅。有執。燈焰滅以住無為因。有執。焰滅時由法非法力。彼俱
非理。無非因故。非法非法為生滅因。以剎那剎那順違相反故。或於一切有為法中。
皆可計度有此因義。既爾本諍便應止息。許不待餘因皆有剎那故。又若薪等滅火合為
因。於熟變生中有下中上。應生因體即成滅因。所以者何。謂由火合能令薪等有熟變
生。中上熟生下中熟滅。或即或似生上中因即能為因滅下中熟則生因體應即滅因。或
滅生因應相無別。不應由即此或似此彼有。彼復由即此或似此非有。設於火焰差別生
中容計能生能滅因異。於灰雪酢日水地合。能令薪等熟變生中。如何計度生滅因異。
若爾現見煎水減盡。火合於中為何所作。由事火合火界力增。由火界增能令水聚於後
後位生漸漸微。乃至最微後便不續。是名火合於中所作。故無有因令諸法滅。法自然
滅。是壞性故。自然滅故。纔生即滅。由纔生即滅。剎那滅義成。有剎那故定無行動
。然於無間異方生中如燒草焰行起行增上慢。既由斯理行動定無。身表是形理得成立
。然經部說。形非實有。謂顯色聚一面多生。即於其中假立長色。待此長色於餘色聚
一面少中假立短色。於四方面並多生中假立方色。於一切處遍滿生中假立圓色。所餘
形色隨應當知如見火 。於一方面無間速運。便謂為長。見彼周旋謂為圓色。故形無
實別類色體。若謂實有別類形色。則應一色二根所取。謂於色聚長等差別。眼見身觸
俱能了知。由此應成二根取過。理無色處二根所取。然如依觸取長等相。如是依顯能
取於形。豈不觸形俱行一聚。故因取觸能憶念形。非於觸中親取形色。如見火色便憶
火煖。及嗅花香能念花色。此中二法定不相離故因取一可得念餘。無觸與形定不相離
。如何取觸能定憶形。若觸與形非定同聚。然由取觸能憶念形。顯色亦應因觸定憶。
或應形色如顯無定。則取觸位。應不了形。而實不然。故不應說因取於觸能憶念形。
或錦等中見多形故。便應一處有多實形。理不應然。如眾顯色。是故形色非實有體。
又諸所有有對實色。必應有實別類極微。然無極微名為長等。故即多物如是安布差別
相中假立長等。若謂即以形色極微如是安布名為長等。此唯朋黨。非極成故。謂若形
色有別極微自相極成。可得聚集如是安布以為長等。非諸形色有別極微自相極成猶如
顯色。云何得有聚集安布。豈不現見諸土器等有顯相同而形相異。為不已辯。即於多
物安布差別。假立長等。如眾蟻等有相不殊。然有行輪安布形別。形依顯等理亦應然
。豈不闇中或於遠處觀杌等物了形非顯。寧即顯等安布為形。以闇遠中觀顯不了。是
故但起長等分別。如於遠闇觀眾樹人。但了行軍不知別相。理必應爾。以或有時不了
顯形唯知總聚。既已遮遣行動及形。汝等經部宗立何為身表。立形為身表。但假而非
實。既執但用假為身表。復立何法為身業耶。若業依身立為身業。謂能種種運動身思
。依身門行故名身業。語業意業隨其所應立差別名當知亦爾。若爾何故契經中說有二
種業。一者思業。二思已業。此二何異。謂前加行起思惟思。我當應為如是如是所應
作事名為思業。既思惟已起作事思。隨前所思作所作事。動身發語名思已業。若爾表
業則為定無。表業既無。欲無表業亦應非有。便成大過。如是大過有理能遮。謂從如
前所說二表殊勝思故。起思差別名為無表。此有何過。此應名為隨心轉業。如定無表
心俱轉故。無如是過。審決勝思動發勝思所引生故。設許有表。亦待如前所說思力。
以性鈍故。毘婆沙師說。形是實故。身表業形色為體。語表業體謂即言聲。無表業相
如前已說。經部亦說。此非實有。由先誓限唯不作故。彼亦依過去大種施設。然過去
大種體非有故。又諸無表無色相故。毘婆沙說。此亦實有。云何知然。頌曰

 說三無漏色  增非作等故 

  論曰。以契經說色有三種。此三為處攝一切色。一者有色有見有對。二者有色無
見有對。三者有色無見無對。又契經中說有無漏色。如契經說。無漏法云何。謂於過
去未來現在諸所有色不起愛恚。乃至識亦然。是名無漏法除無表色。何法名為無見無
對及無漏色。又契經說有福增長。如契經言。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
七福業事。若行若住若寐若覺。恒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無依亦爾。除無表業。
若起餘心或無心時。依何法說福業增長。又非自作。但遣他為。若無無表業不應成業
道。以遣他表非彼業道攝。此業未能正作所作故。使作所作已。此性無異故。又契經
說。苾芻當知。法謂外處。是十一處所不攝法無見無對。不言無色。若不觀於法處所
攝無表色者。此言闕減便成無用。又若無無表應無八道支。以在定時語等無故。若爾
何故契經中言。彼如是知彼如是見。修習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正念正定皆至圓滿。正語
業命先時已得清淨鮮白。此依先時已得世間離染道說。無相違過。又若撥無無表色者
。則亦應無有別解脫律儀。非受戒後有戒相續雖起異緣心而名苾芻等。又契經說。離
殺等戒名為隄塘戒。能長時相續堰遏犯戒過故。非無有體可名隄塘。由此等證知實有
無表色。經部師說。此證雖多種種希奇。然不應理。所以然者。所引證中且初經言有
三色者。瑜伽師說。修靜慮時定力所生定境界色。非眼根境故名無見。不障處所故名
無對。若謂既爾如何名色。釋如是難與無表同。又經所言無漏色者。瑜伽師說。即由
定力所生色中依無漏定者即說為無漏。有餘師言。無學身色及諸外色皆是無漏。非漏
依故得無漏名。何故經言有漏法者諸所有眼乃至廣說。此非漏對治故得有漏名。是則
此應言有漏亦無漏。若爾何過。有相雜失。若依此理說為有漏。曾不依此說為無漏。
無漏亦然。有何相雜。若色處等一向有漏。此經何緣差別而說。如說有漏有取諸色心
栽覆事。聲等亦爾。又經所說福增長言。先軌範師作如是釋。由法爾力福業增長。如
如施主所施財物。如是如是受者受用。由諸受者受用施物功德攝益有差別故。於後施
主心雖異緣而前緣施思所熏習。微細相續漸漸轉變差別而生。由此當來能感多果。故
密意說恒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若謂如何由餘相續德益差別令餘相續心雖異緣而
有轉變。釋此疑難與無表同。彼復如何由餘相續德益差別。令餘相續別有真實無表法
生。若於無依諸福業事如何相續福業增長。亦由數習緣彼思故。乃至夢中亦恒隨轉。
無表論者。於無依福既無表業。寧有無表。有說。有依諸福業事。亦由數習緣彼境思
故說恒時相續增長。若爾經說。諸有苾芻具淨尸羅成調善法受他所施諸飲食已。入無
量心定身證具足住。由此因緣應知施主無量福善滋潤相續。無量安樂流注其身。施主
爾時福恒增長。豈定常有緣彼勝思。是故所言思所熏習微細相續漸漸轉變差別而生。
定為應理。又非自作但遣他為業道如何得成滿者。應如是說。由本加行。使者依教所
作成時。法爾能令教者微細相續轉變差別而生。由此當來能感多果。諸有自作事究竟
時。當知亦由如是道理。應知即此微細相續轉變差別名為業道。此即於果假立因名。
是身語業所引果故。如執別有無表。論宗無表亦名身語業道。然大德說。於取蘊中由
三時起思為殺罪所觸。謂我當殺正殺殺已。非但由此業道究竟。勿自母等實未被害由
謂已害成無間業。然於自造不誤殺事。起如是思殺罪便觸。若依此說非不應理。何於
無表偏懷憎嫉定撥為無。而許所熏微細相續轉變差別。然此與彼俱難了知。今於此中
無所憎嫉。然許業道是心種類。由身加行事究竟時。離於心身於能教者身中別有無表
法生。如是所宗不令生喜。若由此引彼加行生事究竟時。即此由彼相續轉變差別而生
。如是所宗可令生喜。但由心等相續轉變差別。能生未來果故。又先已說。先說者何
。謂表業既無寧有無表等。又說法處不言無色。由有如前所說定境無見無對法處攝色
。又言道支應無八者。且彼應說。正在道時如何得有正語業命。為於此位有發正言起
正作業求衣等不。不爾。云何。由彼獲得如是種類無漏無表故。出觀後由前勢力能起
三正不起三邪。以於因中立果名故。於無表立語業命名。若爾云何不受此義。雖無無
表而在道時。獲得如斯意樂依止。故出觀後由前勢力。能起三正不起三邪。以於因中
立果名故。可具安立八聖道支。有餘師言。唯說不作邪語等事以為道支。謂在定時由
聖道力便能獲得決定不作。此定不作依無漏道而得安立故名無漏。非一切處要依真實
別有法體方立名數。如八世法。謂得不得及與毀譽稱譏苦樂。非此不得衣食等事別有
實體。此亦應然。別解脫律儀亦應准此。謂由思願力先立要期。能定遮防身語惡業。
由斯故建立別解脫律儀。若起異緣心應無律儀者。此難非理。由熏習力欲起過時憶便
止故。戒為隄塘義亦應准此。謂先立誓限定不作惡。後數憶念慚愧現前。能自制持令
不犯戒。故隄塘義由心受持。若由無表能遮犯戒。應無失念而破戒者。且止此等眾多
諍論。毘婆沙師說。有實物名無表色。是我所宗。前說無表大種所造性。為表大種造
。為有異耶。頌曰

 此能造大種  異於表所依 

  論曰。無表與表異大種生。所以者何。從一和合有細麁果不應理故。如表與大心
同時生。無表亦然。為有差別。一切所造色多與大種俱時而生。然現在未來亦有少分
依過去者。少分者何。頌曰

 欲後念無表  依過大種生 

  論曰。唯欲界繫初剎那後所有無表從過大生。此為所依無表得起。現身大種但能
為依。為轉隨轉因。隨其次第如輪行於地手地為依。何地身語業何地大所造。頌曰

 有漏自地依  無漏隨生處 

  論曰。欲界所繫身語二業。唯欲界繫大種所造。如是乃至第四靜慮身語二業。唯
是彼地大種所造。若身語業是無漏者。隨生此地應起現前。即是此地大種所造。以無
漏法不墮界故。必無大種是無漏故。由所依力無漏生故。此表無表其類是何。復是何
類大種所造。頌曰

 無表無執受  亦等流情數 
 散依等流性  有受異大生 
 定生依長養  無受無異大 
 表唯等流性  屬身有執受 

  論曰。今此頌中先辯無表是無執受。無變礙故。亦等流性。亦言顯此有是剎那。
謂初無漏。餘皆等流性。謂同類因生。此唯有情。依內起故。於中欲界所有無表。等
流有受別異大生。異大生言。顯身語七一一是別大種所造。定生無表差別有二。謂諸
靜慮無漏律儀。此二俱依定所長養無受。無異大種所生。無異大言。顯此無表七支同
一具四大種所生。所以者何。所依大種如心唯一無差別故。應知有表唯是等流。此若
屬身是有執受。餘義皆與散無表同。表業生時為要破壞本身形量。為不爾耶。若爾何
失。若破壞者。異熟色斷應可更續。是則違越毘婆沙宗。若不破壞如何得有一身處所
二形量成。有別新生等流大種。造有表業不破本身。若爾隨依何身分處起有表業應大
於本。新生大種遍增益故。若不遍增益。如何遍生表。身有孔隙故得相容。已辯業門
二三五別。此性界地差別云何。頌曰

 無表記餘三  不善唯在欲 
 無表遍欲色  表唯有伺二 
 欲無有覆表  以無等起故 

  論曰。無表唯通善不善性無有無記。所以者何。以無記心勢力微劣。不能引發強
業令生。可因滅時果仍續起。所言餘者謂表及思。三謂皆通善惡無記。於中不善在欲
非餘。已斷不善根無慚無愧故。善及無記諸地皆有。以於頌中不別遮故。欲色二界皆
有無表。以無色中無大種故。隨於何處有身語轉。唯是處有身語律儀。若爾身生欲色
二界入無色定應有律儀。如起無漏心有無漏無表。不爾以彼不墮界故。於無色界若有
無表。應有無表非大種生。不可說言有漏無表以別界地大種為依。又背諸色入無色定
故彼定中不能生色。由彼定有伏色想故。毘婆沙師作如是說。為治惡戒故起尸羅。唯
欲界中有諸惡戒。無色於欲具四種遠。一所依遠。二行相遠。三所緣遠。四對治遠。
故無色中無無表色。表色唯在二有伺地。謂通欲界初靜慮中。非上地中可言有表。有
覆無記表。欲界定無。唯於梵世中可得說有。曾聞大梵有誑諂言。謂自眾中為避馬勝
所徵問故。矯自歎等。上地既無言何得有聲處。有外大種為因發聲。有餘師言。上三
靜慮亦有無覆無記表業。無善無染。所以者何。非上地生能起下地善及染心發身語表
。劣故斷故。前說為善。復以何因二定以上都無表業。於欲界中無有有覆無記表業。
以無發業等起心故。有尋伺心能發表業。二定以上都無此心。又發表心唯修所斷。見
所斷惑內門轉故。以欲界中決定無有有覆無記修所斷惑。是故表業上三地都無。欲界
中無有覆無記表。為但由等起令諸法成善不善性等。不爾。云何。由四種因成善性等
。一由勝義。二由自性。三由相應。四由等起。何法何性由何因成。頌曰

 勝義善解脫  自性慚愧根 
 相應彼相應  等起色業等 
 翻此名不善  勝無記二常 

  論曰。勝義善者。謂真解脫。以涅槃中最極安隱眾苦永寂猶如無病。自性善者。
謂慚愧根。以有為中唯慚與愧及無貪等三種善根。不待相應及餘等起。體性是善猶如
良藥。相應善者。謂彼相應。以心心所要與慚愧善根相應方成善性。若不與彼慚等相
應。善性不成。如雜藥水。等起善者。謂身語業不相應行。以是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
故。如良藥汁所引生乳。若異類心所起得等云何成善。此義應思。如說善性四種差別
。不善四種與此相違。云何相違。勝義不善。謂生死法。由生死中諸法皆以苦為自性
極不安隱猶如痼疾。自性不善。謂無慚愧三不善根。由有漏中唯無慚愧及貪瞋等三不
善根。不待相應及餘等起。體是不善猶如毒藥。相應不善。謂彼相應。由心心所法要
與無慚愧不善根相應。方成不善性。異則不然。如雜毒水。等起不善。謂身語業不相
應行。以是自性相應不善所等起故。如毒藥汁所引生乳。若爾便無一有漏法是無記或
善。皆生死攝故。若據勝義誠如所言。然於此中約異熟說。諸有漏法若不能記異熟果
者立無記名。於中若能記愛異熟說名為善故無有過。勝義無記。謂二無為。以太虛空
及非擇滅。唯無記性更無異門。於此應思。若等起力令身語業成善不善。則諸大種例
亦應然。以作者心本欲起業。非四大種故不成例。若爾定心隨轉無表。非正在定作意
引生。亦非散心加行引發。不同類故。如何成善。或天眼耳應成善性。於如是義應設
劬勞。如上所言。見所斷惑內門轉故不能發表。若爾何緣契經中說由邪見故起邪思惟
邪語邪業及邪命等。此不相違。何以故。頌曰

 等起有二種  因及彼剎那 
 如次第應知  名轉名隨轉 
 見斷識唯轉  唯隨轉五識 
 修斷意通二  無漏異熟非 
 於轉善等性  隨轉各容三 
 牟尼善必同  無記隨惑善 

  論曰。表無表業等起有二。謂因等起。剎那等起。在先為因故。彼剎那有故。如
次初名轉。第二名隨轉。謂因等起將作業時。能引發故說名為轉。剎那等起正作業時
。不相離故名為隨轉。隨轉於業有何功能。雖有先因為能引發。若無隨轉者如死業應
無。若爾無心如何發戒。諸有心者業起分明故隨轉心於業有用。見所斷識於發表中唯
能為轉。於能起表尋伺生中為資糧故不為隨轉。於外門心正起業時此無有故。又見所
斷若發表色此色則應是見所斷。若許見斷斯有何失。是則違越阿毘達磨。又明無明不
相違故。有漏業色非見所斷。如是道理應更成立。若爾大種亦應見斷。俱見斷心力所
起故。無如是過失如非善不善。或復許爾理亦無違。不應許然。以諸大種定非見斷及
非所斷。以一切種不染污法與明無明不相違故。彼經但據前因等起而作是說。故不相
違。若五識身唯作隨轉。無分別故。外門起故。修斷意識通為二種。有分別故。外門
起故。一切無漏異熟生心非轉隨轉。唯在定故。不由加行任運轉故。如是即成四句差
別。有轉非隨轉。謂見所斷心。有隨轉非轉。謂眼等五識。有轉亦隨轉。謂修所斷三
性意識。有非轉隨轉。謂諸無漏異熟生心。轉隨轉心定同性不。此不決定。其事云何
。謂前轉心若是善性。後隨轉識通善等三。不善無記隨轉亦爾。唯牟尼尊轉隨轉識多
分同性少有不同。謂轉若善心隨轉亦善。轉心若無記隨轉亦然。而或有時善隨無記轉
。曾無無記為善隨轉時。以佛世尊於說法等心或增長無萎歇故。有餘部說。諸佛世尊
常在定故。心唯是善無無記心。故契經說

 那伽行在定  那伽住在定 
 那伽坐在定  那伽臥在定 

  毘婆沙師作如是釋。此顯佛意。若不樂散心則於四威儀能常在定。然於餘位非無
威儀及異熟生通果心起。諸有表業成善等性。為如轉心。為如隨轉。設爾何失。若如
轉者。則欲界中應有有覆無記表業。身見邊見能為轉故。或應簡別非一切種見所斷心
皆能為轉。若如隨轉惡無記心俱得別解脫表應非善性。於此徵難應設劬勞。應言如轉
心表成善等性。然非如彼見斷轉心。修斷轉心為間隔故。若表不由隨轉心力成善等者
。則不應言彼經但據前因等起非據剎那。故欲界中定無有覆無記表業。但應說言。彼
經唯據餘心所間因等起說故。見斷心雖能為轉。而於欲界定無有覆無記表業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四

分別業品第四之二

  傍論已了。復應辯前表無表相。頌曰
 無表三律儀  不律儀非二 

  論曰。此中無表略說有三。一者律儀。二不律儀。三者非二謂非律儀非不律儀。
能遮能滅惡戒相續故名律儀。如是律儀差別有幾。頌曰

 律儀別解脫  靜慮及道生 

  論曰。律儀差別略有三種。一別解脫律儀。謂欲纏戒。二靜慮生律儀。謂色纏戒
。三道生律儀。謂無漏戒。初律儀相差別云何。頌曰

 初律儀八種  實體唯有四 
 形轉名異故  各別不相違 

  論曰。別解脫律儀相差別有八。一苾芻律儀。二苾芻尼律儀。三正學律儀。四勤
策律儀。五勤策女律儀。六近事律儀。七近事女律儀。八近住律儀。如是八種律儀相
差別。總名第一別解脫律儀。雖有八名實體唯四。一苾芻律儀。二勤策律儀。三近事
律儀。四近住律儀。唯此四種別解律儀皆有體實。相各別故。所以者何。離苾芻律儀
。無別苾芻尼律儀。離勤策律儀無別正學勤策女律儀。離近事律儀無別近事女律儀。
云何知然。由形改轉。體雖無捨得而名有異故。形謂形相。即男女根。由此二根男女
形別。但由形轉令諸律儀名為苾芻苾芻尼等。謂轉根位令本苾芻律儀名苾芻尼律儀。
或苾芻尼律儀名苾芻律儀。令本勤策律儀名勤策女律儀。或勤策女律儀及正學律儀名
勤策律儀。令本近事律儀名近事女律儀。或近事女律儀名近事律儀。非轉根位有捨先
得得先未得律儀因緣。故四律儀非異三體。若從近事律儀受勤策律儀。復從勤策律儀
受苾芻律儀。此三律儀為由增足遠離方便立別別名。如隻雙金錢及五十二十。為體各
別具足頓生。三種律儀體不相雜。其相各別具足頓生。三律儀中具三離殺。乃至具足
三離飲酒。餘數多少隨其所應。既爾相望同類何別。由因緣別相望有異。其事云何。
如如求受多種學處。如是如是。能離多種憍逸處時。即離眾多殺等緣起。以諸遠離依
因緣發故。因緣別遠離有異。若無此事捨苾芻律儀。爾時則應三律儀皆捨。前二攝在
後一中故。既不許然。故三各別。然此三種互不相違。於一身中俱時而轉。非由受後
捨前律儀。勿捨苾芻戒便非近事等。近事近住勤策苾芻四種律儀云何安立。頌曰

 受離五八十  一切所應離 
 立近事近住  勤策及苾芻 

  論曰。應知此中如數次第。依四遠離立四律儀。謂受離五所應遠離。安立第一近
事律儀。何等名為五所應離。一者殺生。二不與取。三欲邪行。四虛誑語。五飲諸酒
。若受離八所應遠離。安立第二近住律儀。何等名為八所應離。一者殺生。二不與取
。三非梵行。四虛誑語。五飲諸酒。六塗飾香鬘舞歌觀聽。七眠坐高廣嚴麗床座。八
食非時食。若受離十所應遠離。安立第三勤策律儀。何等名為十所應離。謂於前八塗
飾香鬘舞歌觀聽開為二種。復加受畜金銀等寶以為第十。若受離一切應離身語業。安
立第四苾芻律儀。別解律儀名差別者。頌曰

 俱得名尸羅  妙行業律儀 
 唯初表無表  名別解業道 

  論曰。能平險業故名尸羅。訓釋詞者。謂清涼故。如伽他言。受持戒樂。身無熱
惱故名尸羅。智者稱揚故名妙行。所作自體故名為業。豈不無表亦名不作。如何今說
所作自體。有慚恥者受無表力不造眾惡故名不作。表思所造得所作名。有餘釋言。是
作因故。是作果故。名作無失。能防身語故名律儀。如是應知。別解脫戒通初後位無
差別名。唯初剎那表及無表得別解脫及業道名。謂受戒時初表無表。別別棄捨種種惡
故。依初別捨義立別解脫名。即於爾時所作究竟。依業暢義立業道名。故初剎那名別
解脫。亦得名曰別解律儀。亦得名為根本業道。從第二念乃至未捨不名別解脫名別解
律儀。不名業道名為後起。誰成就何律儀。頌曰

 八成別解脫  得靜慮聖者 
 成靜慮道生  後二隨心轉 

  論曰。八眾皆成就別解脫律儀。謂從苾芻乃至近住。外道無有所受戒耶。雖有不
名別解脫戒。由彼所受無有功能永脫諸惡依著有故。靜慮生者。謂此律儀從靜慮生。
或依靜慮。若得靜慮者定成此律儀。諸靜慮邊亦名靜慮。如近村邑得村邑名故。有說
言於此村邑有稻田等。此亦應然。道生律儀聖者成就。此復有二。謂學無學。於前分
別俱有因中說二律儀是隨心轉。於此三內其二者何。謂靜慮生及道生二。非別解脫。
所以者何。異心無心亦恒轉故。靜慮無漏二種律儀。亦名斷律儀。依何位建立。頌曰

 未至九無間  俱生二名斷 

  論曰。未至定中九無間道。俱生靜慮無漏律儀。以能永斷欲纏惡戒及能起惑名斷
律儀。由此或有靜慮律儀非斷律儀。應作四句。第一句者。除未至定九無間道有漏律
儀。所餘有漏靜慮律儀。第二句者。依未至定九無間道無漏律儀。第三句者。依未至
定九無間道有漏律儀。第四句者。除未至定九無間道無漏律儀所餘一切無漏律儀。如
是或有無漏律儀非斷律儀。應作四句。准前四句如應當知。若爾世尊所說略戒

 身律儀善哉  善哉語律儀 
 意律儀善哉  善哉遍律儀 

  又契經說。應善守護應善安住眼根律儀。此意根律儀以何為自性。此二自性非無
表色。若爾是何。頌曰

 正知正念合  名意根律儀 

  論曰。為顯如是二種律儀俱以正知正念為體故。列名已復說合言。謂意律儀慧念
為體。即合二種為根律儀。故離合言顯勿如次。今應思擇。表及無表誰成就何。齊何
時分。且辯成無表律儀不律儀。頌曰

 住別解無表  未捨恒成現 
 剎那後成過  不律儀亦然 
 得靜慮律儀  恒成就過未 
 聖初除過去  住定道成中 

  論曰。住別解脫補特伽羅。未捨以來恒成現世。此別解脫律儀無表。初剎那後亦
成過去。前未捨言遍流至後。無散無表有成未來。不隨心色勢微劣故。如說安住別解
律儀。住不律儀應知亦爾。謂至未捨惡戒以來恒成現世。惡戒無表初剎那後亦成過去
。諸有獲得靜慮律儀。乃至未捨恒成過未。餘生所失過去定律儀。今初剎那必還得彼
故。一切聖者無漏律儀。過去未來亦恒成就。有差別者。謂初剎那必成未來非成過去
。此類聖道先未起故。若有現住靜慮彼道。如次成現在靜慮道律儀。非出觀時有成現
在。已辯安住善惡律儀。住中云何。頌曰

 住中有無表  初成中後二 

  論曰。言住中者。謂非律儀非不律儀。彼所起業未必一切皆有無表。若有無表即
是善戒或是惡戒種類所攝。彼初剎那但成現在。然現在世處過未中。故以成中說成現
在。初剎那後未捨以來。恒成過現二世無表。若有安住律不律儀。亦有成惡善無表不
。設有成就為經幾時。頌曰

 住律不律儀  起染淨無表 
 初成中後二  至染淨勢終 

  論曰。若住律儀由勝煩惱作殺縛等諸不善業。由此便發不善無表。住不律儀。由
淳淨信。作禮佛等諸勝善業。由此亦發諸善無表。乃至此二心未斷來。所發無表恒時
相續。然其初念唯成現在。自茲以後通成過現。已辯無表。成表云何。頌曰

 表正作成中  後成過非未 
 有覆及無覆  唯成就現在 

  論曰。諸有安住律不律儀及住中者。乃至正作諸表業來恒成現表。初剎那後至未
捨來恒成過去。必無成就未來表者。如無表釋。有覆無覆二無記表。定無有能成就過
未。法力既劣得力亦微。是故無能逆追成者。此法力劣誰之所為。是心所為。若爾有
覆無記心等勿成過未。此責非理。表昧鈍故。依他起故。心等不然。無記表業從劣心
起。其力倍劣彼能起心。故表與心成有差別。如前所說住不律儀。此不律儀名差別者
。頌曰

 

 惡行惡戒業  業道不律儀 

  論曰。此惡行等五種異名。是不律儀名之差別。是諸智者所訶厭故。果非愛故立
惡行名。障淨尸羅故名惡戒。身語所造故名為業。根本所攝故名業道。不禁身語名不
律儀。然業道名唯目初念。通初後位立餘四名。或成表業非無表等。應作四句。其事
云何。頌曰

 成表非無表  住中劣思作 
 捨未生表聖  成無表非表 

  論曰。唯成就表非無表者。謂住非律儀非不律儀。以微劣思造善造惡。唯發表業
尚無無表。況無記思所發表業。除有依福及成業道。唯成無表非表業者。謂易生聖補
特伽羅。表業未生或生已捨。俱成非句如應當知。說住律儀不律儀等成就表業無表業
已。此諸律儀由何而得。頌曰

 定生得定地  彼聖得道生 
 別解脫律儀  得由他教等 

  論曰。靜慮律儀由得有漏根本近分靜慮地心。爾時便得。與心俱故。無漏律儀由
得無漏根本近分靜慮地心。爾時便得。亦心俱故。彼聲為顯前靜慮心。復說聖言簡取
無漏。六靜慮地有無漏心。謂未至中間及四根本定。非三近分。如後當辯。別解脫律
儀由他教等得。能教他者說名為他。從如是他教力發戒。故說此戒由他教得。此復二
種。謂從僧伽補特伽羅有差別故。從僧伽得者。謂苾芻苾芻尼及正學戒。從補特伽羅
得者。謂餘五種戒。諸毘柰耶毘婆沙師說。有十種得具戒法。為攝彼故復說等言。何
者為十。一由自然。謂佛獨覺。二由得入正性離生。謂五苾芻。三由佛命善來苾芻。
謂耶舍等。四由信受佛為大師。謂大迦葉。五由善巧酬答所問。謂蘇陀夷。六由敬受
八尊重法。謂大生主。七由遣使。謂法授尼。八由持律為第五人。謂於邊國。九由十
眾。謂於中國。十由三說歸佛法僧。謂六十賢部共集受具戒。如是所得別解律儀。非
必定依表業而發。又此所說別解律儀。應齊幾時要期而受。頌曰

 別解脫律儀  盡壽或晝夜 

  論曰。七眾所持別解脫戒。唯應盡壽要期而受。近住所持別解脫戒。唯一晝夜要
期而受。此時定爾。所以者何。戒時邊際但有二種。一壽命邊際。二晝夜邊際。重說
晝夜為半月等。時名是何法。謂諸行增語。於四洲中光位闇位如其次第立晝夜名二邊
際中盡壽可爾。於命終後雖有要期而不能生別解脫戒。依身別故。別依身中無加行故
無憶念故。一晝夜後或五戒十晝夜等中受近住戒。何法為障令彼眾多近住律儀非亦得
起。必應有法能為障礙。以薄伽梵於契經中說近住律儀唯一晝夜故於如是義應共尋思
。為佛正觀一晝夜後理無容起近住律儀。故於經中說一晝夜。為觀所化根難調者。旦
應授與一晝夜戒。依何理教作如是言。過此戒生不違理故。毘婆沙者作如是言。曾無
契經說過晝夜有別受得近住律儀。是故我宗不許斯義。依何邊際得不律儀。頌曰

 

 惡戒無晝夜  謂非如善受 

  論曰。要期盡壽造諸惡業得不律儀。非一晝夜如近住戒。所以者何。謂此非如善
戒受故。謂必無有立限對師受不律儀如近住戒我一晝夜定受不律儀。此是智人所訶厭
業故。若爾亦無有立限對師我乃至命終定受惡戒。勿盡形壽得不律儀。雖無對師要期
盡壽作諸惡業。由起畢竟壞善意樂得不律儀。非起暫時壞善意樂。無師令彼得不律儀
。故不律儀無一晝夜。然近住戒由現對師要期受力。雖無畢竟壞惡意樂。而得律儀。
設有對師要期暫受不律儀者。亦必應得。然未曾見故不立有。經部師說如善律儀無別
實物名為無表。此不律儀亦應非實。即欲造惡不善意樂相續不捨名不律儀。由此後時
善心雖起而名成就不律儀者。以不捨此阿世耶故。說一晝夜近住律儀。欲正受時當如
何受。頌曰

 近住於晨旦  下座從師受
 隨教說具支  離嚴飾晝夜 

  論曰。近住律儀於晨旦受。謂受此戒要日出時。此戒要經一晝夜故。諸有先作如
是要期。謂我恒於月八日等必當受此近住律儀。若旦有礙緣齋竟亦得受。言下座者。
謂在師前居卑劣座。或蹲或跪曲躬合掌。唯除有病。若不恭敬不發律儀。此必從師無
容自受。以後若遇諸犯戒緣。由愧戒師能不違犯。受此戒者應隨師教受者後說。勿前
勿俱。如是方成從師教受。異此授受二俱不成。具受八支方成近住。隨有所闕近住不
成。受此律儀必離嚴飾。憍逸處故。常嚴身具不必須捨。緣彼不能生甚憍逸如新異故
。受此律儀必須晝夜。謂至明旦日初出時。若不如斯依法受者。但生妙行不得律儀。
又若如斯盡晝夜受。具制屠獵姦盜有情。近住律儀深成有用。言近住者。謂此律儀近
阿羅漢住。以隨學彼故。有說。此近盡壽戒住。如是律儀或名長養。長養薄少善根有
情。令其善根漸增多故。如有頌言

 由此能長養  自他善淨心 
 是故薄伽梵  說此名長養 
  何緣受此必具八支。頌曰
 戒不逸禁支  四一三如次 
 為防諸性罪  失念及憍逸 

  論曰。八中前四是尸羅支。謂離殺生至虛誑語。由此四種離性罪故。次有一種是
不放逸支。謂離飲諸酒。生放逸處。雖受尸羅若飲諸酒則心放逸。犯尸羅故。後有三
種是禁約支。謂離塗飾香鬘乃至食非時食。以能隨順厭離心故。何緣具受如是三支。
若不具支便不能離性罪失念憍逸過失。謂初離殺至虛誑語。能防性罪。離貪瞋癡所起
殺等諸惡業故。次離飲酒能防失念。以飲酒時能令忘失應不應作諸事業故。後離三種
能防憍逸。以若受用種種香鬘高廣床座習近歌舞心便憍舉。尋即毀戒。由遠彼故心便
離憍。若有能持依時食者。以能遮止恒食時故。便憶自受近住律儀。能於世間深生厭
離。若非時食二事俱無。數食能令心縱逸故。有餘師說。離非時食名為齋體。餘有八
種說名齋支。塗飾香鬘舞歌觀聽分為二故。若作此執便違契經。經中說離非時食已。
便作是說。此第八支我今隨聖阿羅漢學。隨行隨作。若爾有何別齋體。而說此八名齋
支。總摽齋號別說為支。以別成總得支名故。如車眾分及四支軍五支散等。齋戒八支
應知亦爾。毘婆沙師作如是說。離非時食是齋亦齋支。所餘七支是齋支非齋。如正見
是道亦道支。餘七支是道支非道。擇法覺是覺亦覺支。餘六支是覺支非覺。三摩地是
靜慮亦靜慮支。所餘支是靜慮支非靜慮。如是所說不應正理。不可正見等即正見等支
。若謂前生正見等為後生正見等支。則初剎那聖道等應不具有八支等。為唯近事得受
近住。為餘亦有受近住耶。頌曰

 近住餘亦有  不受三歸無 

  論曰。諸有未受近事律儀。一晝夜中歸依三寶。說三歸已受近住戒。彼亦受得近
住律儀。異此則無。除不知者。如契經說。佛告大名。諸有在家白衣男子男根成就。
歸佛法僧起殷淨心。發誠諦語自稱我是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念。齊是名曰鄔波
索迦。為但受三歸即成近事。外國諸師說。唯此即成。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離近事
律儀則非近事。若爾應與此經相違。此不相違。已發戒故。何時發戒。頌曰

 稱近事發戒  說如苾芻等 

  論曰。起殷淨心發誠諦語自稱我是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念。爾時即發近事
律儀。稱近事等言便發律儀故。以經復說我從今時乃至命終捨生言故。此經意說捨殺
生等。略去殺等但說捨生。故於前時已得五戒。彼雖已得近事律儀。為令了知所應學
處故。復為說離殺生等五種戒相令識堅持。如得苾芻具足戒已。說重學處令識堅持。
勤策亦然。此亦應爾。是故近事必具律儀。頌曰

 若皆具律儀  何言一分等  謂約能持說 

  論曰。若諸近事皆具律儀。何緣世尊言有四種。一能學一分。二能學少分。三能
學多分。四能學滿分。謂約能持故作是說。能持先所受故說能學言。不爾應言受一分
等。理實約受等具律儀。以具律儀故名近事。如是所執違越契經。如何違經。謂無經
說自稱我是近事等言便發五戒。此經不說我從今者乃至命終捨生言故。經如何說。如
大名經。唯此經中說近事相。餘經不爾故違越經。然餘經說。我從今時乃至命終捨生
歸淨。是歸三寶發誠信言。此中顯示以見諦者。由得證淨舉命自要。表於正法深懷愛
重乃至為救自生命緣。終不捨於如來正法。非彼為欲說近事相。故說如是捨生等言。
設說亦非分明理教。誰能准此不明了文。便信前時已發五戒。又約持犯戒說學一分等
尚不應問。況應為答。誰有已解近事律儀必具五支。而不能解於所學處持一非餘。乃
至具持名一分等。由彼未解近事律儀受量少多故應請問。凡有幾種鄔波索迦能學學處
。答言。有四鄔波索迦。謂能學一分等。猶未能了。復問何名能學一分。乃至廣說。
若闕律儀得名近事。苾芻勤策闕亦應成。彼既不成。此亦應爾。何緣近事乃至苾芻所
受律儀支量定爾。由佛教力施設故然。若爾何緣不許由佛教力施設雖闕律儀。而名近
事非苾芻等。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不許闕律儀得成近事。此近事等一切律儀。由何
得成下中上品。頌曰

 下中上隨心 

  論曰。八眾所受別解脫律儀。皆隨受心有下中上品。由如是理諸阿羅漢或有成就
下品律儀。然諸異生或成上品。為有但受近事律儀不受三歸成近事不。不成近事除有
不知。諸有歸依佛法僧者。為歸何等。頌曰

 歸依成佛僧  無學二種法 
 及涅槃擇滅  是說具三歸 

  論曰。歸依佛者。謂但歸依能成佛無學法。由彼勝故身得佛名。或由得彼法佛能
覺一切。何等名為佛無學法。謂盡智等及彼隨行。非色等身。前後等故。為歸一佛。
一切佛耶。理實應言歸一切佛。以諸佛道相無異故。歸依僧者。謂通歸依諸能成僧學
無學法。由得彼故僧成八種補特伽羅。不可破故。為歸一佛僧。一切佛僧耶。理實通
歸一切佛僧。以諸僧道相無異故。然契經說當來有僧汝應歸者。彼經但為顯示當來現
見僧寶。歸依法者。謂歸涅槃。此涅槃言唯顯擇滅。自他相續煩惱及苦寂滅一相。故
通歸依。若唯無學法即是佛者。如何於佛所惡心出血。但損生身成無間罪。毘婆沙者
作是釋言。壞彼所依彼隨壞故。然尋本論不見有言唯無學法即名為佛。但言無學法能
成於佛。既不遮佛體亦攝依身。故於此中不容前難。若異此者。應佛與僧住世俗心非
僧非佛。又應唯執成苾芻戒即是苾芻。然如有欲供養苾芻者。彼唯供養成苾芻尸羅。
如是有欲歸依佛者。亦應但歸成佛無學法。有餘師說。歸依佛者。總歸依如來十八不
共法。此能歸依何法為體。語表為體。如是歸依以何為義。救濟為義。由彼為依能永
解脫一切苦故。如世尊言

 眾人怖所逼  多歸依諸山 
 園苑及叢林  孤樹制多等 
 此歸依非勝  此歸依非尊 
 不因此歸依  能解脫眾苦 
 諸有歸依佛  及歸依法僧 
 於四聖諦中  恒以慧觀察 
 知苦知苦集  知永超眾苦 
 知八支聖道  趣安隱涅槃 
 此歸依最勝  此歸依最尊 
 必因此歸依  能解脫眾苦 

  是故歸依普於一切受律儀處為方便門。何緣世尊於餘律儀處立離非梵行為其所學
。唯於近事一律儀中但制令其離欲邪行。頌曰

 邪行最可訶  易離得不作 

  論曰。唯欲邪行世極訶責。以能侵毀他妻等故。感惡趣故非非梵行。又欲邪行易
遠離故。諸在家者耽著欲故離非梵行難可受持。觀彼不能長時修學故不制彼離非梵行
。又諸聖者於欲邪行一切定得不作律儀。經生聖者亦不行故離非梵行則不如是。故於
近事所受律儀但為制立離欲邪行。勿經生聖者犯近事律儀。不作律儀謂定不作。諸有
先受近事律儀後娶妻妾。於彼妻妾先受戒時得律儀不。理實應得。勿但於一分得別解
律儀。若爾云何後非犯戒。頌曰

 得律儀如誓  非總於相續 

  論曰。如本受誓而得律儀。本受誓云何。謂離欲邪行。非於一切有情相續言我皆
當離非梵行。由此普於有情相續唯得離欲邪行戒。非離非梵行律儀故後納妻妾非毀犯
前戒。何緣但制離虛誑語。非離間語等為近事律儀。亦由前說三種因故。謂虛誑語最
可訶故。諸在家者易遠離故。一切聖者得不作故。復有別因。頌曰

 以開虛誑語  便越諸學處 

  論曰。越諸學處被檢問時。若開虛誑語。便言我不作。因斯於戒多所違越。故佛
為欲令彼堅持。於一切律儀制離虛誑語。云何令彼若犯戒時便自發露能防後犯。復以
何緣不於遠離遮罪建立近事律儀。誰言此中不離遮罪。離何遮罪。謂離飲酒。何緣於
彼諸遮罪中不制離餘。唯遮飲酒。頌曰

 遮中唯離酒  為護餘律儀 

  論曰。諸飲酒者心多縱逸。不能守護諸餘律儀。故為護餘令離飲酒。寧知飲酒遮
罪攝耶。由此中無性罪相故。以諸性罪唯染心行。為療病時雖飲諸酒不為醉亂能無染
心。豈不先知酒能醉亂而故欲飲即是染心。此非染心由自知量。為療病故分限而飲不
令醉亂故非染心。諸持律者言。飲酒是性罪。如彼尊者鄔波離言。我當如何供給病者
。世尊告曰。唯除性罪餘隨所應皆可供給。然有染疾釋種須酒。世尊不開彼飲酒故。
又契經說。諸有苾芻稱我為師不應飲酒。乃至極少如一茅端所霑酒量亦不應飲。故知
飲酒是性罪攝。又諸聖者雖易多生亦不犯故。如殺生等。又經說是身惡行故。對法諸
師言非性罪。然為病者總開遮戒。復於異時遮飲酒者。為防因此犯性罪故。又令醉亂
量無定限。故遮乃至飲茅端所霑量。又一切聖皆不飲者。以諸聖者具慚羞故。飲酒能
令失正念故。乃至少分亦不飲者。以如毒藥量無定故。又經說是身惡行者。酒是一切
放逸處故。由是獨立放逸處名。餘不立此名。皆是性罪故。然說數習墮惡趣者。顯數
飲酒能令身中諸不善法相續轉故。又能引發惡趣業故。或能令彼轉增盛故。如契經說
。窣羅迷麗耶末陀放逸處。依何義說。醞食成酒名為窣羅。醞餘物所成名迷麗耶酒。
即前二酒未熟已壞不能令醉不名末陀。若令醉時名末陀酒。簡無用位重立此名。然以
檳榔及稗子等亦能令醉。為簡彼故。須說窣羅迷麗耶酒。雖是遮罪而令放逸廣造眾惡
。為令殷重遮斷故說放逸處言。酒是放逸所依處故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五

分別業品第四之三

  此別解脫靜慮無漏三種律儀。從彼得一亦餘二不。不爾。云何。頌曰
 從一切二現  得欲界律儀 
 從根本恒時  得靜慮無漏 

  論曰。欲界律儀。謂別解脫。此從一切根本業道及從加行後起而得。從二得者。
謂從二類。即情非情性罪遮罪。從現得者。謂從現世蘊處界得。非從去來。由此律儀
有情處轉。去來非是有情處故。若得靜慮無漏律儀。應知但從根本業道。尚不從彼加
行後起得此律儀況從遮罪。從恒時者。謂從過去現在未來蘊處界得。由此差別應作四
句。有蘊處界從彼唯得別解律儀非餘二等。第一句者。謂從現世加行後起及諸遮罪。
第二句者。謂從去來根本業道。第三句者。謂從現世根本業道。第四句者。謂從去來
加行後起。非於正得善律儀時可有現世惡業道等。是故應言從現處得。理應但說防護
未來。定不應言防護過現。諸有獲得律不律儀。從一切有情支因有異不。此定有異相
云何。頌曰

 律從諸有情  支因說不定 
 不律從一切  有情支非因 

  論曰。律儀定從一切有情得。無少分理。支因說不定。支不定者。有從一切得謂
苾芻律儀。有從四支得謂所餘律儀。唯根本業道名律儀支故。因不定者。謂或有義從
一切因。或約餘義唯許從一。從一切者。謂從無貪瞋癡。必俱起故。唯從一者。謂從
下中上心。不俱起故。此中且就後三因說。或有一類住律儀者。於一切有情得律儀。
非一切支非一切因。謂以下心或中或上。受近事勤策戒。或有一類住律儀者。於一切
有情得律儀。由一切支非一切因。謂以下心或中或上。受苾芻戒。或有一類住律儀者
。於一切有情得律儀。由一切支及一切因。謂以三心受近事勤策苾芻戒。或有一類住
律儀者。於一切有情得律儀。由一切因非一切支。謂以三心受近事近住勤策戒。無有
不遍。於諸有情得律儀者。以於一切諸有情所住善意樂方得律儀。異則不然。以惡意
樂不全息故。若人不作五種定限方可受得別解律儀。謂有情支處時緣定。有情定者。
念我唯於某類有情當離殺等。言支定者。念我唯於某律儀支當持不犯。言處定者。念
我唯住某類方域當離殺等。言時定者。念我唯於一月等時能離殺等。言緣定者。念我
唯除鬪戰等緣能離殺等。如是受者不得律儀。但得律儀相似妙行。於非所能境如何得
律儀。由普於有情發起增上不損命意樂故得律儀。毘婆沙師有作是說。若謂一向於所
能境方可受得別解律儀。則此律儀應有增減。以所能境與非所能二類有情有轉易故。
如是便有別解律儀離得捨緣有得捨過。彼說不然。如生草等先無後起或起已枯於彼律
儀無增無減。能不能境所得律儀。境轉易時例亦應爾。彼言不爾。所以者何。以諸有
情前後性等草等前後性不同故。若爾有情般涅槃已。如前性類今時既無。於彼律儀如
何無減。故如是釋於理不然。前所說因於理為善。若爾前佛及所度生已涅槃者。後佛
於彼既不發得別解律儀。如何尸羅無減前過。以一切佛別解律儀皆從一切有情處得。
設彼有情今猶在者。後佛從彼亦得律儀。故後尸羅無減前過。已說從彼得諸律儀。得
不律儀定從一切有情業道。無少分境及不具支不律儀者。此定無有由一切因。下品等
心無俱起故。若有一類由下品心得不律儀。後於異時由上品心斷眾生命。彼但成就下
不律儀。亦成殺生上品表等。中品上品例此應知。此中何名不律儀者。謂諸屠羊屠鷄
屠猪捕鳥捕魚。獵獸劫盜魁膾典獄。縛龍煮狗及罝弶等。等言類顯王典刑罰及餘聽察
斷罪等人。但恒有害心名不律儀者。由彼一類住不律儀。或有不律儀名不律儀者。言
屠羊者。謂為活命要期盡壽恒欲害羊。餘隨所應當知亦爾。遍於有情界得諸律儀其理
可爾。由普欲利樂勝阿世耶而受得故。非屠羊等不律儀人於己至親有損害意。乃至為
救自身命緣亦不欲殺。如何可說普於一切得不律儀。由彼至親若為羊等於彼亦可有損
害心。既知至親現非羊等。如何於彼可有害心。又聖必無作羊等理。如何於彼得不律
儀。若觀未來羊等自體。於現相續得不律儀。是則羊等於未來世亦有至親及聖自體。
於彼決定無損害心。是則應觀未來自體。不於現在得不律儀。於羊等現身既有害意。
如何不於彼得不律儀。於母等現身既無害意。如何亦於彼得不律儀。於等事中應求異
理。又屠羊等不律儀人。於一生中不與不取。於己妻妾住知足心。瘂不能言無語四過
。如何彼亦得具支不律儀。彼遍損善阿世耶故。雖瘂不言而身表語所欲說義故得具支
。若爾彼人或時先受二三學處。後但受殺。於餘不損善阿世耶。如何具發七支惡戒。
毘婆沙者作如是言。必無缺支及餘一分可得名住不律儀人。經部諸師作如是說。隨所
期限支具不具及全分一分皆得不律儀。律儀亦然。唯除八戒。由隨彼量善惡尸羅性相
相違互相遮故。已說從彼得不律儀。得不律儀及餘無表。如何方便未說當說。頌曰

 諸得不律儀  由作及誓受 
 得所餘無表  由田受重行 

  論曰。諸不律儀由二因得。一者生在不律儀家。由初現行殺等加行。二者雖復生
在餘家。由初要期受殺等事。謂我當作如是事業。以求財物養活自身。當於爾時便發
惡戒。得餘無表由三種因。一者由田。謂於如是諸福田所施園林等。彼善無表初施便
生。如說有依諸福業事。二者由受。謂自誓言。若未禮佛不先食等。或作誓限。於齋
日月半月及年常施食施。三由重行。謂起如是殷重作意行善行惡。由此三因起餘無表
。如是已說得律儀等。捨律儀等未說當說。具云何捨別解律儀。頌曰

 捨別解調伏  由故捨命終 
 及二形俱生  斷善根夜盡 
 有說由犯重  餘說由法滅 
 伽濕彌羅說  犯二如負財 

  論曰。言調伏者意顯律儀。由此能令根調伏故。唯除近住所餘七種別解律儀。由
四緣捨。一由意樂對有解人發有表業捨學處故。二由棄捨眾同分故。三由二形俱時生
故。四由所因善根斷故。捨近住戒由前四緣及由夜盡。是故總說別解律儀由五緣捨。
何緣捨戒由此五緣。與受相違表業生故。所依捨故。所依變故。所因斷故。過期限故
。有餘部說。於四極重感墮罪中。若隨犯一亦捨勤策苾芻律儀。有餘部言。由正法滅
亦能令捨別解律儀。以法滅時一切學處結界羯磨皆止息故。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言。
犯根本罪時不捨出家戒。所以然者。非犯一邊一切律儀應遍捨故。非犯餘罪有斷尸羅
。然有二名。謂持犯戒。如有財者負他債時名為富人及負債者。若於所犯發露悔除名
具尸羅。不名犯戒。如還債已但名富人。若爾何緣薄伽梵說犯四重者不名苾芻。不名
沙門非釋迦子。破苾芻體害沙門性。壞滅墮落立他勝名。依勝義苾芻密意作是說。此
言兇勃。兇勃者何。謂於世尊了義所說以別義釋令成不了。與多煩惱者為犯重罪緣。
寧知此言是了義說。由律自釋有四苾芻。一名想苾芻。二自稱苾芻。三乞匃苾芻。四
破惑苾芻。此義中言非苾芻者。謂非白四羯磨受具足戒苾芻。非此苾芻先是勝義。後
由犯重成非苾芻。故知此言是了義說。然彼所說。非犯一邊一切律儀應遍捨者。彼言
便是徵詰大師。大師此中立如是喻。如多羅樹若被斷頭必不復能生長廣大。諸苾芻等
犯重亦然。大師此中喻顯何義。意顯於戒隨犯一邊根本重罪。令餘所受必不復能生長
廣大。謂彼毀犯諸重罪時。違越苾芻根本行故。與極猛利無慚無愧共相應故。行根既
斷。理應遍捨一切律儀。又犯重人世尊不許食僧祇食下至一摶。踐毘訶羅一足跟地。
擯出一切苾芻事業。大師依彼說如是言。應速拔除稻禾稗莠。應速簡棄腐朽棟梁。應
速簸颺種中穅秕。如是應速驅擯眾中實非苾芻稱苾芻者。彼苾芻體其相如何。隨相是
何體必應有。以世尊說准他當知有四沙門。更無第五。所言四者。一勝道沙門。二示
道沙門。三命道沙門。四污道沙門。雖有此說而彼唯有餘沙門相故名沙門。如被燒材
假鸚鵡 涸池敗種火輪死人。若犯重人非苾芻者。則應無有授學苾芻。不說犯重人皆
成他勝罪。但成他勝罪。定說非苾芻。謂或有人相續殊勝。雖犯極重戒而非他勝罪。
由彼無有一念覆心。法主世尊制立如是。若犯他勝便非苾芻。何不重令出家受戒。由
彼相續已為極重無慚愧懷。無力能發出家律儀。如蕉種故。非觀彼有苾芻律儀故。不
重令出家受戒。所以然者。設彼後時謂是苾芻更捨所學亦不許彼重出家故。於此無義
苦救何為。若如是人猶有苾芻性。應自歸禮如是類苾芻。正法滅時雖無一切結界羯磨
及毘奈耶。未得律儀無新得理。而先得者無有捨義。靜慮無漏二律儀等。云何當捨。
頌曰

 捨定生善法  由易地退等 
 捨聖由得果  練根及退失 

  論曰。諸靜慮地所繫善法由二緣捨。一由易地。謂從下地生上地時。或上地沒來
生下地。二由得退。謂從已獲勝定功德還退失時。等言為顯捨眾同分亦捨少分殊勝善
根。如色界中所有善法由易地退捨。無色界亦然。唯無律儀與色界異。無漏善法由三
緣捨。一由得果謂得果時捨前向道及果道故。二由練根。謂練根位由得利道捨鈍道故
。三由退失。謂得退時退失果道勝果道故。如是已說捨諸律儀。不律儀云何捨。頌曰

 捨惡戒由死  得戒二形生 

  論曰。諸不律儀由三緣捨。一者由死捨所依故。二由得戒。謂若受得別解律儀。
或由獲得靜慮律儀惡戒便捨。由因緣力得律儀時。諸不律儀一切皆斷。以善惡戒其性
相違。善戒於中勢力強故。三由相續二形俱生。以於爾時所依變故。住惡戒者。雖或
有時起不作思捨刀網等。若不受得諸善律儀。諸不律儀無容棄捨。譬如雖避發病因緣
。不服良藥病終難愈。不律儀者。受近住戒至夜盡位捨律儀時。為得不律儀。為名處
中者。有餘師說。得不律儀。惡阿世耶非永捨故。如停熱鐵赤滅青生。有餘師言。若
不更作無緣令彼得不律儀。以不律儀依表得故。處中無表捨復云何。頌曰

 捨中由受勢  作事壽根斷 

  論曰。處中無表捨由六緣。一由受心斷壞故捨。謂捨所受。作是念言。我從今時
棄先所受。二由勢力斷壞故捨。謂由淨信煩惱勢力所引無表。彼二限勢若斷壞時無表
便捨。如所放箭及陶家輪。弦等勢力盡時便止。三由作業斷壞故捨。謂如所受後更不
作。四由事物斷壞故捨。事物者何。謂所捨施寺舍敷具制多園林。及所施為罝網等事
。五由壽命斷壞故捨。謂所依止有轉易故。六由善根斷壞故捨。謂起加行斷善根時。
便捨善根所引無表。欲非色善及餘一切非色染法捨。復云何。頌曰

 捨欲非色善  由根斷上生 
 由對治道生  捨諸非色染 

  論曰。欲界一切非色善法捨由二緣。一斷善根。二生上界。三界一切非色染法捨
由一緣。謂彼但由對治道起。若此品類能斷道生。當捨此中所有煩惱及彼助伴。非餘
方便。善惡律儀何有情有。頌曰

 惡戒人除北  二黃門二形 
 律儀亦在天  唯人具三種 
 生欲天色界  有靜慮律儀 
 無漏并無色  除中定無想 

  論曰。唯於人趣有不律儀。然除北洲唯三方有。於三洲內。復除扇搋及半擇迦具
二形者。律儀亦爾。謂於人中除前所除。并天亦有。故於二趣容有律儀。復以何緣知
扇搋等所有相續非律儀依。由經律中有誠證故。謂契經說。佛告大名。諸有在家白衣
男子男根成就。歸佛法僧起殷淨心。發誠諦語自稱我是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念
。齊是名曰鄔波索迦。毘奈耶中亦作是說。汝應除棄此色類人。故知律儀非彼類有。
復由何理彼無律儀。由二所依所起煩惱於一相續俱增上故。於正思擇無堪能故。無有
極重慚愧心故。若爾何故無不律儀。彼於惡中心不定故。又若是處有善律儀。則惡律
儀於彼亦有。由此二種相翻立故。北俱盧人無受及定。及無造惡勝阿世耶。是故彼無
善戒惡戒。猛利慚愧惡趣中無。故律不律儀於彼亦非有。與勝慚愧相應相違。方有律
儀不律儀故。又扇搋等如醎鹵田故不能生善戒惡戒。世間現見諸醎鹵田。不能滋生嘉
苗穢草。若爾何故契經中言有卵生龍半月八日。每從宮出來至人間。求受八支近住齋
戒。此得妙行。非得律儀。是故律儀唯人天有。然唯人具三種律儀。謂別解脫靜慮無
漏。若生欲天及生色界。皆容得有靜慮律儀。生無色界彼必非有。無漏律儀亦在無色
。謂若生在欲界天中及生色界中。除中定無想皆容得有無漏律儀。生無色中唯得成就
以無色故必不現起。因辯諸業性相不同。當釋經中所摽諸業。且經中說。業有三種。
善惡無記。其相云何。頌曰

 安不安非業  名善惡無記 

  論曰。如是名為善等業相。謂安隱業說名為善。能得可愛異熟涅槃。暫永二時濟
眾苦故。不安隱業名為不善。由此能招非愛異熟。與前安隱性相違故。非前二業立無
記名。不可記為善不善故。又經中說。業有三種。福非福等。其相云何。頌曰

 福非福不動  欲善業名福 
 不善名非福  上界善不動 
 約自地處所  業果無動故 

  論曰。欲界善業說名為福。招可愛果益有情故。諸不善業說名非福。招非愛果損
有情故。上二界善說名不動。豈不世尊說下三定皆名有動。聖說此中有尋伺等名為動
故。由下三定有尋伺等災患未息故立動名。不動經中據能感得不動異熟說名不動。如
何有動定招無動異熟。雖此定中有災患動。而業對果非如欲界有動轉故立不動名。謂
欲界中餘趣處業。由別緣力異趣處受。以或有業能感外內財位形量色力樂等。於天等
中此業應熟。由別緣力所引轉故。於人等中此業便熟。色無色界餘地處業。無容轉令
異地處受。業果處定立不動名。又經中說。業有三種。順樂受等。其相云何。頌曰

 順樂苦非二  善至三順樂 
 諸不善順苦  上善順非二 
 餘說下亦有  由中招異熟 
 又許此三業  非前後熟故 
 順受總有五  謂自性相應 
 及所緣異熟  現前差別故 

  論曰。諸善業中始從欲界至第三靜慮名順樂受業。以諸樂受唯至此故。諸不善業
名順苦受。過三靜慮上地諸善業。說名為順不苦不樂受。此上都無苦樂受故。非此諸
業唯感受果。應知亦感彼受資糧。受及資糧此中名受。有餘師說。下諸地中亦有第三
順非二業。由中定業招異熟故。若異此者。中間定業應無異熟。或應無業。以無苦樂
異熟果故。有餘師說。此業能感根本地中樂根異熟。有說。此業不感受果。二說俱與
本論相違。故本論言。頗有業感心受異熟非身耶。曰有。謂善無尋業。又本論說。頗
有三業非前非後受異熟耶。曰有。謂順樂受業色。順苦受業心心所法。順不苦不樂受
業心不相應行。乃至廣說。由此證知下地亦有順非二業。非離欲界有此三業俱時熟故
。此業為善為不善耶。是善而劣。若爾便與所說相違。謂善至三名順樂受。得可愛果
名為善業。應知彼據多分為言。此業與受體性既殊。如何說為順樂受等。業與樂受體
性雖殊。而能為因利益樂受。或復此業是樂所受。彼樂如何能受於業。樂是此業異熟
果故。或復彼樂是業所受。由此能受樂異熟故。如順浴散。此亦應然。是故名為順樂
受業。順餘二業應知亦爾。總說順受略有五種。一自性順受。謂一切受。如契經說。
受樂受時如實了知受於樂受。乃至廣說。二相應順受。謂一切觸。如契經說。順樂受
觸。乃至廣說。三所緣順受。謂一切境。如契經說。眼見色已。唯受於色不受色貪。
乃至廣說。由色等是受所緣故。四異熟順受。謂感異熟業。如契經說。順現受業。乃
至廣說。五現前順受。謂正現行受。如契經言。受樂受時二受便滅。乃至廣說。非此
樂受現在前時有餘受能受此樂受。但據樂受自體現前即說名為受於樂受。此中但說異
熟順受。由業能招受異熟故。雖業與受體性有殊。而得名為順樂受等。如是三業有定
不定。其相云何。頌曰

 此有定不定  定三順現等 
 或說業有五  餘師說四句 

  論曰。此上所說順樂受等。應知各有定不定異。非定受故立不定名。定復有三。
一順現法受。二順次生受。三順後次受。此三定業并前不定總成四種。或有欲令不定
受業復有二種。謂於異熟有定不定。并定業三合成五種順現法受者。謂此生造即此生
熟。順次生受者。謂此生造第二生熟。順後次受者。謂此生造從第三生後次第熟。有
餘師說。順現法受業。餘生亦得熟。隨初熟位建立業名為順現等。勿強力業異熟果少
。毘婆沙師不許此義。以或有業果近非勝。或有相違。譬如外種經三半月葵便結實。
要經六月麥方結實。譬喻者說業有四句。一者有業於時分定異熟不定。謂順現等三非
定得異熟。二者有業於異熟定時分不定。謂不定業定得異熟。三者有業於二俱定。謂
順現等定得異熟。四者有業於二俱不定。謂不定業非定得異熟。彼說諸業總成八種。
謂順現受有定不定。乃至不定亦有二種。於此所說業差別中。頌曰

 四善容俱作  引同分唯三 
 諸處造四種  地獄善除現 
 堅於離染地  異生不造生 
 聖不造生後  并欲有頂退 

  論曰。順現法受等三業唯定并不定為四。是說為善。此中唯顯時定不定。釋經所
說四業相故。頗有四業俱時作耶。容有。云何。遣三使已自行邪欲俱時究竟。幾業能
引眾同分耶。能引唯三。除順現受。現身同分先業引故。何界何趣能造幾業。諸界諸
趣或善或惡。隨其所應皆容造四。總開如是若就別遮。於地獄中善除順現。無愛果故
餘皆得造。不退姓名堅。彼於離染地。若異生類除順生受可造餘三。聖者雙除順生順
後可造餘二。異生不退無次更生。後還生下。不退聖者必無還生下諸地故。隨所生地
容造順現受。造不定業一切處無遮。然諸聖者若於欲界及有頂處已得離染。雖有退墮
而亦不造順生後業。從彼退者必退果故。諸退果已必不命終。如後當辯。住中有位亦
造業耶。亦造。云何。頌曰

 欲中有能造  二十二種業 
 皆順現受攝  類同分一故 

  論曰。於欲界中住中有位。容有能造二十二業。謂中有位及處胎中。出胎以後各
有五位。胎中五者。一羯剌藍。二頞部曇。三閉尸。四鍵南。五鉢羅奢佉。胎外五者
。一嬰孩。二童子。三少年。四中年。五老年。住中有位能造中有乃至老年定不定業
。應知如是中有所造十一種定業。皆順現受攝。由類同分無差別故。謂此中有位與自
類十位。一眾同分一業引故。由此不別說順中有受業。即順生等業所引故。諸定受業
其相云何。頌曰

 由重惑淨心  及是恒所造 
 於功德田起  害父母業定 

  論曰。若所造業。由重煩惱或淳淨心。或常所作。或於增上功德田起。功德田者
。謂佛法僧。或勝補特伽羅。謂得勝果勝定。於此田所雖無重惑及淳淨心亦非常行。
若善不善所起諸業。或於父母隨輕重心行損害事。如是一切皆定業攝。餘非定受。現
法果業其相云何。頌曰

 由田意殊勝  及定招異熟 
 得永離地業  定招現法果 

  論曰。由田勝者。聞有苾芻於僧眾中作女人語。彼於現世轉作女人。此等傳聞其
類非一。由意勝者。聞有黃門救脫諸牛黃門事故。彼於現世轉作丈夫。此等傳聞事亦
非一。或生此地永離此地染。於此地中諸善不善業。於異熟定位不定者。此業必能招
現法果。若有餘位順定受業。彼必定無永離染義。必於餘位受異熟果。若於異熟亦不
定者。永離染故不受異熟。何田起業定即受耶。頌曰

 於佛上首僧  及滅定無諍 
 慈見修道出  損益業即受 

  論曰。於如是類功德田中為善惡業定即受果。功德田者。謂佛上首僧。約補特伽
羅差別有五。一從滅定出。謂此定中得心寂靜。此定寂靜似涅槃故。若從此定初起心
時。如入涅槃還復出者。二從無諍出。謂此定中有緣無量有情為境。增上利益意樂隨
逐。出此定時。有為無量最勝功德所熏修身相續而轉。三從慈定出。謂此定中有緣無
量有情為境。增上安樂意樂隨逐。出此定時。有為無量最勝功德所熏修身相續而轉。
四從見道出。謂此道中永斷一切見所斷惑得勝轉依。從此出時淨身續起。五從修道出
。謂此道中永斷一切修所斷惑得勝轉依。從此出時淨身續起。故說此五名功德田。若
有於中為損益業。此業必定能招即果。若從餘定餘果出時。由前所修定非殊勝修所斷
惑未畢竟盡故彼相續非勝福田。異熟果中受最為勝。今應思擇。於諸業中頗有唯招心
受異熟。或招身受非心受耶。亦有。云何。頌曰

 諸善無尋業  許唯感心受 
 惡唯感身受  是感受業異 

  論曰。善無尋業。謂從中定乃至有頂所有善業。於中能招受異熟者。應知但感心
受非身。身受必與尋伺俱故。諸不善業能感受者。應知但感身受非心。以不善因苦受
為果心俱苦受。決定名憂憂非異熟。如前已辯。有情心狂何識因處。頌曰

 心狂唯意識  由業異熟生 
 及怖害違憂  除北洲在欲 

  論曰。有情心狂唯在意識。若在五識必無心狂。以五識身無分別故。由五因故有
情心狂。一由有情業異熟起。謂由彼用藥物呪術令他心狂。或復令他飲非所欲若毒若
酒。或現威嚴怖禽獸等。或放猛火焚燒山澤。或作坑穽陷墜眾生。或餘事業令他失念
。由此業因於當來世感別異熟能令心狂。二由驚怖。謂非人等現可怖形來相逼迫。有
情見已遂致心狂。三由傷害。謂因事業惱非人等由彼瞋故傷其支節遂致心狂。四由乖
違。謂由身內風熱痰界互相違反大種乖適故致心狂。五由愁憂。謂因喪失親愛等事。
愁毒纏懷心遂發狂。如婆私等。若在意識方有心狂。復許心狂業異熟起。如何心受非
異熟耶。不說心狂是業異熟。但言是業異熟所生。謂惡業因感不平等異熟大種。依此
大種心便失念。故說為狂。如是心狂對於心亂應作四句。謂有心狂而非心亂。乃至廣
說。狂非亂者。謂諸狂者不染污心。亂非狂者。謂不狂者諸染污心。狂亦亂者。謂諸
狂者諸染污心。非狂亂者。謂不狂者不染污心。除北俱盧所餘欲界。諸有情類容有心
狂。謂欲天心尚有狂者。況人惡趣得離心狂。地獄恒狂。多苦逼故。謂諸地獄恒為種
種異類苦具傷害末摩猛利難忍。苦受所逼尚不自識。況了是非。故地獄中怨心傷歎。
猖狂馳叫世傳有文。欲界聖中唯除諸佛。大種乖適容有心狂。無異熟生。若有定業必
應先受後方得聖。若非定業。由得聖故。能令無果亦無驚怖。超五畏故。亦無傷害以
諸聖者無非人等憎嫌事故。亦無愁憂證法性故。又經中說。業有三種。謂曲穢濁。其
相云何。頌曰

 說曲穢濁業  依諂瞋貪生 

  論曰。身語意三各有三種。謂曲穢濁。如其次第應知依諂瞋貪所生。謂依諂生身
語意業名為曲業。諂曲類故。若依瞋生身語意業名為穢業。瞋穢類故。若依貪生身語
意業名為濁業。貪濁類故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六

分別業品第四之四

  又經中說。業有四種。謂或有業黑黑異熟。或復有業白白異熟。或復有業黑白黑
白異熟。或復有業非黑非白無異熟能盡諸業。其相云何。頌曰

 依黑黑等殊  所說四種業 
 惡色欲界善  能盡彼無漏 
 應知如次第  名黑白俱非 

  論曰。佛依業果性類不同所治能治殊說黑黑等四。諸不善業一向名黑。染污性故
。異熟亦黑。不可意故。色界善業一向名白。不雜惡故。異熟亦白。是可意故。何故
不言無色界善。傳說若處有二異熟謂中生有。具三種業謂身語意。則說非餘。然契經
中有處亦說。欲界善業名為黑白。惡所雜故。異熟亦黑白。非愛果雜故。此黑白名依
相續立。非據自性。所以者何。以無一業及一異熟是黑亦白。互相違故。豈不惡業果
善業果雜故。是則亦應名為白黑。不善業果非必應為善業果雜。欲善業果必定應為惡
業果雜。以欲界中惡勝善故。諸無漏業能永斷盡前三業者名為非黑。不染污故。亦名
非白。以不能招白異熟故。此非白言是密意說。以佛於彼大空經中告阿難陀。諸無學
法純善純白一向無罪。本論亦言。云何白法。謂諸善法無覆無記。無異熟者不墮界故
。與流轉法性相違故。諸無漏業為皆能盡前三業不。不爾。云何。頌曰

 四法忍離欲  前八無間俱 
 十二無漏思  唯盡純黑業 
 離欲四靜慮  第九無間思 
 一盡雜純黑  四令純白盡 

  論曰。於見道中四法智忍。及於修道離欲染位前八無間聖道俱行有十二思唯盡純
黑。離欲界染第九無間聖道俱行一無漏思。雙令黑白及純黑盡。此時總斷欲界善故。
亦斷第九不善業故。離四靜慮一一地染。第九無間道俱行無漏思。此四唯令純白業盡
。何緣諸地有漏善法。唯最後道能斷非餘。以諸善法非自性斷。已斷有容現在前故。
然由緣彼煩惱盡時方說名為斷彼善法。爾時善法得離繫故。由此乃至緣彼煩惱餘一品
在。斷義不成。善法爾時未離繫故。頌曰

 有說地獄受  餘欲業黑雜 
 有說欲見滅  餘欲業黑俱 

  論曰。有餘師說。順地獄受及欲界中順餘受業如次名為純黑雜業。謂地獄異熟唯
不善業感。故順彼受名純黑業。唯除地獄餘欲界中異熟皆通善惡業感。故順彼受名黑
白業。有餘師說。欲見所斷及欲界中所有餘業。如次名為純黑俱業。謂見所斷無善雜
故名純黑業。欲修所斷有善不善故名俱業。又經中說有三牟尼。又經中言有三清淨。
俱身語意。相各云何。頌曰

 無學身語業  即意三牟尼 
 三清淨應知  即諸三妙行 

  論曰。無學身語業名身語牟尼。意牟尼即無學意。非意業。所以者何。勝義牟尼
唯心為體。謂由身語二業比知。又身語業是遠離體。意業不然。無無表故由遠離義建
立牟尼。是故即心由身語業能有所離故名牟尼。何故牟尼唯在無學。以阿羅漢是實牟
尼諸煩惱言永寂靜故。諸身語意三種妙行名身語意三種清淨。暫永遠離一切惡行煩惱
垢故名為清淨。說此二者為息有情計邪牟尼邪清淨故。又經中說有三惡行又經中言有
三妙行。俱身語意。相各云何。頌曰

 惡身語意業  說名三惡行 
 及貪瞋邪見  三妙行翻此 

  論曰。一切不善身語意業。如次名身語意惡行。然意惡行復有三種。謂非意業貪
瞋邪見。貪等離思別有體故。譬喻者言。貪瞋邪見即是意業。故思經中說此三種為意
業故。若爾則應業與煩惱合成一體。許有煩惱即是意業斯有何失。毘婆沙師說。彼非
理若許爾者。便與眾多理教相違成大過失。然契經說是意業者。顯思以彼為門轉故。
由此能感非愛果故。是聰慧者所訶厭故。此行即惡。故名惡行。三妙行者。翻此應知
。謂身語意一切善業。非業無貪無瞋正見。正見邪見。既無故思欲益他損他。如何成
善惡。能與損益為根本故。又經中言有十業道。或善或惡。其相云何。頌曰

 所說十業道  攝惡妙行中 
麁品為其性  如應成善惡 

  論曰。於前所說。惡妙行中若麁顯易知攝為十業道。如應若善攝前妙行。不善業
道攝前惡行。不攝何等惡妙行耶。且不善中身惡業道。於身惡行不攝一分。謂加行後
起餘不善身業。即飲諸酒執打縛等。以加行等非麁顯故。若身惡行令他有情失命失財
失妻妾等說為業道。令遠離故。語惡業道於語惡行不攝加行後起及輕。意惡業道於意
惡行不攝惡思及輕貪等。善業道中身善業道於身妙行不攝一分。謂加行後起及餘善身
業。即離飲酒施供養等。語善業道於語妙行不攝一分。謂愛語等。意善業道於意妙行
不攝一分。謂諸善思。十業道中。前七業道為皆定有表無表耶。不爾。云何。頌曰

 惡六定無表  彼自作婬二 
 善七受生二  定生唯無表 

  論曰。七惡業道中。六定有無表。謂殺生不與取虛誑語離間語麁惡語雜穢語。如
是六種若遣他為。根本成時自表無故。若有自作彼六業道。則六皆有表無表二。謂起
表時彼便死等。後方死等與遣使同。根本成時唯無表故。唯欲邪行必具二種。要是自
身所究竟故。非遣他作。如自生喜。七善業道若從受生。必皆具二。謂表無表。受生
尸羅必依表故。靜慮無漏所攝律儀名為定生。此唯無表。但依心力而得生故。加行後
起如根本耶。不爾。云何。頌曰

 加行定有表  無表或有無  後起此相違 

  論曰。業道加行必定有表。此位無表或有或無。若猛利纏淳淨心起則有無表。異
此則無。後起翻前。定有無表。此位表業或有或無。謂若後時起隨前業。則有表業。
異此便無。於此義中如何建立加行根本後起位耶。且不善中最初殺業。如屠羊者將行
殺時。先發殺心從床而起。執持價直趣賣羊廛。 觸羊身酬價捉取。牽還養飯將入屠
坊。手執杖刀若打若刺。或一或再至命未終。如是皆名殺生加行。隨此表業彼正命終
。此剎那頃表無表業。是謂殺生根本業道。由二緣故。令諸有情根本業道殺罪所觸。
一由加行。二由果滿。此剎那後殺無表業隨轉不絕名殺後起。及於後時剝截治洗。若
稱若賣或煮或食讚述其美表業剎那。如是亦名殺生後起。餘六業道隨其所應三分不同
。准例應說。貪瞋邪見纔現在前。即說名為根本業道。故無加行後起差別。此中應說
。為所殺生住死有時能殺生者彼剎那頃表無表業即成業道。為死後耶。若爾何失。二
俱有過。若所殺生正住死有能殺生者業道即成。即能殺者與所殺生。俱時命終應成業
道。然宗不許彼業道成。若所殺生命終以後。能殺生者業道方成。是即不應先作是說
。隨此表業彼正命終。此剎那頃表無表業。是謂殺生根本業道。又應違害毘婆沙師釋
本論中加行未息。謂本論說頗有已害生殺生未滅耶。曰有。如已斷生命彼加行未息。
毘婆沙者釋此文言。此中於後起以加行聲說。應言於根本說加行聲。許命終後根本未
息故。如無有過此中應說。此中說何名為無過。謂於根本說加行聲。若爾于時所有表
業如何可成根本業道。何為不成。以無用故。無表於此有何用耶。故業道成非由有用
。但由加行果圓滿時。此二俱成根本業道。又諸業道展轉相望容有互為加行後起。今
且應說殺生業道以十業道為起加行。謂如有人欲害怨敵。設諸謀計合搆殺緣。或殺眾
生祈請助力。或盜他物以資殺事。或婬彼婦令殺其夫。或為乖離彼親友故起語四過令
生猜阻。設有勢力無救護心。或於彼財心生貪著。或即於彼起瞋恚心。或起邪見長養
殺業然後方殺。如是名為以十業道為殺加行。殺怨敵已復於後時誅其所親收其財物婬
彼所愛。乃至復起貪瞋邪見。次第現前。此十名為殺生後起。所餘業道如應當知。貪
等不應能為加行。非唯心起加行即成。唯起心時未作事故。又經中說。苾芻當知。殺
有三種。一從貪生。二從瞋生。三從癡生。乃至邪見有三亦爾。此中應說。何相殺生
名從貪生。問餘亦爾。非諸業道一切皆由三根究竟。然其加行不與彼同。云何不同。
頌曰

 加行三根起  彼無間生故  貪等三根生 

  論曰。不善業道加行生時。一一由三不善根起。依先等起故作是說。殺生加行由
貪起者。如有為欲得彼身分或為得財或為戲樂或為拔濟親友自身。從貪引起殺生加行
。從瞋起者。如為除怨發憤恚心起殺加行。從癡起者。如有祠中謂是法心起殺加行。
又諸王等依世法律。誅戮怨敵除剪凶徒。謂成大福起殺加行。又波剌私作如是說。父
母老病若令命終得免困苦便生勝福。又諸外道有作是言。蛇蠍蜂等為人毒害。若能殺
者便生勝福。羊鹿水牛及餘禽獸。本擬供食故殺無罪。又因邪見殺害眾生。此等加行
皆從癡起。偷盜加行從貪起者。謂隨所須起盜加行。或為別利恭敬名譽。或為救拔自
身親友。從貪引起偷盜加行。從瞋起者。謂為除怨發憤恚心起盜加行。從癡起者。謂
諸王等依世法律奪惡人財。謂法應爾無偷盜罪。又婆羅門作如是說。世間財物於劫初
時。大梵天王施諸梵志。於後梵志勢力微劣。為諸卑族侵奪受用。今諸梵志於世他財
若奪若偷。充衣充食或充餘用。或轉施他皆用己財無偷盜罪。然彼取時有他物想。又
因邪見盜他財物。皆名從癡起盜加行。邪婬加行從貪起者。謂於他妻等起染著心。或
為求他財名位恭敬。或為救拔自身他身。從貪著心起婬加行。從瞋生者。謂為除怨發
憤恚心起婬加行。從癡生者。如波剌私讚於母等行非梵行。又諸梵志讚牛祠中有諸女
男受持牛禁吸水齧草或住或行。不簡親疎隨遇隨合。又諸外道作如是言。一切女人如
臼花果熟食階隥道路橋船。世間眾人應共受用。此等加行從癡所生。虛誑語等語四業
道從貪瞋生。類前應說。然虛誑語所有加行從癡生者。如外論言

 若人因戲笑  嫁娶對女王 
 及救命救財  虛誑語無罪 

  又因邪見起虛誑語離間語等所有加行。當知一切從癡所生。又諸吠陀及餘邪論。
皆雜穢語攝。加行從癡生。貪瞋等三既無加行。如何可說從貪等生。以從三根無間生
故。可說貪等從三根生。謂或有時從貪無間生貪業道。從二亦然。瞋及邪見從三亦爾
。已說不善從三根生。善復云何。頌曰

 善於三位中  皆三善根起 

  論曰。諸善業道所有加行根本後起。皆從無貪無瞋無癡善根所起。以善三位皆是
善心所等起故。善心必與三種善根共相應故。此善三位其相云何。謂遠離前不善三位
離惡加行即善加行。離惡根本即善根本。離惡後起即善後起。且如勤策受具戒時。來
入戒壇禮苾芻眾。至誠發語請親教師。乃至一白二羯磨等。皆名為善業道加行。第三
羯磨竟一剎那中表無表業名根本業道。從此以後至說四依及餘依前相續隨轉表無表業
皆名後起。如先所說。非諸業道一切皆由三根究竟。何根究竟何業道耶。頌曰

 殺麁語瞋恚  究竟皆由瞋 
 盜邪行及貪  皆由貪究竟 
 邪見癡究竟  許所餘由三 

  論曰。惡業道中殺生麁語瞋恚業道由瞋究竟。要無所顧極麁惡心現在前時。此三
成故。諸不與取欲邪行貪。此三業道由貪究竟。要有所顧極染污心現在前時。此三成
故。邪見究竟要由愚癡。由上品癡現前成故。虛誑離間雜穢語三許一一由三根究竟。
以貪瞋等現在前時一一能令此三成故。諸惡業道何處起耶。頌曰

 有情具名色  名身等處起 

  論曰。如前所說四節業道。三三一三隨其次第於有情等四處而生。謂殺等三有情
處起。偷盜等三眾具處起。唯邪見一名色處起。虛誑語等三名身等處起。有起加行定
欲殺他。而與所殺生俱死或前死亦得根本業道罪耶。頌曰

 俱死及前死  無根依別故 

  論曰。若能殺者與所殺生俱時命終。或在前死。彼定不得根本業道故。有問言。
頗有殺者起殺加行及令果滿而彼不為殺罪觸耶。曰有。云何。謂能殺者與所殺生俱死
前死。何緣如是。以所殺生其命猶存不可令彼能殺生者成殺罪故。非能殺者其命已終
可得殺罪。別依生故。謂殺加行所依止身今已斷滅。雖有別類身同分生。非罪依止。
此曾未起殺生加行。成殺業道理不應然。若有多人集為軍眾欲殺怨敵。或獵獸等。於
中隨有一殺生時。何人得成殺生業道。頌曰

 軍等若同事  皆成如作者 

  論曰。於軍等中若隨有一作殺生事。如自作者一切皆成殺生業道。由彼同許為一
事故。如為一事展轉相教。故一殺生餘皆得罪。若有他力逼入此中。因即同心亦成殺
罪。唯除若有立誓自要救自命緣。亦不行殺。雖由他力逼在此中。而無殺心故無殺罪
。今次應辯成業道相。謂齊何量名曰殺生。乃至齊何名為邪見。且先分別殺生相者。
頌曰

 殺生由故思  他想不誤殺 

  論曰。要由先發欲殺故思於他有情他有情想作殺加行不誤而殺。謂唯殺彼不漫殺
餘。齊此名為殺生業道。有猶豫殺亦成殺生。謂彼先於所欲殺境心懷猶豫為生非生。
設復是生為彼非彼。後起決志若是若非我定當殺。由心無顧。若殺有情亦成業道。於
剎那滅蘊如何成殺生。息風名生。依身心轉。若有令斷不更續生。如滅燈光鈴聲名殺
。或復生者即是命根。若有令斷不續名殺。謂以惡心隔斷他命。乃至一念應生不生。
唯此非餘殺罪所觸。此所斷命為屬於誰。謂命若無彼便死者。既標第六非我而誰。破
我論中當廣思擇。故薄伽梵所說頌言

 壽煖及與識  三法捨身時 
 所捨身僵仆  如木無思覺 

  故有根身名有命者。無根名死。其理決然。離繫者言。不思而殺亦得殺罪。猶如
觸火設不先思亦被燒害。若爾汝等遇見他妻。或誤觸身亦應有罪。又善心者拔離繫髮
。或師慈心勸修苦行。或因施主宿食不消。此等皆應獲苦他罪。又胎與母互為苦因。
應母與胎有苦他罪。又所殺者既與殺合。亦應如火能燒自依。不應但令能殺得罪。又
遣他殺殺罪應無。如火不燒教觸火者。又諸木等應為罪觸。如舍等崩亦害生故。又非
但喻立義可成。已分別殺生。當辯不與取。頌曰

 不與取他物  力竊取屬己 

  論曰。前不誤等如其所應。流至後門故不重說。謂要先發欲盜故思。於他物中起
他物想。或力或竊起盜加行。不誤而取令屬己身。齊此名為不與取罪。若有盜取窣堵
波物。彼於如來得偷盜罪。以佛臨欲入涅槃時哀愍世間總受所施。有餘師說。望守護
者。若有掘取無主伏藏。於國主邊得偷盜罪。若有盜取諸迴轉物。已作羯磨於界內僧
。若羯磨未成。普於佛弟子得偷盜罪。餘例應思。已辯不與取。當辯欲邪行。頌曰

 欲邪行四種  行所不應行 

  論曰。總有四種行不應行。皆得名為欲邪行罪。一於非境行不應行。謂行於他所
攝妻妾或母或父或父母親乃至或王所守護境。二於非道行不應行。謂於自妻口及餘道
。三於非處行不應行。謂於寺中制多逈處。四於非時行不應行。非時者何。謂懷胎時
飲兒乳時受齋戒時。設自妻妾亦犯邪行。有說。若夫許受齋戒而有所犯方謂非時。既
不誤言亦流至此。若於他婦謂是己妻。或於己妻謂為他婦。道非道等但有誤心雖有所
行而非業道。若於此他婦作餘他婦想行非梵行成業道耶。有說亦成。以於他婦起婬加
行及受用故。有說不成。如殺業道於此起加行於餘究竟故。於苾芻尼行非梵行。為從
何處得業道耶。此從國王不忍許故。於自妻妾受齋戒時尚不應行。況出家者。若於童
女行非梵行。為從何處得業道耶。若已許他於所許處。未許他者於能護人。此及所餘
皆於王得。已辯欲邪行。當辯虛誑語。頌曰

 染異想發言  解義虛誑語 

  論曰。於所說義異想發言。及所誑者解所說義。染心不誤成虛誑語。若所誑者未
解言義。此言是何。是雜穢語。既虛誑語是所發言有多字成言。何時成業道。與最後
字俱生表聲及無表業成此業道。或隨何時所誑解義。表無表業成此業道。前字俱行皆
此加行。所言解義定據何時。為據已聞正解名解。為據正聞能解名解。若爾何失。若
據已聞正解名解。言所詮義意識所知。語表耳識俱時滅故。應此業道唯無表成。若據
正聞能解名解。雖無有失然未了知。如何正聞可名能解。善言義者無迷亂緣。耳識已
生名為能解。如無失者應取為宗。經說諸言略有十六。謂於不見不聞不覺不知事中言
實見等或於所見所聞所覺所知事中言不見等。如是八種名非聖言。若於不見乃至不知
言不見等或於所見乃至所知言實見等。如是八種名為聖言。何等名為所見等相。頌曰

 由眼耳意識  并餘三所證 
 如次第名為  所見聞知覺 

  論曰。毘婆沙師作如是說。若境由眼識所證名所見。若境由耳識所證名所聞。若
境由意識所證名所知。若境由鼻識舌識及身識所證名所覺。所以然者。香味觸三無記
性故如死無覺。故能證者偏立覺名。何證知然。由經理證。言由經者。謂契經說。佛
告大母。汝意云何。諸所有色非汝眼見。非汝曾見。非汝當見。非希求見。汝為因此
起欲起貪起親起愛起阿賴耶起尼延底起耽著不。不爾。大德。諸所有聲非汝耳聞。廣
說乃至諸所有法非汝意知。廣說乃至。不爾。大德。復告大母。汝於此中應知所見。
雖有所見應知所聞所覺所知。唯有所聞所覺所知。此經既於色聲法境。說為所見所聞
所知。准此定於香等三境。總合建立一所覺名。若不許然何名所覺。又香味觸在所見
等外。於彼三境應不起言說。是名為理。此證不成。且經非證。經義別故。非此經中
世尊為欲決判見等四所言相。然見此經所說義者。謂佛勸彼於六境中。及於見等四所
言事。應知但有所見等言。不應增益愛非愛相。若爾何相名所見等。有餘師說。若是
五根現所證境名為所見。若他傳說名為所聞。若運自心以種種理。比度所許名為所覺
。若意現證名為所知。於五境中一一容起見聞覺知四種言說。於第六境除見有三。由
此覺名非無所目。香等三境言說非無。故彼理言亦為無理。先軌範師作如是說。眼所
現見名為所見。從他傳聞名為所聞。自運己心諸所思構名為所覺。自內所受及自所證
名為所知。且止傍言應申正論。頗有由身表異想義不由發語成虛誑語耶。曰有。故論
言。頗有不動身殺生罪觸耶。曰有。謂發語。頗有不發語誑語罪觸耶。曰有。謂動身
。頗有不動身不發語二罪所觸耶。曰有。謂仙人意憤及布灑他時。若不動身亦不發語
。欲無無表離表而生。此二如何得成業道。於如是難應設劬勞。已辯虛誑語。當辯餘
三語。頌曰

 染心壞他語  說名離間語 
 非愛麁惡語  諸染雜穢語 
 餘說異三染  佞歌邪論等 

  論曰。若染污心發壞他語。若他壞不壞俱成離間語。解義不誤流至此中。若以染
心發非愛語毀呰於他名麁惡語。前染心語流至此故。解義不誤亦與前同。謂本期心所
欲罵者。解所說義業道方成。一切染心所發諸語名雜穢語。所以者何。染所發言皆雜
穢語故。唯前語字流至此中。有餘師說。異虛誑等前三種語所有一切染心發言名雜穢
語。此謂佞歌及邪論等。佞謂諂佞。如有苾芻邪命居懷發諂佞語。歌謂歌詠。如世有
人以染污心諷吟相調。及倡妓者為悅他情以染污心作諸詞曲。言邪論者。謂廣辯說諸
不正見所執言詞。等謂染心所發悲嘆。及諸世俗戲論言詞。但異前三染心所發一切皆
是雜穢語收。輪王現時亦有歌詠。如何不是雜穢語收。由彼語從出離心發能引出離非
預染心。有餘師言。爾時亦有成嫁娶等所發染言。由過輕故不成業道。已辯三語。當
辯意三。頌曰

 惡欲他財貪  憎有情瞋恚 
 撥善惡等見  名邪見業道 

  論曰。於他財物惡欲名貪。謂於他財非理起欲。如何令彼屬我非他。起力竊心耽
求他物。如是惡欲名貪業道。有餘師言。諸欲界愛皆貪業道。所以者何。五蓋經中依
貪欲蓋佛說應斷此世間貪。故知貪名總說欲愛。有說。欲愛雖盡名貪。而不可說皆成
業道。此惡行中攝麁品故。勿輪王世及北俱盧所起欲貪成貪業道。於有情類憎恚名瞋
。謂於他有情欲為傷害事。如是憎恚名瞋業道。於善惡等惡見撥無。此見名為邪見業
道。如經說。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無惡行。無妙惡行業果異熟。無此世間無彼
世間。無母無父。無化生有情世間無沙門。或婆羅門是阿羅漢。彼經具顯謗業謗果謗
聖邪見。此頌舉初等言攝後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七

分別業品第四之五

  如是已辯十業道相。依何義名業道。頌曰

 此中三唯道  七業亦道故 

  論曰。十業道中後三唯道。業之道故立業道名。彼相應思說名為業。彼轉故轉。
彼行故行。如彼勢力而造作故。前七是業。身語業故。亦業之道。思所遊故。由能等
起身語業思託身語業為境轉故。業業之道立業道名。故於此中言業道者。具顯業道業
業道義。雖不同類而一為餘。於世典中俱極成故。離殺等七無貪等三立業道名類此應
釋。此加行後起何緣非業道。為此依此彼方轉故。又前說此攝麁品故。又若由此有減
有增令內外物有增有減立為業道。異此不然。譬喻論師執貪瞋等即是意業。依何義釋
彼名業道。應問彼師。然亦可言。彼是意業惡趣道故立業道名。或互相乘皆名業道。
如是所說十惡業道。皆與善法現起相違。諸斷善根由何業道。斷續善相差別云何。頌

 唯邪見斷善  所斷欲生得 
 撥因果一切  漸斷二俱捨 
 人三洲男女  見行斷非得 
 續善疑有見  頓現除逆者 

  論曰。惡業道中唯有上品圓滿邪見能斷善根。若爾何緣本論中說云何上品諸不善
根。謂諸不善根能斷善根者。或離欲位最初所除。由不善根能引邪見。故邪見事推在
彼根。如火燒村火由賊起故世間說彼賊燒村。何等善根為此所斷。謂唯欲界生得善根
。色無色善先不成故。施設足論當云何通。如彼論言。唯由此量是人已斷三界善根。
依上善根得更遠說。令此相續非彼器故。何緣唯斷生得善根。加行善根先已退故。緣
何邪見能斷善根。謂定撥無因果邪見。撥無因者。謂定撥無妙行惡行。撥無果者。謂
定撥無彼果異熟。有餘師說。此二邪見猶如無間解脫道別。有餘師說。斷善邪見唯緣
有漏。非無漏緣。唯自界緣不緣他界。由彼唯作相應隨眠。境不隨增。勢力劣故。如
是說者通一切緣。隨因亦增。有強力故。有餘師說。九品善根由一剎那邪見頓斷。如
見道斷見所斷惑。如是說者漸斷善根。謂九品善根由九品邪見逆順相對漸次而斷。如
修道斷修所斷惑。即下下邪見。能斷上上善根。乃至下下善根。上上邪見所斷。若作
是說符本論文。如本論言。云何名微俱行善根。謂斷善根時最後所捨者。由捨彼故名
斷善根。若爾彼文何理復說云何上品諸不善根。謂諸不善根能斷善根者。彼依究竟密
說此言。由此善根斷無餘故。謂若猶有一品善根。餘品善根因斯可起。未可說彼名斷
善根。斷究竟時方名斷善。故唯說上品名能斷善根。有餘師言。斷九品善終無中出如
見道中。如是說者通出不出。有餘師說先捨律儀後斷善根。未易捨故。如是說者若彼
律儀是此品心所等起果。此品心斷捨彼律儀。以果與因品類同故。為在何處能斷善根
。人趣三洲非在惡趣。亦非天趣。所以者何。以惡趣中染不染慧不堅牢故。以天趣中
現見善惡諸業果故。言三洲者。除北俱盧。彼無極惡阿世耶故。有餘師說。唯贍部洲
。若爾便違本論所說。如本論說。贍部洲人極少成八根。東西洲亦爾。如是斷善依何
類身。唯男女身。志意定故。有餘師說。亦非女身。欲勤慧等皆昧鈍故。若爾便違本
論所說。如本論說。若成女根定成八根。男根亦爾。為何行者能斷善根。唯見行人非
愛行者。諸愛行者惡阿世耶極躁動故。諸見行者惡阿世耶極堅深故。由斯理趣非扇搋
等能斷善根。愛行類故。又此類人如惡趣故。此善根斷其體是何。善斷應知非得為體
。以斷善位善得不生。非得續生替善根得非得生位名斷善根。故斷善根非得為體。善
根斷已由何復續。由疑有見。謂因果中有時生疑。此或應有。或生正見定有非無。爾
時善根得還續起。善得起故名續善根。有餘師言。九品漸續。如是說者頓續善根。然
後後時漸漸現起。如頓除病氣力漸增。於現身中能續善不。亦有能續除造逆人。經依
彼人作如是說。彼定於現法不能續善根。彼人定從地獄將歿。或即於彼將受生時能續
善根。非餘位故。言將生位。謂中有中。將歿時言。謂彼將死。若由因力彼斷善根將
死時續。若由緣力彼斷善根將生時續。由自他力應知亦爾。又意樂壞非加行壞斷善根
者。是人現世能續善根。若意樂壞加行亦壞斷善根者。要身壞後方續善根。見壞戒不
壞見壞戒亦壞斷善根者應知亦爾。有斷善根非墮邪定。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布剌
拏等。第二句者。謂未生怨等。第三句者。謂天授等。第四句者。謂除前相。已乘義
便辯斷善根。今應復明本業道義。所說善惡二業道中。有幾並生與思俱轉。頌曰

 業道思俱轉  不善一至八 
 善總開至十  別遮一八五 

  論曰。於諸業道思俱轉中。且不善與思從一唯至八。一俱轉者。謂離所餘貪等三
中隨一現起。若先加行造惡色業不染心時隨一究竟。二俱轉者。謂瞋心時究竟殺業。
若起貪位成不與取或欲邪行或雜穢語。三俱轉者。謂以瞋心於屬他生俱時殺盜。若爾
所說偷盜業道由貪究竟理應不成。依不異心所作究竟故作如是決判應知。若先加行造
惡色業貪等起時隨二究竟。四俱轉者。謂欲壞他說虛誑言或麁惡語意業道一語業道三
。若先加行造惡色業貪等現前隨三究竟。如是五六七皆如理應知。八俱轉者。謂先加
行造作所餘六惡色業。自行邪欲俱時究竟。後三業道自力現前必不俱行故無九十。如
是已說不善業道與思俱轉數有不同。善業道與思總開容至十。別據顯相遮一八五。二
俱轉者。謂善五識及依無色盡無生智現在前時無散善七。三俱轉者。謂與正見相應意
識現在前時無七色善。四俱轉者。謂惡無記心現在前位。得近住近事勤策律儀。六俱
轉者。謂善五識現在前時得上三戒。七俱轉者。謂善意識無隨轉色。正見相應現在前
時得上三戒。或惡無記心現前時得苾芻戒。九俱轉者。謂善五識現在前時得苾芻戒。
或依無色盡無生智現在前時得苾芻戒。或靜慮攝盡無生智相應意識現在前時。十俱轉
者。謂善意識無隨轉色正見相應現在前時得苾芻戒。或餘一切有隨轉色正見相應心正
起位。別據顯相所遮如是。通據隱顯則無所遮。謂離律儀有一八五。一俱轉者。謂惡
無記心現在前時得一支遠離。五俱轉者。謂善意識無隨轉色正見相應現在前時得二支
等。八俱轉者。謂此意識現在前時得五支等。善惡業道於何界趣處。幾唯成就幾亦通
現行。頌曰

 不善地獄中  麁雜瞋通二 
 貪邪見成就  北洲成後三 
 雜語通現成  餘欲十通二 
 善於一切處  後三通現成 
 無色無想天  前七唯成就 
 餘處通成現  除地獄北洲 

  論曰。且於不善十業道中。那落迦中三通二種。為麁惡語雜穢語瞋三種皆通現行
成就。由相罵故有麁惡語。由悲叫故有雜穢語。身心麁強 悷不調。由互相憎故有瞋
恚。貪及邪見成而不行。無可愛境故。現見業果故。業盡死故無殺業道。無攝財物及
女人故。無不與取及欲邪行。以無用故無虛誑語。即由此故及常離故無離間語。北俱
盧洲貪瞋邪見皆定成就而不現行。不攝我所故。身心柔軟故。無惱害事故。無惡意樂
故。唯雜穢語通現及成。由彼有時染心歌詠。無惡意樂故。彼無殺生等。壽量定故。
無攝財物及女人故。身心軟故。及無用故。隨其所應。彼人云何行非梵行。謂彼男女
互起染時。執手相牽往詣樹下。樹枝垂覆知是應行。樹不垂枝並愧而別。除前地獄北
俱盧洲餘欲界中十皆通二。謂於欲界天鬼傍生及人三洲十惡業道皆通成現。然有差別
。謂天鬼傍生。前七業道唯有處中攝無不律儀。人三洲中二種俱有。雖諸天眾無有殺
天。而或有時殺害餘趣。有餘師說。天亦殺天。斬首截腰其命方斷。已說不善。善業
道中無貪等三於三界五趣皆通二種。謂成就現行。身語七支無色無想但容成就必不現
行。謂聖有情生無色界。成就過未無漏律儀。無想有情必成過未第四靜慮靜慮律儀。
然聖隨依何地依止曾起曾滅無漏律儀。生無色時成彼過去。若未來世依五地身。無漏
律儀皆得成就餘界趣處除地獄北洲。七善皆通現行及成就。然有差別。謂鬼傍生有離
律儀處中業道。若於色界唯有律儀。三洲欲天皆具二種。不善善業道所得果云何。頌

 皆能招異熟  等流增上果 
 此令他受苦  斷命壞威故 

  論曰。且先分別十惡業道各招三果。其三者何。異熟等流增上別故。謂於十種若
習若修若多所作。由此力故。生那落迦是異熟果。從彼出已來生此間。人同分中受等
流果。謂殺生者壽量短促。不與取者資財乏匱。欲邪行者妻不貞良。虛誑語者多遭誹
謗。離間語者親友乖穆。麁惡語者恒聞惡聲。雜穢語者言不威肅。貪者貪盛。瞋者瞋
增。邪見者增癡。彼品癡增故。是名業道等流果別。人中短壽亦善業果。如何可說是
殺等流。不言人壽即殺業果。但言由殺人壽量短。應知殺業與人命根作障礙因令不久
住。此十所得增上果者。謂外所有諸資生具。由殺生故光澤鮮少。不與取故多遭霜雹
。欲邪行故多諸塵埃。虛誑語故多諸臭穢。離間語故所居險曲。麁惡語故田多荊棘磽
确醎鹵稼穡匪宜。雜穢語故時候變改。貪故果少。瞋故果辣。由邪見故果少或無。是
名業道增上果別。為一殺業感那落迦異熟果已復令人趣壽量短促。為更有餘。有餘師
言。即一殺業先感彼異熟後感此等流。有餘復言。二果因別。先謂加行後謂根本。雖
復總說一殺生言。而實通收根本眷屬。此中所說等流果言非越異熟及增上果。據少相
似假說等流。此十何緣各招三果。且初殺業於殺他位令他受苦斷命失威。謂殺生時令
他受苦故墮於地獄受苦異熟果。斷他命故來生人中受命短促為等流果。壞他威故感諸
外物鮮少光澤為增上果。餘惡業道如理應思。由此應准知善業道三果。謂離殺等若習
若修若多所作。由此力故。生於天中受異熟果。從彼歿已來生此間。人同分中受等流
果。謂離殺者得壽命長。餘上相違如理應說。又契經說。八邪支中分色業為三。謂邪
語業命。離邪語業邪命是何。雖離彼無。而別說者。頌曰

 貪生身語業  邪命難除故 
 執命資貪生  違經故非理 

  論曰。瞋癡所生語身二業。如次名為邪語邪業。從貪所生身語二業。以難除故別
立邪命。謂貪能奪諸有情心。彼所起業難可禁護。為於正命令殷重修故。佛離前別說
為一。如有頌曰

 俗邪見難除  由恒執異見 
 道邪命難護  由資具屬他 

  有餘師執。緣命資具貪欲所生身語二業方名邪命。非餘貪生。所以者何。為自戲
樂作歌舞等。非資命故。此違經故。理定不然。戒蘊經中觀象鬪等。世尊亦立在邪命
中。邪受外境虛延命故。正語業命翻此應知。如前所言果有五種。此中何業有幾果耶
。頌曰

 斷道有漏業  具足有五果 
 無漏業有四  謂唯除異熟 
 餘有漏善惡  亦四除離繫 
 餘無漏無記  三除前所除 

  論曰。道能證斷。及能斷惑。得斷道名。即無間道。此道有二種。謂有漏無漏。
有漏道業具有五果。異熟果者。謂自地中斷道所招可愛異熟。等流果者。謂自地中後
等若增諸相似法。離繫果者。謂此道力斷惑所證擇滅無為。士用果者。謂道所牽俱有
解脫所修及斷。增上果者。謂離自性餘有為法。唯除前生。即斷道中無漏道業唯有四
果。謂除異熟。餘有漏善及不善業亦有四果。謂除離繫。異前斷道故說為餘。次後餘
言例此應釋。謂餘無漏及無記業。唯有三果除前所除。謂除前所除異熟及離繫。已總
分別諸業有果。次辯異門業有果相。於中先辯善等三業。頌曰

 善等於善等  初有四二三 
 中有二三四  後二三三果 

  論曰。最後所說皆如次言。顯隨所應遍前門義。且善不善無記三業一一為因。如
其次第對善不善無記三法辯有果數。後例應知。謂初善業以善法為四果除異熟。以不
善為二果。謂士用及增上。以無記為三果。除等流及離繫。中不善業以善法為二果。
謂士用及增上。以不善為三果。除異熟及離繫。以無記為四果。除離繫。等流云何。
謂遍行不善及見苦所斷餘不善業。以有身見邊執見品諸無記法為等流故。後無記業以
善法為二果。謂士用及增上。以不善為三果。除異熟及離繫。等流云何。謂有身見邊
執見品諸無記業。以諸不善為等流故。以無記為三果。除異熟及離繫。已辯三性。當
辯三世。頌曰

 過於三各四  現於未亦爾 
 現於現二果  未於未果三 

  論曰。過去現在未來三業一一為因。如其所應以過去等為果別者。謂過去業以三
世法各為四果。唯除離繫。現在業以未來為四果如前說。以現在為二果。謂士用及增
上。未來業以未來為三果。除等流及離繫。不說後業有前果者。前法定非後業果故。
已辯三世。當辯諸地。頌曰

 同地有四果  異地二或三 

  論曰。於諸地中隨何地業以同地法為四果。除離繫。若是有漏以異地法為二果。
謂士用及增上。若是無漏以異地法為三果。除異熟及離繫。不墮界故不遮等流已辯諸
地。當辯學等。頌曰

 學於三各三  無學一三二 
 非學非無學  有二二五果 

  論曰。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三業一一為因。如其次第各以三法為果別者。謂學業以
學法為三果。除異熟及離繫。以無學法為三亦爾。以非二為三果。除異熟及等流。無
學業以學法為一果。謂增上。以無學為三果除異熟及離繫。以非二為二果。謂士用及
增上。非二業以學法為二果。謂士用及增上。以無學法為二亦爾。以非二為五果。已
辯學等。當辯見所斷等。頌曰

 見所斷業等  一一各於三 
 初有三四一  中二四三果 
 後有一二四  皆如次應知 

  論曰。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三業一一為因。如其次第各以三法為果別者。初見所
斷業以見所斷法為三果。除異熟及離繫。以修所斷法為四果。除離繫。以非所斷法為
一果。謂增上。果修所斷業以見所斷法為二果。謂士用及增上。以修所斷法為四果。
除離繫。以非所斷法為三果。除異熟及等流。後非所斷業以見所斷法為一果。謂增上
。以修所斷法為二果。謂士用及增上。以非所斷法為四果。除異熟。皆如次者。隨其
所應遍上諸門。略法應爾。因辯諸業應復問言。如本論中所說三業。謂應作業不應作
業。及非應作非不應作業。其相云何。頌曰

 染業不應作  有說亦壞軌 
 應作業翻此  俱相違第三 

  論曰。有說。染業名不應作。以從非理作意所生。有餘師言。諸壞軌則身語意業
亦不應作。謂諸所有應如是行。應如是住。應如是說。應如是著衣。應如是食等。若
不如是名不應作。由彼不合世俗禮儀。與此相翻名應作業。有說。善業名為應作。以
從如理作意所生。有餘師言。諸合軌則身語意業亦名應作。俱違前二名為第三。隨其
所應二說差別。為由一業但引一生。為引多生。又為一生但一業引。為多業引。頌曰

 一業引一生  多業能圓滿 

  論曰。依我所宗應作是說。但由一業唯引一生。此一生言顯一同分。以得同分方
說名生。若爾何緣尊者無滅自言。我憶昔於一時於殊勝福田一施食異熟便得七返生三
十三天。七生人中為轉輪聖帝。最後生在大釋迦家豐足珍財多受快樂。彼由一業感一
生中大貴多財及宿生智。乘斯更造感餘生福。如是展轉至最後身生富貴家得究竟果。
顯由初力故作是言。譬如有人持金錢一。展轉貿易得千金錢。唱如是言。我本由有一
金錢故獲大富樂。復有說者。彼於昔時一施食。為依起多勝思願有感天上。有感人中
。剎那不同熟有先後。故非一業能引多生。亦無一生多業所引。勿眾同分分分差別。
雖但一業引一同分。而彼圓滿許由多業。譬如畫師先以一色圖其形狀後填眾彩。是故
雖有同稟人身。而於其中有具支體諸根形量色力莊嚴。或有於前多缺減者。非唯業力
能引滿生。一切不善善有漏法有異熟故皆容引滿。以業勝故但標業名。然於其中業俱
有者能引能滿。隨業勝故。若不與業為俱有者。能滿非引。勢力劣故。如是二類其體
是何。頌曰

 二無心定得  不能引餘通 

  論曰。二無心定雖有異熟。而無勢力引眾同分。以與諸業非俱有故。得亦無力引
眾同分。以與諸業非一果故。所餘一切皆通引滿。薄伽梵說。重障有三。謂業障煩惱
障異熟障。如是三障其體是何。頌曰

 三障無間業  及數行煩惱 
 并一切惡趣  北洲無想天 

  論曰。言無間業者。謂五無間業。其五者何。一者害母。二者害父。三者害阿羅
漢。四者破和合僧。五者惡心出佛身血。如是五種名為業障。煩惱有二。一者數行。
謂恒起煩惱。二者猛利。謂上品煩惱。應知此中唯數行者名煩惱障。如扇搋等。煩惱
數行難可伏除故說為障。上品煩惱雖復猛利非恒起故易可伏除。於下品中數行煩惱雖
非猛利而難伏除。由彼恒行難得便故。謂從下品為緣生中。中品為緣復生上品。令伏
除道無便得生。故煩惱中隨品上下。但數行者名煩惱障。全三惡趣人趣北洲及無想天
名異熟障。此障何法。謂障聖道及障聖道加行善根。又業障中理亦應說餘決定業。謂
餘一切定感惡趣卵生濕生及女人身第八有等。然若有業由五因緣易見易知。此中偏說
。謂處趣生果及補特伽羅。於諸業中唯五無間具此五種易見易知。餘業不然故此不說
。餘障廢立如應當知。此三障中煩惱與業二障皆重。以有此者第二生內亦不可治。毘
婆沙師作如是釋。由前能引後故後輕於前。此無間名為目何義。約異熟果決定更無餘
業餘生能為間隔。故此唯目無間隔義。或造此業補特伽羅從此命終定墮地獄中無間隔
故名無間。彼有無間得無間名。與無間法合故名無間。如與沙門合故名沙門。三障應
知何趣中有。頌曰

 三洲有無間  非餘扇搋等 
 少恩少羞恥  餘障通五趣 

  論曰。且無間業唯人三洲。非北俱盧餘趣餘界。於三洲內。唯女男及造無間業。
非扇搋等。所以者何。即前所說彼無斷善不律儀。因即是此中無逆所以。又彼父母及
彼己身。如次少恩少羞恥故。謂彼父母於彼少恩。為彼缺身增上緣故。又由於彼少愛
念故。彼於父母慚愧心微。以無現前增上慚愧可言壞故觸無間罪。由此已釋。鬼及傍
生雖害母等而非無間。然大德說。若覺分明亦成無間。如聰慧馬。若有人害非人父母
不成逆罪。心境劣故。已辯業障唯人三洲。餘障應知五趣皆有。然於人趣唯北俱盧。
在天趣中唯無想處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分別業品第四之六

  於前所辯三重障中。說五無間為業障體。五無間業其體是何。頌曰
 此五無間中  四身一語業 
 三殺一誑語  一殺生加行 

  論曰。五無間中四是身業。一是語業。三是殺生。一虛誑語根本業道。一是殺生
業道加行。以如來身不可害故。破僧無間是虛誑語。既是虛誑語何緣名破僧。因受果
名。或能破故。若爾僧破其體是何。能所破人誰所成就。頌曰

 僧破不和合  心不相應行 
 無覆無記性  所破僧所成 

  論曰。僧破體是不和合性。無覆無記心不相應行蘊所攝。豈成無間。如是僧破因
誑語生。故說破僧是無間果。非能破者成此僧破。但是所破僧眾所成。此能破人何所
成就。破僧異熟何處幾時。頌曰

 能破者唯成  此虛誑語罪 
 無間一劫熟  隨罪增苦增 

  論曰。能破僧人成破僧罪。此破僧罪誑語為性。即僧破俱生語表無表業。此必無
間大地獄中經一中劫受極重苦。餘逆不必生於無間。若作多逆罪皆於次生熟如何多逆
同感一生。隨彼罪增苦還增劇。謂由多逆感地獄中大柔軟身多猛苦具。受二三四五倍
重苦。誰於何處能破於誰。破在何時。經幾時破。頌曰

 苾芻見淨行  破異處愚夫 
 忍異師道時  名破不經宿 

  論曰。能破僧者要大苾芻。必非在家苾芻尼等。唯見行者非愛行人。住淨行人非
犯戒者。以犯戒者言無威故。要異處破。非對大師。以諸如來不可輕逼。言詞威肅對
必無能。唯破異生非破聖者。以諸聖者證法性故。有說。得忍亦不可破。為含二義說
愚夫言。要所破僧忍師異佛。忍異佛說有餘聖道。應說僧破在如是時。此夜必和不經
宿住。如是名曰破法輪僧。能障聖道輪壞僧和合故。何洲人幾破法輪僧。破羯磨僧何
洲人幾。頌曰

 贍部洲九等  方破法輪僧 
 唯破羯磨僧  通三洲八等 

  論曰。唯贍部洲人。少至九。或復過此能破法輪。非於餘洲。以無佛故。有世尊
處方有異師。要八苾芻分為二眾。以為所破。能破第九。故眾極少猶須九人。等言為
明過此無限。唯破羯磨通在三洲。極少八人。多亦無限。通三洲者。有聖教故。要一
界中僧分二部。別作羯磨故須八人。過此無遮故亦言等。於何時分無破法輪。頌曰

 初後皰雙前  佛滅未結界 
 於如是六位  無破法輪僧 

  論曰。初謂世尊轉法輪未久。後謂善逝將般涅槃時。此二時中僧一味故。於正戒
見皰未起時。要二皰生方可破故。未立止觀第一雙時。法爾由彼速還合故。佛滅後時
無真大師為敵對故。未結界時無一界中分二部故。於此六位無破法輪。非破法輪諸佛
皆有。必依宿業有此事故。且止傍論應辯逆緣。頌曰

 棄壞恩德田  轉形亦成逆 
 母謂因彼血  誤等無或有 
 打心出佛血  害後無學無 

  論曰。何緣害母等成無間非餘。由棄恩田壞德田故。謂害父母是棄恩田。如何有
恩。身生本故。如何棄彼。謂捨彼恩。德田謂餘阿羅漢等。具諸勝德及能生故。壞德
所依故成逆罪。父母形轉殺成逆耶。逆罪亦成。依止一故。由如是義故。有問。言頗
有令男離命根。非父阿羅漢而為無間罪觸不。曰有。謂母轉形。頗有令女離命根非母
阿羅漢而為無間罪觸不。曰有。謂父轉形。設有女人羯剌藍墮。餘女收取置產門中生
子。殺何成害母逆。因彼血者身生本故。諸有所作應諮後母。能飲能養能長成故。若
於父母起殺加行。誤殺餘人無無間罪。於非父母起殺加行。誤殺父母亦不成逆。如子
執杖擊父母。蚊母隱在床謂餘而殺。若一加行害母及餘二無表生。表唯逆罪。以無間
業勢力強故。尊者妙音說有二表。表是積集極微成故。若害阿羅漢無阿羅漢想。於彼
依止起定殺心。無簡別故亦成逆罪。若有害父父是阿羅漢得一逆罪。以依止一故。若
爾喻說當云何通。佛告始欠持。汝已造二逆。所謂害父殺阿羅漢。彼顯一逆由二緣成
。或以二門訶責彼罪。若於佛所惡心出血。一切皆得無間罪耶。要以殺心方成逆罪。
打心出血無間則無。若殺加行時彼非阿羅漢將死方得阿羅漢果。能殺彼者有逆罪耶。
無。於無學身無殺加行故。若造無間加行不可轉。為有離染及得聖果耶。頌曰

 造逆定加行  無離染得果 

  論曰。無間加行若必定成中間決無離染得果。餘惡業道加行中間。若聖道生業道
不起。依止與彼定相違故。於諸惡行無間業中何罪最重。於諸妙行世善業中何最大果
。頌曰

 破僧虛誑語  於罪中最大 
 感第一有思  世善中大果 

  論曰。雖了法非法。為欲破僧而起虛誑語顛倒顯示。此無間中為最大罪。由此傷
毀佛法身故。障世生天解脫道故。謂僧已破乃至未合。一切世間入聖得果離染盡漏皆
悉被遮。習定溫誦思等業息。大千世界法輪不轉。天人龍等身心擾亂故招無間一劫異
熟。由此破僧罪為最重。餘無間罪如其次第第五三一後後漸輕。第二最輕。恩等少故
。若爾何故三罰業中。佛說意罰為最大罪。又說罪中邪見最大。據五無間說破僧重。
約三罰業說意罪大。就五僻見說邪見重。或依大果害多有情斷諸善根。如次說重。感
第一有異熟果思。於世善中為最大果。感八萬大劫極靜異熟故。約異熟果故說此言。
據離繫果則金剛喻定相應思能得大果。諸結永斷為此果故。為簡此故說世善言。為唯
無間罪定生地獄。諸無間同類亦定生彼。有餘師說。非無間生。同類者何。頌曰

 污母無學尼  殺住定菩薩 
 及有學聖者  奪僧和合緣 
 破壞窣堵波  是無間同類 

  論曰。如是五種隨其次第是五無間同類業體。謂有於母阿羅漢尼行極污染謂非梵
行。或有殺害住定菩薩。或殺學聖者。或奪僧合緣。或破窣堵波。是五逆同類。有異
熟業於三時中極能為障。言三時者。頌曰

 將得忍不還  無學業為障 

  論曰。若從頂位將得忍時感惡趣業皆極為障。以忍超彼異熟地故。如人將離本所
居國一切債主皆極為障。若有將得不還果時。欲界繫業皆極為障。唯除隨順現法受業
。若有將得無學果時。色無色業皆極為障。亦除順現。二喻如前。如上所言住定菩薩
為從何位得住定名。彼復於何說名為定。頌曰

 從修妙相業  菩薩得定名 
 生善趣貴家  具男念堅故 

  論曰。從修能感妙三十二大丈夫相異熟果業。菩薩方得立住定名。以從此時乃至
成佛常生善趣及貴家等。生善趣者。謂生人天。趣妙可稱故名善趣。於善趣內常生貴
家。謂婆羅門或剎帝利巨富長者大婆羅家。於貴家中根有具缺。然彼菩薩恒具勝根。
恒受男身尚不為女。何況有受扇搋等身。生生常能憶念宿命。所作善事常無退屈。謂
於利樂有情事中。眾苦逼身皆能堪忍。雖他種種惡行違逆。而彼菩薩心無厭倦。如世
傳有無價 娑。當知此言目彼菩薩。由彼大士雖已成就一切殊勝圓滿功德。而由久習
無緣大悲。任運恒時繫屬他故。普於一切有情類中。以無慢心皆攝同己。或常觀己如
彼僕使。故於一切難求事中皆能堪忍。及於一切勞迫事中皆能荷負。修妙相業其相云
何。頌曰

 贍部男對佛  佛思思所成 
 餘百劫方修  各百福嚴飾 

  論曰。菩薩要在贍部洲中。方能造修引妙相業。此洲覺慧最明利故。唯是男子非
女等身。爾時已超女等位故。唯現對佛。緣佛起思是思所成。非聞修類。唯餘百劫造
修非多。諸佛因中法應如是。唯薄伽梵釋迦牟尼。精進熾然能超九劫。九十一劫妙相
業成。是故如來告聚落主。我憶九十一劫以來。不見一家因施我食有少傷損。唯成大
利。從此自性恒憶宿生。是故但言九十一劫。宿舊師說。菩薩出初無數劫來。離四過
失得二功德。如前所辯。一一妙相百福莊嚴。何等名為一一福量。有說。唯除近佛菩
薩所餘一切有情所修富樂果業名一福量。有說。世界將欲成時。一切有情感大千土業
增上力為一福量。有說。此量唯佛乃知。今我大師昔菩薩位於三無數劫供養幾佛耶。
頌曰

 於三無數劫  各供養七萬 
 又如次供養  五六七千佛 

  論曰。初無數劫中供養七萬五千佛。次無數劫中供養七萬六千佛。後無數劫中供
養七萬七千佛。三無數劫一一滿時。及初發心各逢何佛。頌曰

 三無數劫滿  逆次逢勝觀 
 然燈寶髻佛  初釋迦牟尼 

  論曰。言逆次者。自後向前。謂於第三無數劫滿所逢事佛名為勝觀。第二劫滿所
逢事佛名曰然燈。第一劫滿所逢事佛名為寶髻。最初發心位逢釋迦牟尼。謂我世尊昔
菩薩位最初逢一佛號釋迦牟尼。遂對其前發弘誓願。願我當作佛一如今世尊。彼佛亦
於末劫出世。滅後正法亦住千年。故今如來一一同彼。我釋迦菩薩於何位中何波羅蜜
多修習圓滿。頌曰

 但由悲普施  被折身無忿 
 讚歎底沙佛  次無上菩提 
 六波羅蜜多  於如是四位 
 一二又一二  如次修圓滿 

  論曰。若時菩薩普於一切能施一切乃至眼髓。所行惠捨但由悲心。非自希求勝生
差別。齊此布施波羅蜜多修習圓滿。若時菩薩被析身支。雖未離欲貪而心無少忿。齊
此戒忍波羅蜜多。修習圓滿。若時菩薩勇猛精進因行。遇見底沙如來坐寶龕中入火界
定威光赫奕特異於常。專誠瞻仰忘下一足。經七晝夜無怠。淨心以妙伽他讚彼佛曰

 天地此界多聞室  逝宮天處十方無 
 丈夫牛王大沙門  尋地山林遍無等 

  如是讚已便超九劫。齊此精進波羅蜜多修習圓滿。若時菩薩處金剛座。將登無上
正等菩提。次無上覺前住金剛喻定。齊此定慧波羅蜜多修習圓滿。能到自所往圓德彼
岸。故此六名曰波羅蜜多。契經說。有三福業事。一施類福業事。二戒類福業事。三
修類福業事。此云何立福業事名。頌曰

 施戒修三類  各隨其所應 
 受福業事名  差別如業道 

  論曰。三類皆福。或業或事。隨其所應如業道說。謂如分別十業道中有業亦道有
道非業。此中有福亦業亦事。有福業非事。有福事非業。有唯是福非業非事。且施類
中身語二業具福業事三種義名。彼等起思唯名福業。思俱有法唯受福名。戒類既唯身
語業性故。皆具受福業事名。修類中慈唯名福事。業之事故。慈相應思以慈為門。而
造作故。慈俱思戒唯名福業。餘俱有法唯受福名。或福業名顯作福義。謂福加行事顯
所依。謂施戒修是福業之事。為成彼三起福加行故。有說。唯思是真福業。福業之事
謂施戒修。以三為門福業轉故。何法名施。施招何果。頌曰

 由此捨名施  謂為供為益 
 身語及能發  此招大富果 

  論曰。雖所捨物亦得施名。而於此中捨具名施。謂由此具捨事得成故。捨所由是
真施體。或由怖畏希求貪等捨事亦成。非此意說。簡彼故說為供益言。謂為於他供養
饒益而有所捨。此具名施。具名何謂。謂身語業及此能發。能發謂何。謂無貪俱能起
此聚。如有頌曰

 若人以淨心  輟己而行施 
 此剎那善蘊  總立以施名 

  應知如是施類福業事。能招當現大財富為果。言施類福者。顯施為體義。如葉類
器草類舍等。戒修類言准此應釋。為何所益而行施耶。頌曰

 為益自他俱  不為二行施 

  論曰。此中一切未離欲貪及離欲貪諸異生類。持己所有奉施制多。此施名為唯為
自益非他。由此有獲益故。若諸聖者已離欲貪。施諸有情除順現受。此施名曰唯為益
他。以他由此獲饒益故。非為自益。超果地故。若彼一切未離欲貪。及離欲貪諸異生
類。持己所有施諸有情。此施名為為二俱益。若彼聖者已離欲貪。奉施制多除順現受
。此施名曰不為益二。以此唯為恭敬報恩。前已總明施招大富。今次當辯施果別因。
頌曰

 由主財田異  故施果差別 

  論曰。施有差別由三種因。謂主財田有差別故。施差別故果有差別。且由施主差
別云何。頌曰

 主異由信等  行敬重等施 
 得尊重廣愛  應時難奪果 

  論曰。由施主成信戒聞等差別功德。故名主異。由主異故施成差別。由施差別與
果有異。諸有施主具如是德。能如法行敬重等四施。如次便得尊重等四果。謂若施主
行敬重施。便感常為他所尊重。若自手施。便能感得於廣大財愛樂受用。若應時施感
應時財。所須應時不過時故。若無損施便感資財。不為他侵及火等壞。由所施財差別
云何。頌曰

 財異由色等  得妙色好名 
 眾愛柔軟身  有隨時樂觸 

  論曰。由所施財或闕或具色香味觸。如次便得或闕或具妙色等果。謂所施財色具
足故便感妙色。香具足故便感好名。如香芬馥遍諸方故。味具足故便感眾愛。如味美
妙眾所愛故。觸具足故感柔軟身及有隨時生樂受觸。如女寶等。果有減者由因闕故。
如是亦由具色香等故名財異。由財異故。施體及果皆有差別。由所施田差別云何。頌

 田異由趣苦  恩德有差別 

  論曰。由所施田趣苦恩德各有差別。故名田異。由田異故施果有殊。由趣別者。
如世尊說。若施傍生受百倍果。施犯戒人受千倍果。由苦別者。如七有依福業事中先
說應施客行病侍園林常食及寒風熱隨時食等。復說。若有具足淨信男子女人成此所說
七種有依福業事者。所獲福德不可取量。由恩別者。如父母師及餘有恩。如熊鹿等本
生經說諸有恩類。由德別者。如契經言。若施持戒人受億倍果等。於諸施福最勝者何
。頌曰

 脫於勝菩薩  第八施最勝 

  論曰。薄伽梵說。若離染者於離染者施諸資財。於財施中此為最勝。若諸菩薩所
行惠施。是普利樂諸有情因。雖不名為脫施於脫。而於施福亦為最勝。除此更有八種
施中。第八施福亦為最勝。八施者何。一隨至施。二怖畏施。三報恩施。四求報施。
五習先施。六希天施。七要名施。八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上義而行惠施。
隨至施者。宿舊師言。隨近己至方能施與。怖畏施者。謂見此財壞相現前寧施不失。
習先施者。謂習先人父祖家法而行惠施。餘施易了故不別釋。如契經說。施預流向。
其果無量。施預流果果量更增。乃至廣說頗有施非聖果亦無量耶。頌曰

 父母病法師  最後生菩薩 
 設非證聖者  施果亦無量 

  論曰。如是五種設是異生。但施亦能招無量果。住最後有名最後生。法師四田中
是何田所攝。是恩田攝。所以者何。為諸世間大善友故。無明所盲者能施慧眼故。開
示世間安危事故。令有情生起無漏法身故。以要說者。善說法師乃至能為佛所作事故
。於彼行施便招無量果。欲知諸業輕重相者。應知輕重略由六因。其六者何。頌曰

 後起田根本  加行思意樂 
 由此下上故  業成下上品 

  論曰。後起者謂作已隨作。田謂於彼作損作益。根本者謂根本業道。加行者謂引
彼身語。思謂由彼業道究竟。意樂者謂所有意趣。我應造作如是如是。我當造作如是
如是。或有諸業唯由後起所攝受故得成重品。定安立彼異熟果故。或有諸業由田成重
。或有於田由根本力成重非餘。如父母田行殺罪重非盜等業。由餘成重。例此應思。
若有六因皆是上品。此業最重。翻此最輕。除此中間非最輕重。如契經說。有二種業
。一造作業。二增長業。何因說業名增長耶。由五種因。何等為五。頌曰

 由審思圓滿  無惡作對治 
 有伴異熟故  此業名增長 

  論曰。由審思故者。謂彼所作業非先全不思。非率爾思作。由圓滿故者。謂諸有
情中。或由一惡行便墮惡趣。或乃至三。或由一業道便墮惡趣。或乃至十。此中若有
齊此量業應墮惡趣。未圓滿時但名造作不名增長。若此已圓滿亦得增長名。由無惡作
對治故者。謂無追悔無對治業。由有伴故者。謂作不善業不善為助伴。由異熟故者。
謂定與異熟善翻此應知。異此諸業唯名造作。如前所明。未離欲等持己所有奉施制多
。此施名為唯為自益。既無受者福如何成。頌曰

 制多捨類福  如慈等無受 

  論曰。福有二類。一捨二受。捨類福者。謂由善心但捨資財施福便起。受類福者
。謂所施田受用施物施福方起。於制多所奉施供具雖無受類有捨類福。彼既不受福由
何生。復以何因知福生者要由彼受不受不生。不受於他無攝益故。此非定證。若福要
由攝益他成。則修慈等及正見等應不生福。是故應許供養制多有多福生。如修慈等。
謂如有一修慈等定。雖無受者及攝益他。而從自心生無量福。如是有德者雖已滅過去
而追伸敬養福由自心生。豈不唐捐此施敬業。不爾發業心方勝故。謂如有一欲害怨家
。彼命雖終猶懷怨想發起種種惡身語業。生多非福非但起心。如是大師雖已過去追伸
敬養起身語業。方生多福非但起心。若於善田殖施業種可招愛果。若於惡田雖施但應
招非愛果。此不應爾。所以者何。頌曰

 惡田有愛果  種果無倒故 

  論曰。現見田中種果無倒。從末度迦種末度迦果生。其味極美。從賃婆種賃婆果
生。其味極苦。非由田力種果有倒。如是施主雖於惡田而益他心殖諸施種。但招愛果
不招非愛。然由田過令所殖種或生果少或果全無。施類福業事傍論已了。今次應辯戒
類福業事。頌曰

 離犯戒及遮  名戒各有二 
 非犯戒因壞  依治滅淨等 

  論曰。諸不善色名為犯戒。此中性罪立犯戒名。遮謂所遮非時食等。雖非性罪而
佛為護法及有情別意遮止。受戒者犯亦名犯戒。簡性罪故但立遮名。離性及遮俱說名
戒。此各有二。謂表無表。以身語業為自性故。已略辯戒自性差別。若具四德得清淨
名。與此相違名不清淨。言四德者。一者不為犯戒所壞。犯戒謂前諸不善色。二者不
為彼因所壞。彼因謂貪等煩惱隨煩惱。三者依治。謂依念住等。此能對治犯戒及因故
。四者依滅。謂依涅槃迴向涅槃非勝生故。等言為顯復有異說。有說。戒淨由五種因
。一根本淨。二眷屬淨。三非尋害。四念攝受。五迴向寂。有餘師說。戒有四種。一
怖畏戒。謂怖不活惡名治罰惡趣畏故受護尸羅。二希望戒。謂貪諸有勝位多財恭敬稱
譽受持淨戒。三順覺支戒。謂為求解脫及正見等受持淨戒。四清淨戒。謂無漏戒。彼
能永離業惑垢故。已辯戒類。修類當辯。頌曰

 等引善名修  極能熏心故 

  論曰。言等引善其體是何。謂三摩地自性俱有。修名何義。謂熏習心以定地善於
心相續極能熏習令成德類。如花熏苣蕂。是故獨名修。前辯施福能招大富。戒修二類
所感云何。頌曰

 

 戒修勝如次  感生天解脫 

  論曰。戒感生天。修感解脫。勝言為顯就勝為言。謂施亦能感生天果就勝說戒。
持戒亦能感離繫果就勝說修。經說四人能生梵福。一為供養如來 都建窣堵波於未曾
處。二為供養四方僧伽造寺施園四事供給。三佛弟子破已能和。四於有情普修慈等。
如是梵福其量云何。頌曰

 感劫生天等  為一梵福量 

  論曰。先軌範師作如是說。隨福能感一劫生天受諸快樂是一福量。由彼所感受快
樂時同梵輔天一劫壽故。以於餘部有伽他言

 有信正見人  修十勝行者 
 便為生梵福  感劫天樂故 

  毘婆沙師作如是說。即於分別妙相業中。所辯福量此即同彼。等言為顯如是異說
。財施已說。法施云何。頌曰

 法施謂如實  無染辯經等 

  論曰。若能如實為諸有情以無染心辯契經等令生正解名為法施。故有顛倒或染污
心求利名譽恭敬辯者。是人便損自他大福。前已別釋三福業事。今釋經中順三分善。
頌曰

 順福順解脫  順決擇分三 
 感愛果涅槃  聖道善如次 

  論曰。言順福分者。謂感世間可愛果善。順解脫分者。謂定能感涅槃果善。此善
生已。令彼有情名為身中有涅槃法。若有聞說生死有過諸法無我涅槃有德。身毛為竪
悲泣墮淚。當知彼已殖順解脫分善。如見得雨場有芽生知其穴中先有種子。順決擇分
者。謂近能感聖道果善。即煖等四。後當廣說。如世間所說書印算文數。此五自體云
何應知。頌曰

 諸如理所起  三業并能發 
 如次為書印  算文數自體 

  論曰。如理起者。正加行生。三業應知即身語意。能發即是能起此三。如其所應
受想等法。此中書印以前身業及彼能發五蘊為體。次算及文以前語業及彼能發五蘊為
體。後數應知。以前意業及彼能發四蘊為體。但由意思能數法故今應略辯諸法異名。
頌曰

 善無漏名妙  染有罪覆劣 
 善有為應習  解脫名無上 

  論曰。善無漏法亦名為妙。諸染污法亦名有罪有覆及劣。准此妙劣餘中已成。故
頌不辯。諸有為善亦名應習。餘非應習義准已成。何故無為不名應習。不可數習令增
長故。又習為果。此無果故。解脫涅槃亦名無上。以無一法能勝涅槃是善是常超眾法
故。餘法有上義准已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九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一

  前言世別皆由業生。業由隨眠方得生長。離隨眠業無感有能。所以者何。隨眠有
幾。頌曰

 隨眠諸有本  此差別有六 
 謂貪瞋亦慢  無明見及疑 

  論曰。由此隨眠是諸有本故業離此無感有能。何故隨眠能為有本。以諸煩惱現起
能為十種事故。一堅根本。二立相續。三治自田。四引等流。五發業有。六攝自具。
七迷所緣。八導識流。九越善品。十廣縛義。令不能越自界地故。由此隨眠能為有本
。故業因此有感有能。此略應知差別有六。謂貪瞋慢無明見疑。頌說亦言。意顯慢等
亦由貪力於境隨增。由貪隨增義如後辯。及聲顯六體各不同。若諸隨眠體唯有六。何
緣經說有七隨眠。頌曰

 六由貪異七  有貪上二界 
 於內門轉故  為遮解脫想 

  論曰。即前所說六隨眠中分貪為二。故經說七。何等為七。一欲貪隨眠。二瞋隨
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欲貪隨眠依何義釋
。為欲貪體即是隨眠。為是欲貪之隨眠義。於餘六義徵問亦爾。若爾何失。二俱有過
。若欲貪體即是隨眠。便違契經。如契經說。若有一類。非於多時為欲貪纏纏心而住
。設心暫爾起欲貪纏尋如實知出離方便。彼由此故於欲貪纏能正遣除并隨眠斷。若是
欲貪之隨眠義。隨眠應是心不相應。便違對法。如本論說。欲貪隨眠三根相應。毘婆
沙師作如是說。欲貪等體即是隨眠。豈不違經。無違經失。并隨眠者并隨縛故。或經
於得假說隨眠。如火等中立苦等想。阿毘達磨依實相說。即諸煩惱說名隨眠。由此隨
眠是相應法。何理為證知定相應。以諸隨眠染惱心故。覆障心故。能違善故。謂隨眠
力能染惱心。未生善不生。已生善退失。故隨眠體非不相應。若不相應能為此事。則
諸善法應無起時。以不相應恒現前故。既諸善法容有起時。故知隨眠是相應法。此皆
非證。所以者何。若許隨眠非相應者。不許上三事是隨眠所為。然經部師所說最善。
經部於此所說如何。彼說欲貪之隨眠義。然隨眠體非心相應。非不相應。無別物故。
煩惱睡位說名隨眠。於覺位中即名纏故。何名為睡。謂不現行種子隨逐。何名為覺。
謂諸煩惱現起纏心。何等名為煩惱種子。謂自體上差別功能。從煩惱生能生煩惱。如
念種子是證智生能生當念功能差別。又如芽等有前果生能生後果功能差別。若執煩惱
別有隨眠心不相應名煩惱種。應許念種非但功能別有不相應能引生後念。此既不爾。
彼云何然。差別因緣不可得故。若爾六六契經相違。經說於樂受有貪隨眠故。經但說
有。不言爾時即有隨眠。何所違害。於何時有。於彼睡時。或假於因立隨眠想。傍論
且止。應辯正論。言貪分二。謂欲有貪。此中有貪以何為體。謂色無色二界中貪此。
名何因唯於彼立。彼貪多託內門轉故。謂彼二界多起定貪。一切定貪於內門轉故。唯
於彼立有貪名。又由有人於上二界起解脫想。為遮彼故。謂於上界立有貪名。顯彼所
緣非真解脫。此中自體立以有名。彼諸有情多於等至及所依止深生味著故。說彼唯味
著自體。非味著境。離欲貪故。由此唯彼立有貪名。既說有貪在上二界。義准欲界貪
名欲貪。故於頌中不別顯示。即上所說六種隨眠。於本論中復分為十。如何成十。頌

 六由見異十  異謂有身見 
 邊執見邪見  見取戒禁取 

  論曰。六隨眠中見行異為五。餘非見五積數總成十故於十中五是見性。一有身見
。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五非見性。一貪二瞋三慢四無明五疑。又
即所說六種隨眠。於本論中說九十八。依何義說九十八耶。頌曰

 六行部界異  故成九十八 
 欲見苦等斷  十七七八四 
 謂如次具離  三二見見疑 
 色無色除瞋  餘等如欲說 

  論曰。六種隨眠由行部界有差別故成九十八。謂於六中由見行異分別為十。如前
已辯。即此所辯十種隨眠。部界不同成九十八。部謂見四諦修所斷五部。界謂欲色無
色三界。且於欲界五部不同乘十隨眠成三十六。謂見苦諦至修所斷。如次有十七七八
四。即上五部。於十隨眠一二一一如其次第。具離三見二見見疑。謂見苦諦所斷具十
。見集滅諦所斷各七。離有身見邊見戒取。見道諦所斷八。離有身見及邊執見。修所
斷四。離見及疑。如是合成三十六種。前三十二名見所斷。纔見諦時彼則斷故。最後
有四名修所斷。見四諦已後後時中數數習道彼方斷故。如是已顯。十隨眠中薩迦耶見
唯在一部。謂見苦所斷。邊執見亦爾。戒禁取通在二部。謂見苦見道所斷。邪見通四
部。謂見苦集滅道所斷。見取疑亦爾。餘貪等四各通五部。謂見四諦及修所斷。此中
何相見苦所斷。乃至何相是修所斷。若緣見此所斷為境名見此所斷。餘名修所斷。如
是六中見分十二。疑分為四。餘四各五。故欲界中有三十六。色無色界五部各除瞋。
餘與欲同。故各三十一。由是本論以六隨眠行部界殊說九十八。於此所辯九十八中八
十八見所斷。忍所害故。十隨眠修所斷。智所害故。如是所說見修所斷為決定爾。不
爾云何。頌曰

 忍所害隨眠  有頂唯見斷 
 餘通見修斷  智所害唯修 

  論曰。忍聲通說法類智忍。於忍所害諸隨眠中有頂地攝唯見所斷。唯類智忍方能
斷故。餘八地攝通見修斷。謂聖者斷唯見非修。法類智忍如應斷故。若異生斷唯修非
見。數習世俗智所斷故。智所害諸隨眠。一切地攝。唯修所斷。以諸聖者及諸異生。
如其所應。皆由數習無漏世俗智所斷故。有餘師說。外道諸仙不能伏斷見所斷惑。如
大分別諸業契經說。離欲貪諸外道類有緣欲界邪見現行。及梵網經亦說。彼類有緣欲
界諸見現行。謂於前際分別論者。有執全常。有執一分。有執諸法無因生等。非色界
惑緣欲界生。於欲界境已離貪故。定是欲界諸見未斷。毘婆沙師釋彼經義。起見時暫
退。如提婆達多。由行有殊分見為五。名先已列。自體如何。頌曰

 我我所斷常  撥無劣謂勝 
 非因道妄謂  是五見自體 

  論曰。執我及我所是薩迦耶見。壞故名薩。聚謂迦耶。即是無常和合蘊義。迦耶
即薩名薩迦耶。此薩迦耶即五取蘊。為遮常一想故立此名。要此想為先方執我故。毘
婆沙者作如是釋。有故名薩。身義如前。勿無所緣計我我所。故說此見緣於有身。緣
薩迦耶而起此見。故標此見名薩迦耶。諸見但緣有漏法者。皆應標以薩迦耶名。然佛
但於我我所執摽此名者。令知此見緣薩迦耶。非我我所。以我我所畢竟無故。如契經
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諸有執我等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即於所
執我我所事執斷執常名邊執見。以妄執取斷常邊故。於實有體苦等諦中。起見撥無名
為邪見。一切妄見皆顛倒轉並應名邪。而但撥無名邪見者。以過甚故。如說臭酥惡執
惡等。此唯損減。餘增益故。於劣謂勝名為見取。有漏名劣。聖所斷故。執劣為勝總
名見取。理實應立見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見取。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說名
戒禁取。如大自在生主。或餘非世間因妄起因執。投水火等種種邪行。非生天因妄起
因執唯受持戒禁。數相應智等。非解脫道妄起道執。理實應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
但名戒禁取。是謂五見自體。應知。若於非因起是因見。此見何故非見集斷。頌曰

 於大自在等  非因妄執因 
 從常我倒生  故唯見苦斷 

  論曰。執大自在生主或餘為世間因生世間者。必先計度彼體是常一我作者方起因
執。纔見苦時於自在等。常執我執永斷無餘故。彼所生因執亦斷。若爾有執投水火等
種種邪行是生天因。或執但由受持戒禁等便得清淨。不應見苦斷。然本論說有諸外道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士夫補特伽羅受持牛戒鹿戒狗戒便得清淨解脫出離。永超
眾苦樂至超苦樂處。如是等類非因執因。一切應知。是戒禁取見苦所斷。如彼廣說。
此復何因是見苦斷。迷苦諦故有太過失。緣有漏惑皆迷苦故。復有何相別戒禁取。可
說彼為見道所斷。諸緣見道所斷法生。彼亦應名迷苦諦故。又緣道諦邪見及疑。若撥
若疑無解脫道。如何即執此能得永清淨。若彼撥無真解脫道。妄執別有餘清淨因。是
則執餘能得清淨。非邪見等。此緣見道所斷諸法。理亦不成。又若有緣見集滅諦所斷
邪見等執為清淨因。此復何因非見彼斷。故所執義應更思擇。如前所說。常我倒生。
為但有斯二種顛倒。應知顛倒總有四種。一於無常執常顛倒。二於諸苦執樂顛倒。三
於不淨執淨顛倒。四於無我執我顛倒。如是四倒其體云何。頌曰

 四顛倒自體  謂從於三見 
 唯倒推增故  想心隨見力 

  論曰。從於三見立四倒體。謂邊見中唯取常見以為常倒。諸見取中取計樂淨為樂
淨倒。有身見中唯取我見以為我倒。有說。我倒攝身見全。我倒如何攝我所見。如何
不攝。由倒纏故。諸有計我。於彼事中有自在力是我所見。此即我見由二門轉。是我
屬我。若是別見由我為我見亦應別。何故餘惑非顛倒體。要具三因勝者成倒。言三因
者。一向倒故。推度性故。妄增益故。謂戒禁取非一向倒。緣少淨故。斷見邪見非妄
增益。無門轉故。所餘煩惱不能推度。非見性故。由具三因勝者成倒。是故餘惑非顛
倒體。若爾何故契經中言於無常計常。有想心見倒。於苦不淨無我亦然。理實應知。
唯見是倒。想心隨見亦立倒名。與見相應行相同故。若爾何故不說受等。彼於世間不
極成故。謂心想倒世間極成。受等不然。故經不說。如是諸倒預流已斷。見及相應見
所斷故。有餘部說。倒有十二。謂於無常計常倒中有想心見三種顛倒。乃至於無我計
我倒亦爾。於中八唯見斷。四通見修斷。謂樂淨想心。若謂不然。未離欲聖離樂淨想
。寧起欲貪。毘婆沙師不許此義。若有樂淨想心現行。便許聖者有樂淨倒。聖者亦起
有情想心。是則亦應許有我倒。非於女等及於自身離有情想心有起欲貪故。由契經說
。若有多聞諸聖弟子。於苦聖諦如實見知。乃至爾時彼聖弟子。無常計常想心見倒皆
已永斷。乃至廣說。故知想心唯取見倒相應力起。是倒非餘。然聖有時暫迷亂故。率
爾於境欲貪現前。如於旋火輪畫藥叉迷亂。若爾何故尊者慶喜告彼尊者辯自在言

 由有想亂倒  故汝心燋熱 
 遠離彼想已  貪息心便淨 

  故有餘師復作是說。八想心倒學未全斷。如是八種纏。由如實見知聖諦方得永斷
。離此無餘永斷方便。故此所說不違彼經。為唯見隨眠有多差別。為餘亦有。慢亦有
。云何。頌曰

 慢七九從三  皆通見脩斷 
 聖如殺纏等  有脩斷不行 

  論曰。且慢隨眠差別有七。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
令心高舉總立慢名。行轉不同故分七種。於劣於等如其次第謂己為勝謂己為等令心高
舉總說為慢。於等於勝如其次第謂勝謂等總名過慢。於勝謂勝名慢過慢。於五取蘊執
我我所令心高舉名為我慢。於未證得殊勝德中謂已證得名增上慢。於多分勝謂己少劣
名為卑慢。於無德中謂己有德名為邪慢。然本論說慢類有九。一我勝慢類。二我等慢
類。三我劣慢類。四有勝我慢類。五有等我慢類。六有劣我慢類。七無勝我慢類。八
無等我慢類。九無劣我慢類。如是九種從前七慢三中離出。從三者何。謂從前慢過慢
卑慢。如是三慢若依見生行。次有殊成三三類。初三如次即過慢慢卑慢。中三如次即
卑慢慢過慢。後三如次即慢過慢卑慢。於多分勝謂己少劣卑慢可成。有高處故。無劣
我慢高處是何。謂於如是自所愛樂勝有情聚雖於己身知極下劣而自尊重。如是且依發
智論釋。依品類足釋慢類者。且我勝慢從三慢出。謂慢過慢慢過慢三。由觀劣等勝境
別故。如是七慢何所斷耶。一切皆通見修所斷。諸脩所斷聖未斷時為可現行。此不決
定。謂有脩所斷。而聖定不行。如殺生纏是脩所斷。而諸聖者必不現行。殺生纏者。
顯由此惑發起故思斷眾生命。等言為顯盜婬誑纏無有愛全有愛一分。無有名何法。謂
三界無常於此貪求名無有愛。有愛一分謂願當為藹羅筏拏大龍王等。此諸纏愛一切皆
緣脩所斷故唯脩所斷。已說慢類等。有是脩所斷。何緣聖者未斷不起。頌曰

 慢類等我慢  惡作中不善 
 聖者而不起  見疑所增故 

  論曰。等言為顯殺等諸纏無有愛全有愛一分。此慢類等我慢惡悔。是見及疑親所
增長。雖脩所斷而由見疑背已折故。聖不能起。謂慢類我慢有身見所增。殺生等纏邪
見所增。諸無有愛斷見所增。有愛一分常見所增。不善惡作是疑所增。故聖身中皆定
不起。九十八隨眠中幾是遍行幾非遍行。頌曰

 見苦集所斷  諸見疑相應 
 及不共無明  遍行自界地 
 於中除二見  餘九能上緣 
 除得餘隨行  亦是遍行攝 

  論曰。唯見苦集所斷見疑及彼相應不共無明力。能遍行自界地五部故。此十一皆
得遍行名。謂七見二疑二無明十一。如是十一於自界地五部諸法遍緣。隨眠為因遍生
五部染法。依此三義立遍行名。此中所言遍緣五部。為約漸次。為約頓緣。若漸次緣
餘亦應遍。若頓緣者誰復普於欲界諸法頓計為勝能得清淨或世間因。不說頓緣自界地
一切。然說有力能頓緣五部。雖爾遍行亦非唯此。以於是處有我見行。是處必應起我
愛慢。若於是處淨勝見行。是處必應希求高舉。是則愛慢應亦遍行。若爾頓緣見脩斷
故。應言此二何所斷耶。應言脩所斷。雜緣境故。或應見所斷。見力引故。毘婆沙師
作如是說。此二煩惱自相非共。無頓緣力故非遍行。是故遍行唯此十一。餘非。准此
不說自成。於十一中除身邊見。所餘九種亦能上緣。上言正明上界上地。兼顯無有緣
下隨眠。此九雖能通緣自上。然理無有自上頓緣。於緣上中且約界說。或唯緣一或二
合緣。故本論言。有諸隨眠是欲界繫緣色界繫。有諸隨眠是欲界繫緣無色界繫。有諸
隨眠是欲界繫緣色無色界繫。有諸隨眠是色界繫緣無色界繫。約地分別准界應思。生
在欲界若緣大梵起有情見。或起常見。如何身邊見不緣上界地。不執彼為我我所故。
邊見必由身見起故。若爾計彼為有情常是何見攝。對法者言。此二非見是邪智攝。何
緣所餘緣彼是見。此亦緣彼而非見耶。以宗為量故作是說。為遍行體唯是隨眠。不爾
。云何并隨行法。謂上所說十一隨眠并彼隨行皆遍行攝。然除彼得。非一果故。由此
故有作是問言。諸遍行隨眠皆遍行因不。答言。於此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未來世
遍行隨眠。第二句者。謂過現世彼俱有法。第三第四如理應辯。九十八隨眠中。幾緣
有漏。幾緣無漏。頌曰

 見滅道所斷  邪見疑相應 
 及不共無明  六能緣無漏 
 於中緣滅者  唯緣自地滅 
 緣道六九地  由別治相因 
 貪瞋慢二取  並非無漏緣 
 應離境非怨  靜淨勝性故 

  論曰。唯見滅道所斷邪見疑彼相應不共無明。各三成六。能緣無漏。餘緣有漏准
此自成。於此六中緣滅諦者。各以自地滅為所緣。滅互相望非因果故。謂欲界繫三種
隨眠。唯緣欲界諸行擇滅。乃至有頂三種隨眠。唯緣有頂諸行擇滅。緣道諦者緣六九
地。謂欲界繫三種隨眠。唯緣六地法智品道。若治欲界若能治餘皆彼所緣。以類同故
。色無色界八地各有三種隨眠。一一唯能通緣九地類智品道。若治自地若能治餘皆彼
所緣。以類同故。何故緣滅自地非餘。緣道便通六九同類。以諸地道互相因故。雖法
類品亦互相因。而類智品不治欲界。故類智品道非欲三所緣。法智品既能治色無色。
應為彼八地各三所緣。非此皆能治色無色。苦集法智品非彼對治故。亦非全能治色無
色。不能治彼見所斷故。二初無故。非彼所緣。即由此因顯遍行惑有緣苦集諸地無遮
。境互為緣因。非能對治故。何緣貪瞋慢戒禁取見取見。無漏斷非無漏緣。以貪隨眠
應捨離故。若緣無漏便非過失。如善法欲不應捨離。緣怨害事起瞋隨眠。滅道非怨故
非瞋境。緣麁動事起慢隨眠。滅道寂靜故非慢境。於非淨法執為淨因名戒禁取。滅道
真淨故不應為戒禁取境。於非勝法執為最勝名為見取。滅道真勝故亦不應為見取境。
是故貪等不緣無漏。九十八隨眠中。幾由所緣故隨增。幾由相應故隨增。頌曰

 未斷遍隨眠  於自地一切 
 非遍於自部  所緣故隨增 
 非無漏上緣  無攝有違故 
 隨於相應法  相應故隨增 

  論曰。遍行隨眠。普於自地五部諸法所緣隨增。以能遍緣自地法故。所餘五部非
遍隨眠。所緣隨增唯於自部。唯以自部為所緣故。此據總說。別分別者。六無漏緣九
上緣惑於所緣境無隨增義。所以者何。無漏上境非所攝受及相違故。謂若有法為此地
中身見及愛攝為己有。可有為此身見愛地中所有隨眠所緣隨增理。如衣潤濕埃塵隨住
。非諸無漏及上地法為諸下身見愛攝為己有故緣彼下惑非所緣隨增。住下地心求上地
等。是善法欲非謂隨眠。聖道涅槃及上地法與能緣彼下惑相違故。彼二亦無所緣隨增
理。如於炎石足不隨住。有說。隨眠是隨順義。非無漏上境順。諸下隨眠故。雖是所
緣而無隨增理。如風病者服乾澁藥病者於藥非所隨增。已約所緣辯隨增義。今次應辯
相應隨增。謂隨何隨眠於自相應法由相應故於彼隨增。諸說隨增。謂至未斷故。初頌
首標未斷言。頗有隨眠不緣無漏不緣上界而彼隨增但於相應非所緣不。有。謂緣上地
諸遍行隨眠。九十八隨眠中幾不善幾無記。頌曰

 上二界隨眠  及欲身邊見 
 彼俱癡無記  此餘皆不善 

  論曰。色無色界一切隨眠唯無記性。以染污法若是不善有苦異熟。苦異熟果上二
界無。他逼惱因彼定無故。身邊二見及相應癡欲界繫者亦無記性。所以者何。此與施
等不相違故。為我當樂現在勤脩施戒等故。執斷邊見能順解脫。故世尊說。於諸外道
諸見趣中此見最勝。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又此二見迷自事故
。非欲逼害他有情故。若爾貪求天上快樂及起我慢例亦應然。先軌範師作如是說。俱
生身見是無記性。如禽獸等身見現行。若分別生是不善性。餘欲界繫一切隨眠與上相
違皆不善性。於上所說不善惑中。幾是不善根。幾非不善根。頌曰

 不善根欲界  貪瞋不善癡 

  論曰。唯欲界繫一切貪瞋及不善癡不善根攝。如其次第世尊說為貪瞋癡三不善根
。性唯不善煩惱為不善法根立不善根。餘則不爾。所餘煩惱非不善根。義准已成。故
頌不說。於上所說無記惑中。幾是無記根。幾非無記根。頌曰

 無記根有三  無記愛癡慧 
 非餘二高故  外方立四種 
 中愛見慢癡  三定皆癡故 

  論曰。迦濕彌羅國諸毘婆沙師說無記根亦有三種。謂諸無記愛癡慧三。下至異熟
生亦無記根攝。何緣疑慢非無記根。疑二趣轉。慢高轉故。彼師謂疑二趣相轉。性動
搖故不應立根。慢於所緣高舉相轉。異根法故亦不立根。為根必應堅住下轉。世間共
了故彼非根。外方諸師立此有四。謂諸無記愛見慢癡。無記名中遮善惡故。何緣此四
立無記根。以諸愚夫脩上定者不過依託愛見慢三。此三皆依無明力轉。故立此四為無
記根。諸契經中說十四無記事。彼亦是此無記攝耶。不爾。云何。彼經但約應捨置問
立無記名。謂問記門總有四種。何等為四。頌曰

 應一向分別  反詰捨置記 
 如死生殊勝  我蘊一異等 

  論曰。且問四者。一應一向記。二應分別記。三應反詰記。四應捨置記。此四如
次。如有問者。問死生勝我一異等。記有四者。謂答四問。若作是問。一切有情皆當
死不。應一向記一切有情皆定當死。若作是問。一切死者皆當生不。應分別記有煩惱
者當生非餘。若作是問。人為勝劣。應反詰記。為何所方。若言方天應記人劣。若言
方下應記人勝。若作是問。蘊與有情為一為異。應捨置記。有情無實故一異性不成。
如石女兒白黑等性。如何捨置而立記名。以記彼問言此不應記故。有作是說。彼第二
問亦應一向記非一切當生。然問者言一切死者皆當生不。理應分別記彼所問。總答不
成。雖令總知仍未解故。又作是說。彼第三問亦應一向記。人亦勝亦劣。所待異故如
識果因。然彼問者一向為問。非一向記故應成分別記。但此應詰問意所方故此名為應
反詰記。又作是說。彼第四問既全不記蘊與有情若異若一。云何名記。然彼所問理應
捨置。記言應捨置。如何不名記。對法諸師作如是說。一向記者。若有問言世尊是如
來應正等覺耶。所說法要是善說耶。諸弟子眾行妙行耶。色乃至識皆無常耶。苦乃至
道善施設耶。應一向記契實義故。分別記者。若有直心請言。願尊為我說法。應為分
別。法有眾多。謂去來今。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過去法。應復分別。過去法中亦有
眾多色乃至識。若請說色。應分別言。色中有三。善惡無記。若請說善應分別言。善
中有七。謂離殺生廣說乃至離雜穢語。若彼復請說離殺生。應分別言。此有三種。謂
無貪瞋癡三善根所發。若彼請說無貪發者。應分別言。此復有二。謂表無表。欲說何
者。反詰記者。若有諂心請言願尊為我說法。應反詰彼。法有眾多欲說何者。不應分
別。乃至令彼默然而住。或令自記無便求非。豈不二中都無有問唯有請說亦無有記唯
反詰言欲說何者。如何此二成問記耶。如有請言為我說道。豈非問道。即由反詰記彼
所問。豈非記道。若爾應俱是反詰記。不爾。問意直諂有殊。記有分別無分別故。捨
置記者。若有問言。世為有邊為無邊等。此應捨置不應為說。今依契經辯問記相。如
大眾部契經中言。苾芻當知。問記有四。何等為四。謂或有問應一向記。乃至有問但
應捨置。云何有問應一向記。謂問諸行皆無常耶。此問名為應一向記。云何有問應分
別記。謂若有問諸有故思造作業已為受何果。此問名為應分別記。云何有問應反詰記
。謂若有問士夫想與我為一為異耶。應反詰言。汝依何我作如是問。若言依麁我。應
記與想異。此問名為應反詰記。云何有問但應捨置。謂若有問。世為常無常亦常亦無
常非常非無常。世為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如來死後為有非有亦有亦
非有非有非非有。為命者即身。為命者異身。此問名為但應捨置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二

  諸有情類於此事中隨眠隨增名繫此事。應說過去現在未來何等隨眠能繫何事。頌

 若於此事中  未斷貪瞋慢 
 過現若已起  未來意遍行 
 五可生自世  不生亦遍行 
 餘過未遍行  現正緣能繫 

  論曰。且諸隨眠總有二種。一者自相。謂貪瞋慢。二者共相。謂見疑癡。事雖有
多此說所繫。如應未斷流至後門。若此事中有貪瞋慢。於過去世已生未斷。現在已生
能繫此事。以貪瞋慢是自相惑。非諸有情定遍起故。若未來世意識相應貪瞋慢三遍於
三世乃至未斷皆能繫縛。未來五識相應貪瞋若未斷可生唯繫未來世。未來五識相應貪
瞋若未斷不生亦能繫三世。所餘一切見疑無明去來未斷遍縛三世。由此三種是共相惑
一切有情俱遍縛故。若現在世正緣境時。隨其所應能繫此事。應辯諸事過去未來。為
實有無方可說繫。若實是有則一切行恒時有故應說為常。若實是無如何可說有能所繫
及離繫耶。毘婆沙師定立實有。然彼諸行不名為常。由與有為諸相合故。為此所立決
定增明應略標宗顯其理趣。頌曰

 三世有由說  二有境果故 
 說三世有故  許說一切有 

  論曰。三世實有。所以者何。由契經中世尊說故。謂世尊說。苾芻當知。若過去
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脩厭捨。以過去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
過去色勤脩厭捨。若未來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以未來色是
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又具二緣識方生故。謂契經說。識二緣生
。其二者何。謂眼及色。廣說乃至意及諸法。若去來世非實有者。能緣彼識應闕二緣
。已依聖教證去來有。當依正理證有去來。以識起時必有境故。謂必有境識乃得生。
無則不生。其理決定。若去來世境體實無。是則應有無所緣識。所緣無故識亦應無。
又已謝業有當果故。謂若實無過去體者。善惡二業當果應無。非果生時有現因在。由
此教理。毘婆沙師。定立去來二世實有。若自謂是說一切有宗決定應許實有去來世。
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謂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
。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
說部。非此部攝。今此部中差別有幾。誰所立世最善可依。頌曰

 此中有四種  類相位待異 
 第三約作用  立世最為善 

  論曰。尊者法救作如是說。由類不同三世有異。彼謂諸法行於世時。由類有殊非
體有異。如破金器作餘物時。形雖有殊而體無異。又如乳變成於酪時。捨味勢等。非
捨顯色。如是諸法行於世時。從未來至現在。從現在入過去。唯捨得類非捨得體。尊
者妙音作如是說。由相不同三世有異。彼謂諸法行於世時。過去正與過去相合。而不
名為離現未相。未來正與未來相合。而不名為離過現相。現在正與現在相合。而不名
為離過未相。如人正染一妻室時。於餘姬媵不名離染。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由位不同
三世有異。彼謂諸法行於世時。至位位中作異異說。由位有別非體有異。如運一籌置
一名一置百名百置千名千。尊者覺天作如是說。由待有別三世有異。彼謂諸法行於世
時。前後相待立名有異。如一女人名母名女。此四種說一切有中。第一執法有轉變故
。應置數論外道朋中。第二所立世相雜亂。三世皆有三世相故。人於妻室貪現行時。
於餘境貪唯有成就。現無貪起何義為同。第四所立前後相待。一世法中應有三世。謂
過去世前後剎那。應名去來中為現在。未來現在類亦應然。故此四中第三最善。以約
作用位有差別。由位不同立世有異。彼謂諸法作用未有名為未來。有作用時名為現在
。作用已滅名為過去。非體有殊。此已具知。彼應復說。若去來世體亦實有應名現在
。何謂去來。豈不前言約作用立。若爾現在有眼等根彼同分攝有何作用。彼豈不能取
果與果。是則過去同類因等既能與果。應有作用。有半作用世相應雜。已略推徵。次
當廣破。頌曰

 何礙用云何  無異世便壞 
 有誰未生滅  此法性甚深 

  論曰。應說若法自體恒有。應一切時能起作用。以何礙力令此法體所起作用時有
時無。若謂眾緣不和合者。此救非理。許常有故。又此作用云何得說為去來今。豈作
用中而得更立有餘作用。若此作用非去來今而復說言作用是有。則無為故應常非無故
不應言作用已滅及此未有法名去來。若許作用異法體者。可有此失。然無有異。故不
應言有此過失。若爾所立世義便壞。謂若作用即是法體。體既恒有用亦應然。何得有
時名為過未。故彼所立世義不成。何為不成。以有為法未已生名未來。若已生未已滅
名現在。若已滅名過去。彼復應說若如現在法體實有去來亦然。誰未已生誰復已滅。
謂有為法體實恒有。如何可得成未已生已滅。先何所闕。彼未有故名未已生。後復闕
何。彼已無故名為已滅。故不許法本無今有有已還無則三世義。應一切種皆不成立。
然彼所說恒與有為諸相合故。行非常者此但有虛言。生滅理無故。許體恒有說性非常
。如是義言所未曾有。依如是義。故有頌言

 許法體恒有  而說性非常 
 性體復無別  此真自在作 

  又彼所言世尊說故。去來二世體實有者。我等亦說有去來世。謂過去世曾有名有
。未來當有。有果因故。依如是義說有去來。非謂去來如現實有。誰言彼有如現在世
。非如現世彼有云何。彼有去來二世自性。此復應詰。若俱是有如何可言是去來性。
故說彼有。但據曾當因果二性。非體實有。世尊為遮謗因果見據曾當義說有去來。有
聲通顯有無法故。如世間說有燈先無有燈後無。又如有言有燈已滅非我今滅。說有去
來其義亦應爾。若不爾者去來性不成。若爾何緣世尊依彼杖髻外道說業過去盡滅變壞
而猶是有。豈彼不許業曾有性。而今世尊重為說有。依彼所引現相續中與果功能。密
說為有。若不爾者。彼過去業現實有性過去豈成。理必應爾。以薄伽梵於勝義空契經
中說。眼根生位無所從來。眼根滅時無所造集。本無今有有已還無。去來眼根若實有
者。經不應說本無等言。若謂此言依現世說此救非理。以現世性與彼眼根體無別故。
若許現世本無今有有已還無。是則眼根去來無體義已成立。又彼所說。要具二緣識方
生故。去來二世體實有者。應共尋思。意法為緣生意識者。為法如意作能生緣。為法
但能作所緣境。若法如意作能生緣。如何未來百千劫後當有彼法。或當亦無為能生緣
生今時識。又涅槃性違一切生立為能生不應正理。若法但能為所緣境。我說過未亦是
所緣。若無如何成所緣境。我說彼有如成所緣。如何成所緣。謂曾有當有。非憶過去
色受等時。如現分明觀彼為有。但追憶彼曾有之相。逆觀未來當有亦爾。謂如曾現在
所領色相。如是追憶過去為有。亦如當現在所領色相如是逆觀未來為有。若如現有應
成現世。若體現無。則應許有緣無境識。其理自成。若謂去來極微散亂有而非現。理
亦不然。取彼相時非散亂故。又若彼色有同現在。唯有極微散亂為異。則極微色其體
應常。又色唯應極微聚散竟無少分可名生滅。是則遵崇邪命者論棄背善逝所說契經。
如契經說。眼根生位無所從來。乃至廣說。又非受等極微集成。如何可言去來散亂。
然於受等追憶逆觀。亦如未滅已生時相。若如現有體應是常。若體現無。還應許有緣
無境識。理亦自成。若體全無是所緣者第十三處應是所緣。諸有達無第十三處。此能
緣識為何所緣。若謂即緣彼名為境。是則應撥彼名為無。又若緣聲先非有者。此能緣
識為何所緣。若謂即緣彼聲為境求聲無者應更發聲。若謂聲無住未來位。未來實有如
何謂無。若謂去來無現世者。此亦非理。其體一故。若有少分體差別者。本無今有其
理自成。故識通緣有非有境。然菩薩說世間所無我知我見無是處者。意說。他人懷增
上慢亦於非有現相謂有。我唯於有方觀為有。若異此者則一切覺皆有所緣。何緣於境
得有猶豫。或有差別。理必應然。以薄伽梵於餘處說善來苾芻。汝等若能為我弟子。
無諂無誑有信有勤。我旦教汝令暮獲勝。我暮教汝令旦獲勝。便知有是有。非有是非
有。有上是有上。無上是無上。由此彼說。識有境故有去來者。亦不成因。又彼所言
。業有果故有去來者。理亦不然。非經部師作如是說。即過去業能生當果。然業為先
所引相續。轉變差別令當果生。彼我品中當廣顯示。若執實有過去未來則一切時果體
常有業於彼果有何功能。若謂能生則所生果本無今有其理自成。若一切法一切時有。
誰於誰有能生功能。又應顯成雨眾外道所黨邪論。彼作是說。有必常有。無必常無。
無必不生。有必不滅。若謂能令果成現在如何令果成現在耶。若謂引令至餘方所則所
引果其體應常。又無色法當如何引。又此所引應體本無。若謂但令體有差別。本無今
有其理自成。是故此說一切有部。若說實有過去未來。於聖教中非為善說。若欲善說
一切有者。應如契經所說而說。經如何說。如契經言。梵志當知。一切有者。唯十二
處或唯三世。如其所有而說有言。若去來無如何可說有能所繫及離繫耶。彼所生因隨
眠有故。說有去來能繫煩惱。緣彼煩惱隨眠有故。說有去來所繫縛事。若隨眠斷得離
繫名。毘婆沙師作如是說。如現實有過去未來。所有於中不能通釋。諸自愛者應如是
知。法性甚深非尋思境。豈不能釋便撥為無。有異門故此生此滅。謂色等生即色等滅
。有異門故異生異滅。謂未來生現在世滅。有異門故即世名生。以正生時世所攝故。
有異門故說世有生。未來世有多剎那故。傍論已了。今應思擇。諸事已斷彼離繫耶。
設事離繫彼已斷耶。若事離繫彼必已斷。有事已斷而非離繫。斷非離繫其事云何。頌

 於見苦已斷  餘遍行隨眠 
 及前品已斷  餘緣此猶繫 

  論曰。且見道位。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見苦所斷諸事已斷。見集所斷遍行隨眠若
未永斷能緣此者於此猶繫。及脩道位隨何道生。九品事中前品已斷。餘未斷品所有隨
眠能緣此者於此猶繫。斷非離繫。如是應知。何事有幾隨眠隨增。若隨事別答。便費
多言論。是故應造略毘婆沙。由此雖勞少少功力。而能越渡大大問流。謂法雖多略為
十六種即三界五部及無漏法。能緣彼識名數亦然但應了知何法何識境。易思何事何隨
眠隨增。此中且應知何法何識境。頌曰

 見苦集脩斷  若欲界所繫 
 自界三色一  無漏識所行 
 色自下各三  上一淨識境 
 無色通三界  各三淨識緣 
 見滅道所斷  皆增自識行 
 無漏三界中  後三淨識境 

  論曰。若欲界繫見苦見集脩所斷法。各五識緣。謂自界三即如前說。及色界一即
脩所斷。無漏第五。皆容緣故。若色界繫即前所說三部諸法各八識緣。謂自下三皆如
前說。及上界一即脩所斷。無漏第八。皆容緣故。若無色繫即前所說三部諸法各十識
緣。謂三界三皆如前說。無漏第十皆容緣故。見滅見道所斷諸法。應知一一增自識緣
。此復云何。謂欲界繫見滅所斷為六識緣。五即如前。增見滅斷。見道所斷為六識緣
。五亦如前。增見道斷。色無色界見滅道斷。隨應為九十一識緣。若無漏法為十識緣
。謂三界中各後三部。即見滅道脩所斷識。無漏第十。皆容緣故。為攝前義。復說頌

 見苦集脩斷  欲色無色繫 
 應知如次第  五八十識緣 
 見滅道所斷  各增自識緣 
 無漏法應知  能為十識境 

  如是了知十六種法為十六識所緣境已。今應思何事何隨眠隨增。若別疏條恐文煩
廣。故我於此略示方隅。且有問言。所繫事內樂根有幾隨眠隨增。應觀樂根總有七種
。謂欲界一即脩所斷。色界五部。無漏第七。一切無漏非諸隨眠之所隨增。如前已說
。此中前六隨其所應欲脩所斷及諸遍行色界一切隨眠隨增。若有問言。緣樂根識復有
幾種隨眠隨增。應觀此識總有十二。謂欲界四除見滅斷。色界五部。無色界二。即見
道諦及脩所斷。無漏第十二。皆能緣樂根。此隨所應欲界四部。色界有為緣。無色界
二部。及諸遍行隨眠隨增。若復有問言。緣緣樂根識復有幾種隨眠隨增。應觀此識總
有十四。於前十二更加二種。即無色界見苦集斷。如是十四識能緣緣樂根。此隨所應
欲色如上。無色四部隨眠隨增。准此方隅餘應思擇。若心由彼名有隨眠。彼於此心定
隨增不。此不決定。或有隨眠。謂與心相應。及緣心未斷相應已斷則不隨增。依此義
門應作是說。頌曰

 有隨眠心二  謂有染無染 
 有染心通二  無染局隨增 

  論曰。有隨眠心總有二種。有染無染心差別故。於中有染或有隨增。謂相應緣隨
眠未斷。相應已斷則不隨增。仍說有隨眠。以恒相應故。若無染者。唯局隨增。緣此
隨眠必未永斷。此唯據隨增名有隨眠故。如上所說十種隨眠次第生時。誰前誰後。頌

 無明疑邪身  邊見戒見取 
 貪慢瞋如次  由前引後生 

  論曰。且諸煩惱次第生時。先由無明於諦不了。不欲觀苦乃至道諦。由不了故。
次引生疑。謂聞二途便懷猶豫。為苦非苦。乃至廣說。從此猶豫引邪見生。謂邪聞思
生邪決定撥無苦諦乃至廣說。由撥無諦引身見生。謂取蘊中撥無苦理。便決定執此是
我故。從此身見引邊見生。謂依我執斷常邊故從此邊見引生戒取。謂由於我隨執一邊
便計此執為能淨故。從戒禁取引見取生。謂計能淨已必執為勝故。從此見取次引貪生
。謂自見中情深愛故。從此貪後次引慢生。謂自見中深愛著己。恃生高舉陵蔑他故。
從此慢後次引生瞋。謂自見中深愛恃己。於他所起違己見中情不能忍必憎嫌故。有餘
師說。於自見解取捨位中起憎嫌故。見諦所斷貪等生時。緣自相續見為境故。如是且
依次第起。說越次起者前後無定。諸煩惱起由幾因緣。頌曰

 由未斷隨眠  及隨應境現 
 非理作意起  說或具因緣 

  論曰。由三因緣諸煩惱起。且如將起欲貪纏時。未斷未遍知欲貪隨眠故。順欲貪
境現在前故。緣彼非理作意起故。由此力故便起欲貪。此三因緣如其次第即因境界加
行三力。餘煩惱起類此應知。謂此且據具因緣說。或有唯託境界力生。如退法根阿羅
漢等。即上所說隨眠并纏。經說為漏瀑流軛取。漏謂三漏。一欲漏。二有漏。三無明
漏。言瀑流者。謂四瀑流。一欲瀑流。二有瀑流。三見瀑流。四無明瀑流。軛謂四軛
。如瀑流說。取謂四取。一欲取。二見取。三戒禁取。四我語取。如是漏等其體云何
。頌曰

 欲煩惱并纏  除癡名欲漏 
 有漏上二界  唯煩惱除癡 
 同無記內門  定地故合一 
 無明諸有本  故別為一漏 
 瀑流軛亦然  別立見利故 
 見不順住故  非於漏獨立 
 欲有軛并癡  見分二名取 
 無明不別立  以非能取故 

  論曰。欲界煩惱并纏除癡四十一物總名欲漏。謂欲界繫根本煩惱三十一并十纏。
色無色界煩惱除癡五十二物總名有漏。謂上二界根本煩惱各二十六。豈不彼有惛沈掉
舉二種纏耶。品類足中亦作是說。云何有漏。謂除無明餘色無色二界所繫結縛隨眠隨
煩惱纏。今於此中何故不說。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言。彼界纏少不自在故。何緣合說
二界隨眠為一有漏。同無記性於內門轉。依定地生。由三義同故合為一。如前所說名
有貪因。即是此中名有漏義。准此三界十五無明義至已立為無明漏。何緣唯此別立漏
名。無明能為諸有本故。瀑流及軛體與漏同。然於其中見亦別立。謂前欲漏即欲瀑流
及欲軛。如是有漏即有瀑流及有軛。析出諸見為見瀑流及見軛者。謂猛利故令住名漏
。如後當說。見不順彼。性猛利故。由此於漏不獨立名。但可與餘合立為漏。如是已
顯二十九物名欲瀑流謂貪瞋慢各有五種疑四纏十。二十八物名有瀑流。謂貪與慢各十
疑八。三十六物名見瀑流謂三界中各十二見。十五物名無明瀑流。謂三界無明各有五
。應知四軛與瀑流同。四取應知體同四軛。然欲我語各并無明。見分為二與前軛別。
即前欲軛并欲無明三十四物總名欲取。謂貪瞋慢無明各五疑有四并十纏。即前有軛并
二界無明三十八物總名我語取。謂貪慢無明各十疑有八。於見軛中除戒禁取餘三十物
總名見取。所除六物名戒禁取。何緣別立戒禁取耶。由此獨為聖道怨故。雙誑在家出
家眾故。謂在家眾由此誑惑計自餓等為天道故。諸出家眾由此誑惑計捨可愛境為清淨
道故。何緣無明不別立取。能取諸有故立取名。然諸無明非能取故。謂不了相說名無
明。彼非能取。非猛利故。但可與餘合立為取。然契經說。欲軛云何。謂諸欲中欲貪
欲欲欲親欲愛欲樂欲悶欲耽欲嗜欲喜欲藏欲隨欲著纏壓於心。是名欲軛。有軛見軛應
知亦爾。又餘經說。欲貪名取。由此故知。於欲等四所起欲貪名欲等取。如是已辯隨
眠并纏。經說為漏瀑流軛取。此隨眠等名有何義。頌曰

 微細二隨增  隨逐與隨縛 
 住流漂合執  是隨眠等義 

  論曰。根本煩惱現在前時行相難知故名微細。二隨增者。能於所緣及所相應增惛
滯故。言隨逐者。謂能起得恒隨有情常為過患。不作加行為令彼生。或設劬勞為遮彼
起而數現起故名隨縛。由如是義故名隨眠。稽留有情久住生死。或令流轉於生死中。
從有頂天至無間獄。由彼相續於六瘡門泄過無窮故名為漏。極漂善品故名瀑流。和合
有情故名為軛。能為依執故名為取。若善釋者應作是言。諸境界中流注相續泄過不絕
故名為漏。如契經說。具壽當知。譬如挽船逆流而上。設大功用行尚為難。若放此船
順流而去。雖捨功用行不為難。起善染心應知亦爾。准此經意。於境界中煩惱不絕說
名為漏。若勢增上說名瀑流。謂諸有情若墜於彼。唯可隨順無能違逆。涌泛漂激難違
拒故。於現行時非極增上說名為軛。但令有情與種種類苦和合故。或數現行故名為軛
。執欲等故說名為取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一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三

  如是已辯隨眠并纏。世尊說為漏瀑流等。為唯爾所。為復有餘。頌曰
 由結等差別  復說有五種 

  論曰。即諸煩惱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義差別故。復說五種。且結云何。頌曰
 結九物取等  立見取二結 
 由二唯不善  及自在起故 
 纏中唯嫉慳  建立為二結 
 或二數行故  為賤貧因故 
 遍顯隨惑故  惱亂二部故 

  論曰。結有九種。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
結。八嫉結。九慳結。此中愛結謂三界貪。餘隨所應當辯其相。見結謂三見。取結謂
二取。依如是理故。有說言。頗有見相應法為愛結繫非見結繫。非不有見隨眠隨增。
曰有。云何。集智已生滅智未生見滅道所斷二取相應法。彼為愛結為所緣繫非見結繫
。遍行見結已永斷故。非遍見結所緣相應二俱無故。然彼有見隨眠隨增。二取見隨眠
於彼隨增故。何緣三見別立見結二取別立為取結耶。三見二取物取等故。謂彼三見有
十八物。二取亦然。故名物等。三等所取。二等能取。故名取等。所取能取有差別故
立為二結。何故纏中嫉慳二種建立為結非餘纏耶。二唯不善自在起故。謂唯此二兩義
具足。餘皆不然。故唯立二。若纏唯八此釋可然。許有十纏此釋非理。以忿覆二種亦
具兩義故。由此若許具有十纏。應言嫉慳過失尤重。謂此二種數現行故。又二能為賤
貪因故。遍顯慼歡隨煩惱故。惱亂出家在家部故。或惱亂天阿素洛故。或惱人天二勝
趣故。或惱亂他及自部故。佛於餘處依差別門。即以結聲說有五種。頌曰

 又五順下分  由二不超欲 
 由三復還下  攝門根故三 
 或不欲發趣  迷道及疑道 
 能障趣解脫  故唯說斷三 

  論曰。何等為五。謂有身見戒禁取疑欲貪瞋恚。何緣此五名順下分。此五順益下
分界故。謂唯欲界得下分名。此五於彼能為順益。由後二種不能超欲界。設有能超由
前三還下。如守獄卒防邏人故。有餘師說。言下分者。謂下有情即諸異生。及下界即
欲界。前三能障超下有情。後二能令不超下界。故五皆得順下分名。諸得預流六煩惱
斷。何緣但說斷三結耶。理實應言斷六煩惱。攝門根故但說斷三。謂所斷中類有三種
。唯一通二通四部故。說斷三種攝彼三門。又所斷中三隨三轉。謂邊執見隨身見轉。
見取隨戒取轉。邪見隨疑轉。說斷三種攝彼三根。故說斷三已說斷六。有作是釋。凡
趣異方有三種障。一不欲發。二迷正道。依邪道故。三疑正道。趣解脫者亦有如斯相
似三障。謂由身見怖畏解脫不欲發趣。由戒禁取依執邪道迷失正路。由疑於道深懷猶
預。佛顯預流永斷如是趣解脫障故說斷三。佛於餘經如順下分。說順上分亦有五種。
頌曰

 順上分亦五  色無色二貪 
 掉舉慢無明  令不超上故 

  論曰。如是五種若未斷時。能令有情不超上界。順益上界故名順上分結。已辯結
。縛云何。頌曰

 縛三由三受 

  論曰。縛有三種。一貪縛。謂一切貪。二瞋縛。謂一切瞋。三癡縛。謂一切癡。
何緣唯說此三為縛。由隨三受說縛有三。謂於樂受貪縛隨增。所緣相應俱隨增故。於
苦受瞋。於捨受癡。應知亦爾。雖於捨受亦有貪瞋非如癡故。約自相續樂等三受為縛
所緣作此定說。已分別縛。隨眠云何。頌曰

 隨眠前已說 

  論曰。隨眠有六。或七或十或九十八。如前已說。隨眠既已說。隨煩惱云何。頌

 隨煩惱此餘  染心所行蘊 

  論曰。此諸煩惱亦名隨煩惱。以皆隨心為惱亂事故。復有此餘異諸煩惱染污心所
行蘊所攝。隨煩惱起故亦名隨煩惱。不名煩惱非根本故。廣列彼相如雜事中。後當略
論纏煩惱垢攝者。且應先辯。纏相云何。頌曰

 纏八無慚愧  嫉慳并悔眠 
 及掉舉惛沈  或十加忿覆 
 無慚慳掉舉  皆從貪所生 
 無愧眠惛沈  從無明所起 
 嫉忿從瞋起  悔從疑覆諍 

  論曰。根本煩惱亦名為纏。經說欲貪纏為緣故。然品類足說有八纏。毘婆沙宗說
纏有十。謂於前八更加忿覆。無慚無愧如前已釋。嫉謂於他諸興盛事令心不喜。慳謂
財法巧施相違令心悋著。悔即惡作。如前已辯。眠謂令心昧略為性。無有功力執持於
身。悔眠二纏唯取染污。掉舉惛沈亦如前釋。除瞋及害於情非情令心憤發說名為忿。
隱藏自罪說名為覆。於此所說十種纏中無慚慳掉舉是貪等流。無愧眠惛沈是無明等流
。嫉忿是瞋等流。悔是疑等流。有說。覆是貪等流。有說。是無明等流。有說。是俱
等流。有知無知如其次第。餘煩惱垢其相云何。頌曰

 

 煩惱垢六惱  害恨諂誑憍 
 誑憍從貪生  害恨從瞋起 
 惱從見取起  諂從諸見生

 
  論曰。惱謂堅執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諫悔。害謂於他能為逼迫。由此能行打
罵等事。恨謂於忿所緣事中數數尋思結怨不捨。諂謂心曲。由此不能如實自顯。或矯
非撥。或設方便令解不明。誑謂惑他。憍前已釋。如是六種從煩惱生。穢污相麁名煩
惱垢。於此六種煩惱垢中。誑憍是貪等流。害恨是瞋等流。惱是見取等流。諂是諸見
等流。如言何曲謂諸惡見。故諂定是諸見等流。此垢并纏從煩惱起。是故皆立隨煩惱
名。此垢及纏為何所斷。頌曰

 纏無慚愧眠  惛掉見修斷 
 餘及煩惱垢  自在故唯修 

  論曰。且十纏中無慚等五通見修斷。由此通與二部煩惱相應起故。隨與見此諦所
斷相應。即說名為見此諦所斷。餘嫉慳悔忿覆并垢自在起故唯修所斷。唯與修斷他力
無明共相應故名自在起。此隨煩惱誰通何性。頌曰

 欲三二餘惡  上界皆無記 

  論曰。欲界所繫眠惛掉三皆通不善無記二性所餘一切皆唯不善。上二界中隨應所
有一切唯是無記性攝。此隨煩惱誰何界繫。頌曰

 諂誑欲初定  三三界餘欲 

  論曰。諂誑唯在欲界初定。寧知梵世有諂誑耶。以大梵王匿己情事。現相誑惑馬
勝苾芻。此二於前雖已分別義相應故今復重辯。惛掉憍三通在三界。所餘一切皆唯在
欲。謂十六中五如前辯。所餘十一唯欲界繫。已辯隨眠及隨煩惱。於中有幾唯在意地
。有幾通依六識地起。頌曰

 見所斷慢眠  自在隨煩惱 
 皆唯意地起  餘通依六識 

  論曰。略說應知。諸見所斷及修所斷。一切慢眠隨煩惱中自在起者。如是一切皆
依意識。依五識身無容起故。所餘一切通依六識。謂修所斷貪瞋無明及彼相應諸隨煩
惱即無慚愧惛掉及餘大煩惱地法所攝隨煩惱依六識身皆容起故。如先所辯樂等五受根
。今此所明煩惱隨煩惱。何煩惱等何根相應。於此先應辯諸煩惱。頌曰

 欲界諸煩惱  貪喜樂相應 
 瞋憂苦癡遍  邪見憂及喜 
 疑憂餘五喜  一切捨相應 
 上地皆隨應  遍自識諸受 

  論曰。欲界所繫諸煩惱中。貪喜樂相應。以歡行轉遍六識故。瞋憂苦相應。以慼
行轉遍六識故。無明遍與前四相應。歡慼行轉遍六識故。邪見通與憂喜相應。歡慼行
轉唯意地故。何緣邪見歡慼行轉。如次先造罪福業故。疑憂相應。以慼行轉唯意地故
。懷猶預者求決定知心愁慼故。餘四見慢與喜相應。以歡行轉唯意地故。已約別相說
受相應。就通相說受相應者。一切皆與捨受相應。以諸隨眠相續斷位勢力衰歇必住捨
受。欲界既爾。上地云何。皆隨所應遍與自地自識俱起諸受相應。謂若地中具有四識
彼一一識所起煩惱各遍自識諸受相應。若諸地中唯有意識即彼意識所起煩惱遍與意識
識受相應。上諸地中識受多少如前已辯。故不別說。已辯煩惱諸受相應。今次復應辯
隨煩惱。頌曰

 諸隨煩惱中  嫉悔忿及惱 
 害恨憂俱起  慳喜受相應 
 諂誑及眠覆  通憂喜俱起 
 憍喜樂皆捨  餘四遍相應 

  論曰。隨煩惱中嫉等六種。一切皆與憂根相應。以慼行轉唯意地故。慳喜相應。
以歡行轉唯意地故。歡行轉者。慳相與貪極相似故。諂誑眠覆憂喜相應。歡慼行轉唯
意地故。歡慼行者。謂或有時以歡喜心而行諂等。或時有以憂慼心行。憍喜樂相應。
歡行唯意故。在第三靜慮與樂相應。若在下諸地與喜相應。此上所說諸隨煩惱一切皆
與捨受相應。相續斷時皆住捨故。有通行在唯捨地故。捨於一切相應無遮。譬如無明
遍相應故。餘無慚愧惛沈掉舉四皆遍與五受相應。前二是大不善地法攝故。後二是大
煩惱地法攝故。所說煩惱隨煩惱中。有依異門。佛說為蓋。今次應辯。蓋相云何。頌

 蓋五唯在欲  食治用同故 
 雖二立一蓋  障蘊故唯五 

  論曰。佛於經中說蓋有五。一欲貪蓋。二瞋恚蓋。三惛眠蓋。四掉悔蓋。五疑蓋
。此中所說惛掉及疑。為如欲貪瞋恚眠悔唯在欲界。通三界耶。應知此三亦唯在欲。
以契經說如是五種純是圓滿不善聚故。色無色界無有不善。然此五種純不善故。唯在
欲界非色無色。何故惛眠掉悔二蓋各有二體合立一耶。食治用同故合立一。食謂所食
。亦名資糧。治謂能治。亦名非食。用謂事用。亦名功能。由此經中作如是說。惛眠
雖二食非食同。何等名為惛眠蓋食。謂五種法。一 瞢。二不樂。三頻申。四食不平
性。五心昧劣性。何等名為此蓋非食。謂光明想。如是二種事用亦同。謂俱能令心性
沈昧。掉悔雖二食非食同。何等名為掉悔蓋食。謂四種法。一親里尋。二國土尋。三
不死尋。四隨念昔種種所更戲笑歡娛承奉等事。何等名為此蓋非食。謂奢摩他。如是
二種事用亦同。謂俱能令心不寂靜。由此說食治用同故惛眠掉悔二合為一。諸煩惱等
皆有蓋義。何故如來唯說此五。唯此於五蘊能為勝障故。謂貪恚蓋能障戒蘊。惛沈睡
眠能障慧蘊。掉舉惡作能障定蘊。定慧無故於四諦疑。疑故能令乃至解脫解脫智見皆
不得起。故唯此五建立為蓋。若作如是解釋經意。掉悔理應惛眠前說。以必依定方有
慧生。定障亦應先慧障故。依如是理。有餘師言。此五蓋中。惛眠掉悔如次能障定蘊
慧蘊。由此契經作如是說。修等持者怖畏惛眠。修擇法者怖畏掉悔。有餘別說。唯立
五因。彼說云何。謂在行位。先於色等種種境中取可愛憎二種相故。後在住位由先為
因。便起欲貪瞋恚二蓋。此二能障將入定心。由此後時正入定位於止及觀不能正習。
由此便起惛眠掉悔如其次第障奢摩他毘鉢舍那令不得起。由此於後出定位中思擇法時
疑復為障。故建立蓋唯有此五。今應思擇。他界遍行及見滅道斷有漏緣諸惑於彼斷位
不知彼所緣。知彼所緣時而彼不斷。如是諸惑斷由何因。非要遍知所緣故斷。若爾斷
惑總由幾因。由四種因。何等為四。頌曰

 遍知所緣故  斷彼能緣故 
 斷彼所緣故  對治起故斷 

  論曰。且見所斷惑斷由前三因。一由遍知所緣故斷。謂見苦集斷自界緣。及見滅
道斷無漏緣。二由斷彼能緣故斷。謂見苦集斷他界緣。以自界緣能緣於彼。能緣若斷
彼隨斷故。三由斷彼所緣故斷。謂見滅道斷有漏緣。以無漏緣能為彼境所緣若斷彼隨
斷故。若修所斷惑斷由後一因。謂但由第四對治起故斷。以若此品對治道生則此品中
諸惑頓斷。何品諸惑誰為對治。謂上上品所有諸惑。下下品道能為對治。至下下品所
有諸惑。上上品道能為對治。如是義門後當廣辯。所言對治總有幾種。頌曰

 對治有四種  謂斷持遠厭 

  論曰。諸對治門總有四種。一斷對治。謂無間道。二持對治。謂此後道。由彼能
持此斷得故。三遠分對治。謂解脫道後所有道。由彼道能令此所斷惑得更遠故。有餘
師說。亦解脫道。以解脫道如彼能令此所斷惑得更遠故四厭患對治。謂若有道見此界
過失深生厭患。然此對治若欲善說。理實應為如是次第。一厭患對治。謂緣苦集起加
行道。二斷對治。謂緣一切起無間道。三持對治。謂緣一切起解脫道。四遠分對治。
謂緣一切起勝進道。諸惑永斷為定從何。頌曰

 應知從所緣  可令諸惑斷 

  論曰。應知諸惑得永斷時。不可令其離相應法。但可令彼遠離所緣。令於所緣不
復生故。斷未來惑理且可然。容令於境不復生故。過去諸惑云何說斷。若謂頌說從所
緣言意顯遍知所緣故斷。此亦非理。不決定故。由此應說煩惱等斷定何所從。自相續
中煩惱等斷由得斷故。他相續中諸煩惱等及一切色不染法斷。由能緣彼自相續中所有
諸惑究竟斷故。所言遠分遠性有幾。頌曰

 遠性有四種  謂相治處時 
 如大種尸羅  異方二世等 

  論曰。傳說。遠性總有四種。一相遠性。如四大種。雖復俱在一聚中生以相異故
亦名為遠二治遠性。如持犯戒。雖復俱在一身中行以相治故亦名為遠。三處遠性。如
東西海。雖復俱在一世界中方處隔故亦名為遠。四時遠性。如過未世。雖復俱依一法
上立時分隔故亦名為遠。望何說遠。望現在世。無間已滅及正生時與現相隣。如何名
遠。由世性別故得遠名。非久曾當方得名遠。若爾現在亦應得遠名。以望去來世性亦
別故。若謂去來法無作用離作用故名為遠者。諸無為法作用說無。云何名近。若謂由
現遍得無為故名近者。去來二世例亦應然。虛空無為如何名近。若謂過未更互相望由
隔現在故名為遠。現望二世俱極相隣。無為無隔故皆近者。則應去來隣現在世。相望
有隔故具二名。不應一向說名為遠。若依正理應說去來離法自相故名為遠。未來未得
法自相故。過去已捨法自相故。等言為明舉事未盡。前言惑斷由治道生。道勝進時所
斷諸惑為再斷不。所得離繫有重得耶。頌曰

 諸惑無再斷  離繫有重得 
 謂治生得果  練根六時中 

  論曰。諸惑若得彼能斷道。即由彼道此惑頓斷。必無後時再斷惑義。所得離繫雖
無隨道漸勝進理。而道進時。容有重起。彼勝得義。所言重得總有幾時。總有六時。
何等為六。謂治道起得果練根。治道起時。謂解脫道。得果時者。謂得預流一來不還
阿羅漢果。練根時者。謂轉根時。此六時中諸惑離繫隨道勝進重起勝得。然諸離繫隨
應當知。有具六時起勝得者。乃至亦有唯具二時。謂欲界繫見四諦斷及色無色見三諦
斷所有離繫具六時得。色無色界見道諦斷所有離繫唯五時得。由治生時即得果故。不
應於此分為二時。欲界修斷五品離繫亦五時得。除預流果。第六離繫唯四時得。謂於
前五又除一時。得果治生時無異故。第七八品亦四時得。得果四中除前二故。第九離
繫唯三時得。謂於前四又除一時。亦治生時即得果故。色無色界修所斷中。唯除有頂
第九離繫所餘離繫亦三時得。得果四中除前三故。有頂第九唯二時得。謂前三內又除
一時。亦治生時即得果故。如是且說容有理說。以利根者前諸位中一一皆除練根得故
。諸有超越入聖道者隨應有除預流等故。即諸離繫彼彼位中得遍知名。遍知有二。一
智遍知。二斷遍知。智遍知者。謂無漏智。斷遍知者。謂即諸斷。此於果上立因名故
。為一切斷立一遍知。不爾。云何。頌曰

 斷遍知有九  欲初二斷一 
 二各一合三  上界三亦爾 
 餘五順下分  色一切斷三 

  論曰。諸斷總立九種遍知。謂三界繫見諦所斷煩惱等斷立六遍知。所餘三界修道
所斷煩惱等斷立三遍知。且三界繫見諦所斷煩惱等斷立六云何。謂欲界繫初二部斷立
一遍知。初二部言即顯見苦見集所斷。次二部斷各立一遍知。次二部言顯見滅道斷。
如是欲界見諦所斷煩惱等斷立三遍知。如欲界三上界亦爾。謂色無色二界所繫。亦初
二斷一二各一合三。是見苦集見滅見道所斷法斷合立三義。如是名為三界見諦所斷法
斷六種遍知。餘三界繫修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三云何。謂欲界繫修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一
遍知。應知即是五順下分結盡遍知。并前立故。色界所繫修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一遍知
。應知此即是色愛盡遍知。無色界繫修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一遍知。即一切結永盡遍知
。此亦并前合立一故。如是名為三界修道所斷法斷三種遍知。以何因緣色無色界修道
所斷煩惱等斷別立遍知非見所斷。以修所斷治不同故。如是所立九種遍知。應辯於中
幾何道果。頌曰

 於中忍果六  餘三是智果 
 未至果一切  根本五或八 
 無色邊果一  三根本亦爾 
 俗果二聖九  法智三類二 
 法智品果六  類智品果五 

  論曰。於此九中且應先辯與忍智道為果差別。忍果有六。謂三界繫見斷法斷六種
遍知。智果有三。謂順下分色愛一切結盡遍知。由此三遍知是修道果故。如何忍果說
為遍知。諸忍皆是智眷屬故。如王眷屬假立王名。或忍與智同一果故。今次應辯與靜
慮地眷屬根本為果差別。未至靜慮果具有九。謂此為依能斷三界見修所斷煩惱等故。
根本靜慮果五或八。所言五者。毘婆沙師說。根本地唯能永斷色無色攝煩惱等故。欲
界所繫煩惱等斷彼唯許是未至果故。所言八者。尊者妙音說。根本地亦與欲界諸煩惱
等為斷對治。諸有先離欲界染者。依根本地入見諦時。於欲界繫見斷法斷許別道引無
漏得故。由此亦是彼見道果。除順下分結盡遍知。以彼唯是未至果故。無容修彼斷對
治故。中間靜慮如根本說。今次應辯與無色地眷屬根本為果差別。無色邊地果唯有一
。謂依空處近分地道得色愛盡遍知果故。前三根本果亦唯一。謂依無色前三根本得一
切盡遍知果故。今次應辯與世俗道及諸聖道為果差別。俗道果二。謂俗道力唯能獲得
順下分盡及色愛盡遍知果故。聖道果九。謂聖道力遍能永斷三界法故。今次應辯與法
類智為果差別。法智果三。謂法智力能斷三界修所斷故得後三果類智果二。謂類智力
但能永斷色無色界修所斷故。得後二果。今次應辯與法類智同品諸道為果差別。法智
品果六。謂即是前法智法忍所得六果。類智品果五。謂即是前類智類忍所得五果。品
言通攝智及忍故。何故一一斷不別立遍知。唯就如前九位建立。頌曰

 得無漏斷得  及缺第一有 
 滅雙因越界  故立九遍知 

  論曰。有漏法斷雖多體位。而四緣故立九遍知。且由三緣立六忍果。謂得無漏離
繫得故。缺有頂故。滅雙因故。諸斷要具如是三緣立遍知名。闕則不爾。如異生位有
滅雙因無無漏斷得。未缺有頂故。雖亦得斷不名遍知。若聖位中從入見諦至苦類忍現
行以前。雖有已得無漏斷得未缺有頂未滅雙因。至苦類智集法忍位。雖亦缺有頂猶未
滅雙因。未滅見集斷諸遍行因故。至後法智類智位中諸所得斷。三緣具故。於一一位
建立遍知。具由四緣立三智果。謂於前三加越界故。言越界者。謂此界中煩惱等法皆
全離故。有立離俱繫亦是一緣故。立遍知緣總有五種。離俱繫者。謂此雖斷未立遍知
。要離所餘緣此境。或方可建立。此離俱繫與滅雙因及越界緣。用無別故。雖義有異
而不別說。雖諸越界位皆滅雙因而滅雙因時非皆越界故。滅雙因外別立越界緣。滅三
地雙因未立遍知故。誰成就幾遍知。頌曰

 住見諦位無  或成一至五 
 修成六一二  無學唯成一 

  論曰。異生定無成遍知理。若諸聖者住見諦位。從初乃至集法忍時。於諸遍知亦
未成就。至集法智集類忍時唯成就一。至集類智滅法忍時便成就二。至滅法智滅類忍
時便成就三。至滅類智道法忍時便成就四。至道法智道類忍時便成就五。住修道位道
類智為初。乃至未得全離欲界染及離欲退皆成就六。至全離欲色愛未盡。或先離欲從
道類智未起色盡勝果道前。唯成一遍知。謂順下分盡。從色愛盡及無學位起色纏退亦
一如前。有色愛者從色愛永盡先離色者從起色盡道至未全離無色愛前成下分盡色愛盡
二。從無學退起無色纏成二遍知。名如前說。住無學位唯成就一。謂一切結永盡遍知
。何緣不還阿羅漢果總集諸斷立一遍知。頌曰

 越界得果故  二處集遍知 

  論曰。具二緣故。於一切斷總集建立為一遍知。一者越界。二者得果。唯彼兩位
具足二緣。故彼遍知總集為一。誰捨誰得幾種遍知。頌曰

 捨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五 

  論曰。言捨一者。謂從無學及色愛盡全離欲退。言捨二者。謂諸不還從色愛盡起
欲纏退。及彼獲得阿羅漢時。言捨五者。謂先離欲後入見諦道類智時得下分盡捨前五
故。言捨六者。謂未離欲所有聖者得離欲時。得亦然者。謂有得一得二得六。唯除得
五。言得一者。謂得未得。及從無學起色纏退。言得二者。謂從無學起無色界諸纏退
時。言得六者。謂退不還。因辯隨眠分別斷竟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二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一

  如是已說煩惱等斷於九勝位得遍知名。然斷必由道力故得。此所由道其相云何。
頌曰

 已說煩惱斷  由見諦修故 
 見道唯無漏  修道通二種 

  論曰。前已廣說諸煩惱斷由見諦道及修道故。道唯無漏亦有漏耶。見道應知唯是
無漏。修道通二。所以者何。見道速能治三界故。頓斷九品見所斷故。非世間道有此
堪能。故見位中道唯無漏。修道有異故通二種。如向所言。由見諦故。此所見諦其相
云何。頌曰

 諦四先已說  謂苦集滅道 
 彼自體亦然  次第隨現觀 

  論曰。諦有四種。名先已說。於何處說。謂初品中分別有漏無漏法處。彼如何說
。謂彼頌言。無漏謂聖道。此說道諦。擇滅謂離繫。此說滅諦。及苦集世間。此說苦
集諦。四諦次第如彼說耶。不爾。云何。如今所列。一苦二集三滅四道。四諦自體亦
有異耶。不爾。云何。如先所辯。為顯體同彼故說亦然聲。四諦何緣如是次第。隨現
觀位先後而說。謂現觀中先所觀者便在先說。若異此者應先說因後方說果。然或有法
說次隨生。如念住等。或復有法說次隨便。如正勝等。謂此中無決定理趣起。如是欲
先斷已生後遮未生。但隨言便。今說四諦隨瑜伽師現觀位中先後次第。何緣現觀次第
必然。加行位中如是觀故。何緣加行必如是觀。謂若有法是愛著處能作逼惱。為求脫
因。此法理應最初觀察。故修行者加行位中最初觀苦。苦即苦諦。次復觀苦以誰為因
。便觀苦因。因即集諦。次復觀苦以誰為滅。便觀苦滅。滅即滅諦。後觀苦滅以誰為
道。便觀滅道。道即道諦。如見病已次尋病因。續思病愈後求良藥。契經亦說諦次第
喻。何契經說。謂良醫經。如彼經言。夫醫王者。謂具四德能拔毒箭。一善知病狀。
二善知病因。三善知病愈。四善知良藥。如來亦爾為大醫王如實了知苦集滅道。故加
行位如是次觀。現觀位中次第亦爾。由加行力所引發故。如已觀地縱馬奔馳。此現觀
名為目何義。應知此目現等覺義。何緣說此唯是無漏。對向涅槃正覺境故。此覺真淨
故得正名。應知此中果性取蘊名為苦諦。因性取蘊名為集諦。是能集故。由此苦集因
果性分。名雖有殊非物有異。滅道二諦物亦有殊。何義經中說為聖諦。是聖者諦故得
聖名。於非聖者此豈成妄。於一切是諦性無顛倒故。然唯聖者實見非餘。是故經中但
名聖諦。非非聖諦顛倒見故。如有頌言。聖者說是樂。非聖說為苦。聖者說為苦。非
聖說是樂

  有餘師說。二唯聖諦。餘二通是聖非聖諦。唯受一分是苦自體。所餘並非。如何
可言諸有漏行皆是苦諦。頌曰

 苦由三苦合  如所應一切 
 可意非可意  餘有漏行法 

  論曰。有三苦性。一苦苦性。二行苦性。三壞苦性。諸有漏行如其所應與此三種
苦性合故。皆是苦諦。亦無有失。此中可意有漏行法與壞苦合故名為苦。諸非可意有
漏行法與苦苦合故名為苦。除此所餘有漏行法與行苦合故名為苦。何謂為可意非可意
餘。謂樂等三受如其次第由三受力令順樂受等諸有漏行得可意等名。所以者何。若諸
樂受由壞成苦性。如契經言。諸樂受生時樂住時樂壞時苦。若諸苦受由體成苦性。如
契經言。諸苦受生時苦住時苦。不苦不樂受由行成苦性。眾緣造故。如契經言。若非
常即是苦。如受順受諸行亦然。有餘師釋。苦即苦性名苦苦性。如是乃至行即苦性名
行苦性。應知此中說可意非可意為壞苦苦苦者。由不共故。理實一切行苦故苦。此唯
聖者所能觀見。故有頌言

 如以一睫毛  置掌人不覺 
 若置眼睛上  為損及不安 
 愚夫如手掌  不覺行苦睫 
 智者如眼睛  緣極生厭怖 

  以諸愚夫於無間獄受劇苦蘊生苦怖心。不如眾聖於有頂蘊。道諦亦應是行苦攝。
有為性故。道諦非苦。違逆聖心是行苦相。非聖道起違逆聖心。由此能引眾苦盡故。
若觀諸有為涅槃寂靜者。亦由先見彼法是苦後觀彼滅以為寂靜故。有為言唯顯有漏。
若諸法中亦許有樂。何緣但說苦為聖諦。有一類釋。由樂少故。如置綠豆烏豆聚中。
以少從多名烏豆聚。誰有智者瀝水澆癰有少樂生計癰為樂。有餘於此以頌釋言

 能為苦因故  能集眾苦故 
 有苦希彼故  說樂亦名苦 

  理實應言。聖者觀察諸有及樂體皆是苦。以就行苦同一味故。由此立苦為諦非樂
。如何亦觀樂受為苦。由性非常違聖心故。如以苦相觀色等時非彼苦相一如苦受。有
謂。樂受是苦因故。諸聖亦觀彼為苦者。此釋非理。能為苦因是集行相。豈關於苦。
又諸聖者生色無色。緣彼如何有苦想轉。非彼諸蘊為苦受因。又經復說行苦何用。若
由非常觀樂為苦。非常苦觀行相何別。生滅法故觀為非常。違聖心故觀之為苦。但見
非常知違聖心故非常行相能引苦行相。有餘部師作如是執。定無實樂受唯是苦。云何
知然。由教理故。云何由教。如世尊言。諸所有受無非是苦。又契經言。汝應以苦觀
於樂受。又契經言。於苦謂樂名為顛倒。云何由理。以諸樂因皆不定故。謂諸所有衣
服飲食冷煖等事。諸有情類許為樂因。此若非時過量受用便能生苦。復成苦因不應樂
因。於增盛位或雖平等但由非時便成苦因能生於苦。故知衣等本是苦因。苦增盛時其
相方顯。威儀易脫理亦應然。又治苦時方起樂覺。及苦易脫樂覺乃生。謂若未遭飢渴
寒熱疲欲等苦所逼迫時。不於樂因生於樂覺。故於對治重苦因中。愚夫妄計此能生樂
。實無決定能生樂因。苦易脫中愚夫謂樂。如荷重擔暫易肩等。故受唯苦。定無實樂
。對法諸師言樂實有。此言應理。云何知然。且應反徵撥無樂者何名為苦。若謂逼迫
既有適悅有樂應成。若謂損害既有饒益有樂應成。若謂非愛既有可愛有樂應成。若謂
可愛體非成實。以諸聖者於離染時可愛復成非可愛故。不爾。可愛聖離染時。由異門
觀為非愛故。謂若有受自相可愛。此受未常成非可愛。然諸聖者於離染時。以餘行相
厭患此受。謂觀此受是放逸處。要由廣大功力所成變壞無常故非可愛。非彼自相是非
愛法。若彼自體是非可愛不應於中有起愛者。若不起愛於離染時聖者不應以餘行相觀
察樂受深生厭患。故由自相有實樂受。然世尊言諸所有受無非苦者。佛自釋通。如契
經言。佛告慶喜。我依諸行皆是無常。及諸有為皆是變壞。密作是說。諸所有受無非
是苦。故知此經不依苦苦作如是說。若由自相說受皆苦。何緣慶喜作是問言。佛於餘
經說有三受。謂樂及苦不苦不樂。依何密意此經復言諸所有受無非是苦。慶喜但應作
如是問。依何密意說有三受。世尊亦應但作是答。我依此密意故說有三受。經中既無
如是問答。故由自相實有三受。世尊既言我密意說諸所有受無非是苦。即已顯示此所
說經依別意說非真了義。又契經言。汝應以苦觀樂受者。應知此經意顯樂受有二種性
。一有樂性。謂此樂受依自相門是可愛故。二有苦性。謂依異門亦是無常變壞法故。
然觀樂時能為繫縛。諸有貪者噉此味故。若觀苦時能令解脫。如是觀者得離貪故。佛
以觀苦能令解脫故。勸有情觀樂為苦。如何知此自相是樂。如有頌言

 諸佛正遍覺  知諸行非常 
 及有為變壞  故說受皆苦 

  又契經言於苦謂樂名顛倒者。此別意說。以諸世間於諸樂受妙欲諸有一分樂中一
向計樂故成顛倒。謂諸樂受若依異門亦有苦性。然諸世間唯觀為樂故成顛倒。諸妙欲
境樂少苦多。唯觀為樂故成顛倒。諸有亦然。故不由此能證樂受無實理成。若受自相
實皆苦者。佛說三受有何勝利。若謂世尊隨俗說者。不應正理。以世尊言我密說受無
非苦故。又於觀五受說如實言故。謂契經說。所有樂根所有喜根應知此二皆是樂受。
乃至廣說。復作是說。若以正慧如實觀見如是五根三結永斷。乃至廣說。又佛如何於
一苦受。隨順世俗分別說三。若謂世間於下上中苦。如其次第起樂等三覺。佛隨順彼
說樂等三。理亦不然。樂亦三故。應於下等三苦唯起上等樂覺。又受殊勝香味觸等所
生樂時。有何下苦而世於中起樂受覺。若許爾時有下苦者。如是下苦已滅未生。世應
爾時有極樂覺。此位眾苦都無有故。受欲樂時徵問亦爾。又下品受現在前時。許受分
明猛利可取。許中品受現在前時與此相違。如何應理。又下三定說有樂故。應有下苦
。以上諸地說有捨故。應有中苦。定勝苦增。豈應正理。故不應依下等三苦如次建立
樂等三受。又契經說。佛告大名。若色一向是苦非樂非樂所隨。乃至廣說。故知定有
少分實樂。如是且辯彼所引教顯無實樂為證不成。所立理言亦不成證。且以諸樂因皆
不定故者。此非正理。迷因義故。謂觀所依分位差別諸外境界方為樂因或為苦因。非
唯外境。若此外境至此所依如是分位能為樂因。未嘗至此不為樂因。是故樂因非不決
定。如世間火觀所煮炙分位差別為美熟因或為違因非唯彼火。若此火至此所煮炙如是
分位。為美熟因。未嘗至此非美熟因故美熟因非不決定。樂因亦爾。決定理成。又三
靜慮中樂因豈不定。彼因無時能生苦故。又彼所說要治苦時起樂覺者。准前已破。謂
受殊勝香味觸等所生樂時。對治何苦而世於中起於樂覺。設許爾時治麁苦者。此能治
苦已滅未生。爾時轉應生極樂覺。又靜慮樂治何故生。如是等破准前應說。又彼所說
苦易脫中樂覺乃生如易肩者。此身分位實能生樂。乃至身如是分位未滅前必有樂生。
滅則不爾。若異此者此位後時樂應轉增。苦漸微故。如是易脫身四威儀生樂解勞應知
亦爾。若先無苦於最後時何為欻然生於苦覺。由身變易分位別故。如酒等後時有甘醋
味起。是故樂受實有理成。由此定知。諸有漏行三苦合故如應名苦。即苦行體亦名集
諦。此說必定違越契經。契經唯說愛為集故。經就勝故說愛為集。理實所餘亦是集諦
。如是理趣由何證知。餘契經中亦說餘故。如薄伽梵伽他中言

 業愛及無明  為因招後行 
 令諸有相續  名補特伽羅 

  又契經說五種種子。此即別名說有取識。又彼經說置地界中。此即別名說四識住
。故經所說是密意言。阿毘達磨依法相說。然經中說愛為集者。偏說起因。伽他中說
業愛無明皆為因者。具說生起及彼因因。云何知爾。業為生因愛為起因。經所說故。
又彼經中次第顯示後行業有因有緣有緒故。為別建立種子及田說有取識及四識住。故
非唯愛為集諦體。何法名生。何法名起。界趣生等品類差別自體出現。說名為生。若
無差別後有相續。說名為起。業與有愛如其次第為彼二因。譬如種子與穀麥等別種類
芽為能生因。水與一切無差別芽為能起因。業及有愛為生起因。應知亦爾。愛為起因
何理為證。離愛後有必不起故。謂有愛離愛二俱命終。唯見有愛者後有更起。由此理
證愛為起因。起有起無定隨愛故。又由愛故相續趣後。現見若於是處有愛。則心相續
數趣於彼。由此比知。以有愛故能令相續馳趣後有。又取後身。更無有法封執堅著如
貪愛者。如蓽豆屑於澡浴時和水塗身至乾燥位著身難離餘無以加。如是無有餘為因法
執取後身如我愛者。由此理證愛為起因。如是世尊說諦有四。餘經復說。諦有二種。
一世俗諦。二勝義諦。如是二諦。其相云何。頌曰

 彼覺破便無  慧析餘亦爾 
 如瓶水世俗  異此名勝義 

  論曰。若彼物覺彼破便無。彼物應知名世俗諦。如瓶被破為碎凡時瓶覺則無。衣
等亦爾。又若有物以慧析除彼覺便無亦是世俗。如水被慧析色等時水覺則無。火等亦
爾。即於彼物未破析時以世想名施設為彼。施設有故名為世俗。依世俗理說有瓶等。
是實非虛名世俗諦。若物異此名勝義諦。謂彼物覺彼破不無及慧析餘彼覺仍有。應知
彼物名勝義諦。如色等物碎至極微。或以勝慧析除味等。彼覺恒有。受等亦然。此真
實有故名勝義。依勝義理說有色等。是實非虛名勝義諦。先軌範師作如是說。如出世
智及此後得世間正智所取諸法名勝義諦。如此餘智所聚諸法名世俗諦。已辯諸諦。應
說云何方便勤修趣見諦道。頌曰

 將趣見諦道  應住戒勤修 
 聞思修所成  謂名俱義境 

  論曰。諸有發心將趣見諦。應先安住清淨尸羅然後勤修聞所成等。謂先攝受順見
諦聞。聞已勤求所聞法義。聞法義已無倒思惟。思已方能依定修習。行者如是住戒勤
修。依聞所成慧起思所成慧。依思所成慧起修所成慧。此三慧相差別云何。毘婆沙師
謂。三慧相緣名俱義。如次有別。聞所成慧唯緣名境。未能捨文而觀義故。思所成慧
緣名義境。有時由文引義。有時由義引文。未全捨文而觀義故。修所成慧唯緣義境。
已能捨文唯觀義故。譬若有人浮深駛水。曾未學者不捨所依。曾學未成或捨或執。曾
善學者不待所依。自力浮渡。三慧亦爾。有言。若爾思慧不成。謂此既通緣名緣義。
如次應是聞修所成。今詳三相無過別者。謂修行者依聞至教所生勝慧名聞所成。依思
正理所生勝慧名思所成。依修等持所生勝慧名修所成。說所成言顯三勝慧是聞思等三
因所成。猶如世間於命牛等如次說是食草所成。諸有欲於修精勤學者。如何淨身器令
修速成。頌曰

 具身心遠離  無不足大欲 
 謂已得未得  多求名所無 
 治相違界三  無漏無貪性 
 四聖種亦爾  前三唯喜足 
 三生具後業  為治四愛生 
 我所我事欲  暫息永除故 

  論曰。身器清淨略由三因。何等謂三因。一身心遠離。二喜足少欲。三住四聖種
。身遠離者。離相雜住。心遠離者。離不善尋。此二易可成。由喜足少欲。言喜足者
無不喜足。少欲者無大欲。所無二種差別云何。對法諸師咸作是說。於已得妙衣服等
更多求名不喜足。於未得妙衣等多希求名大欲。豈不更求亦緣未得。此二差別便應不
成。是故此中應作是說。於所已得不妙不多悵望不歡名不喜足。於所未得衣服等事求
妙求多名為大欲。喜足少欲能治此故與此相違應知差別。喜足少欲通三界無漏。所治
二種唯欲界所繫。喜足少欲體是無貪。所治二種欲貪為性。能生眾聖故名聖種。四聖
種體亦是無貪。四中前三體唯喜足。謂於衣服飲食臥具。隨所得中皆生喜足。第四聖
種謂樂斷修。如何亦用無貪為體。以能棄捨有欲貪故。為顯何義立四聖種。以諸弟子
捨俗生具及俗事業。為求解脫歸佛出家。法主世尊愍彼安立助道二事。一者生具。二
者事業。前三即是助道生具。最後即是助道事業。汝等若能依前生具作後事業解脫非
久。何故安立如是二事。為欲對治四種愛生故。契經言。苾芻諦聽。愛因衣服應生時
生。應住時住。應執時執。如是愛因飲食臥具及有無有。皆如是說。為治此四說四聖
種。即依此義更異門說。謂佛為欲暫息永除我所我事欲故說四聖種。我所事者謂衣服
等。我事者謂自身。緣彼貪名為欲。為暫止息前三貪故說前三聖種。為永滅除四種貪
故說第四聖種。如是已說修所依器。由何門故能正入修。頌曰

 入修要二門  不淨觀息念 
 貪尋增上者  如次第應修 

  論曰。正入修門要者有二。一不淨觀。二持息念。誰於何門能正入修。如次應知
。貪尋增者。謂貪猛盛數現在前。如是有情名貪行者。彼觀不淨能正入修。尋多亂心
名尋行者。彼依息念能正入修。有餘師言。此持息念非多緣故能止亂尋。不淨多緣顯
形差別引多尋故治彼無能。有餘復言。此時息念內門轉故能止亂尋。不淨多於外門轉
故。猶如眼識治彼無能。此中先應辯不淨觀。如是觀相云何。頌曰

 為通治四貪  且辯觀骨鎖 
 廣至海復略  名初習業位 
 除足至頭半  名為已熟修 
 繫心在眉間  名超作意位 

  論曰。修不淨觀正為治貪。然貪差別略有四種。一顯色貪。二形色貪。三妙觸貪
。四供奉貪。緣青瘀等修不淨觀治第一貪。緣彼食等修不淨觀治第二貪。緣蟲蛆等修
不淨觀治第三貪。緣屍不動修不淨觀治第四貪。若緣骨鎖修不淨觀。通能對治如是四
貪。以骨鎖中無四貪境故。應且辯修骨鎖觀。此唯勝解作意攝故。少分緣故。不斷煩
惱。唯能制伏令不現行。然瑜伽師修骨鎖觀總有三位。一初習業。二已熟修。三超作
意。謂觀行者。欲修如是不淨觀時。應先繫心於自身分。或於足指或額或餘。隨所樂
處心得住已。依勝解力於自身分假想思惟。皮肉爛墮漸令骨淨。乃至具觀全身骨鎖。
見一具已復觀第二。如是漸次廣至一房一寺一園一村一國。乃至遍地以海為邊。於其
中間骨鎖充滿。為令勝解得增長故。於所廣事漸略而觀。乃至唯觀一具骨鎖。齊此漸
略不淨觀成名瑜伽師初習業位。為令略觀勝解力增於一具中先除足骨思惟餘骨繫心而
住。漸次乃至除頭半骨思惟半骨繫心而住。齊此轉略不淨觀成名瑜伽師已熟修位。為
令略觀勝解自在除半頭骨繫心眉間。專注一緣湛然而住。齊此極略不淨觀成名瑜伽師
超作意位。有不淨觀由所緣小非自在小應作四句。此由作意已熟未熟未熟已熟。及由
所緣自身至海有差別故。此不淨觀何性。幾地緣何境。何處生。何行相。緣何世。為
有漏。為無漏。為離染得。為加行得。頌曰

 無貪性十地  緣欲色人生 
 不淨自世緣  有漏通二得 

  論曰。如先所問今次第答。謂此觀以無貪為性通依十地。謂四靜慮及四近分中間
欲界。唯緣欲界所見色境。所見者何。謂顯形色。緣義為境。由此已成。唯人趣生。
三洲除北。尚非餘趣。況餘界生。既立不淨名。唯不淨行相。隨在何世緣自世境。若
不生法通緣三世。既唯勝解作意相應。此觀理應唯是有漏。通離染得及加行得。由有
曾得未曾得故。說不淨觀相差別已。次應辯持息念。此差別相云何。頌曰

 息念慧五地  緣風依欲身 
 二得實外無  有六謂數等 

  論曰。言息念者。即契經中所說阿那阿波那念。言阿那者。謂持息入。是引外風
令入身義。阿波那者。謂持息出。是引內風令出身義。慧由念力觀此為境故名阿那阿
波那念。以慧為性。而說念者。念力持故於境分明所作事成。如念住故。通於五地。
謂初二三靜慮近分中間欲界。此念唯與捨相應故。謂苦樂受能順引尋。此念治尋故不
俱起。喜樂二受能違專注。此念於境專注故成。由此相違故不俱起。有說。根本下三
靜慮中亦有捨受。彼說依八地。上定現前息無有故。此定緣風。依欲身起。唯人天趣
除北俱盧。通離染得及加行得。唯與真實作意相應。正法有情方能修習。外道無有。
無說者故。自不能覺微細法故。此相圓滿由具六因。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數
謂繫心緣入出息不作加行。放捨身心唯念憶持入出息數。從一至十不減不增。恐心於
現。極聚散故。然於此中容有三失。一數減失。於二謂一。二數增失。於一謂二。三
雜亂失。於入謂出於出謂入。若離如是三種過失名為正數。若十中間心散亂者。復應
從一次第數之。終而復始乃至得定。隨謂繫心緣入出息不作加行隨息而行。念息入出
時各遠至何所。謂念息入。為行遍身。為行一分。隨彼息入行至喉心臍髖髀脛。乃至
足指念恒隨逐。若念息出離身為至一磔一尋。隨所至方念恒隨逐。有餘師說。息出極
遠乃至風輪或吠嵐婆。此不應理。此念真實作意俱故。止謂繫念唯在鼻端。或在眉間
乃至足指。隨所樂處安止其心。觀息住身如珠中縷。為冷為煖為損為益。觀謂觀察此
息風已。兼觀息俱大種造色及依色住心及心所。具觀五蘊以為境界。轉謂移轉緣息風
覺安置後後勝善根中乃至世間第一法位。淨謂昇進入見道等。有餘師說。念住為初金
剛喻定為後名轉。盡智等方名淨。為攝六相故。說頌言

 持息念應知  有六種異相 
 謂數隨止觀  轉淨相差別 
  息相差別云何應知。頌曰
 入出息隨身  依二差別轉 
 情數非執受  等流非下緣 

  論曰。隨身生地息彼地攝。以息是身一分攝故。此入出息轉依身心差別。以生無
色界及羯剌藍等并入無心定及第四定等。此息於彼皆不轉故。謂要身中有諸孔隙。入
出息地心正現前息於爾時方得轉故。出第四定等及初生時息最先入。入第四定等及後
死時息最後出。息有情數攝。有情身分故。非有執受。與根相離故。是等流性。同類
因生故。非所長養。身增長時彼損減故。非異熟生。斷已後時更相續故。餘異熟色無
如是故。唯自上地心之所緣。非下地威儀通果心境故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三

別賢聖品第六之二

  如是已說入修二門。由此二門心便得定。心得定已復何所修。頌曰
 依已修成止  為觀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觀身受心法 
 自性聞等慧  餘相雜所緣 
 說次第隨生  治倒故唯四 

  論曰。依已修成滿勝奢摩他。為毘鉢舍那修四念住。如何修習四念住耶。謂以自
共相觀身受心法。身受心法各別自性名為自相。一切有為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
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為共相。身自性者。大種造色。受心自性如自名顯。法自性
者。除三餘法。傳說。在定以極微剎那。各別觀身名身念住滿。餘三滿相如應當知。
何等名為四念住體。此四念住體各有三。自性相雜所緣別故。自性念住以慧為體。此
慧有三種。謂聞等所成。即此亦名三種念住。相雜念住以慧所餘俱有為體。所緣念住
以慧所緣諸法為體。寧知自性是慧非餘。經說。於身住循身觀名身念住。餘三亦然。
諸循觀名唯目慧體。非慧無有循觀用故。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毘婆沙師說。此品念增
故。是念力持慧得轉義。如斧破木由楔力持。理實應言慧令念住。是故於慧立念住名
。隨慧所觀能明記故。由此無滅作如是言。若有能於身住循身觀。緣身念得住乃至廣
說。世尊亦說。若有於身住循身觀者念便住不謬。然有經言。此四念住由何故集。由
何故滅。食觸名色作意集故。如次令身受心法集。食觸名色作意滅故。如次令身受心
法滅。應知彼說所緣念住以念於彼得安住故。又念住別名隨所緣緣自他俱相續異故。
一一念住各有三種。此四念住說次隨生。生復何緣次第如是。隨境麁者應先觀故。或
諸欲貪於身處轉。故四念住觀身在初。然貪於身由欣樂受。欣樂於受由心不調。心之
不調由惑未斷。故觀受等如是次第。此四念住如次治彼淨樂常我四種顛倒。故唯有四
不增不減。四中三種唯不雜緣。第四所緣通雜不雜。若唯觀法名不雜緣。若於身等二
三或四。總而觀察名為雜緣。如是熟修雜緣身等法念住已。復何所修。頌曰

 彼居法念住  總觀四所緣 
 修非常及苦  空非我行相 

  論曰。彼觀行者。居緣總雜法念住中。總觀所緣身等四境修四行相。所謂非常苦
空非我。修此觀已生何善根。頌曰

 從此生煖法  具觀四聖諦 
 修十六行相  次生頂亦然 
 如是二善根  皆初法後四 
 次忍唯法念  下中品同頂 
 上唯觀欲苦  一行一剎那 
 世第一亦然  皆慧五除得 

  論曰。修習總緣共相法念住。漸次成熟乃至上上品。從此念住後。有順決擇分初
善根生。名為煖法。此法如煖立煖法名。是能燒惑薪聖道火前相。如火前相故名為煖
。此煖善根分位長故。能具觀察四聖諦境。及能具修十六行相。觀苦聖諦修四行相。
一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觀集聖諦修四行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觀滅聖諦修四行相
。一滅二靜三妙四離。觀道聖諦修四行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此相差別如後當辯。
此煖善根下中上品漸次增長至成滿時有善根生。名為頂法。此轉勝故更立異名。動善
根中此法最勝如人頂故名為頂法。或由此是進退兩際如山頂故。說名為頂。此亦如煖
具觀四諦。及能具修十六行相。如是煖頂二種善根。初安足時唯法念住。以何義故名
初安足。謂隨何善根以十六行相最初遊踐四聖諦迹。後增進時具四念住。諸先所得後
不現前。於彼不生欽重心故。此頂善根下中上品漸次增長至成滿時有善根生名為忍法
。於四諦理能忍可中此最勝故。又此位忍無退墮故名為忍法。此忍善根安足增進皆法
念住。與前有別。然此忍法有下中上。下中二品與頂法同。謂具觀察四聖諦境及能具
修十六行相。上品有異。唯觀欲苦與世第一相隣接故。由此義准。煖等善根皆能具緣
三界苦等義已成立。無簡別故。謂瑜伽師於色無色對治道等一一聖諦行相所緣漸減漸
略。乃至但有二念作意思惟欲界苦聖諦境。齊此以前名中忍位。從此位無間起勝善根
一行一剎那名上品忍。此善根起不相續故。上品忍無間生世第一法。如上品忍緣欲苦
諦修一行相唯一剎那。此有漏故名為世間。是最勝故名為第一。此有漏法世間中勝。
是故名為世第一法。有士用力離同類因引聖道生。故名最勝。如是煖等四種善根。念
住性故。皆慧為體。若并助伴皆五蘊性。然除彼得勿諸聖者煖等善根重現前故。此中
煖法初安足時。緣三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緣滅諦法
念住現在。修未來一。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由此種性先未曾得。要同分者方能
修故。後增進時緣三諦。隨一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緣
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由此種性先已曾得。不同
分者亦能修故。頂初安足緣四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
。後增進時緣三諦隨一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緣滅諦法
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忍初安足及後增進。緣四諦法念
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然於增進略所緣時。隨略彼所緣不
修彼行相。世第一法緣欲苦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無
異分故。似見道故。已辯所生善根相體。今次應辯此差別義。頌曰

 此順決擇分  四皆修所成 
 六地二或七  依欲界身九 
 三女男得二  第四女亦爾 
 聖由失地捨  異生由命終 
 初二亦退捨  依本必見諦 
 捨已得非先  二捨性非得 

  論曰。此煖頂忍世第一法。四殊勝善根名順決擇分。依何義建立順決擇分名。決
謂決斷。擇謂簡擇。決斷簡擇謂諸聖道。以諸聖道能斷疑故。及能分別四諦相故。分
謂分段。此言意顯所順唯是見道一分。決擇之分故得決擇分名。此四為緣引決擇分。
順益彼故得順彼名故。此名為順決擇分。如是四種皆修所成。非聞思所成。唯等引地
故。四中前二是下品攝。以俱可動猶可退故。忍中品攝。勝前二故。有世第一為其上
故。世第一法獨是上品。此四善根皆依六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欲界中無。闕等引
故。餘上地亦無。見道眷屬故。又無色界心不緣欲界故。欲界先應遍知斷故。此四善
根能感色界五蘊異熟為圓滿因。不能牽引。憎背有故。或聲為顯二有異說。謂煖頂二
。尊者妙音說。依前六及欲七地。此四善根依欲身起。人天九處除北俱盧。前三善根
三洲初起。後生天處亦續現前。第四善根天處亦起。此無初後一剎那故。此四善根唯
依男女。前三男女俱通得二。第四女身亦得二種。依男唯得男身善根。已得女身非擇
滅故。聖依此地得此善根。失此地時善根方捨。失地言顯遷生上地。異生於地若失不
失。但失眾同分。必捨此善根。初二善根亦由退捨。由死退捨唯異生非聖。由失地捨
唯聖非異生。忍及世第一異生亦無退。依根本地起煖等善根。彼於此生必定得見諦。
厭生死心極猛利故。若先捨已後重得時。所得必非先之所捨。如捨已重得別解脫律儀
。以未曾熟修大功用成故。若先已得煖等善根經生故捨。遇了分位善說法師便生頂等
。若不遇者還從本修。失退二捨非得為性。退必起過。失不必然。得此善根有何勝利
。頌曰

 煖必至涅槃  頂終不斷善 
 忍不墮惡趣  第一入離生 

  論曰。四善根中若得煖法。雖有退斷善根造無間業墮惡趣等。而無久流轉必至涅
槃故。若爾何殊順解脫分。若無障礙去見諦近。此與見道行相同故。若得頂法雖有退
等而增畢竟不斷善根。若得忍時雖命終捨住異生位而增無退不造無間。不墮惡趣。然
頌但說不墮惡趣言。義准已知不造無間業。造無間業者必墮惡趣故。忍位無退如前已
辯。此位不墮諸惡趣者。已遠趣彼業煩惱故。若至忍位於少趣生處身有惑中得不生法
故。趣謂諸惡趣。生謂卵濕生。處謂無想北俱盧大梵處。身謂扇搋半擇迦二形身。有
謂第八等有。惑謂見所斷惑。此於下上位隨所應而得。謂於下忍得惡趣不生。所餘不
生至上忍方得。得世第一法。雖住異生位而能趣入正性離生。頌雖不言離命終捨。既
無間入正性離生。義准已成。無命終捨。何緣唯此能入離生。已得異生非擇滅故。能
如無間道捨異生性故。此四善根各有三品。由聲聞等種性別故。隨何種性善根已生。
彼可移轉向餘乘不。頌曰

 轉聲聞種性  二成佛三餘 
 麟角佛無轉  一坐成覺故 

  論曰。聲聞種性煖頂已生。容可轉成無上正覺。彼若得忍無成佛理。謂於惡趣已
超越故。菩提薩埵利物為懷。為化有情必往惡趣。彼忍種性不可迴轉。是故定無得成
佛義。聲聞種性煖頂忍三。皆有可轉成獨覺義。在佛乘外故說為餘。麟角佛言顯麟角
喻及無上覺煖等善根。並無移轉向餘乘義。皆以第四靜慮為依。一坐便成自乘覺故。
第四靜慮是不傾動。最極明利三摩地故。堪為麟角喻無上覺所依。此中覺言顯盡無生
智。後當辯。此是菩提性故。言一坐者。從煖善根乃至菩提不起于座。有餘師說。從
不淨觀不起于座乃至菩提。有餘獨覺異麟角喻。起彼種性初二善根。轉向餘乘。理無
遮礙。頗有此生創修此行即此生引起順決擇分耶。不爾。云何。頌曰

 前順解脫分  速三生解脫 
 聞思成三業  殖在人三洲 

  論曰。順決擇分今生起者。必前生起順解脫分。諸有創殖順解脫分。極速三生方
得解脫。謂初生起順解脫分。第二生起順決擇分。第三生入聖。乃至得解脫。譬如下
種苗成結實三位不同。身入法性成熟解脫三位亦爾。傳說。如是順解脫分。唯聞思所
成。通三業為體。雖就最勝唯是意業。而此思願攝起身語亦得名為順解脫分。有施一
食持一戒等深樂解脫。願力所持便名種殖順解脫分。殖順解脫分唯人三洲。餘厭離般
若如應無故。遇佛出世殖此善根。有餘師言。亦遇獨覺。已因便說順解脫分。入觀次
第是正所論。於中已明諸加行道世第一法為其後邊。應說從斯復生何道。頌曰

 世第一無間  即緣欲界苦 
 生無漏法忍  忍次生法智 
 次緣餘界苦  生類忍類智 
 緣集滅道諦  各生四亦然 
 如是十六心  名聖諦現觀 
 此總有三種  謂見緣事別 

  論曰。從世第一善根無間。即緣欲界苦聖諦境有無漏攝法智忍生。此忍名為苦法
智忍。為顯此忍是無漏故。舉後等流以為標別。此能生法智。是法智因得法智忍名。
如花果樹。即此名入正性離生。亦復名入正性決定。由此是初入正性離生亦是初入正
性決定故。經說。正性所謂涅槃。或正性言因諸聖道。生謂煩惱。或根未熟。聖道能
越故名離生。能決趣涅槃。或決了諦相故。諸聖道得決定名。至此位中說名為入。此
忍生已得聖者名。此在未來捨異生性。謂許此忍未來生時有此用非餘。如燈及生相。
有餘師說。世第一法捨異生性。此義不然。彼此同名世間法故。性相違故。亦無有失
。如上怨肩能害怨命。有餘師說。此二共捨。如無間道解脫道故。此忍無間即緣欲苦
有法智生。名苦法智。應知此智亦無漏攝。前無漏言遍流後故。如緣欲界苦聖諦境有
苦法忍苦法智生。如是復於法智無間總緣餘界苦聖諦境。有類智忍生。名苦類智忍。
此忍無間即緣此境有類智生。名苦類智。最初證知諸法真理故名法智。此後境智與前
相似故得類名。以後隨前而證境故。如緣苦諦欲界及餘生法類忍法類智四。緣餘三諦
各四亦然。謂復於前苦類智後。次緣欲界集聖諦境有法智忍生。名集法智忍。此忍無
間即緣欲集有法智生。名集法智。次緣餘界集聖諦境有類智忍生。名集類智忍。此忍
無間即緣此境有類智生。名集類智。次緣欲界滅聖諦境有法智忍生。名滅法智忍。此
忍無間即緣欲滅有法智生。名滅法智。次緣餘界滅聖諦境有類智忍生。名滅類智忍。
此忍無間即緣此境有類智生。名滅類智。次緣欲界道聖諦境有法智忍生。名道法智忍
。此忍無間即緣欲道有法智生。名道法智。次緣餘界道聖諦境有類智忍生。名道類智
忍。此忍無間即緣此境有類智生。名道類智。如是次第有十六心。總說名為聖諦現觀
。此中餘部有作是言。於諸諦中唯頓現觀。然彼意趣應更推尋。彼現觀言無差別故。
詳諸現觀總有三種。謂見緣事有差別故。唯無漏慧於諸諦境現見分明名見現觀。此無
漏慧并餘相應同一所緣名緣現觀。此諸能緣并餘俱有戒生相等不相應法同一事業名事
現觀。見苦諦時於苦聖諦具三現觀。於餘三諦唯事現觀。謂斷證修。若諸諦中約見現
觀說頓現觀理必不然。以諸諦中行相別故。若言以一無我行相總見諸諦則不應用苦等
行相見苦諦等。如是便與契經相違。如契經言。諸聖弟子以苦行相思惟於苦。以集行
相思惟於集。以滅行相思惟於滅。以道行相思惟於道。無漏作意相應擇法。若言此經
說修道位此亦不然。如見修故。若彼復謂見一諦時於餘諦中得自在故說頓現觀理亦無
失。然於如是現觀中間有起不起。別應思擇。若彼復謂於見苦時。即能斷集證滅修道
說頓現觀理亦無失。由先已說見苦諦時於餘三諦中有事現觀故。依見現觀。於契經中
見有誠文。說漸現觀。如契經說。佛告長者。於四聖諦非頓現觀必漸現觀。乃至廣說
。如是等有三經。一一經有別喻。若謂有經作如是說。但於苦諦無惑無疑。於佛亦無
故頓現觀。此亦非證。依定不行。或必當斷。密意說故。已辯現觀具十六心。此十六
心為依何地。頌曰

 皆與世第一  同依於一地 

  論曰。隨世第一所依諸地應知即此十六心依。彼依六地。如先已說。何緣必有如
是忍智前後次第間雜而起。頌曰

 忍智如次第  無間解脫道 

  論曰。十六心中忍是無間道。約斷惑得無能隔礙故。智是解脫道。已解脫惑得與
離繫得俱時起故。具二次第理定應然。猶如世間驅賊閉戶。若謂第二唯無間道與離繫
得俱時而生。則此位中於彼彼境應定不起已斷疑智。若謂見位唯忍斷惑則與本論說九
結聚相違。此難不然。諸忍皆是智眷屬故。如王眷屬所作事業名王所作。此十六心皆
見諦理。一切可說見道攝耶。不爾。云何。頌曰

 前十五見道  見未曾見故 

  論曰。苦法智忍為初。道類智忍為後。其中總有十五剎那。皆見道所攝。見未見
諦故。至第十六道類智時。無一諦理未見今見。如習曾見。故修道攝。豈不爾時觀道
類忍見道諦理未見今見。此中約諦不約剎那。非一剎那未見今見可名今見未見諦理。
如刈畦稻唯餘一科不可名為此畦未刈。又道類智是果攝故。頓修八智十六行故。捨前
道故。相續起故。如餘修道。非見道攝。然道類智必不退者。任持見道所斷斷故。即
由此故應見道攝。此難不然。太過失故。何緣七智亦見道攝。見諸諦理未究竟故。謂
未周遍見諸諦理中間起故。亦見道攝。已說見修二道生異。當依此道分位差別建立眾
聖補特伽羅。且依見道十五心位建立眾聖有差別者。頌曰

 名隨信法行  由根鈍利別 
 具修惑斷一  至五向初果 
 斷次三向二  離八地向三 

  論曰。見道位中聖者有二。一隨信行。二隨法行。由根鈍利別立二名。諸鈍根名
隨信行者。諸利根名隨法行者。由信隨行名隨信行。彼有隨信行名隨信行者。或由串
習此隨信行以成其性故名隨信行者。彼先信他隨行義故。准此應釋隨法行者。彼於先
時由自披閱契經等法隨行義故。即二聖者。由於修惑具斷有殊立為三向。謂彼二聖若
於先時未以世道斷修斷惑名為具縛。或先已斷欲界一品乃至五品至此位中名初果向。
趣初果故。言初果者。謂預流果。此於一切沙門果中必初得故。若先已斷欲界六品或
七八品至此位中名第二果向。趣第二果故。第二果者。謂一來果。遍得果中此第二故
。若先已離欲界九品。或先已斷初定一品。乃至具離無所有處至此位中名第三果向。
趣第三果故。第三果者。謂不還果。數准前釋。次依修道道類智時建立眾聖有差別者
。頌曰

 至第十六心  隨三向住果 
 名信解見至  亦由鈍利別 

  論曰。即前隨信隨法行者至第十六道類智心名為住果。不復名向。隨前三向今住
三果。謂前預流向今住預流果。前一來向今住一來果。前不還向今住不還果。阿羅漢
果必無初得。見道無容斷修惑故。世道無容離有頂故。至住果位捨得二名。謂不復名
隨信法行。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根鈍利差別。諸鈍根者先名隨信行今名信解。
諸利根者先名隨法行今名見至。此二聖者信慧互增故。標信解見至名別。何緣先斷欲
界修惑一至五等至第十六道類智心。但說名為預流果等。非後果向。頌曰

 諸得果位中  未得勝果道 
 故未起勝道  名住果非向 

  論曰。諸得果時於勝果道必定未得故。住果者乃至未起勝果道時。但名住果。不
名後向。然諸先斷欲界修惑一至五等至得果時此生必定起勝果道。由此先離三靜慮染
後依下地入見道者。彼得果已於現生中必能引生後勝果道。若異此者聖生上地應不可
說定成樂根。如是已依先具倍離及全離欲入見諦者十六心位立眾聖別。當約修惑辯漸
次生能對治道分位差別。頌曰

 地地失德九  下中上各三 

  論曰。失謂過失。即所治障。德謂功德。即能治道。如先已辯欲修斷惑九品差別
。如是上地乃至有頂例亦應爾。如所斷障一一地中各有九品。諸能治道無間解脫九品
亦然。失德如何各分九品。謂根本品有下中上。此三各分下中上別。由此失德各分九
品。謂下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品。應知此中下下品道勢力能斷
上上品障。如是乃至上上品道勢力能斷下下品障。上上品等諸能治德初未有故。此德
有時上上品等失已無故。如浣衣位麁垢先除於後後時漸除細垢。又如麁闇小明能滅。
要以大明方滅細闇。失德相對理亦應然。白法力強黑法力劣故剎那頃劣道現行。無始
時來展轉增益上品諸惑能令頓斷。如經久時所集眾病服少良藥能令頓愈。又如長時所
集大闇。一剎那頃小燈能滅。已辯失德差別九品。次當依彼立聖者別。且諸有學修道
位中總亦名為信解見至。隨位復有多種差別。先應建立都未斷者。頌曰

 未斷修斷失  住果極七返 

  論曰。諸住果者於一切地修所斷失都未斷時名為預流。生極七返。七返言顯。七
往返生。是人天中各七生義。極言為顯受生最多。非諸預流皆受七返故。契經說極七
返生。是彼最多七返生義。諸無漏道總名為流。由此為因趣涅槃故。預言為顯最初至
得。彼預流故說名預流。此預流名為目何義。若初得道名為預流則預流名應目第八。
若初得果名為預流則倍離欲全離欲者至道類智應名預流。此預流名目初得果。然依遍
得一切果者初所得果建立此名。一來不還非定初得。此定初得故名預流。何緣此名不
目第八。以要至得道類智時具得向果無漏道故。具得見修無漏道故。於現觀流遍至得
故名預流者。第八不然。故預流名不目第八。彼從此後別於人中極多結七中有生有。
天中亦然。總二十八。皆七等故說極七生。如七處善及七葉樹。毘婆沙師所說如是。
若爾何故契經中言無處無容見圓滿者更可有受第八有義。此契經意約一趣說。若如言
執中有應無。若爾上流極有頂者。亦應一趣無第八生。依欲界說故無此過。此何為證
為教為理。以何證彼於人天中各受七生非合受七。以契經說天七及人。飲光部經分明
別說於人天處各受七生。由是此中不應固執。若於人趣得預流果。彼還人趣得般涅槃
。於天趣得還於天趣。何緣彼無受第八有。相續齊此必成熟故。聖道種類法應如是。
如七步蛇第四日瘧。又彼有餘七結在故。謂二下分五上分結。中間雖有聖道現前餘業
力持不證圓寂。至第七有逢無佛法時。彼在居家得阿羅漢果。既得果已必不住家。法
爾自得苾芻形相。有言。彼往餘道出家。云何彼名無退墮法。以不生長退墮業故。違
彼生長業與果故。強盛善根鎮彼身故。加行意樂俱清淨故。諸有決定墮惡趣業尚不起
忍。況得預流。故有頌言

 愚作罪小亦墮惡  智為罪大亦脫苦 
 如團鐵小亦沈水  為鉢鐵大亦能浮 

  經說預流作苦邊際。依何義立苦邊際名。依齊此生後更無苦。是令後苦不相續義
。或苦邊際所謂涅槃。如何涅槃可是所作。除彼得障故說作言。如言作空。謂毀臺觀
。餘位亦有極七返生。然非決定。是故不說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四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已辯住果未斷修惑名為預流生極七返。今次應辯斷位眾聖。且應建立一來向果。
頌曰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論曰。即預流者進斷修惑。若三緣具轉名家家。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三四品故。
二由成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有三二生故。頌中但說初後緣者。
預流果後說進斷惑。成能治彼諸無漏根。義准已成。故不具說。然復應說三二生者。
以有增進於所受生。或少或無或過此故。何緣此無斷五品者。以斷第五必斷第六。非
一品惑能障得果。猶如一間未越界故。應知總有二種家家。一天家家。謂欲天趣生三
二家而證圓寂。或一天處或二或三。二人家家。謂於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洲
處或二或三。即預流者。進斷欲界一品修惑乃至五品。應知轉名一來果向。若斷第六
成一來果。彼往天上一來人間而般涅槃名一來果。過此以後更無生故。此或名曰薄貪
瞋癡。唯餘下品貪瞋癡故。已辯一來向果差別。次應建立不還向果。頌曰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即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論曰。即一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緣具轉名一間。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七八品故。
二由成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有餘一生故。頌中但說初後二緣不
說成根。義如前釋。如何一品惑障得不還果。由彼若斷便越界故。前說三時業極為障
。應知煩惱亦與業同。越彼等流異熟地故。間謂間隔。彼餘一生為間隔故。不證圓寂
。或餘一品欲修所斷惑為間隔故。不得不還果。有一間者說名一間。即斷修惑七八品
者。應知亦名不還果向。先斷三四七八品惑入見諦者。後得果時乃至未修後勝果道。
仍不名曰家家一間。未成治彼無漏根故。若斷第九成不還果。必不還來生欲界故。此
惑名曰五下結斷。雖必先斷或二或三。然於此時總集斷故。依不還位。諸契經中以種
種門建立差別。今次應辯彼差別相。頌曰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歿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論曰。此不還者總說有七。且行色界差別有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有
行般涅槃。四無行般涅槃。五者上流。此於中間般涅槃故。說此名曰中般涅槃。如是
應知。此於生已此由有行此由無行。般涅槃故名生般等。此上流故名為上流。言中般
者。謂往色界住中有位便般涅槃。言生般者。謂往色界生已不久便般涅槃。以具勤修
速進道故。此中所說般涅槃者。謂有餘依。有餘師說。亦無餘依。此不應理。彼於捨
壽無自在故。有行般者。謂往色界生已長時加行不息。由有功用方般涅槃。此唯有勤
修無速進道故。無行般者。謂往色界生已經久加行懈息不多功用便般涅槃。以闕勤修
速進道故。有說。此二有差別者由緣有為無為聖道。如其次第得涅槃故。此說非理。
太過失故。然契經中先說無行。後說有行般涅槃者。如是次第與理相應。有速進道。
無速進道。無行有行而成辦故。不由功用得。由功用得故。生般涅槃得最速進最上品
道。隨眠最劣故生不久便般涅槃。言上流者是上行義。以流與行其義一故。謂欲界歿
往色界生。未即於中能證圓寂。要轉生上方般涅槃。即此上流差別有二。由因及果有
差別故。因差別者。此於靜慮由有雜修無雜修故。果差別者。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為極
處故。謂若於靜慮有雜修者。能往色究竟方般涅槃。即此復有三種差別。全超半超遍
歿異故。言全超者。謂在欲界於四靜慮已具雜修。遇緣退失上三靜慮。以初靜慮愛味
為緣。命終上生梵眾天處。由於先世串習勢力。復能雜修第四靜慮。從彼處歿生色究
竟。最初處歿生最後天。頓越中間是全超義。言半超者。從彼漸次生下淨居乃至中間
能越一處生色究竟。超非全故名為半超。聖必不生大梵天處。僻見處故。一導師故。
言遍歿者。從彼漸次於一切處皆遍受生。最後方能生色究竟。一切處死故名遍歿。無
不還者於已生處受第二生。由彼於生容求勝進。非等劣故。即由此故不還義滿。必不
還生曾生處故。尚不生本處。況有生於下。應知此謂二上流中由有雜修靜慮因故往色
究竟般涅槃者。餘於靜慮無雜修者。能往有頂方般涅槃。謂彼先無雜修靜慮。由於諸
定愛味為緣。此歿遍生色界諸處。唯不能往五淨居天。色界命終於三無色次第生已。
後生有頂方般涅槃。二上流中前是觀行後是止行。樂慧樂定有差別故。二上流者於下
地中得般涅槃見不違理。而言此往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為極處者。由此過彼無行處故。
如預流者極七返生。此五名為行色界者。行無色者差別有四。謂在欲界離色界貪從此
命終生於無色。此中差別唯有四種。由生般涅槃有差別故。此并前五成六不還。復有
不行色無色界即住於此能般涅槃名現般涅槃。并前六為七。於行色界五不還中復有異
門。顯其差別。頌曰

 行色界有九  謂三各分三 
 業惑根有殊  故成三九別 

  論曰。即行色界五種不還總立為三。各分三種故成九種。何等為三。中生上流有
差別故。云何三種各分為三。且中般涅槃分為三種。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由三火星
喻所顯故。生般涅槃亦分三種。生有行等般涅槃故。此皆生已得般涅槃。是故並應名
為生般。於上流中亦分三種。超半超等有差別故。然諸三種一切皆由速非速經久得般
涅槃故。更互相望無雜亂失。如是三種九種不還。由業惑根有差別故。有速非速經久
不同。且總成三。由造增長順起生後業差別故。如其次第下中上品煩惱現行有差別故
。及上中下根差別故。此三一一如其所應亦業惑根有差別故。各有三別故成九種。謂
初二三由惑根別各成三種。非由業異。後三亦由順後受業有差別故。分成三種。故說
如是行色不還業惑根殊成三九別。若爾何故諸契經中。佛唯說有七善士趣。頌曰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無別 
 善惡行不行  有往無還故 

  論曰。中生各三。上流為一。經依此立七善士趣。有上流法故名上流。由此義同
且立為一。何獨依此立善士趣。不依所餘有學聖者。趣是行義。所餘有學皆行善業無
差別故。唯此七種皆行善業不行惡業。餘則不然。又唯七種行往上界不復還來。餘則
不爾。故獨依此立善士趣。若爾何故契經中言。云何善士謂若成就有學正見。乃至廣
說。諸餘有學若就異門亦可說為有善士性。以諸有學於五種惡皆獲得畢竟不作律儀故
。不善煩惱多已斷故。立善士趣不就異門約唯行善不行惡故。唯託勝因往上界故。諸
在聖位曾經生者。亦有此等差別相耶。不爾。云何。頌曰

 經欲界生聖  不往餘界生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并退 

  論曰。若在聖位經欲界生必不往生色無色界。由彼證得不還果已。定於現身般涅
槃故。若於色界經生聖者。容有上生無色界義。如行色界極有頂者。然天帝釋作如是
言。曾聞有天名色究竟。我後退落當生於彼。毘婆沙師作如是釋。彼由不了對法相故
。為令喜故。佛亦不遮。即此已經欲界生者及已從此往上界生諸聖必無練根并退。何
緣不許經欲界生及上生聖者有練根并退。以必無故。何緣必無。經生習根極成熟故。
及得殊勝所依止故。何緣有學未離欲貪無中有中般涅槃者。以彼聖道未淳熟故。未易
能令現在前故。所有隨眠非極劣故。毘婆沙者作如是釋。諸欲界法極難越故。彼尚有
餘多所作故。謂應進斷不善無記二煩惱故。及應進得若二若三沙門果故。并應總越三
界法故。住中有位無如是能。前說上流雜修靜慮為因能往色究竟天。先應雜修何等靜
慮。由何等位知雜修成。復為何緣雜修靜慮。頌曰

 先雜修第四  成由一念雜 
 為受生現樂  及遮煩惱退 

  論曰。諸欲雜修四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靜慮。以彼等持最堪能故。諸樂行中彼
最勝故。如是雜修諸靜慮者。是阿羅漢或是不還。彼必先入第四靜慮多念無漏相續現
前。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後復多念無漏現前。如是旋還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念無漏次
引二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二念無漏。名雜修定加行成滿。次後唯從一念無漏引起一念
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一念無漏。如是有漏中間剎那前後剎那無漏雜故。名雜修定根本圓
成。前二剎那似無間道。第三剎那似解脫道。如是雜修第四定已。乘此勢力隨其所應
亦能雜修下三靜慮。先於欲界人趣三洲如是雜修諸靜慮已。後若退失生色界中。亦能
如前雜修靜慮。雜修靜慮為三種緣。一為受生。二為現樂。三為遮止起煩惱退。謂不
還中諸利根者。為現法樂及生淨居。諸鈍根者。亦為遮退。彼畏退故。如是雜修令味
相應等持遠故。諸阿羅漢若利根者。為現法樂。若鈍根者。亦為遮防起煩惱退。雜修
靜慮為生淨居。何緣淨居處唯有五。頌曰

 由雜修五品  生有五淨居 

  論曰。由雜熏修第四靜慮有五品故。淨居唯五。何謂五品。謂下中上上勝上極品
差別故。此中初品三心現前便得成滿。謂初無漏次起有漏後起無漏。第二品六。第三
品九。第四品十二。第五品十五。如是五品雜修靜慮如其次第感五淨居。應知此中無
漏勢力熏修有漏令感淨居。有餘師言。由信等五次第增上感五淨居。經說不還有名身
證。依何勝德立身證名。頌曰

 得滅定不還  轉名為身證 

  論曰。有滅定得名得滅定。即不還者若於身中有滅定得轉名身證。謂不還者由身
證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證。如何說彼但名身證。以心無故。依身生故。理實應言。彼從
滅定起得先未得有識身寂靜。便作是思。此滅盡定最為寂靜極似涅槃。如是證得身之
寂靜故名身證。由得及智現前證得身寂靜故。契經說有十八有學。何緣於中不說身證
。依因無故。何謂依因。謂諸無漏三學及果依彼差別立有學故。滅定非學亦非學果。
故不約成彼說有學差別。不還差別麁相如是。若細分析數成多千。其義云何。且如中
般約根建立便成三種。下中上根有差別故。約地建立則成四種。往初定等有差別故。
約種性建立則成六種。退法種性等有差別故。約處建立成十六種。梵眾天等處差別故
。約地離染成三十六。色界具縛乃至已離第四靜慮八品染故。約處種性離染根建立總
成二千五百九十二。云何如是。且於一處種性有六。一一種性約離染門差別成九。謂
隨何地具縛為初乃至已離八品為後。如是六九成五十四。以十六處乘五十四成八百六
十四。以根乘之復成三倍故總成二千五百九十二。諸離下地九品染者。即說名為上地
具縛。為成一一地離染數等故。如是乃至上流亦爾。總計五種積數合成一萬二千九百
六十。已辯第三向果差別。次應建立第四向果。頌曰

 上界修惑中  斷初定一品 
 至有頂八品  皆阿羅漢向 
 第九無間道  名金剛喻定 
 盡得俱盡智  成無學應果 

  論曰。即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
為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
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
。此定相應最為勝故。金剛喻定說有多種。謂斷有頂第九品惑無間道生。通依九地故
說此定智行緣別。未至地攝有五十二。謂苦集類智緣有頂苦集各有四行相應有八。滅
道法智各有四行相應有八。滅類智緣八地滅一一各有四行相應合三十二。道類智緣八
地道總有四行相應有四。以治八地類智品道同類相因必總緣故。如未至攝有五十二中
四靜慮應知亦爾。空處二十八。識處二十四。無所有處二十。以依無色無有法智及緣
下滅滅類智故。然緣下地對治道者。以同品道互為因故。有說。此定智行緣別。未至
地攝有八十種。謂道類智緣八地道亦各別有四行相。應由此於前增二十八。如未至攝
有八十種中四靜慮應知亦爾。空處四十。識處三十二。無所有處二十四。復有欲令金
剛喻定智行緣別。未至地攝總有一百六十四種。謂滅類智緣八地滅有別有總各四行相
。應由此於初增百一十二。如未至攝百六十四中四靜慮應知亦然。空處五十二。識處
三十六。無所有處二十四。若就種性根等分別。更成多種。如理應思。此定既能斷有
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金剛喻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
智是斷惑中最後解脫道。由此解脫道與諸漏盡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生
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為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即
此唯應作他事故。諸有染者所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義准已成前來所辯四向三
果皆名有學。何緣前七得有學名。為得漏盡常樂學故。學要有三。一增上戒。二增上
心。三增上慧。以戒定慧為三自體。若爾異生應名有學。不爾。未如實見知諦理故。
彼容後時失正學故。由此善逝再說學言。如契經中。佛告憺怕。學所應學學所應學。
我唯說此名有學者。為令了知學正所學無有退失名有學者故。薄伽梵重說學言。聖者
住本性。如何名有學。學意未滿故。如行者暫息。或學法得常隨逐故。學法云何。謂
有學者無漏有為法。無學法云何。謂無學者無漏有為法。云何涅槃不名為學。無學異
生亦成就故此復何緣不名無學。有學異生亦成就故。如是有學及無學者。總成八聖補
特伽羅。行向住果各有四故。謂為證得預流果向乃至所證阿羅漢果名雖有八事唯有五
。謂住四果及初果向。以後三果向不離前果故。此依漸次得果者說。若倍離欲全離欲
者住見道中名為一來不還果向。非前果攝。如前所說。修道二種。有漏無漏有差別故
。由何等道離何地染。頌曰

 有頂由無漏  餘由二離染 

  論曰。唯無漏道離有頂染。非有漏道。所以者何。此上更無世俗道故。自地不能
治自地故。自地煩惱所隨增故。若彼煩惱於此隨增。此必不能治彼煩惱。若此力能對
治於彼。則彼於此必不隨增故。自地道不治自地。離餘八地通由二道。世出世道俱能
離故。既通由二離八地染。各有幾種離繫得耶。頌曰

 聖二離八修  各二離繫得 

  論曰。諸有學聖用有漏道離下八地修斷染時。能具引生二離繫得。用無漏道離彼
亦然。由二種道同所作故。有餘師釋。以無漏道離彼染時。何緣證知亦生有漏離繫得
者。有捨無漏得煩惱不成故。謂有學聖以無漏道離彼染時。若不引生同治有漏離繫得
者。則以聖道具離八地。後依靜慮得轉根時。頓捨先來諸鈍聖道唯得靜慮利果聖道。
上惑離繫應皆不成。是則還應成彼煩惱。此證非理。所以者何。彼聖設無有漏斷得亦
不成就上地煩惱。如分離有頂得轉根時及異生上生不成惑故。謂如分離有頂地染後依
靜慮得轉根時。無漏斷得既已頓捨。彼地離繫無有漏得。而彼地惑亦不成就。又如異
生生二定等。雖捨欲界等煩惱斷得而不成就欲界等煩惱。此亦應然。故不成證。既說
聖者二離八修各能引生二離繫得。義准。異生用有漏道唯能引起有漏斷得。并諸聖者
用無漏道離見斷惑及有頂修唯能引生無漏斷得。由何地道離何地染。頌曰

 無漏未至道  能離一切地 
 餘八離自上  有漏離次下 

  論曰。諸無漏道若未至攝。能離欲界乃至有頂。靜慮中間及四靜慮三無色攝。隨
其所應各能離自及上地染。不離下離已故。諸有漏道一切唯能離次下地。非自地等。
自地煩惱所隨增故。勢劣故。已離故。諸依近分離下地染。如無間道皆近分攝諸解脫
道亦近分耶。不爾。云何。頌曰

 近分離下染  初三後解脫 
 根本或近分  上地唯根本 

  論曰。諸道所依近分有八。謂四靜慮無色下邊。所離有九。謂欲八定。初三近分
離下三染。第九解脫現在前時。或入根本或即近分。上五近分各離下染。第九解脫現
在前時。必入根本非即近分。近分根本等捨根故。下三靜慮近分根本受根異故。有不
能入。轉入異受少艱難故。離下染時必欣上故。若受無異必入根本。諸出世道無間解
脫前既已說。緣四諦境十六行相義准自成。世道緣何作何行相。頌曰

 世無間解脫  如次緣下上 
 作麁苦障行  及靜妙離三 

  論曰。世俗無間及解脫道。如次能緣下地上地為麁苦障及靜妙離。謂諸無間道緣
自次下地諸有漏法作麁苦等三行相中隨一行相。若諸解脫道緣彼次上地諸有漏法作靜
妙等三行相中隨一行相。非寂靜故說名為麁。由大劬勞方能越故。非美妙故。說名為
苦。由多麁重能違害故。非出離故。說名為障。由此能礙越自地故。如獄厚壁能障出
離。靜妙離三翻此應釋。傍論已了。應辯本義。盡智無間有何智生。頌曰

 不動盡智後  必起無生智 
 餘盡或正見  此應果皆有 

  論曰。不動種性諸阿羅漢。盡智無間起無生智。非更有盡智無學正見生。除不動
法餘阿羅漢。盡智無間有盡智生。或即引生無學正見。非無生智。後容退故。前不動
種性無正見生耶。有正見生而不說者。一切應果皆有此故。謂不動法無生智後有無生
智起。或無學正見。前說四果是誰果耶。此四應知是沙門果。何謂沙門性。此果體是
何。果位差別總有幾種。頌曰

 淨道沙門性  有為無為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脫道及滅 

  論曰。諸無漏道是沙門性。懷此道者名曰沙門。以能勤勞息煩惱故。如契經說。
以能勤勞息除種種惡不善法。廣說乃至。故名沙門。異生不能無異究竟趣涅槃故非真
沙門。有為無為是沙門果。契經說此差別有四。理實就位有八十九。皆解脫道擇滅為
性。謂為永斷見所斷惑有八無間八解脫道。及為永斷修所斷惑有八十一無間八十一解
脫道。諸無間道唯沙門性。諸解脫道亦是沙門有為果體。是彼等流士用果故。一一擇
滅唯是沙門無為果體。是彼離繫士用果故。如是合成八十九種。若爾世尊何不具說。
果雖有多而不說者。頌曰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道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行 

  論曰。若斷道位具足五因。佛於經中建立為果。言五因者。一捨曾道。謂捨先得
果向道故。二得勝道。謂得果攝殊勝道故。三總集斷。謂總一得得諸斷故。四得八智
。謂得四法四類智故。五能頓修十六行相。謂能頓修無常等故。於四果位皆具五因。
餘位不然。故佛不說。若唯淨道是沙門性。有漏道力所得二果。如何亦是沙門果攝。
頌曰

 世道所得斷  聖所得雜故 
 無漏得持故  亦名沙門果 

  論曰。以世俗道得二果時。此果非唯以世俗道所得擇滅為斷果性。兼以見道所得
擇滅於中相雜總成一果。同一果道得所得故。由此契經言。云何一來果。謂斷三結薄
貪瞋癡。云何不還果。謂斷五下結。又世俗道所得擇滅。無漏斷得所任持故。由此力
所持退不命終故。亦得名為沙門果體。此沙門性有異名耶。亦有。云何。頌曰

 所說沙門性  亦名婆羅門 
 亦名為梵輪  真梵所轉故 
 於中唯見道  說名為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 

  論曰。即前所說真沙門性。經亦說名婆羅門性。以能遣除諸煩惱故。即此亦說名
為梵輪。是真梵王力所轉故。佛與無上梵德相應。是故世尊獨應名梵。由契經說佛亦
名梵亦名寂靜亦名清涼。即於此中唯依見道。世尊有處說名法輪。如世間輪有速等相
。見道似彼故名法輪。見道如何與彼相似。由速行等似彼輪故。謂見諦道速疾行故。
有捨取故。降未伏故。鎮已伏故。上下轉故。具此五相似世間輪。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如世間輪有輻等相。八支聖道似彼名輪。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輪輻。正語正
業正命似轂。正定似輞。故名法輪。寧知法輪唯是見道。憍陳那等見道生時。說名已
轉正法輪故。云何三轉十二行相。此苦聖諦。此應遍知。此已遍知。是名三轉。即於
如是一一轉時。別別發生眼智明覺。說此名曰十二行相。如是三轉十二行相諦諦皆有
。然數等故。但說三轉十二行相。如說二法七處善等。由此三轉如次顯示見道修道無
學道三。毘婆沙師所說如是。若爾三轉十二行相非唯見道。如何可說唯於見道立法輪
名。是故唯應即此三轉十二行相所有法門名為法輪可應正理。如何三轉。三周轉故。
如何具足十二行相。三周循歷四聖諦故。謂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此應遍知。
此應永斷。此應作證。此應修習。此已遍知。此已永斷。此已作證。此已修習。云何
名轉。由此法門往他相續令解義故。或諸聖道皆是法輪。於所化生身中轉故。於他相
續見道生時。已至轉初故名已轉。何沙門果依何界得。頌曰

 三依欲後三  由上無見道 
 無聞無緣下  無厭及經故 

  論曰。前三但依欲界身得。得阿羅漢依三界身。前之二果未離欲故非依上得理且
可然。第三云何非依上得。由理教故。且理云何。依上界身無見道故。非離見道已離
欲者可有超證不還果義。何緣上界必無見道。且無色中無正聞故。又彼界中不緣下故
。色界異生著勝定樂。又無苦受不生厭故。非無有厭能得見道。教復云何。由經說故
。經言。有五補特伽羅。此處通達彼處究竟。所謂中般乃至上流。此通達言唯目見道
。是證圓寂初加行故。由此見道上界定無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四

  如前所說。不動應果。初盡智後起無生智。諸阿羅漢如預流等有差別不。亦有。
云何。頌曰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脫 
 後不時解脫  從前見至生 

  論曰。於契經中說阿羅漢由種性異故有六種。一者退法二者思法。三者護法。四
安住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於此六中前之五種從先學位信解性生。即此總名時愛
心解脫。恒時愛護及心解脫故。亦說名為時解脫者以要待時及解脫故。略初言故。如
言酥瓶。由此待時方能入定。謂待資具無病處等勝緣合時方入定故。不動法性說名為
後。即此名為不動心解脫。以無退動及心解脫故。亦說名為不時解脫。以不待時及解
脫故。謂三摩地隨欲現前不待勝緣和合時故。或依暫時畢竟解脫。建立時解脫不時解
脫名。容有退墮時無退墮時故。此從學位見至性生。如是所明六阿羅漢所有種性。為
是先有。為後方得。不定。云何。頌曰

 有是先種性  有後練根得 

  論曰。退法種性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後得。謂有先來是思法性。有先退法性
後練根成思。乃至不動隨應當說。言退法者。謂遇少緣便退所得。非思法等。言思法
者。謂懼退失恒思自害。言護法者。謂於所得喜自防護。安住法者。離勝退緣雖不自
防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增進。堪達法者。彼性堪能好修練根速達不動。不動法者
。彼必無退。此六種性先學位中。初二闕恒時及尊重加行。由根有異故有差別。第三
唯有恒時加行。第四唯有尊重加行。第五具二而是鈍根。第六利根具二加行。退法種
性非必定退。乃至堪達非必能達。但約容有建立此名。故六阿羅漢通三界皆有。若執
退者必定應退。乃至堪達必能達者。彼執欲界具足有六。色無色界中唯安住不動。彼
無退失自害自防及修練根故唯有二。如是六種阿羅漢中。誰從何退。為性為果。頌曰

 四從種性退  五從果非先 

  論曰。不動種性必無退理。前之五種皆有退義。於中後四有從性退。退法一種無
退性理。由此種性最居下故。五種皆有從果退義。雖俱有退然並非先。謂諸無學先學
位中所住種性。彼從此性必無退理。學無學道所成堅故。若諸有學先凡位中所住種性
。彼從此性亦無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堅故。若住此位後修練根所得思等四種種性。彼
從此性容有退理。二先位中住思等性必亦無退此所得果。唯先退法有退果義。又亦無
退先所得果。後所得果容有退義。是故定無退預流果。由此應果退法有三。一增進根
。二退住學。三住自位而般涅槃。思法有四。三如前說。更加一種退住退性。餘三如
次有五六七。應知後後一一增故。思法等四退住學位時。還住退非餘。若異此者得勝
種性故。應是進非退。何緣定無退先果者。以見所斷依無事故。謂有身見依我處轉。
見所斷惑此見為根。我體既無名依無事。以無事故必無退理。若爾應說此惑緣無。非
此緣無諦為境故。然於諦境不如實緣。諸煩惱中誰不如是。雖皆如是而有差別。以修
斷惑各有別事。即是可意不可意等於所緣境此相非無。見所斷惑計有我等。非諸諦境
有我等相。以無事故。與修斷別。謂於色等所緣境中我見妄增。作者受者自在而轉。
非實我性。邊執見等隨此而生。故並說為依無事惑。若修所斷貪瞋慢癡。色等境中唯
起染著增背高舉不了行轉故。並說為依有事惑。又見斷惑於諦理中執我我所斷常見等
。非諦中有少我等事。見斷貪等緣此而生。是故皆名依無事惑。修所斷惑於色等中謂
好醜等。然色等境非無少分好醜等別。是故可名依有事惑。又見斷惑迷諦理起名依無
事。修所斷惑迷麁事生名依有事。諦理真實。揩定可依。聖慧已證必無退理。事相浮
偽無定可依。斷迷彼惑。有失念退。或修斷惑非審慮生。昧鈍性故。見所斷惑由審慮
生。推度性故。聖不審慮於麁事中失念或生。審慮不爾。如於繩等率爾謂蛇。故修斷
惑聖有退起。非由率爾可起見惑。聖若審慮便見諦理。故聖見斷定無退義。經部師說
。從阿羅漢亦無退義。彼說應理。云何知然。由教理故。知何由教。經言。苾芻聖慧
斷惑名為實斷。又契經言。我說有學應不放逸。非阿羅漢。雖有經言佛告慶喜。我說
。利養等亦障阿羅漢而不說退阿羅漢果。但說退失現法樂住。經言不動心解脫身作證
。我定說無因緣從此退故。若謂有退。由經說有時愛解脫。我亦許然。但應觀察彼之
所退。為應果性。為靜慮等。然彼根本靜慮等持。要待時現前故名時解脫。彼為獲得
現法樂住數希現前故名為愛。有說。此定是所愛味。諸阿羅漢果性解脫恒隨逐故不應
名時。更不欣求故不名愛若應果性容有退者。如何世尊但說所證現法樂住有可退理。
由此證知。諸阿羅漢果性解脫必是不動。然由利等擾亂過失有於所得現法樂住退去自
在。謂諸鈍根。若諸利根則無退失。故於所得現法樂住有退無退故名退不退法。如是
思等如理應思。不退安住不動何別。非練根得名為不退。練根所得名為不動。此二所
起殊勝等至。設遇退緣亦無退理。安住法者。但於已住諸勝德中能無退失。不能更引
餘勝德生。設復引生從彼可退。是不退等三種差別。然喬底迦昔在學位。於時解脫極
噉味故。又鈍根故數數退失。深自厭責執刀自害。由於身命無所戀惜。臨命終時得阿
羅漢便般涅槃。故喬底迦亦非退失阿羅漢果。又增十經作如是說。一法應起。謂時愛
心解脫。一法應證。謂不動心解脫。若應果性名為時愛心解脫者。何故於此增十經中
再說應果。又曾無處說阿羅漢果名為應起。但說名應證。又說鈍根所攝應果名為應起
。為顯何義。若為顯彼能起現前則餘利根最應能起。若為顯彼應起現前亦餘利根最所
應起。故時解脫非應果性。若爾何故說時解脫應果。謂有應果根性鈍故要待時故定方
現前。若與彼相違名不時解脫。阿毘達磨亦作是言。欲貪隨眠由三處起。一欲貪隨眠
未斷遍知故。二順彼經法正現在前故。三於彼正起非理作意故。若謂彼據具因生說。
復有何法因不具生。是名由教。如何由理。若阿羅漢有令煩惱畢竟不起治道已生。是
則不應退起煩惱。若阿羅漢此道未生。未能永拔煩惱種故應非漏盡。若非漏盡寧說為
應。是名由理。若爾應釋炭喻契經。如說。多聞諸聖弟子若行若住有處有時失念故生
惡不善覺。此經唯說阿羅漢果。由此經言彼聖弟子心於長夜隨順遠離廣說乃至臨入涅
槃。餘契經中。有即說此順遠離等名應果力。又此經說。彼於一切順漏已能永吐已得
清涼。由此定知。是阿羅漢。實後所說是阿羅漢。然彼乃至於行住時未善通達容有此
事。謂有學者於行住時由失念故容起煩惱。後成無學則無起義。前依學位故說無失。
毘婆沙師定作是說。阿羅漢果亦有退義。唯阿羅漢種性有六。為餘亦有六種性耶。設
有皆能修練根不。頌曰

 學異生亦六  練根非見道 

  論曰。有學異生種性亦六。六種應果彼為先故。然見道位必無練根。此位無容起
加行故。唯於信解異生位中。能修練根如無學位。如契經說。我說由斯所證四種增上
心所現法樂住隨一有退。所得不動心解脫身作證。我決定說無因緣從此退。如何不動
法退現法樂住。頌曰

 應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後  利中後鈍三 

  論曰。應知諸退總有三種。一已得退。謂退已得殊勝功德。二未得退。謂未能得
殊勝功德。三受用退。謂諸已得殊勝功德不現在前。於此三中世尊唯有一受用退。以
具眾德無容一時頓現前故。餘不動法具有受用及未得退。亦於勝己殊勝功德猶未得故
。餘五種性容具有三。亦容退失已得德故。約受用退說不動法退現法樂無相違過。無
退論者作如是說。諸無漏解脫皆名不動。然別立第六不動法者。如前釋通。不應為難
。諸阿羅漢既許退果。為更生不。諸住果時所不作事退時作不。不爾。何緣。頌曰

 一切從果退  必得不命終 
 住果所不為  慚增故不作 

  論曰。無從果退中間命終。退已須臾必還得故。如契經說。苾芻當知。如是多聞
諸聖弟子退失正念。速復還能令所退起盡沒滅離。若謂不然。修梵行果應非安隱可委
信處。又住果位所不應為違果事業由慚增故於暫退時亦必不造。譬如壯士雖蹶不仆。
如上所言。有練根得無學有學。正練根時各幾無間幾解脫道。何性攝。何所依。頌曰

 練根無學位  九無間解脫 
 久習故學一  無漏依人三 
 無學依九地  有學但依六 
 捨果勝果道  唯得果道故 

  論曰。求勝種性修練根者。無學位中轉一一性各九無間九解脫道。如得應果。所
以者何。彼鈍根性由久串習非少功力可能令轉。學無學道所成堅故。有學位中轉一一
性各一無間一解脫道。如得初果。上相違故。彼加行道諸位各一。如是無間及解脫道
一切唯是無漏性攝。聖者必無用有漏道而轉根理。非增上故。依謂身地。此所依身唯
人三洲。餘無退故。此所依地無學通九。謂未至中間四定三無色。有學唯六。謂除後
三。所以者何。夫轉根者。容有捨果及勝果道。所得唯果非向道故。無有學果無色地
攝。故學練根但依六地。諸無學位補特伽羅。總有幾種。由何差別。頌曰

 七聲聞二佛  差別由九根 

  論曰。居無學位聖者有九。謂七聲聞及二覺者。退法等五不動分二。後先別故名
七聲聞。獨覺大覺名二覺者。由下下等九品根異令無學聖成九差別。學無學位有七聖
者。一切聖者皆此中攝。一隨信行。二隨法行。三信解。四見至。五身證。六慧解脫
。七俱解脫。依何立七。事別有幾。頌曰

 加行根滅定  解脫故成七 
 此事別唯六  三道各二故 

  論曰。依加行異立初二種。謂依先時隨他及法於所求義修加行故。立隨信行隨法
行名。依根不同立次二種。謂依鈍利信慧根增如次名為信解見至。依得滅定立身證名
。由身證得滅盡定故。依解脫異立後二種。謂依唯慧離煩惱障者立慧解脫。依兼得定
離解脫障者立俱解脫。此名雖七事別唯六。謂見道中有二聖者。一隨信行。二隨法行
。此至修道別立二名。一信解。二見至。此至無學復立二名。謂時解脫不時解脫。應
知此中一隨信行根故成三。謂下中上。性故成五。謂退法等。道故成十五。謂八忍七
智。離染故成七十三。謂具縛離八地染。依身故成九。謂三洲欲天。若根性道離染依
身相乘合成一億四萬七千八百二十五種。隨法行等如理應思。何等名俱及慧解脫。頌

 俱由得滅定  餘名慧解脫 

  論曰。諸阿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由慧定力解脫煩惱解脫障故。所餘未得滅盡
定者名慧解脫。但由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故。如世尊說。五煩惱斷不可牽引未名滿學
。學無學位各由幾因於等位中獨稱為滿。頌曰

 有學名為滿  由根果定三 
 無學得滿名  但由根定二 

  論曰。學於學位獨得滿名。具由三因。謂根果定。有有學者但由根故亦得滿名。
謂諸見至未離欲染。有有學者但由果故亦得滿名。謂信解不還未得滅盡定。有有學者
由根果故亦得滿名。謂見至不還未得滅盡定。有有學者由果定故亦得滿名。謂諸信解
得滅盡定。有有學者具由三故獨得滿名。謂諸見至得滅盡定。無有學者但由定故及根
定故亦得滿名。諸無學者於無學位由根定二獨得滿名。無學位中無非果滿故無由果亦
立滿名。有但由根亦名為滿。謂不時解脫未得滅盡定。有但由定亦名為滿。謂時解脫
得滅盡定。有具由二獨名為滿。謂不時解脫已得滅盡定。廣說諸道差別無量。謂世出
世見修道等。略說幾道能遍攝耶。頌曰

應知一切道  略說唯有四 
 謂加行無間  解脫勝進道 

  論曰。加行道者。謂從此後無間道生。無間道者。謂此能斷所應斷障。解脫道者
。謂已解脫所應斷障最初所生。勝進道者。謂三餘道。道義云何。謂涅槃路。乘此能
往涅槃城故。或復道者。謂求所依。依此尋求涅槃果故。解脫勝進如何名道。與道類
同。轉上品故。或前前力至後後故。或能趣入無餘依故。道於餘處立通行名。以能通
達趣涅槃故。此有幾種。依何建立。頌曰

 通行有四種  樂依本靜慮 
 苦依所餘地  遲速鈍利根 

  論曰。經說通行總有四種。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
。道依根本四靜慮生名樂通行。以攝受支止觀平等任運轉故。道依無色未至中間名苦
通行。以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謂無色定觀減止增。未至中間觀增止減。即此樂
苦二通行中。鈍根名遲。利根名速。二行於境通達稽遲故名遲通。翻此名速。或遲鈍
者所起通行名遲通行。速此相違。道亦名為菩提分法。此有幾種。名義云何。頌曰

 覺分三十七  謂四念住等 
 覺謂盡無生  順此故名分 

  論曰。經說覺分有三十七。謂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
.八聖道支。盡無生智說名為覺。隨覺者別立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
無上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事不復作故。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
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此三十七體各別耶。不爾。云何。頌曰

 此實事唯十  謂慧勤定信 
 念喜捨輕安  及戒尋為體 

  論曰。此覺分名雖三十七。實事唯十。即慧勤等。謂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
見以慧為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以勤為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
正定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以信為體。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以念為體。喜覺支以喜為體
。捨覺支以行捨為體。輕安覺支以輕安為體。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為體。正思惟以尋為
體。如是覺分實事唯十。即是信等五根力上。更加喜捨輕安戒尋。毘婆沙師說。有十
一。身業語業不相雜故。戒分為二。餘九同前。念住等三名無別屬。如何獨說為慧勤
定。頌曰

 四念住正斷  神足隨增上 
 說為慧勤定  實諸加行善 

  論曰。四念住等三品善法體。實遍攝諸加行善。然隨同品增上善根。如次說為慧
勤及定。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毘婆沙師作如是說。慧由念力持令住故。理實由慧令念
住境。如實見者能明記故。如念住中已廣成立。何故說勤名為正斷。於正修習斷修位
中此勤力能斷懈怠故。或名正勝。於正持策身語意中此最勝故。何緣於定立神足名。
諸靈妙德所依止故。有餘師說。神即是定。足謂欲等。彼應覺分事有十三。增欲心故
。又違經說。如契經言。吾今為汝說神足等。神謂受用種種神境分一為多。乃至廣說
。足謂欲等四三摩地。此中佛說定果名神。欲等所生等持名足。何緣信等先說為根。
後名為力。由此五法依下上品分先後故。又依可屈伏不可屈伏故。信等何緣次第如是
。謂於因果先起信心為果修因。次起精進由精進故念住所緣。由念力持心便得定。心
得定故能如實知。是故信等如是次第。當言何位何覺分增。頌曰

 初業順決擇  及修見道位 
 念住等七品  應知次第增 

  論曰。初業位中能審照了身等四境。慧用勝故說念住增。煖法位中能證異品殊勝
功德。用勤勝故說正斷增。頂法位中能持勝善趣無退德。定用勝故說神足增。忍法位
中必不退墮善根堅固。得增上義故說根增。第一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無屈義故
說力增。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覺勝故說覺支增。見道位中速疾而轉。通行勝故說道
支增。然契經中隨數增說先七後八。非修次第。八中正見是道亦道支。餘是道支而非
道。七中擇法是覺亦覺支。餘是覺支而非覺。毘婆沙師所說如是。有餘。於此不破契
經所說次第立念住等。謂修行者將修行時。於多境中其心馳散。先修念住制伏其心故
。契經言。此四念住能於境界繫縛其心。及正遣除耽嗜依念。是故念住說在最初。由
此勢力勤遂增長。為成四事正策持心。是故正斷說為第二。由精進故無憂悔心。便有
堪能修治勝定。是故神足說在第三。勝定為依便令信等與出世法為增上緣。由此五根
說為第四。根義既立。能正伏除所治現行牽生聖法。由此五力說為第五。於見道位建
立覺支。如實覺知四聖諦故。通於二位建立道支。俱通直往涅槃城故。如契經說。於
八道支修圓滿者於四念住至七覺支亦修圓滿。又契經說。苾芻當知。宣如實言者喻說
四聖諦。令依本路速行出者喻令修習八聖道支。故知八道支通依二位說。隨增位說次
第既然。理實應言。此三十七幾通有漏幾無漏耶。頌曰

 七覺八道支  一向是無漏 
 三四五根力  皆通於二種 

  論曰。此中七覺八聖道支唯是無漏。唯於修道見道位中方建立故。世間亦有正見
等法。而彼不得聖道支名。所餘皆通有漏無漏。此三十七何地有幾。頌曰

 初靜慮一切  未至除喜根 
 二靜慮除尋  三四中除二 
 前三無色地  除戒前二種 
 於欲界有頂  除覺及道支 

  論曰。初靜慮中具三十七。於未至地除喜覺支。近分地中勵力轉故。於下地法猶
疑慮故。第二靜慮除正思惟。彼靜慮中已無尋故。由此二地各三十六。第三第四靜慮
中間雙除喜尋各三十五。前三無色除戒三支并除喜尋各三十二。欲界有頂除覺道支各
二十二。無無漏故。覺分轉時必得證淨。此有幾種。依何位得實體是何法有漏無漏耶
。頌曰

 證淨有四種  謂佛法僧戒 
 見三得法戒  見道兼佛僧 
 法謂三諦全  菩薩獨覺道 
 信戒二為體  四皆唯無漏 

  論曰。經說證淨總有四種。一於佛證淨。二於法證淨。三於僧證淨。四聖戒證淨
。且見道位見三諦時。一一唯得法戒證淨。見道諦位兼得佛僧。謂於爾時兼於成佛諸
無學法。成聲聞僧學無學法亦得證淨。兼言為顯見道諦時亦得於法及戒證淨。然所信
法略有二種。一別。二總。總通四諦。別唯三諦全菩薩獨覺道。故見四諦時皆得法證
淨。聖所愛戒與現觀俱。故一切時無不亦得。由所信別故名有四。應知實事唯有二種
。謂於佛等三種證淨以信為體。聖戒證淨以戒為體故唯有二。如是四種唯是無漏。以
有漏法非證淨故。為依何義立證淨名。如實覺知四聖諦理故名為證。所信三寶及妙尸
羅皆名為淨。離不信垢破戒垢故。由證得淨立證淨名。如出觀時現起次第故說觀內次
第如是。如何出時現起次第。謂出觀位先信世尊是正等覺。次於正法毘奈耶中信是善
說。後信聖位是妙行者。正信三寶猶如良醫及如良藥看病者故。由心淨故發淨尸羅。
是故尸羅說為第四。要具淨信此乃現前。如遇三緣病方除故。或此四種。猶如導師道
路商侶及所乘乘。經言。學位成就八支。無學位中具成就十。何緣不說有學位中有正
解脫及有正智。正脫正智其體是何。頌曰

 學有餘縛故  無正脫智支 
 解脫為無為  謂勝解惑滅 
 有為無學支  即二解脫蘊 
 正智如覺說  謂盡無生智 

  論曰。有學位中尚有餘縛未解脫故無解脫支。非離少縛可名脫者。非無解脫體可
立解脫智。無學已脫諸煩惱縛。復能起二了解脫智。由二顯了可立二支。有學不然。
故唯成八。解脫體有二。謂有為無為。有為解脫謂無學勝解。無為解脫謂一切惑滅。
有為解脫名無學支。以立支名依有為故支攝。解脫復有二種。即餘經言心慧解脫。應
知此二即解脫蘊。若爾不應契經中說。云何解脫清淨最勝。謂心從貪離染解脫。及從
瞋癡離染解脫。於解脫蘊未滿為滿已滿為攝修欲勤等。故解脫蘊非唯勝解。若爾是何
。有餘師說。由真智力遣貪瞋癡。即心離垢名解脫蘊。如是已說正解脫體。正智體者
如前覺說。謂即前說盡無生智。心於何世正得解脫而言無學心解脫耶。頌曰

 無學心生時  正從障解脫 

  論曰。如本論說。初無學心未來生時從障解脫。何謂為障。謂煩惱得。由彼能遮
此心生故。金剛喻定正滅位中彼得正斷。初無學心於正生位正得解脫。金剛喻定已滅
位中彼得已斷。初無學心於已生位名已解脫。未生無學及世俗心當於爾時亦名解脫。
然今且說決定生者。以於爾時行身世故。諸世俗心從何解脫。亦即從彼遮心生障未解
脫位此豈不生。雖有已生不似今者。彼何所似。與惑得俱。此後若生無俱惑得。道於
何位令生障斷。頌曰

 道唯正滅位  能令彼障斷 

  論曰。正滅位言顯居現在。正生言顯未來世故。道能斷障唯正滅時。餘位定無斷
障用故。非如解脫通未生者。以生未生離障同故。經說三界謂斷離滅。以何為體。差
別云何。頌曰

 無為說三界  離界唯離貪 
 斷界斷餘結  滅界滅彼事 

  論曰。斷等三界。即分前說無為解脫以為自體。言離界者。謂但離貪。言斷界者
。謂斷餘結。言滅界者。謂滅所餘貪等隨眠所隨增事故。經說三界即無為解脫。若事
能厭必能離耶。不爾。云何。頌曰

 厭緣苦集慧  離緣四能斷 
 相對互廣陿  故應成四句 

  論曰。唯緣苦集所起忍智說名為厭。餘則不然。四諦境中所起忍智。能斷惑者皆
得離名。廣狹有殊故成四句。有厭非離。謂緣苦集不令惑斷所有忍智。緣厭境故。非
離染故。有離非厭。謂緣滅道能令惑斷所有忍智。緣欣境故。能離染故。有厭亦離。
謂緣苦集能令惑斷所有忍智。有非厭離。謂緣滅道不令惑斷所有忍智。應知此中先離
欲染後見諦者所有法忍及諸智中加行解脫勝進道攝不令惑斷。惑已斷故。非斷治故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六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

  前品初說諸忍諸智。於後復說正見正智。為有忍非智耶。為有智非見耶。頌曰
 聖慧忍非智  盡無生非見 
 餘二有漏慧  皆智六見性 

  論曰。慧有二種。有漏無漏。唯無漏慧立以聖名。此聖慧中八忍非智性。自所斷
疑未已斷故。可見性攝。推度性故。盡與無生二智。非見性。已息求心不推度故。所
餘皆通智見二性。已斷自疑推度性故。諸有漏慧皆智性攝。於中唯六亦是見性。謂五
染污見世正見為六。如是所說聖有漏慧皆擇法故並慧性攝。智有幾種。相別云何。頌

 智十總有二  有漏無漏別 
 有漏稱世俗  無漏名法類 
 世俗遍為境  法智及類智 
 如次欲上界  苦等諦為境 

  論曰。智有十種攝一切智。一世俗智。二法智。三類智。四苦智。五集智。六滅
智。七道智。八他心智。九盡智。十無生智。如是十智總唯二種。有漏無漏性差別故
。如是二智相別有三。謂世俗智法智類智。前有漏智總名世俗。多取瓶等世俗境故。
後無漏智分法類別。三中世俗遍以一切有為無為為所緣境。法類二種如其次第以欲上
界四諦為境。即於如是二種智中。頌曰

 法類由境別  立苦等四名 
 皆通盡無生  初唯苦集類 

  論曰。法智類智由境差別分為苦集滅道四智。如是六智若無學攝。非見性者名盡
無生。此二初生唯苦集類。以緣苦集六種行相觀有頂蘊為境界故。金剛喻定境同此耶
。緣苦集因。緣滅道異。於前所說九種智中頌曰

 法類道世俗  有成他心智 
 於勝地根位  去來世不知 
 法類不相知  聲聞麟喻佛 
 如次知見道  二三念一切 

  論曰。有法類道及世俗智成他心智。餘則不然。此智於境有決定相。謂不知勝及
去來心。勝心有三。謂地根位。地謂下地智不知上地心。根謂信解時解脫根智不知見
至不時解脫心。位謂不還聲聞應果獨覺大覺。前前位智不知後後勝位者心。此智不知
去來心者。唯以現在他相續中能緣心等為境界故。又法類品不互相知。謂法智攝諸他
心智不知類品。類智所攝諸他心智不知法品。由法類智以欲上界全分對治為所緣故。
此他心智見道中無。總觀諦理極速轉故。然皆容作此智所緣。若諸有情將入見道。聲
聞獨覺預修加行。為欲知彼見道位心。彼諸有情入見道位。聲聞法分加行若滿知彼見
道初二念心。若為更知類分心故別修加行。至加行滿彼已度至第十六心。雖知此心非
知見道。麟喻法分加行若滿知彼見道初二念心。若為更知類分心故。別修加行。至加
行滿知彼第八集類智心。以此但由下加行故。有說。知初二及第十五心。世尊欲知不
由加行。於彼見道一切能知。盡無生智二相何別。頌曰

 智於四聖諦  知我已知等 
 不應更知等  如次盡無生 

  論曰。如本論說。云何盡智。謂無學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
。我已修道。由此所有智見明覺解慧光觀是名盡智。云何無生智。謂正自知我已知苦
不應更知。廣說乃至。我已修道不應更修。由此所有廣說乃至。是名無生智。如何無
漏智。可作如是知。迦濕彌羅諸論師說。從二智出後得智中作如是知故無有失。由此
後得二智別故。表前觀中二智差別。有說。無漏智亦作如是知。然說見言乘言便故。
或於諦理現照轉故。由此本論亦作是言。且諸智亦是見。如是十智相攝云何。謂世俗
智攝一全一少分。法類智各攝一全七少分。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道智攝一全五
少分。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盡無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何緣二智建立為十。頌曰

 由自性對治  行相行相境 
 加行辦因圓  故建立十智 

  論曰。由七緣故立二為十。一自性故立世俗智。非勝義智為自性故。二對治故立
法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故。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二智境體無別故。四行相境故立
滅道智。此二行相境俱有別故。五加行故立他心智。非此不知他心所法。本修加行為
知他心。雖成滿時亦知心所。而約加行故立他心智名。六事辦故建立盡智。事辦身中
最初生故。七因圓故立無生智。一切聖道為因生故。如上所言。法智類智。全能對治
欲上界法。為有少分治上欲耶。頌曰

 緣滅道法智  於修道位中 
 兼治上修斷  類無能治欲 

  論曰。修道所攝滅道法智。兼能對治上界修斷。欲之滅道勝上界故。已除自怨能
兼他故。由此類智無能治欲。於此十智中誰有何行相。頌曰

 法智及類智  行相俱十六 
 世俗此及餘  四諦智各四 
 他心智無漏  唯四謂緣道 
 有漏自相緣  俱但緣一事 
 盡無生十四  謂離空非我 

  論曰。法智類智。一一具有非常苦等十六行相。十六行相後當廣釋。世智有此及
更有餘能緣一切法自共相等故。苦等四智。一一各有緣自諦境四種行相。他心智中。
若無漏者唯有緣道四種行相。由此即是道智攝故。若有漏者取自所緣心心所法自相境
故。如境自相行相亦爾。故此非前十六所攝。如是二種於一切時一念但緣一事為境。
謂緣心時不緣心所。緣受等時不緣想等。若爾何故薄伽梵說如實了知有貪心等。非俱
時取貪等及心。如不俱時取衣及垢。有貪心者。二義有貪。一貪相應。二貪所繫。貪
相應心具由二義。餘有漏心唯貪所繫。有說。經言有貪心者。唯說第一貪相應心。離
貪心者。謂治貪心。若貪不相應名離貪心者。餘惑相應者應得離貪名。若爾有心非貪
對治不染污性。應許此心非有貪心離貪心等。是故應許餘師所說。為貪所繫名有貪心
。乃至有癡離癡亦爾。毘婆沙師作如是說。聚心者謂善心。此於所緣不馳散故。散心
者謂染心。此與散動相應起故。西方諸師作如是說。眠相應者名為聚心。餘染污心說
名為散。此不應理。諸染污心若與眠相應。應通聚散故。又應違害本論所言。如實知
聚心。具足有四智。謂法智類智世俗智道智。沈心者謂染心。此與懈怠相應起故。策
心者謂善心。此與正勤相應起故。小心者謂染心。少淨品者所好習故。大心者謂善心
。多淨品者所好習故。或由根價眷屬隨轉力用少多故名小大。染心根少。極二相應故
。善心根多。恒三相應故。染心價少。非功用成故。善心價多。大資糧成故。染心眷
屬少。無未來修故。善心眷屬多。有未來修故。染心隨轉少。唯三蘊故。善心隨轉多
。通四蘊故。染心力用少。所斷善根必還續故。善心力用多。忍必永斷諸隨眠故。由
此染善得小大名。掉心者謂染心。掉舉相應故。不掉心者謂善心。能治彼故。不靜靜
心應知亦爾。不定心者謂染心。散動相應故。定心者謂善心。能治彼故。不修心者謂
染心。得修習修俱不攝故。修心者謂善心。容有二修故。不解脫心者謂染心。自性相
續不解脫故。解脫心者謂善心。自性相續容解脫故。如是所釋不順契經。亦不能辯諸
句別義。如何此釋不順契經。經言。此心云何內聚。謂心若與惛眠俱行。或內相應有
止無觀。云何外散。謂心遊涉五妙欲境隨散隨流。或內相應有觀無止。豈不前說。染
心眠俱便有一心通聚散過。雖說非理。不許眠俱諸染污心是散心故。豈不又說本論相
違。寧違論文勿違經說。如何不辯諸句別義。謂依此釋不能辯了散等聚等八異相故。
依我所釋非不能辯此契經中八句別義。謂雖散等同是染心。而為顯其過失差別。及雖
聚等同是善心。而為顯其功德差別。故依八義別立八名。既不能通所違經說。所辯句
義理亦不成。又若沈心即掉心者。經不應說若於爾時心沈。恐沈修安定捨三覺支者名
非時修。若於爾時心掉。恐掉修擇進喜名非時修。豈修覺支有散別理。此據作意欲修
名修。非現前修故無有失。豈不我說亦不違經。雖諸染心皆名沈掉懈怠增者經說沈心
。掉舉增者經說掉心。據恒相應我說體一。隨自意語誰復能遮。然實此經意不如是。
前說。一切貪所繫心。皆名有貪心。貪繫是何義。若貪得隨故。有學無漏心應名有貪
。貪得隨故。若貪所緣故。無學有漏心應名有貪。貪所緣故。若不許彼為貪所緣。云
何彼心可成有漏。若謂由為共相惑緣應名有癡。癡所緣故。然他心智不緣貪得。亦不
可說緣緣心貪。寧知他心是有貪等。故非貪繫名有貪心。若爾云何。今詳經意貪相應
故名有貪心。貪不相應名離貪等。若爾何故餘契經言。離貪瞋癡心不還墮三有。依離
得說故無有過。豈不於前已破此說。餘惑相應者。應得離貪名。彼亦與貪不相應故。
若依此意。許亦無違。然不說為離貪心者。彼屬有瞋有癡等故。且止傍論應述本宗。
此所明他心智。為亦能取他心所緣。及亦取他心能緣行相不。俱不能取。知彼心時。
不觀彼所緣能緣行相故。謂但知彼有染等心。不知彼心所染色等。亦不知彼能緣行相
。不爾他心智應亦緣色等。又亦應有能自緣失。諸他心智有決定相。謂唯能取欲色界
繫及非所繫。他相續中現在同類心心所法。一實自相為所緣境。空無相不相應。盡無
生所不攝。不在見道無間道中。餘所不遮如應容有。盡無生智除空非我。各具有餘十
四行相。由此二智雖勝義攝而涉於世俗欲離空非我。謂由彼力於出觀時作如是言。我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為有無漏越此十六更是所餘行相攝不。頌曰

 淨無越十六  餘說有論故 

  論曰。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無無漏行相越此十六。外國師說。更有所餘無漏行
相越於十六。云何知然。由本論故。如本論說。頗有不繫心能了別欲界繫法耶。曰能
了別。謂非常故苦故空故非我故因故集故生故緣故。有是處有是事。如理所引了別。
若謂彼文不為顯示不繫心了別欲界繫法時。除前所明八行相外別有有是處有是事行相
。但為顯示作八行相。斯有是處斯有是事。此釋不然。餘不說故。謂若彼論依此意說
。應於餘處亦說此言。然彼餘文但作是說。頗有見斷心能了別欲界繫法耶。曰能了別
。謂我故我所故。斷故常故。無因故無作故損減故。尊故勝故上故。第一故能清淨故
。能解脫故。能出離故。惑故疑故猶豫故。貪故瞋故慢故癡故。不如理所引了別。此
等亦應說有是處等言。既無此言故釋非理。十六行相實事有幾。何謂行相。能行所行
。頌曰

 行相實十六  此體唯是慧 
 能行有所緣  所行諸有法 

  論曰。有餘師說。十六行相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名實俱四。緣餘三諦名
四實一。如是說者實亦十六。謂苦聖諦有四相。一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待緣故非常
。逼迫性故苦。違我所見故空。違我見故非我。集聖諦有四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
如種理故因。等現理故集。相續理故生。成辦理故緣。譬如泥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
辦瓶等。滅聖諦有四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諸蘊盡故滅。三火息故靜。無眾患故妙
。脫眾災故離。道聖諦有四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通行義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
向故行。能永超故出。又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擔故苦。內離士夫故空。不自在故非
我。牽引義故因。出現義故集。滋產義故生。為依義故緣。不續相續斷故滅。離三有
為相故靜。勝義善故妙。極安隱故離。治邪道故道。治不如故如。趣入涅槃宮故行。
棄捨一切有故出。如是古釋既非一門故隨所樂更為別釋。生滅故非常。違聖心故苦。
於此無我故空。自非我故非我。因集生緣如經所釋。謂五取蘊以欲為根。以欲為集。
以欲為類。以欲為生。唯此生聲應在後說。與論為異。此四體相差別云何。由隨位別
四欲有異。一執現總我起總自體欲。二執當總我起總後有欲。三執當別我起別後有欲
。四執續生我起續生時欲。或執造業我起造業時欲。第一於苦是初因故說名為因。如
種子於果第二於苦等招集故說名為集。如芽等於果。第三於苦為別緣故說名為緣。如
田等於果。謂由田水糞等力故令果味勢熟德別生。第四於苦能近生故說名為生。如華
蘂於果。或如契經說。有二五二四愛行為四種欲。執現總我有五種異。一執我現決定
有。二執我現如是有。三執我現變異有。四執我現有。五執我現無。執當總我亦有五
異。一執我當決定有。二執我當如是有。三執我當變異有。四執我當有。五執我當無
。執當別我有四種異。一執我當別有。二執我當決定別有。三執我當如是別有。四執
我當變異別有。執續生我等亦有四種異。一執我亦當有。二執我亦當決定有。三執我
亦當如是有。四執我亦當變異有。流轉斷故滅。眾苦息故靜。如說苾芻諸行皆苦。唯
有涅槃最為寂靜。更無上故妙。不退轉故離。如正道故道。如實轉故如。定能趣故行
。如說此道能至清淨餘見必無至清淨理。永離有故出。又為治常樂我所我見故修非常
苦空非我行相。為治無因一因變因知先因見故修因集生緣行相。為治解脫是無見故修
滅行相。為治解脫是苦見故修靜行相。為治靜慮及等至樂是妙見故修妙行相。為治解
脫是數退墮非永見故修離行相。為治無道邪道餘道退道見故修道如行出行相。如是行
相以慧為體。若爾慧應非有行相。以慧與慧不相應故。由此應言諸心心所取境類別皆
名行相。慧及諸餘心心所法有所緣故皆是能行。一切有法皆是所行。由此三門體有寬
陿慧通行相能行所行。餘心心所唯能所行。諸餘有法唯是所行。已辨十智行相差別。
當辨性攝依他依身。頌曰

 性俗三九善  依地俗一切 
 他心智唯四  法六餘十九 
 現起所依身  他心依欲色 
 法智但依欲  餘八通三界 

  論曰。如是十智三性攝者。謂世俗通三性。餘九智唯是善。依地別者。謂世俗智
通依欲界乃至有頂。他心智唯依四根本靜慮。法智依此四及未至中間。餘依此六地及
下三無色。依身別者。謂他心智依欲色界俱可現前。法智但依欲界現起。餘八智現起
通依三界身。已辯性地身。當辯念住攝。頌曰

 諸智念住攝  滅智唯最後 
 他心智後三  餘八智通四 

  論曰。滅智攝在法念住中。他心智後三攝。所餘八皆通四。如是十智展轉相望。
一一當言幾智為境。頌曰

 諸智互相緣  法類道各九 
 苦集智各二  四皆十滅非 

  論曰。法智能緣九智為境。除類智。類智能緣九智為境。除法智。道智能緣九智
為境。除世俗智。非道攝故。苦集二智一一能緣二智為境。謂俗他心。世俗他心盡無
生智皆緣十智為境。滅智不緣諸智為境。唯以擇滅為所緣故。十智所緣總有幾法。何
智幾法為所緣境。頌曰

 所緣總有十  謂三界無漏 
 無為各有二  俗緣十法五 
 類七苦集六  滅緣一道二 
 他心智緣三  盡無生各九 

  論曰。十智所緣總有十法。謂有為法分為八種。三界所繫無漏有為。各有相應不
相應故。無為分二種。善無記別故。俗智總緣十法為境。法智緣五。謂欲界二無漏道
二及善無為。類智緣七。謂色無色無漏道六及善無為。苦集智各緣三界所繫六。滅智
緣一。謂善無為道智緣二。謂無漏道。他心智緣欲色無漏三相應法。盡無生智緣有為
八及善無為。頗有一念智緣一切法不。不爾。豈不非我觀智知一切法皆非我耶。此亦
不能緣一切法。不緣何法。此體是何。頌曰

 俗智除自品  總緣一切法 
 為非我行相  唯聞思所成 

  論曰。以世俗智觀一切法為非我時猶除自品。自品謂自體相應俱有法。境有境別
故。同一所緣故。相隣近故。非此智所緣。此智唯是欲色界攝。聞思所成非修所成。
修所成慧地別緣故。若異此者應頓離染。已辯所緣。復應思擇。誰成就幾智耶。頌曰

 異生聖見道  初念定成一 
 二定成三智  後四一一增 
 修道定成七  離欲增他心 
 無學鈍利根  定成九成十 

  論曰。諸異生位及聖見道第一剎那定成一智。謂世俗智。第二剎那定成三智。謂
加法苦。第四六十十四剎那。如次後後增類集滅道智。諸未增位成數如前。故修位中
亦定成七。如是諸位。若已離欲各各增一。謂他心智。唯除異生生無色者。時解脫者
定成九智。謂加盡智。不時解脫定成就十。謂增無生。於何位中頓修幾智。且於見道
十五心中。頌曰

 見道忍智起  即彼未來修 
 三類智兼修  現觀邊俗智 
 不生自下地  苦集四滅後 
 自諦行相境  唯加行所得 

  論曰。見道位中隨起忍智。皆即彼類於未來修。然具修自諦諸行相念住。何緣見
道唯同類修。先未曾得此種性故。對治所緣俱決定故。唯苦集滅三類智時。能兼修未
來現觀邊俗智。於一一諦現觀後邊方能兼修故立斯號。由此餘位未能兼修。道類智時
何不修此。俗智曾於道無事現觀故。又必無於道遍事現觀故。謂於苦集滅可遍知斷證
。必無於道可能遍修。雖集滅邊未遍斷證。而於當位斷證已周。道則不然。種性多故
。有言。此是見道眷屬。彼修道攝。故不能修。理非極成。不應為證。此世俗智是不
生法。於一切時無容起故。若爾何故說名為修。先未曾得今方得故。既不能起得義何
依。但由得故說名為得。由得故得曾所未聞。故所辯修理不成立。如古師說。修義可
成。彼說云何。由聖道力修世俗智。於出觀後有勝緣諦俗智現前。得此起依故名得此
。如得金礦名為得金。毘婆沙師不樂此義。隨依何地見道現前能修未來自地下地。謂
依未至見道現前能修未來一地見道二地俗智。至依第四見道現前能修未來六地見道七
地俗智。苦集邊修四念住攝。滅邊修者唯法念住。隨於何諦現觀邊修。即以此行相緣
此諦為境。見道力得故。唯加行所得。智增故立智名。若并眷屬以欲四蘊色界五蘊為
其自性。次於修道離染位中。頌曰

 修道初剎那  修六或七智 
 斷八地無間  及有欲餘道 
 有頂八解脫  各修於七智 
 上無間餘道  如次修六八 

  論曰。修道初念。謂第十六道類智時現修二智。未離欲者未來修六。謂法及類苦
集滅道。離欲修七。謂加他心不修世俗。有頂治故。斷欲修斷九無間道八解脫道。俗
四法智隨應現修。斷上七地諸無間道四類世俗滅道法智隨應現修。斷欲加行有欲勝進
。俗四法類隨應現修。此上未來皆修七智。謂俗法類苦集滅道。斷有頂地前八解脫。
四類二法隨應現修。此於未來亦唯修七。然除世俗加他心智。斷有頂地九無間道。四
類二法隨應現修。未來修法類苦集滅道六。斷欲修斷第九解脫。俗四法智隨應現修。
斷上七地諸解脫道。四類世俗滅道法智隨應現修。斷欲修斷第九勝進斷上八地諸加行
道。俗四法類隨應現修。斷上七地有頂八品諸勝進道。俗四法類及他心智隨應現修。
此上未來皆修八智。謂俗法類四諦他心。次辯離染得無學位。頌曰

 無學初剎那  修九或修十 
 鈍利根別故  勝進道亦然 

  論曰無學初念。謂斷有頂第九解脫。苦集類盡隨應現修。緣有頂故。勝進九十隨
應現修。未來隨應修九修十。謂鈍根者唯除無生。利根亦修無生智故。次辯餘位修智
多少。頌曰

 練根無間道  學六無學七 
 餘學六七八  應八九一切 
 雜修通無間  學七應八九 
 餘道學修八  應九或一切 
 聖起餘功德  及異生諸位 
 所修智多少  皆如理應思 

  論曰。學位練根諸無間道。四法類智隨應現修。未來修六。四諦法類。似見道故
不修世俗。能斷障故不修他心。諸解脫道四法類智隨應現修。未離欲者未來修六。四
諦法類。已離欲者未來修七謂加他心。有餘師言。解脫道位亦修世俗。諸加行道俗四
法類隨應現修。未離欲者未來修七。已離欲八。謂加他心。諸勝進道若未離欲俗四法
類隨應現修。未來亦七。若已離欲俗四法類及他心智隨應現修。未來亦八。無學練根
諸無間道。四類二法隨應現修。未來修七。四諦法類盡。不修世俗如治有頂故。五前
八解脫。四類二法隨應現修。未來修八。四諦法類他心及盡。四第九解脫苦集類盡隨
應現修。未來修九。最後解脫苦集類盡隨應現修。未來修十。諸加行道現修如學。未
來修九。諸勝進道鈍者九智隨應現修。未來亦九。利者十智隨應現修。未來亦十。學
位雜修諸無間道。四法類俗隨應現修。未來修七。諸解脫道唯四法類。加行增俗。諸
勝進道又加他心隨應現修。未來皆八。無學雜修諸無間道。現修如學。未來所修鈍八
利九。諸解脫道唯四法類。加行增俗隨應現修。未來所修鈍九利十。諸勝進道與練根
同。學位修通五無間道現修俗智。未來修七。宿住神境。二解脫道。五加行道現修俗
智。他心解脫法類道俗及他心智。一切勝進并苦集滅隨應現修。此上未來皆修八智。
無學修通五無間道。現修如學未來所修鈍八利九。解脫加行現修如學。未來所修鈍九
利十。諸勝進道與練根同。天眼天耳二解脫道。無記性故不名為修。聖起所餘四無量
等修所成攝有漏德時。現在皆修一世俗智。有學未來未離欲七。已離欲八。無學未來
鈍九利十。除微微心。此於未來唯修俗故。若起所餘無漏功德靜慮攝者四法類智隨應
現修。無色攝者唯四類智隨應現修。未來所修同前有漏。異生離染現修世俗斷欲三定
。第九解脫及依根本四靜慮定起勝進道離染加行未來修二。謂加他心。所餘未來唯修
世俗。修五通時諸加行道二解脫道現修俗智。一解脫道現俗他心。諸勝進道二隨應現
。未來一切皆修二種。五無間道現未唯俗。依本靜慮修餘功德皆現修俗。未來修二。
唯順決擇分必不修他心。以是見道近眷屬故。依餘地定修餘功德。皆唯世俗現未來修
。諸未來修為修幾地。諸所起得皆是修耶。頌曰

 諸道依得此  修此地有漏 
 為離得起此  修此下無漏 
 唯初盡遍修  九地有漏德 
 生上不修下  曾所得非修 

  論曰。諸道依此地及得此地時。能修未來此地有漏。聖為離此地及得此地時。并
此地中諸道現起。皆能修此及下無漏為離此言通二四道。唯初盡智現在前時。力能遍
修九地有漏不淨觀等無量功德。能縛眾惑斷無餘故。如能縛斷所縛氣通。又彼自心今
登王位。一切善法起得來朝。譬如大王登祚灑頂一切境土皆來朝貢。然此生上必不修
下。初盡智言顯離有頂及五練根位第九解脫道。諸所言修唯先未得令起今得是能所修
。謂若先時未得今得用功得者方是所修。若法先時僧得棄捨。今雖還得而非所修。非
設劬勞而證得故。若先未得用功現前能修未來。勢力勝故。曾得而起不修未來。非多
功起勢力劣故。為唯約得說名為修。不爾。云何。修有四種一得修。二習修。三對治
修。四除遣修。如是四修依何法立。頌曰

 立得修習修  依善有為法 
 依諸有漏法  立治修遣修 

  論曰。得習二修依有為善未來唯得。現具二修。治遣二修依有漏法。故有漏善具
足四修。無漏有為餘有漏法。如次是具前後二修。外國諸師說修有六。於前四上加防
觀修。防護諸根觀察身故。如契經說。云何修根謂於六根善防善護乃至廣說。又契經
說。云何修身。謂於自身觀髮毛爪。乃至廣說。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防觀二修即治
遣修攝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七

分別智品第七之二

  如是已辯諸智差別。智所成德今當顯示。於中先辯佛不共德。且初成佛盡智位修
不共佛法有十八種。何謂十八。頌曰

 十八不共法  謂佛十力等 

  論曰。佛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如是合名為十八不共法。唯於諸佛盡智時修
。餘聖所無故名不共。且佛十力相別云何。頌曰

 力處非處十  業八除滅道 
 定根解界九  遍趣九或十 
 宿住死生俗  盡六或十智 
 宿住死生智  依靜慮餘通 
 贍部男佛身  於境無礙故 

  論曰。佛十力者。一處非處智力。具以如來十智為性。二業異熟智力。八智為性
。謂除滅道。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
智力。如是四力皆九智性。謂除滅智。七遍趣行智力。或聲顯此義有二途。若謂但緣
能趣為境九智除滅。若謂亦緣所趣為境十智為性。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如
是二力皆俗智性。十漏盡智力。或聲亦顯義有二途。若謂但緣漏盡為境六智。除道苦
集他心。若謂漏盡身中所得十智為性。已辯自性。依地別者。第八第九依四靜慮。餘
八通依十一地起。欲四靜慮未至中間。并四無色名十一地。已辯依地。依身別者。皆
依贍部男子佛身。已辯依身。何故名力。以於一切所知境中智無礙轉故名為力。由此
十力唯依佛身。唯佛已除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餘此相違故不名力。如舍利子
捨求度人不能觀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如是諸佛遍於所知心力無邊。云何身
力。頌曰

 身那羅延力  或節節皆然 
 象等七十增  此觸處為性 

  論曰。佛生身力等那羅延。有餘師言。佛身支節一一皆具那羅延力。大德法救說
。諸如來身力無邊。猶如心力。若異此者則諸佛身應不能持無邊心力。大覺獨覺及轉
輪王支節相連如其次第似龍蟠結連鎖相鈎。故三相望力有勝劣。那羅延力其量云何。
十十倍增象等七力。謂凡象。香象。摩訶諾健那。鉢羅塞建提。伐浪伽。遮怒羅。那
羅延。後後力增前前十倍。有說。前六十十倍增敵那羅延半身之力。此力一倍成那羅
延。於所說中唯多應理。如是身力觸處為性。謂所觸中大種差別。有說。是造觸離七
外別有佛四無畏相別云何。頌曰